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给书籍分类排次序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很早以前,就有圣人给《诗》《书》《礼》《乐》《易》《春秋》排过序。后来有贤人改良这个排法,结果排成《易》《书》《诗》《礼》《乐》《春秋》。在我们看来,这两种排序都是有道理的。前一个次序是教育学的,也就是按施教的先后排序;后一个次序是历史学的,也就是按书的年代先后排序。不过相比之下,影响更大的是后一个次序。它由《汉书·艺文志》(下称《汉志》)保留下来,成为几千年中国目录学的圭臬。我们于是想:既然从20世纪中期以来,出土了许多汉以前的文献,那么,是否有必要按《汉志》的标准,也给它们排个序呢?显然,应该给予肯定的回答。因为这样做有两个很明显的意义:一方面,对考古学在文献学方面的贡献作一个总结;另一方面,验证和补充《汉志》,丰富这份关于汉代知识体系的记录。
限于篇幅,我们打算先提出一份关于子书文献的清单。这主要因为,子书在出土文献中占有很大比重,品种很多样,而且大部分是佚籍。比如《汉志》著录诸子之书4324种,新出土的相关文献有65种,约为1.5%。这个数量是很可观的。
现在,我们打算按《汉志》的体例来排列新出土的汉代子书文献。为此,提出一份相关简帛资料的缩略语名单,如下:
1. 子弹库楚帛书:即湖南长沙子弹库出土的帛书。1942年,因被盗掘而问世,今藏美国华盛顿赛克勒美术馆。
2. 信阳楚简:即河南信阳长台关出土的竹简。1957年至1958年,在两座战国墓中出土,共148简。
3. 银雀山简:即山東临沂银雀山的竹简。1972年,在两座西汉初年墓(墓葬年代在公元前136年至118年之间)中出土,共4956简。
4. 马王堆简和马王堆帛书:即1972年至1973年,在湖南长沙马王堆汉墓(墓葬年代为公元前168年)出土的文献,包括竹简617简、帛书12万多字。
5. 八角廊简:即1973年,在河北定县八角廊汉墓出土的竹简,约2500简。
6. 阜阳汉简:即1977年,在安徽阜阳双古堆出土的竹简,约6000简。
7. 张家山简:即1983年底至1984年初,在湖北江陵张家山汉墓出土的竹简。
8. 放马滩秦简:即1986年,在甘肃天水市放马滩秦墓出土的竹简,共461简。
9. 慈利楚简:即1987年,在湖南省慈利县城关石板村出土的竹简,整简1000余简,共计21000字,主要记载吴越二国史事。
10. 郭店楚简:即1993年,在湖北荆门郭店村出土的竹简,共804简,有字简730简,其上有13000多个楚国文字。
11. 上博简:1994年,两批战国楚竹书出现在香港文物市场,上海博物馆斥资购回,共得1200余简,其中第二批为497简。
12. 清华简:2008年,清华大学接受校友捐赠,收藏了一批在海外流散的战国竹简,共2496简。
13. 北大简:2009年,北京大学接受社会捐赠,得到3300多简西汉竹简,其中完整简有1600余简。
就出土子部文献来说,以上最重要的是郭店楚简、上博简和年代较晚的马王堆帛书。依马王堆3号墓墓主下葬时间(前168)推算,本文介绍的出土子部文献,均应产生在刘向校书(始于公元前26年)之前。
以上诸项并不代表战国至西汉出土文献的全部。除此之外还有很多重要文物。例如1951年至1954年,在长沙五里牌、仰天湖、杨家湾等地出土了战国简;1959年至1989年,在甘肃武威磨嘴子、旱滩坡、五坝山等地出土了汉简;1965年以来,在湖北江陵望山、凤凰山、藤店、天星观、九店、岳山、秦家咀、扬家山、毛家园、高台、王家台、周家台等地出土了大批战国至西汉的竹简木牍。这些新资料,已经得到各方面关注,成果很多。除掉发掘报告、简帛汇编、研究论文和校读记以外,还有一些概论性的著作。今参考这些成果,排列新出土的汉代子部文献如下。
二
儒家:《汉志》著录52种,以《晏子》为首,次为《子思》及孔子后学之书,次为《孟子》及稷下儒家书,次为其他儒家书,次为汉儒之书及杂著。诸书特点是生发六经,留意仁义,祖述尧舜,宗师仲尼。今依此著录出土文献29种。
