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王复兴 【本书体例】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仇。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
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huò祸)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瞋目大怒。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坠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
(选自《搜神记》)
楚国的干将莫邪为楚王制作宝剑,用了三年的时间才成。楚王大怒,想要杀他。宝剑有雌雄两把。干将的妻子怀孕该生产了。他对妻子说:“我们为楚王铸剑,三年才成功。大王生气了,我去他必然杀我。你若是生下个男孩,长大后告诉他说:‘出门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他就持着一把雌剑去见楚王。楚王大怒,令人察看,知道了宝剑有两把,一雄一雌,交雌剑来则雄剑没有交来。楚王发怒,立即杀了他。
莫邪的儿子名叫赤比,等他长大后,就问他母亲说:“我的父亲在哪里?”其母亲告诉他:“你的父亲为楚王制作宝剑,三年才作成,楚王生气,杀了他。你父亲临去时嘱咐我告诉你:‘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儿子出门南望,没有看见有什么山,但只见堂屋前的松木柱子立在石礅上。于是他就用斧子劈开松木柱子的背面,得到了宝剑。他日思夜想的就是用此剑向楚王报仇。
楚王梦见有一个小孩,两眉间相隔有一尺宽,说要找他报仇。楚王立即悬赏千金捉拿他。赤比听到这个消息后逃走,进入山中边走边悲歌。有个人碰见他说:“你的年龄这么小,为什么哭得这样悲痛呢?”他说:“我是干将莫邪的儿子,楚王杀了我的父亲,我要报仇。”客人说:“听说楚王悬赏千金要买你的头,将你的头颅与宝剑拿来,我为你报仇。”干将莫邪的儿子说:“荣幸之至!”即刻用剑自刎,双手捧着头颅和宝剑奉献给客人,站立不倒。客人说:“我决不会对不起你的。”于是,赤比的尸体才倒下。
客人拿着赤比的头颅去见楚王,楚王大喜。客人对楚王说:“这是一个勇士的头颅,应当用汤锅煮它。”楚王按照他的话来煮人头,煮了三天三夜都不烂。头颅跳跃出汤中,圆睁着怒眼。客人说:“这个孩子的头煮不烂,请大王亲自到锅跟前看看,头必然会烂的。”楚王立刻走到锅前去看。客人持剑向楚王砍下,楚王的人头随即坠落汤锅中。客人又用宝剑砍自己的头颅,头也坠入汤中。三颗人头都煮烂了,分辨不出是谁,于是分成三份汤肉埋葬,所以统称“三王墓”。如今在汝南北面的宜春县境。
我国古代流传下来许许多多英雄人物的故事,表现了劳动人民不畏强暴、勇于斗争、不怕牺牲、前仆后继的大无畏精神。从他们的身上,我们看到了“中国的脊梁”。
干将莫邪为楚王铸剑的故事,在广大群众中久为流传。其本事最早见于《吴越春秋》、《越绝书》和《列异传》,但记述都过于简略,主题也不明确,干宝的《搜神记》描写较好。它生动地给我们讲述了干将之子至死不移的为父亲报仇的经过。干将莫邪为楚王铸剑反被杀害,其子为了铲除暴君,代父复仇,应山中客的要求,不惜献出了自己最宝贵的头颅和宝剑。这种激烈的不妥协的斗争精神,造成了一个典型的英雄人物被戕杀、毁灭的“复仇悲剧”。
干将之子面对的复仇对象是强大的、极其残暴的封建统治阶级,所以它的结局只能是悲剧性的。山中客要楚王煮头,“三日三夕不烂”,趁机挥剑斩落楚王之头,并自刎其头于汤锅中的悲烈的情节,构建出了不同于正常生活轨道的奇崛的、强撼的悲剧性情境,而具有了震撼人心的艺术力量。就干将之子和山中客的悲剧性结局而言,这不仅是他们个人的,而且更是那个黑暗的时代和社会的,是对那个社会现实的一种愤怒的否定。它使我们看到了人世间的真善美被邪恶所毁灭。作品在表现干将子和山中客的强烈的斗争复仇精神来显示生活中美好的因素,在激起人们对社会黑暗势力的痛恨的同时,启发人们为维护正义的进步事业而进行不屈不挠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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