挚虞的《文章流别论》是研究中古文学与文论的重要文献,可惜原书散佚,只能通过后人的辑补,略窥其貌。其中有一段辨析五、七言诗体的,很具有理论价值,今人频频引述,作为立论的依据。然而今人引述的这段文字是有讹误的。以讹传讹,得出了似是而非的结论,需要重新给予校核。
今人常依据严可均的《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引述挚虞《文章流别论》中这样一段文字:
(1) 《书》云:“诗言志,歌永言。”言其志,谓之诗。古有采诗之官,王者以知得失。(2) 古之诗有三言、四言、五言、六言、七言、九言。古诗率以四言为体,而时有一句二句杂在四言之间,后世演之,遂以为篇。(3) 古诗之三言者,“振振鹭,鹭于飞”之属是也,汉郊庙歌多用之。五言者,“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之属是也,于俳谐倡乐多用之。六言者,“我姑酌彼金罍”之属是也,乐府亦用之。七言者,“交交黄鸟止于桑”之属是也,于俳谐倡乐世用之。古诗之九言者,“泂酌彼行潦挹彼注兹”之属是也。不入歌谣之章,故世希为之。夫诗虽以情志为本,而以成声为节。(4) 然则雅音之韵,四言为正;其余虽备曲折之体,而非音之正也。(序号为笔者所加,下同)
严可均此书主要是取材于明梅鼎祚的《文纪》和张溥的《汉魏六朝百三家集》,张溥《汉魏六朝百三家集》曾旁采了梅鼎祚的《文纪》,现查上引挚虞《文章流别论》的这一段文字,也赫然存在于张、梅二书中,文字相同,可见是大家相互转抄,而其始作俑者是万历间的梅鼎祚。梅鼎祚《西晋文纪》卷十三辑录了挚虞的《文章流别论》,并注:“以上见《艺文类聚》《北堂书钞》《太平御览》。”严可均抄录自梅书,注其原始出处为《艺文类聚》卷五十六,但并没有核校原文。
其实,《艺文类聚》卷五十六的原文并非如此,查《宋本艺文类聚》(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影印)卷五十六引挚虞《文章流别论》曰:
(1) 《书》云:“诗言志,歌永言。”言其志,谓之诗。古有采诗之官,王者以知得失。
(2) 诗之流也,有三言、四言、五言、六言、七言、九言。古诗率以四言为体,而时有一句二句杂在四言之间。后世演之,遂以为篇。古诗之三言者,“振振鹭,鹭于飞”之属是也。(3) 五言者,“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之属是也。六言者,“我姑酌彼金罍”之属是也。七言者,“交交黄鸟止于桑”之属是也。九言者,“泂酌彼行潦挹彼注兹之属”是也。夫诗虽以情志为本,而以成声为节。(4) 然则雅音之韵,四言为言。其余虽备曲折之体,而非音之正也。
梅鼎祚、张溥、严可均等书所谓五言、七言“于俳谐倡乐世用之”的字样都不见于《艺文类聚》。那是从哪里来的呢?原来是摘自《太平御览》,并发生了拼接的讹误。《太平御览》卷五八六引《文章流别论》曰:
(1) “诗言志,歌永言。”古有采诗之官,王者以知得失。(3) 古诗之四言者,“振鹭于飞”是也,汉郊庙歌多用之。五言者,“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是也,乐府亦用之。六言者,“我姑酌彼金罍”是也,乐府亦用之。七言者,“交交黄鸟止于桑”是也,于俳谐倡乐世用之。古诗之九言者,“浻酌彼行潦浥此注兹”是也,不入歌谣之章,故世希为之。夫诗虽以情志为本,而以声成为节。
细心的读者很容易发现,梅鼎祚、张溥、严可均所引的挚虞《文章流别论》这段文字,是把《艺文类聚》和《太平御览》中的两段文字剪断拼接起来的。(1)(2)(4)句取自《艺文类聚》,而(3)句则取自《太平御览》,并删去重复部分,构成了梅氏的(1)(2)(3)(4)句段,在这个剪接拼凑的过程中,不仅略作文字的调整,还把本来是论七言的“于俳谐倡乐世用之”几字重复误植于“五言”之下,于是就变成了“五言者,‘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之属是也,于俳谐倡乐多用之”。其实按照《太平御览》,五言是“乐府亦用之”,七言才是“于俳谐倡乐世用之”。《文章流别论》这一段文字正确的拼接应该是:
《书》云:“诗言志,歌永言。”言其志,谓之诗。古有采诗之官,王者以知得失。古之诗有三言、四言、五言、六言、七言、九言。古诗率以四言为体,而时有一句二句杂在四言之间,后世演之,遂以为篇。古诗之三言者,“振振鹭,鹭于飞”之属是也,汉郊庙歌多用之。五言者,“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是也,乐府亦用之。六言者,“我姑酌彼金罍”是也,乐府亦用之。七言者,“交交黄鸟止于桑”之属是也,于俳谐倡乐世用之。古诗之九言者,“泂酌彼行潦挹彼注兹”之属是也。不入歌谣之章,故世希为之。夫诗虽以情志为本,而以成声为节。然则雅音之韵,四言为正;其余虽备曲折之体,而非音之正也。
梅鼎祚的这个拼接错误,后来产生了广泛的不良影响,张溥和严可均都承袭其误,今人编撰的《魏晋南北朝文论选》《魏晋南北朝文论全编》之类著作甚至包括郭绍虞主编的《中国历代文论选》第一册等,都依据严可均的辑本而发生讹误;唯杨明先生编撰的《中国历代文论选新编》(上海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魏晋南北朝”部分选录《文章流别论》分别采自《艺文类聚》和《太平御览》,而不是梅、张、严的拼接本。这才是忠实审慎的治学态度。许多学者的论文也是建立在“五言者……于俳谐倡乐多用之”的基础上而进一步做出错误的推论,得出“五言诗在魏晋之际仍多用于俗乐歌词”“挚虞将五言诗划入游戏之作,认为五言诗是俗”之类的结论。
从文学史上来看,五言诗虽然不像四言体那么雅正,但是在汉末魏晋时,它越来越得到文人的喜爱,逐渐代替四言,成为文人抒写情志的主要诗体样式。曹丕在《又与吴质书》中就称赞刘桢“五言诗之善者,妙绝时人”。刘桢《公宴诗》《赠五官中郎将诗》等五言诗都是在非常庄重的场合为尊敬的君主而作的,绝不是“于俳谐倡乐多用之”。我们读汉末曹魏时的五言诗,公宴赠答,从军纪行,皆是志深而笔长的文人咏怀写志之作,根本得不出“于俳谐倡乐多用之”的印象。当时的文人乐府诗也普遍采用五言的形式,恰是符合挚虞所谓“乐府亦用之”的论断。就挚虞存世的诗作来看,以四言为主,有五言残篇《逸骥诗》四句,曰:“逸骥无镳辔,腾陆从长川。剪落就羁靮,飞轩蹑云烟。”抒写摆脱羁绊、绝尘远奔的志向,显然也不是“俳谐倡乐”的格调。可见,魏晋的五言诗创作实际,也不是“于俳谐倡乐多用之”。
“于俳谐倡乐多用之”一语用于汉魏晋的七言体,倒是恰当的。翻阅史书,汉魏时诸如“古人欲达劝诵经,今世图官免治生”,“死诸葛走生仲达”之类的七言体童谣、俗谚时或可见。当时流行的民间故事中也有七言歌词,如《拾遗记》载汉昭帝使宫人为《淋池歌》,歌曰:“秋素景兮泛洪波,挥纤手兮折芰荷,凉风凄凄扬棹歌,云光开曙月低河,万岁为乐岂云多。”这正“于俳谐倡乐多用之”的实情。这些七言体的俳谐倡乐刚刚兴起时,是为文士所轻视的,除了挚虞外,如傅玄《拟四愁诗序》云:“张平子作《四愁诗》,体小而俗,七言类也。”视七言诗为“体小而俗”,显然有轻视的意思。刘宋初的鲍照创作不少七言体,但萧子显在《南齐书·文学传论》中批评其“发唱惊挺,操调险急,雕藻淫艳,倾炫心魂”。直到唐代,据孟棨《本事诗》载,李白还说过:“兴寄深微,五言不如四言,七言又其靡也,况使束于声调俳优哉。”“束于声调俳优”指称的就是七言,其意思与挚虞所谓“于俳谐倡乐多用之”是相近的。所以,结合文学史实来看,挚虞所言应该是“五言者……乐府亦用之。七言者……于俳谐倡乐世用之”,而非五、七言都是于俳谐倡乐世用之。
这虽然是一则材料的辨析,但是从中可知文献考据对于文学与文论研究之重要。清人治学,提出义理、考据、辞章相结合。义理是核心,但是应该建立在考据的基础上,将一则则材料的本来面目考核正确了,真实含义阐释准确了,然后提出义理论断,才是立论稳固的。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中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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