(1)《晏子》一种,银雀山简。今存102简,约3500字。共16章,为《晏子春秋》的最早传本。据此拟题。晏子生卒在孔子前,刘向《晏子实录》云其书“皆合六经之义”,故列为儒家之首。
(2—3)《缁衣》两种:一为上博简,24简,978字,简长54.3公分。一为郭店楚简,47简,存1156字,简长32.5公分。两种《缁衣》均为23章,每章均以“子曰”开头,内容接近传世本《礼记·缁衣》,据拟篇题。《汉志》“诸子略”以《子思》为儒家次篇,梁沈约曾说《缁衣》“取子思子”。今据此著录。
(4—5)《五行》两种:一为郭店楚简。50简,1144字,简长32.5公分(同《缁衣》),共28章,有篇题。一为马王堆帛书,存180行,约5400字,经外有传。两种《五行》皆属思孟五行的作品,据拟篇题。
(6—9)郭店楚简四种:一为《性自命出》,67简,约二十章,前半论“乐”,后半论“性情”,据简文拟题。一为《成之闻之》,40简,论君子立教、立言等事,据篇首四字拟题。一为《尊德义》,39简,存千字左右。篇首云“尊德义民乎民伦可以为君”云云,据拟篇题。一为《六德》,49简,据内容拟题。四篇简长皆为32.5公分,内容亦接近上文《缁衣》《五行》。
(10—11)郭店楚简二种:一为《鲁穆公问子思》,8简,存150字。据首句拟题。一为《穷达以时》,15简,存300余字,载孔子厄于陈蔡时的言论,据内容拟题。二篇简长皆为26.4公分,皆出孔子后学之手。
(12—13)郭店楚简二种:一为《唐虞之道》,29简,论尧舜禅让等事,据篇首四字拟题。一为《忠信之道》,9简,据内容拟题。二篇简长皆为28.2公分。一说此二篇属纵横家。查郭店楚简有纵横家书《说之道》,简长15.2公分。此二篇的形制与之不合,故仍归儒家。
(14—26)上博简十三种:其一《性情论》,40简,1256字,简长57.2公分,分6章。据内容拟题。其二《子羔》,14简,395字,简长55.5公分,记述孔子答子羔问先王之游事。据第5简简背上端文字拟题。其三《鲁邦大旱》,6简,208字,简长55.5公分,记孔子答鲁哀公论刑德。以首四字为题。其四《相邦之道》,存4简,107字,简长55公分,记述孔子与子贡讨论王道。据末篇内容拟题。其五《弟子问》,存25简,简长54.7公分。据内容拟题。其六《孔子见季桓子》,存27简,554字,简长54.6公分。据首句文字拟题。其七《君子为礼》,存16简,简长54.5公分。据首句文字拟题。其八《中弓》(“中弓”即孔子弟子“仲弓”),存28简,简长47公分。据第16简简背文字拟题。其九《颜渊问于孔子》,存14简,312字,简长46.2公分。据句首文字拟题。其十《民之父母》,14简,397字,简长45.8公分。记子夏问诗及为政之道,文字内容与《礼记·孔子闲居》《孔子家语·论礼》多相重而稍胜,据拟篇题。其十一《昔者君老》,存4简,158字,简长44.2公分。记太子接受国君遗训的经过,据首句文字拟题。其十二《子道饿》,存6简,121字,简长44公分。据首简首三字拟题。其十三《从政》,存24简,659字,简长42.6公分。据内容拟题。
(27)《宁越子》,慈利楚简,简长45公分。应即《汉志·诸子略》儒家所载《宁越子》。
(28—29)《儒家者言》两种:一为八角廊简,存104簡,分为27章。一为阜阳汉简,木牍正、背面共存有47个篇题。二书皆记孔子及弟子言行,内容与《孔子家语》《说苑》等书相重,据拟篇题。
道家:《汉志》著录37种,以《伊尹》等三代道书为首,次为《老子》,次为《文子》《庄子》《周训》等先秦道家书,次为黄帝书,次为其他道家书及杂著。诸书皆宗秉要执本、清虚自守等君人南面之术。今依此著录出土文献19种。
(1—3)马王堆帛书三种:一为《九主》,存52行,约1500字。内容为伊尹论“九主”(一说出自《伊尹》),据拟篇题。一为《明君》,存48行,约1500字,以奏疏口吻说明君之理,据拟篇题。一为《德圣》,存13行,约400字。论德、圣,据拟篇题。三篇均抄写在帛书《老子》甲种卷后。
