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苏书记
[唐]杜审言
知君书记本翩翩,为许从戎赴朔边。红粉楼中应计日,燕支山下莫经年。
关于“燕支山下莫经年”
沈祖棻先生《唐人七绝诗浅释》曰:“燕支山在今甘肃省山丹县东,是汉、唐时代国内各民族杂居的地方,也是苏书记要去任职的所在。汉大将霍去病大破匈奴,曾乘胜追击,越过燕支山千余里。燕支山一带,土地肥沃,水草茂盛,人民的生活较好,相传其地多生美女,所以匈奴在失去此山以后,有‘失我燕支山,使我妇女无颜色’的民谣。燕支即红兰花。古人采其汁加入脂油,用作女子的化妆品,所以一般也写作燕脂或胭脂。这里是说,希望苏书记想到自己的每天都在怀念他的妻子,在取得胜利,完成任务以后,早点回家,不要为他乡美女所迷,乐而忘返。”(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2页)
按:《史记》卷一一GA996《匈奴列传》唐张守节《正义》曰:“《括地志》(按,唐李泰等撰)云:焉支山一名删丹山,在甘州删丹县东南五十里。《西河故事》云:匈奴失祁连、焉支二山,乃歌曰:‘亡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妇女无颜色。’其慜惜乃如此。”又,唐司马贞《索隐》曰:“《西河旧事》云:山(按,祁连山)在张掖、酒泉二界上,东西二百馀里,南北百里,有松柏五木,美水草,冬温夏凉,宜畜牧。匈奴失二山,乃歌云:‘亡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燕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浅释》所据,似即此二条。但原典是说祁连山“有松柏五木,美水草,冬温夏凉,宜畜牧”,并未言及燕支山“土地肥沃,水草茂盛”,释者似乎张冠李戴了。由此出发,释者又引申出燕支山一带“人民的生活较好,相传其地多生美女”的说法,而这两点也都是原典所难以容受的。匈奴为游牧民族,游牧民族的特点是居无定所,逐水草而居。祁连山也罢,燕支山也罢,都不过是他们游牧的场所而已,不好说谁是那里的“人民”。至于“相传其地多生美女”云云,则是对匈奴人歌“使我妇女无颜色”句意的误解。只消比对此歌的另一种版本“使我嫁妇无颜色”,即可知道,匈奴人歌的意思是说:失去了燕支山,便没有了作胭脂的原料;我们的女子抹不上胭脂,面容便不像过去那样红润美丽了呀!而绝不是说:失去了燕支山,便失去了生活在那一带的女子,以致我们匈奴再也没有美女了。
要之,释者说此二句“希望苏书记想到自己的每天都在怀念他的妻子,在取得胜利,完成任务以后,早点回家”,完全正确;而“在取得胜利,完成任务以后”云云,据原诗文字论之,虽属添油加醋,却也无伤大雅;惟“不要为他乡美女所迷,乐而忘返”云云,实为误读,不可信从。
宿昭应
[唐]顾况
武帝祈灵太一坛,新丰树色绕千官。岂知今夜长生殿,独闭山门月影寒。
关于此诗主旨
明唐汝询《唐诗解》卷二六《七言绝句》二注“昭应”曰:“《旧唐书》:天宝七载,改会昌为昭应,治温泉宫,属京兆。”又注“武帝”句曰:“《史记孝武纪》:亳人薄诱忌奏祠泰一方,曰:天神贵者泰一,泰一佐曰五帝。古者天子以春秋祭泰一东南郊,用太牢具,七日,为坛开八通之鬼道。于是天子令太祝立其祠长安东南郊,常奉祠,如忌方。”又注“新丰”曰:“《唐书地理志》:昭应县,本新丰,有宫在骊山下,贞观十八年置,咸丰(按:当作‘天宝’)二年始名温泉宫,天宝六载更温泉曰华清宫。”又注“长生殿”曰:“《雍录》:长生殿,斋殿也。有事于朝元阁,则斋沐于此殿。”(河北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下册,第722页)又解此诗曰:“上联状昔日之豪华,下联见今日之寂寞。所以讥玄宗祈祷之无益也。”(第722—723页)
