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诗人徐贲与同时曾在苏州居住的诗人高启、杨基、张羽齐名,并称为“吴中四杰”。《明史》卷二八五《文苑传一·高启传》附传云:
徐贲,字幼文,其先蜀人,徙常州,再徙平江。工诗,善画山水。张士诚辟为属,已谢去。吴平,谪徙临濠。洪武七年被荐至京。九年春,奉使晋、冀,有所廉访。暨还,检其橐,惟纪行诗数首,太祖悦,授给事中。改御史,巡按广东。又改刑部主事,迁广西参议。以政绩卓异,擢河南左布政使。大军征洮、岷,道其境,坐犒劳不时,下狱瘐死。(中华书局1974年版)
《明史》认为徐贲先世为蜀人,修成于乾隆年间或更早时期的、徐贲生前曾经活动过的许多省份的通志,如《(雍正)浙江通志》卷一九四、《(雍正)河南通志》卷三一、《(雍正)山西通志》卷一四八、《(乾隆)江南通志》卷一七二等,以及其他书籍,如清初黄虞稷的《千顷堂书目》卷十七、钱谦益的《列朝诗集》甲集、朱彝尊的《明诗综》卷十、乾隆年间奉敕纂修的《续文献通考》卷一九六、《四库全书总目》卷一六九、沈德潜的《明诗别裁集》卷二等,均谓徐贲为蜀人或其先世为蜀人。如此,徐贲先世为蜀人的说法坚不可拔,影响于其后各种涉及徐贲的著作。
然而核查明初时与徐贲交好的诗人的记述,没有一人说徐贲先世为蜀人,均谓“郯郡徐贲”。
高启《高青丘集》卷十四《病柏联句》序云:“与青城杜寅、郯郡徐贲游白莲寺,见病柏而作。”又《虎丘联句》序云:“与浔阳张羽、太原王行、郯郡徐贲游虎阜,用壁间颜鲁公韵作。”(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
张羽《静居集》卷一《续怀友》序中云:“予在吴城围中,作怀友诗廿三首,其后题识者四人,乃嘉陵杨孟载、介休王止仲、渤海高季迪、郯郡徐幼文也。”(《四库提要著录丛书》集部第260册影印明弘治四年张习刻本,北京出版社2010年版)
王彝《王常宗集》卷二《衍师文稿序》:“至正间,余被围吴之北郭,渤海高君启、介休王君行、浔阳张君羽、郯郡徐君贲,日夕相嬉游。”又同卷《高季迪诗集序》:“《高季迪诗集》凡若干卷,郯郡徐贲所编次。”(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王行《半轩集补遗》中《送唐君处敬序》:“至正乙巳冬,会稽唐君处敬将之官嘉禾,永嘉余君唐卿、西蜀杨君孟载、九江张君来仪、太原王君常宗、渤海高君季迪、郯郡徐君幼文,洎余相与觞而饯之。”(影印文淵阁《四库全书》本)
除高启(季迪)、杨基(孟载)、张羽(来仪)和徐贲为“吴中四杰”外,杨基、张羽、王彝(常宗)、王行(止仲)、余尧臣(唐卿)和徐贲又都是列名于“北郭十子”中的人物,这些人彼此之间交谊颇深,他们所记“郯郡徐贲”自然可信。
而徐贲的自署,或为“吴郡徐贲”,或为“郯郡徐贲”,或为“东海徐贲”。在《荆南倡和诗集》后的附录中有徐贲的《题荆南集后》:在一首七绝诗后,题识称:“庚戌七月一日志学出示此集,同为理咏一过,不能无凄惋焉,因题于后,郯郡徐贲谨识。”紧接其后又有一段文字,末尾称:“是年十二月五日夜吴郡徐贲题。”(《四库提要著录丛书》集部第144册影印明成化五年刻本)这里有必要说明几句:《荆南倡和诗集》为元末周砥、马治两人同馆于宜兴荆溪之南时所作的倡和诗的结集,周砥先死,马治入明后为建昌同知,与高启友善,将此诗集的手录本请高启作了后序,高启又将此集交与吕敏(字志学,也为“北郭十子”之一),吕敏又请徐贲题了词,故徐贲有“志学出示此集,同为理咏一过,不能无凄惋焉”这样的话。