(4—6)《老子》三种,郭店楚简。甲种存39简,简长32.3公分,内容与《老子》相重者达二十章;乙种存18简,简长30.6公分,内容与《老子》相重者达八章;丙种存14简,简长26.5公分,内容与《老子》相重者达五章。
(7)《老子》一种,北大简。存282简,约5265字,简长约32公分。
(8—9)《老子》二种,马王堆帛书。甲种存69行,约抄于高帝时期;乙种存31行,约抄于文帝时期。《德篇》在前,《道篇》在后。
(10)《文子》,八角廊简,残存277简,约2790字。其中87简内容与今本《文子》相重,据拟篇题。
(11—12)《庄子》两种:一为阜阳汉简,残存8简。其内容与传本《庄子》中的《外物》《让王》《则阳》等相合,据拟篇题。一为张家山简,存44简,约1692字,原有篇名作“盗”。
(13)《周训》,北大简。存200余简,约4800字,分14章。原题“周驯”。
(14)《太一生水》,郭店楚简,14简,约350字,简长26.5公分。含“太一生水”“天道贵弱”两主题,据篇首文字拟题。
(15)《亘先》,上博简。存13简,500字左右,简长39.4公分。“亘先”二字抄写在第3简简背,意为先天地而生。
(16—19)马王堆帛书四种:一为《经法》,存55行,约5000字,含《道法》《国次》等9篇,以农战、法治为主题。篇名“经法”二字写在篇末。一为《经》,又名《十六经》,存65行,4000余字。全篇共15组,以阴阳刑德为主题,有《立命》《观》等篇题。一为《称》,存25行,1600余字。篇题“称”写在篇末。一为《道原》,存7行,464字。篇题写在篇末,其后记字数“四百六十四”。以上四书均抄写在帛书《老子》乙种之前。
阴阳家:《汉志》著录21种,以早期阴阳家书《宋司星子韦》为首,次为《公梼生终始》《邹子》等六国阴阳家书,次为《容成子》等历法五行阴阳家书,次为汉阴阳家书及杂著。小序云阴阳家出自天文历法之官。今依此著录出土文献3种。
(1)《楚帛书》,子弹库楚帛书,900余字。分三部分,分别讨论四时、天象、月忌。有神像图,无篇题。
(2—3)银雀山简两种:一为《阴阳散》,论及“阴散为生,阳散为死”。二为《曹氏阴阳》,论及天地四时刑克。二篇均有篇题。
法家:《汉志》著录10种,前7种为战国古书,含《李子》《慎子》;后3种为汉代书、不知作者之书及杂著。小序云法家出自刑法之官。今依此著录出土文献1种。
(1)《慎子曰恭俭》,上博简。6简,128字,简长32公分。简首云“慎子曰恭俭以立身”云云,据拟篇题。
墨家:《汉志》著录6种,首为周初尹佚所传之《尹佚》,次为墨子弟子书,末为《墨子》。小序云墨家的主张是贵俭、兼爱、尚贤、右鬼。今依此著录出土文献3种。
(1—2)上博简两种:一为《鬼神》,又名《鬼神之明》,存8简,197字,简长53公分,据首句拟篇题。一为《容成氏》,53简,3000多字,简长44.5公分,有篇题。前者主题(“鬼神之明”)又见于《墨子·明鬼》,后者所述上古帝王传说有兼爱、非攻、尚贤、节用的倾向。据此录为墨家。
(3)《墨子》,信阳楚简,存119简,470余字,简长45公分,似是《墨子》佚文。原无篇题。
纵横家:《汉志》著录12种,前5种为《苏子》等战国书,中1种为秦代书,后6种为汉代书。小序云其出自行人之官。今依此著录出土文献5种。
(1)《战国纵横家书》,马王堆帛书。存325行,约11000字。前半讲述苏秦游说,后半辑录战国游说故事。据内容拟题。
(2)《说之道》,郭店楚简。27简,403字,简长15.2公分。一说所记为苏秦言行。篇首云“凡说之道,急者为首”云云,据拟篇题。
(3—5)《语丛》三种,郭店楚简,格言体。甲种存113简,简长17.3公分,一拟篇题为《物由望生》;乙种存54简,简长15.2公分,一拟篇题为《名数》;丙种存73简,简长17.6公分,一拟篇题为《父无恶》。体式接近《说苑·谈丛》《淮南子·说林》等书,据拟篇题。
杂家:《汉志》著录20种,前2种为“黄帝之史”等人所作,次6种为周秦书(含《吕氏春秋》),次9种为汉代书,末3种为“杂”集之书。小序云其特点是“兼儒、墨,合名、法”。今著录出土文献1种。
(1) 《吕氏春秋》,阜阳汉简。存40余简。内容与《吕氏春秋》相合。其中《知士》《童(重)言》等章有标题。
