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郑文 【本书体例】
【原文】:
与女游兮九河(1),冲风起兮水横波(2)。乘水车兮荷盖(3),驾两龙兮骖螭(4)。
登昆仑兮四望(5),心飞扬兮浩荡(6)。日将暮兮怅忘归(7),惟极浦兮寤怀(8)。
鱼鳞屋兮龙堂(9),紫贝阙兮珠宫(10),灵何为兮水中(11)?
乘白鼋兮逐文鱼(12),与女游兮河之渚(13)。流凘纷兮将来下(14)。
子交手兮东行(15),送美人兮南浦(16)。波滔滔兮来迎(17),鱼鳞鳞兮媵予(18)。
【鉴赏】:
河伯就是黄河之神。黄河流域的农业生产固然得到它的灌溉,但也泛滥为灾。古代人民无力征服这自然的灾害,只得采取迷信的方式从事宗教祈祷。因而有祀河的祭典。《山海经·海内北经》:“纵极之渊,深三百仞,维冰夷恒都焉。冰夷人面,乘两龙,一日中极之渊(即砥柱处)阳纡之山(潼关)河出其中。凌门(龙门)之山,河出其中。”郭璞注:“冰夷,冯夷也。”《穆天子传》云:“天子西征,至阳纡之山,河伯无夷之所都居,是惟河宗氏,天子沉璧祀焉。”郭璞注:“无夷,冯夷也。”据郭璞,冰夷、无夷,冯夷三而实。《水经·河水注》引《括地图》云:“冯夷恒乘云中,驾二龙。”与《山海经》所云冰夷及本篇所云“驾两龙兮骖螭”相合。《淮南子·原道训》:“昔者冯夷,太丙之御也。乘雷车,入云蜺,游微雾,骛怳忽,历远弥高以极往,……扶摇抮抱羊角而上,经纪山川,蹈腾昆仑”,与本篇“登昆仑兮四望,心飞扬兮浩荡”相合。这些虽都是神话传说,对于了解河伯,却是必要的。
关于楚人祀河,《左传》哀公六年:“楚昭王有疾,卜曰:‘河为祟。’王弗祭。大夫请‘祭诸郊’。王曰:‘三代命社,祭不越望。江、汉、濉、章,楚之望也。祸福之至,不是过也。不榖虽不德,河非所获罪也。’”表面看来,楚不祭河,其实正反证祭河之俗,已逐渐为楚人之所接受,否则就没有“河为祟”之卜,而大夫也不会请昭王“祭诸郊”了。在《天问》中,这有么几句:“帝降夷异,革孽夏民,胡射夫河伯,而妻被雒嫔?”洛嫔即《离骚》中的女神宓妃。照这四句的说法,洛嫔曾是河伯的妻子。据《离骚》说她“夕归次于穷石兮,朝濯发乎洧盘,保厥美以骄傲兮,日康娱以淫游”的作风。她与河伯同居时不会例外,故“与女游兮九河”及“与女游兮河之渚”之女,应指洛嫔而言。正因洛嫔“日康娱以淫游”,所以她与河伯既游九河,“乘水车兮荷盖,驾两龙兮骖螭”,又与河伯“登昆仑兮四望,心飞扬兮浩荡,日将暮兮怅忘归,惟极浦兮寤怀”,更“乘白鼋兮逐文鱼”,与河伯游于河之渚。又王逸注引传曰:“河伯化为白龙,游于水旁,羿见射之,眇其左目。河伯上诉天帝曰:“为我杀羿。’天帝曰:‘尔何故得见射?’河伯曰:‘我时化为白龙出游。’天帝曰:‘使汝深守神灵,羿何从得犯?汝今为虫兽,当为人所射,固其宜也,羿何罪欤?’”羿射眇河后,其屈在羿;羿又强占河伯之妻洛嫔,是天帝责受害者而袒害者。为什么这样?可能由于河水为患,人民恶之而有此说,羿,洛嫔及河伯之神话故事,既见于《离骚》与《天问》之中,则屈原《九歌》之歌祭河伯及河伯与洛嫔之同娱共乐,乃属自然之事。则本篇第一段写河伯与洛嫔之同游九河,次段写他们共登昆仑,三段写河伯居处之豪华壮丽以及所云之“灵何为兮水中”,自然容易理解了。
关于以人祭河,殷墟卜辞已有“使人于河”的记载。《史记·六国表》有秦灵公八年“初以人君主妻河”。《索隐》云:“谓初以此年取他女为君主,君主,犹公主也。妻河,谓嫁之河伯,故魏俗犹为河伯娶妇,盖其遗风。殊异其事,故云初。”《庄子·人间世》云:“人有痔疾者不可以适河。”司马注:“沈人于河以祭。”可见以人祭河,为时已久。至《史记·滑稽列传》褚先生所补西门豹事,则非常具体。资料习见,不拟再引原文。
问题发生在末段“子交手兮东行,送美人兮南浦。波滔滔兮来迎,鱼鳞鳞兮媵予”。游国恩氏《楚辞论文集》135页云:“夫曰送美人,曰迎,曰媵,非明指嫁娶之事乎?所谓美人者,非降帐之中,床席之上,粉饰姣好之新妇乎?曰南浦,曰波滔滔,曰鱼鳞鳞,非‘浮之河中,行数十里乃没’之情景乎?”肖兵同志认为:“很难说服人。因为这个横波冲风,与河伯同乘水车,其驾两龙,而且登上昆仑并往后游的女子,实在具有跟河伯不相上下的神通,神性,说成“河妻”洛嫔(宓妃)比较合适。女巫或被迎害的新嫁娘决不可能如此自由,欢乐,神奇地登天蹈海、驾龙骖螭、乘鼋逐鱼,澌纷戏水。而交手杀行者河伯(‘黄河之水天上来’者,源于昆仑天庭也:‘奔流到海不复回’者,即澌纷东飞,交手东行之谓也),送美南浦者亦河伯。洛水正在黄河之南,那么这“美人”不是洛嫔女神又是谁?‘波滔滔兮来迎’者,可能暗写化成巨鲸的海神,鳞鳞媵予的则是那洛神或河伯的侍妾——化身为‘文鱼’(神仙或龙鲤)的小女神。这岂不文从字顺,中情合理,妥贴舒服一些?”(《社会科学辑刊》1979年第5期《论杀人祭神,人神恋爱》)萧氏此说自较合理。又本文依据亦萧氏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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