而徐贲在书画作品上的题款,则多称“东海徐贲”,如李日华《味水轩日记》卷二云:“(六月)八日,客持示徐幼文《溪山亭子》一帧。山头学董源;中层淡墨缥缈,如倪元镇;下坡麓雄浑,墨树一、夹叶树一、枯梢树一,俱北苑法也。题云:‘东海徐贲为彦文写。’”(上海远东出版社1996年版)卞永誉《式古堂书画汇考》画卷二十四“北郭居士竹窗风雨图并题”条记:“欲暝投僧舍,风将雨忽来。愁肠与诗思,都被竹声催。东海徐贲画并题。”又同卷同页“幼文补快雪时晴图”条记:“款书:东海徐贲为之图。”(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2012年版)《石渠宝笈》卷二十二“历代集绘一册”条记云:“第十七幅著色山水,款署‘东海徐贲’。” 卷二十三“明徐贲仿巨然、惠崇二家笔意一卷”条记云:“素笺本墨画,款识云:‘洪武乙亥端阳东海徐贲写。’”( 上海书店1988年版)
郯本是周时的诸侯国,战国初为越国所灭。秦时在其地置郯郡,西汉初改称东海郡,治所在郯县(今山东郯城县北),辖境相当于现在山东临沂南部至江苏东北部一带。徐贲称自己“吴郡徐贲”,应当是自己长期寓居于苏州的缘故,而称自己为“郯郡徐贲”“东海徐贲”,应当是自己祖籍郯郡(东海郡)的缘故。如此,则徐贲先世并非蜀人,而是山东临沂南部至江苏东北部这一带原属郯郡(东海郡)范围内的人,殆无可疑。
核查方志,《(乾隆)沂州府志》卷二十二《仕进上》“进士·洪武”条:“徐贲,郯城人,辛亥科,官广东左布政。”(《中国地方志集成·山东府县志辑》第61册,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这里所记徐贲的籍贯不误,但记徐贲经历有误。洪武辛亥为洪武四年(1371),查朱保炯、谢沛霖编《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该科并无徐贲,不仅洪武年间,整个明代的进士题名录中均无姓名为徐贲的。且徐贲的各种传记资料中,也没有提及徐贲曾应举。谓徐贲官广东左布政,也误。据上文所引《明史》中材料可知,徐贲曾巡按广东,后擢河南左布政使。
那么“郯郡徐贲”又是如何变成“其先蜀人”的呢?这可能与徐贲曾经在湖州(吴兴)的蜀山隐居过有关。王行《半轩集》卷五《送徐隐君序》:“吾郡徐君幼文,避地居吴兴之蜀山,以著述自乐。”(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徐贲在湖州的蜀山筑有书舍,友人高启和王行并作有《蜀山书舍记》,分别见高启《凫藻集》卷一和王行《半轩集》卷三。而徐贲本人的诗集《北郭集》中也有多首以蜀山隐居生活状况为内容的诗,如卷三有《蜀山》《蜀山馆中》《复寓蜀山》,卷四有《吕山人将来游蜀山,因赋诗以要之》,卷六有《蜀山书舍图》等。
徐贲隐居的时间、原因及蜀山在湖州的具体位置,据方志及其他史料的记载可以考知:《(正德)姑苏志》卷五七《人物二十·游寓》谓:“张士诚居吴,辟为属。俄谢去,居湖州之蜀山。”(《四库提要著录丛书》史部第212册影印明正德刻本)《(万历)湖州府志》卷八《流寓》谓:“张士诚据苏,辟为从事,固辞不就,徙居乌程之蜀山。”[明万历六年(1578)刻本]吴兴为三国时所置郡,治所在乌程,隋唐时改称湖州,明清时乌程与归安同为湖州府之附郭县,可知蜀山在湖州之乌程县境内。《吴兴掌故集》卷十《山墟类》“乌程县山”谓:“蜀山,乌程东十里。高启《送徐贲蜀山幽居诗》:‘我因解绂远辞京,君为修琴暂入城……’”(《中国方志丛书·华中地方》第484号,台湾成文出版社1985年版)按所引诗见《高青丘集》卷十五,题作《送徐山人还蜀山兼寄张静居》。而《北郭集》卷三《蜀山》诗题下也有小字云“在吴兴弁山南十里”(《四库提要著录丛书》集部第260册影印明成化二十三年张习刻本),可能是作者自注。
因为徐贲曾隐居在湖州乌程之蜀山,故王行《半轩集》卷八《跋东皋唱和卷》径称徐贲为“蜀山徐贲”:“右诗一卷,渤海高启季迪、蜀山徐贲幼文,访梁溪吕敏志学甫于东皋所唱和也。”(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231册)据文内所述,可知此跋文作于高启死后、徐贲任河南左布政使之时。而高启、张羽等友人也径称徐贲为“蜀山人”:高启《高青丘集》卷四有诗《送蜀山人归吴兴兼简菁山静者》,卷十六有诗《怀蜀山人》,张羽《静居集》卷一有诗《奉答吹台先生送蜀山人见简之作》。