小说家:《汉志》著录15种,前9种为先秦人所作,后6种为汉代人所作。两部分皆依作者为序,而未以书中人物为序。小序云其出自“街谈巷语,道听途说”。今依此著录出土文献4种。
(1) 《赤鹄之集汤之屋》,清华简。共15简,简长45.1公分。讲述伊尹救夏桀故事,标题见末简简背。
(2—3) 复生故事两种:一为《丹》,放马滩秦简,存8简,简长约23公分。述及“丹”死而复生故事,据拟篇题。一說应题《志怪故事》或《墓主记》。一为《泰原有死者》,北大木牍,168字,牍高23公分。以复生者口吻说丧祭宜忌,秦人所作,据篇首文字拟题。
(4) 《妄稽》,北大简。存107简,约2700字,简长约23公分。讲述汉代妒妇故事。原有篇题。
三
我们在编写以上这份子部文献目录的时候,想到一些有意思的道理。
第一,关于中国“书”观念的形成。
按照《汉志》的六部分类,以上列举的只是战国至西汉出土文献中的诸子之部;如上文所说,还有许多文献未予介绍。比如在湖北江陵望山楚墓、荆门包山楚墓、随县曾侯乙墓、云梦睡虎地秦墓,出土了很多记录车马甲胄的遣策,或者记录司法、交易、疾病、祷祝、占卜等日常事务的书信、律令、簿籍、签牌。这些文献是我们通常说的档案或文书,不是“书”(典籍),所以按刘向等人的目录体例,本文未予著录。但这些资料恰好提示了刘向等人校书时的环境:他们必须面对大量文书文献,必须把“书”和文书档案明确地划分开来。而这样一来,他们写下的《别录》《七略》和《汉志》,便成为中国“书”观念形成的标志。
刘向等人所建立的“书”观念,对后世影响很大。几千年来,各种文书档案都被目录学家排斥,而未阑入“古典文献学”的范围。学者们昧于对文书档案的了解,于是有“中国古‘书’产生于何时”的困惑。解决这个问题难吗?其实不难。以上目录告诉我们:只要和文书作个比较,“书”的来历就清楚了。“书”区别于文书的主要特点,从形式上看,是经过了编纂;比如刘向等人的校书,主要内容便是采用合并众本为一定本的方式编书。但从实质上看,二者功能不同:“书”是公诸大众的文献,而文书则是用于日常事务,只在当事人中小范围流传的文献。因此可以说,“书”的形成,其实质就是大众文献的形成。换言之,“书”的产生,其实就是把原来用于日常事务的文献加以提升,使之具有超越意义。正因为这样,最早的中国“书”有三大特点:其一被称作“典”“谟”“训”“诰”,其二以律令、道德教训等具普遍意义的知识为内容,其三用于体制化的教学。“六经”就是这样的“书”。而子部“书”的形成,则表明“经”的扩大。正因为这样,《汉志》把子部书看作“《六经》之支与流裔”。
第二,关于六部分类法的形成。
根据以上论述,我们可以为“书”下一个定义:“书”就是因传播需要而被编纂的文献。从这个角度看,目录学上的六部分类法,乃意味着社会对六类文献提出了传播需要,使之进入编纂。这六类书,就是《汉志》所说的“六略”。其中“六艺”“诸子”“诗赋”三略之书由刘向校理,原是皇室之书;“兵书”“数术”“方技”三略之书分别由步兵校尉任宏、太史令尹咸、侍医李柱国校理,原是官守之书。透过这种分工,可以看出两种“书”的分别:刘向校理的是国家图书馆的收藏,是已经成形的“书”;另外三人校理的是部门资料室的收藏,尚未脱离档案性质,是半成形的“书”。不妨说,所谓“校书”,是让后一种“书”取得正式身份的仪式。
那么,为什么在“六艺”“诸子”“诗赋”三略之外,增加的是“兵书”“数术”“方技”三部呢?这个问题,可以从出土文献中找到答案。资料表明,在出土文献中,子部书占有很大比重(从数量看,是诗赋文献的十倍)。按照刘向等人“诸子出于王官”的说法,这意味着,有一批官守——例如联系儒家的司徒之官、联系于道家的史官、联系于名家的礼官、联系于墨家的清庙之守、联系于法家的理官、联系于阴阳家的羲和之官、联系于纵横家的行人之官、联系于杂家的议官、联系于农家的农稷之官等等——在提升档案为“书”的历程上,做出了重要贡献。另一方面,在战国至汉初的墓葬中,出土了很多“兵书”和“数术”“方技”之书。其中兵书有银雀山的《吴孙子》《齐孙子》《尉缭子》《六韬》等,有张家山的《盖庐》等;数术书有多种《历谱》、多种《日书》、多种卜筮祭祷竹简,以及马王堆的《天文气象杂占》《五星占》《出行占》《木人占》《阴阳五行》《太一辟兵图》等;方技书则有《脉书》《病方》《白水侯方》《十问》《合阴阳》《杂禁方》《引书》《脉死候》《六十病方》《医马书》等。这些资料意味着:刘向等人校书之时,其实对官守文献做过调查,进而从百官中选出步兵校尉、太史令、侍医三职——选出了三类书的代表。正因为这样,《汉志》认为:从档案到“书”的演变,是首先在官守中完成的。有鉴于此,我们不仅要借助官守来理解六部分类法的形成,而且要借助官守来理解六类中各小类的形成。
