诗歌特别是讽刺诗常用的一种修辞手法。它用和本意相反的话来表达本意,从而增强语言的表达力量。反语带诙谐、幽默、辛辣的特点。反语有两类:①褒贬反语,即明褒实贬,或明贬实褒。如: 韦曲花无赖,/家家恼杀人。/绿樽虽尽日,/白发好禁春。/石角钩衣破,/藤枝刺眼新。/何时占丛竹,/头带小鸟巾。” (杜甫:《奉陪郑驸马韦曲》)这里全用反语描写其“佳胜”,明说“无赖”,实说“有趣”;明说“恼杀人”,实则“爱杀人”;明说“钩衣”“刺眼”意似可憎,实则“可喜”、“可爱”。②讽刺反语,即正话反说,或反话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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