明周敬、周珽辑《唐诗选脉会通评林》录宋胡次焱曰:“祈灵徼福,以觊不死,今独闭空山,唯有月影,仙安在哉?后之君人者睹此,则汗漫不经之说可以尽扫。规警之意寓于言外。”(转引自《唐诗汇评》,浙江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中册,第1414页)
清黄生《唐诗摘钞》曰:“李约诗‘玉辇升天人已尽,故宫犹有树长生’,讽求仙不效,此地空有树名长生耳。此诗亦与同意,只用‘长生殿’隐隐寓讽,含意更深。”(同上)
清王士禛辑《唐人万首绝句选评》清宋顾乐评曰:“此刺求仙也。长生殿闭,求长生者安在哉!”(同上)
刘永济先生《唐人绝句精华》曰:“此诗讽求仙也。德宗服胡僧长生药,暴疾不救,其后宪宗复服方士柳泌金丹药死。诗借汉武求长生以讽时君,三四句讽意甚明。山门月寒,神仙安在,然则长生殿中人之梦可醒矣。”(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02页)
按:此诗之所谓“武帝”,是借汉武帝以称唐玄宗。例同杜甫《兵车行》中的“边庭流血成海水,武皇开边意未已”。《旧唐书》卷九《玄宗纪》下载:天宝三载十二月“甲寅,亲祀九宫贵神于东郊”。《新唐书》卷五《玄宗纪》载:天宝三载“十二月癸丑,祠九宫贵神于东郊”。《资治通鉴》卷二一五《唐纪》三一载:天宝三载,“术士苏嘉庆上言:‘遁甲术有九宫贵神,典司水旱。请立坛于东郊,祀以四孟月。’从之。礼在昊天上帝下,太清宫、太庙上。所用牲、玉,皆侔天地”。元胡三省《注》曰:“九宫贵人,盖《易·乾凿度》所谓‘太一’也。”则顾诗“武帝祈灵太一坛”云云,即指此事。既然此神“典司水旱”,则祭祀的目的就与国计民生有关,而非祈祷君王一己之长生。说顾诗“借汉武求长生以讽时君”,恐怕不能成立。要之,国家祭典与帝王服丹药求长生是两码事,岂可混为一谈?国家祭典是任何一个封建朝代都要举行的,是制度化了的,一般来说,谁也不会或不敢持异议。
笔者以为,此诗前二句极力铺陈玄宗当年立坛祭祀太一的宏大排场,后二句着意渲染而今华清宫门闭月寒的凄凉景象,两相对比,今昔盛衰的感喟自在不言之中。论其主旨,不外乎是。
杜陵叟
[唐]白居易
伤农夫之困也。
杜陵叟,杜陵居,岁种薄田一顷馀。三月无雨旱风起,麦苗不秀多黄死。九月降霜秋早寒,禾穗未熟皆青干。长吏明知不申破,急敛暴征求考课。典桑卖地纳官租,明年衣食将何如。剥我身上帛,夺我口中粟。虐人害物即豺狼,何必钩爪锯牙食人肉。不知何人奏皇帝,帝心恻隐知人弊。白麻纸上书德音,京畿尽放今年税。昨日里胥方到门,手持尺牒榜乡村。十家租税九家毕,虚受吾君蠲免恩。
关于“帝心恻隐知人弊”
王汝弼先生《白居易选集》注曰:“知人弊,知道官吏欺上压下的弊端。”(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68页)
按:此诗中的“弊”,非指“弊端”,而是“困苦”的意思。宋陈彭年等《重修广韵》卷四《去声·十三祭》曰:“弊,困也。”“人弊”,即百姓的困苦。原先习作“民弊”,如《战国策》卷一四《楚策》一载张仪说楚王曰:“臣闻之,攻大者易危,而民弊者怨于上。”又,汉荀悦《申鉴》卷二《时事》曰:“或曰:三皇民至敦也,其治至清也,天性乎?曰:皇民敦,秦民弊,时也。”又,《世说新语·规箴》载:“孙皓问丞相陆凯曰:‘卿一宗在朝有几人?’陆曰:‘二相,五侯,将军十馀人。’皓曰:‘盛哉!’陆曰:‘君贤臣忠,国之盛也;父慈子孝,家之盛也。今政荒民弊,覆亡是惧,臣何敢言盛!’”又,《梁书》卷七《太宗王皇后传》曰:“大宝元年九月,葬庄陵。先是,诏曰:‘简皇后窀穸有期。昔西京霸陵,因山为藏;东汉寿陵,流水而已。朕属值时艰,岁饥民弊,方欲以身率下,永示敦朴,今所营庄陵,务存约俭。’”