称徐贲为“蜀山徐贲”“蜀山人”,容易使人将徐贲误为四川人。虽然,蜀山这一地名,除浙江湖州外,在浙江其他地方甚至许多省份中都有,但最著名的是在四川,因为四川称蜀,正是因蜀山而得名:《元和郡县图志》卷三一《剑南道上·成都府》:“秦惠王元年,蜀人来朝。八年,因五丁伐蜀,灭之,封公子通为蜀侯,于成都置蜀郡,以张若为守,因蜀山以为郡名也。”(中华书局1983年版)据同书卷三二《剑南道中·茂州》,在茂州通化县东北六里有蜀山。但作为郡名由来的蜀山不一定确指此山,蜀山究竟在四川何处,现已难考。古人称蜀山,一般是泛指蜀地的山,如为大家所熟知的白居易《长恨歌》“蜀江水碧蜀山青,圣主朝朝暮暮情”和杜牧《阿房宫赋》“蜀山兀,阿房出”中的“蜀山”。即使是徐贲友人的诗中,有时候写到蜀山也指称蜀地的山,如高启《竹枝歌》六首之一:“蜀山消雪蜀江深,郎来妾去斗歌吟。”(《高青丘集》)张羽《静庵集》卷三《送刘孝廉入蜀》:“淮水东来吴地尽,函关西去蜀山多。”(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按:张羽的《静庵集》与《静居集》版本来源不同,所收内容也多有不同。此首诗《静居集》未收)
将徐贲与蜀人联系起来的也始于《(正德)姑苏志》卷五七《人物二十·游寓》:
徐贲,字幼文,本蜀之郯人,后居毗陵。元季徙居苏之望齐门。贲工为诗,与高启诸人齐名。尤善写山水,秀润可爱。张士诚居吴,辟为属,俄谢去,居湖州之蜀山。洪武中,以荐至京,奉使晋、冀。及还,检其橐,惟纪行诗而已,他无所有。授给事中,改监察御史、巡按广东。又改刑部主事,升广西参政。以政绩卓异,推河南左布政使。命大将靖洮、岷,道出河南,以贲犒劳不时,下狱死。所著诗曰《北郭集》。(《四库提要著录丛书》史部第212册)
据《四庫全书总目》卷六八该书提要可知:《姑苏志》六十卷,成于明正德年间,虽署名者为王鏊撰,实际是王鏊及杜启、祝允明等多人在吴宽、张习、都穆所作遗稿的基础上芟繁订讹,经八月而修成。(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602页。此提要又见《四库提要著录丛书》史部第211册)因成于众人之手,且时间仓猝,故存在的失误未能一一纠正。文中说徐贲“本蜀之郯人”,将在鲁地的郯说成在蜀地,就是个重大的失误,而且这一失误直接影响了后世对徐贲家世的记载。但令人奇怪的是,此志明知徐贲“居湖州之蜀山”,不知怎么又将郯说成在蜀地。
将《(正德)姑苏志》所载徐贲的传记与《明史·文苑传》中的相对照,可见《(正德)姑苏志》该条为《明史》中《徐贲传》的基本史料来源之一。大约清初编纂《明史》时,发现了“本蜀之郯人”所存在的错误,但编纂者宁愿相信徐贲是蜀人,而不相信徐贲是郯人;又以为“居湖州之蜀山”也如“本蜀之郯人”一样有误,因而将蜀山理解成蜀地之山,故文中说徐贲“其先蜀人”,又说“张士诚辟为属,已,谢去”,而没有指明徐贲谢去后居湖州蜀山的史实,造成这句话文意不显豁。又在同卷《高启传》所附《张羽传》中谓张羽“从父宦江浙,兵阻不获归,与友徐贲约,卜居吴兴”,也不言卜居吴兴何处。可见《明史》尽力避免出现“蜀山”这一地名,正说明它对湖州是否有蜀山存在着疑问,并由此导致了记载徐贲家世的失误。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人文学院中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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