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证诗
诗歌不同于纪实,故严格地说,“以史证诗”作为方法来说常常是行不通的,如清人往往征引史实说明阮籍《咏怀》诗的内容,以求确切,有时不免牵强。但是,我国古代毕竟有很多诗歌,的确是缘事而发,在表现上却言在此而意在彼。如读者误以为“作诗必此诗”,也就不能得其本意,所谓“郢书燕说”,便是同类毛病。可见“以史证诗”,也不失为论世说诗之一法。著名的《七步诗》,就有一个历史故事;而咏史、怀古类专题,更是与史实相关,都无烦费辞。只是有一些诗与相关史实的联系,在字面上并不那么明显,今天的读者看来,何异作者自家脚指头动。然而前人在这方面做了不少笺证的工作,是很可利用的参考资料。如陈沆《诗比兴笺》便是这种性质的专著.古代作家别集的编年笺注本,也是极可留意的。下面是一个学人的经验之谈:
我们平常读古代诗人的集子,最希望得到编年的本子,因为容易了解诗人的行迹、交游,处处易于与当时的社会政治形势联系思考,因而也更便于知人论世。我们读古人书,更重视好的“笺注本”。而重“笺”尤甚于“注”。“注”的是古典,能解决识字问题,却不能知人论世。至于今典,即作者同时代的人和事,有的见于记载,有的就不见,甚至只藏在作者的心底,旁人和后人是无法知道的。“笺”即就记载中的旁证加以推论,工作做得好,是可以揭露部分真相的。但这到底不如作者自己的说明来得珍贵,这就是我们更加重视作者自注的原因。(黄裳《珠还记幸》,有删节)
作者自注的确宝贵,如宋梅尧臣《汝坟贫女》等叙事诗,往往有小序说明作诗缘起,姜夔的词也多有长序,对读者赏析大有裨益。不过肯做这种有心人的作者并不多,所以到头来读者还得借助专家的笺证,才能有所发明。如陈子昂《感遇》有一首写得很朴拙的诗:
乐羊为魏将,食子殉军功。骨肉且相薄,他人安得忠。吾闻中山相,乃属放麑翁。孤兽犹不忍,况以奉君忠。
诗中只说了两个历史人物的故事,即“乐羊为魏将攻中山(国),中山烹其子面遗之,乐羊食尽一杯。魏文侯赏其功而疑其心。(中山君)孟孙猎重麑,使秦西巴持归,其母随而鸣。秦西巴不忍,纵之,孟孙以为太子傅”。然而此诗并非为咏史而咏史。陈沆笺曰:“刺武后宠用酷吏淫刑以逞也。……武后天性残忍,自杀太子宠、太子贤及皇孙重润等。《旧唐书·酷吏传》十八人,武后朝居其十一,皆希旨杀人以献媚,宗室大臣无得免者。武后尝欲赦崔宣礼,其甥霍献可急之曰:‘陛下不杀崔宣礼,臣请陨命于前。’头触殿阶流血,示不私其亲。是皆有食子之忠,无放麑之情矣。孰不可妨乎!子昂尝上疏极谏酷刑,又请抚慰宗室子弟,无复缘坐,俾得更生,毋致疑惧,即此诗旨。”以史证诗,可谓得其情实。好的笺注,有益于解诗,类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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