又,《陈书》卷一四《衡阳献王昌传》载巴陵王萧沇等上表曰:“王琳逆命,逋诛岁久。今者连结犬羊,乘流纵衅。舟旗野阵,绵江蔽陆。兵疲民弊,杼轴用空。中外骚然,藩篱罔固。”唐人避太宗李世民讳,“民”改用“人”,故曰“人弊”。岑参《送狄员外巡按西山军得霁字》诗曰:“兵马守西山,中国非得计。不知何代策,空使蜀人弊。”杨炎《诫刺史县令录事参军诏》曰:“敕旨:弛张刑政,兴化阜俗,使吏息贪污之迹,下无愁怨之声者,不惟良二千石,亦在郡主簿、县大夫,亲其教训,举其纲目,条察善恶,惠养困穷,方伯得以考其殿最。故汉置刺史,临课郡国;周制官刑,纠绳邦理:其义明矣。朕思举旧典以清时俗,频诏长吏,精择此官。如闻近日犹有奸滥,或未习政事,素无令闻,因依请托,尸旷禄位,邪枉附法,懦弱废官,人弊于下,怨归于上。”白居易《白氏长庆集》卷五七《翰林制诰》四《答宗正卿李词等贺德音表》亦曰:“朕统承鸿绪,子育苍生。累岁有秋,今春不雨。在阴阳之数,虽有盈虚;为父子之心,敢忘恻隐?俾除人弊,以荡岁灾。卿等任重宗卿,恩连属籍。省兹陈贺,深见忠诚。”皆是其例,并可参看。
弹筝人
[唐]温庭筠
天宝年中事玉皇,曾将新曲教宁王。钿蝉金雁皆零落,一曲伊州泪万行。
关于此诗写作缘起
刘永济先生《唐人绝句精华》:“弹筝人当系唐明皇宫伎,诗语系追忆昔时而生感叹,必弹筝人自述而诗人写以韵语也。”(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245页)
按:众所周知,温庭筠是晚唐诗人。而“唐明皇宫伎”是盛唐艺人,与温庭筠时代悬隔,诗人似乎没有与她交集的可能。为了精确地说明问题,我们不妨做一番数学的演算。
“天宝”系唐玄宗年号,当公元742年至756年。为了尽可能迁就刘永济先生之说,我们对这位“弹筝人”的年龄取下限:假定她在天宝十四载(755)安氏之乱前夕方侍奉玄宗,时年仅十五岁。那么,她的生年亦当在开元二十九年(741)。
“宁王”是唐玄宗的长兄。《旧唐书》卷九五《睿宗诸子传·让皇帝宪》曰:“让皇帝宪本名成器,睿宗长子也。……开元……四年避昭成王后尊号,改名宪,封为宁王。……二十九年冬……十一月薨,时年六十三。”又,《旧唐书》卷九《玄宗纪》下曰:“开元……二十八年冬,宪寝疾。……二十九年……十一月……辛未,太尉宁王宪薨,谥为让皇帝,葬于惠陵。”开元二十八年,当公元740年;开元二十九年,当公元741年。为了尽可能迁就刘永济先生之说,我们仍然对这位“弹筝人”的年龄取下限:假定她在开元二十八年(740)冬宁王“寝疾”前夕方以“新曲”“教宁王”,时年亦仅十五岁。那么,她的生年还得向前推到开元十五年(726)。
至于温庭筠的生年,学术界则有宪宗元和七年(812,见夏承焘先生《温飞卿系年》)、德宗贞元十七年(801,见陈尚君先生《温庭筠早年事迹考辨》)等不同意见。这里,我们仍采用对刘永济先生说最为有利的意见,暂定温庭筠即生于801年,且尽可能对温庭筠作此诗时的年龄取上限,假定他在十五岁时就见到了这位“弹筝人”,则其时亦当为元和十年(815)。
如此算来,到元和十年(815),那“弹筝人”已满九十岁了。即便她真的这般高寿,试问,九十岁的老人,还有多大的可能性登场献艺?还有多大的可能性会被邀请了来登场献艺?倘若我们对于她生年及诗人与她邂逅之年的假定,两限皆取其中,那“弹筝人”岂不得活到一百二三十岁?
可见,此诗不可能是“弹筝人自述而诗人写以韵语”;而只能是文学虚构。也就是说,其实诗人温庭筠并没有遇到过什么“唐明皇宫伎”。中晚唐人好在诗里虚构一些安史之乱前前后后与唐玄宗、杨贵妃有关的人和事来抒发治乱兴亡的感慨,这不过是其中的一例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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