第三,关于学派分类的标准。
对于“诸子百家”“九流十家”等概念,研究者曾提出怀疑,认为这些概念不符合哲学史或思想史的事实。比如著名的《剑桥中国秦汉史》就说:“刘向和刘歆所编的书目,作为遗产,所留下的对中国哲学进行重大划分的分类却往往是错误的。”(中译本第696页)这种说法对不对呢?不对。因为它忽视了刘向等人的文献学实践,进而忽视了思想同物质的关联。
不过,這一说法提出了一个问题:应当如何“对中国哲学进行重大划分”?事实上,解答这个问题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为古代子部文献编一份目录。因为编子部书目的关键就是进行学派划分,划分过程中必须试用各种方法,从而找到正确的出路。从简帛研究者的经验看,可用的方法有三条:一是根据已经明确的学派文献的特色词,来判断暧昧文献的归属(因为同一个学派会有相同的问题和语言方式);二是根据已经明确的学派文献的思想主旨,来判断暧昧文献的归属(因为学派成立的基础是有相近的学说);三是从暧昧文献的存在样态——比如出土地点、物质形式——中找到古人赋予的分类属性,进而得出判断(因为学派意味着历史上的认同)。本目录就是这样做的。比如,除掉注意出土文献同传世文献在文句、主题词、思想倾向的关联外,也注意这些文献在出土时彼此类聚的方式。这样一来,“对中国哲学进行重大划分”的基本道理便呈现出来了。其核心是三句话:(一)对于当今的分类来说,古人的分类是最重要的历史事实,必须尊重。(二)古人的思想,不仅表现在他们说了什么,而且表现在他们做了什么以及如何做。(三)因此,思想考察应该从语言的物质载体和物质表现入手。
以上这些话,包含这样一个意思:古代人进行学派划分,是有其物质依据的。主要有三种物质:一是人。比如《吕氏春秋》说“老聃贵柔,孔子贵仁,墨翟贵廉,关尹贵清”,说的就是作为学派标志的人。这种人又称“子”,也就是代表了某个师承系统。二是书。比如《汉志》以“凡某某家”表书的数量,说“凡诸子百八十九家”云云,这其实就是把书作为“家”(学派)的代表。三是官守。比如司马谈说“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意思是六家之分取决于求“治”的路线,每家源于一种为官的职责和习惯。第三项最为重要,因为在上古时代,官守不仅掌管了资料(书),而且掌管了教育(人),具有根本意义。刘向等人虽然是面向“书”来进行学派划分的,但他们却能尊重传统,把学派的渊源归结于官守,便可以说是把握了事物本质。《汉志》中有这样一个事例:同样是容成公所传书,《汉志》却把《容成子》归入诸子略阴阳家,把《容成阴道》归入方技略房中术,因而打破了“人”的标准(所以,本目录也依据《容成氏》同《墨子》的关联,将其判为墨家)。《汉志》这样做的依据是什么呢?最有力的推测是:依据官府所藏。由此看来,《汉书·叙传》所说“刘向司籍,九流以别”是富于深意的一句话。这句话说明,九流十家是刘向、刘歆、班固共同认可的学术分类。
第四,关于目录学的学术要求。
在中国学术史上,刘向等人的校书活动是一件划时代的事情。它不仅建立了“书”的观念,而且创立了一套目录学体系,包括六略三十八部的分类和为古书整理本撰写叙录的方法。在子部书方面,则有两件事让人印象深刻:其一是用校勘、辑佚等手段将大量散简、异本汇编为子书,其二是用目录序次展现学术的时代变迁。从本目录可以看到:《汉志》诸子略著录各家,都是严格按文献的形成年代排序的。也就是说,重视文献自身的源流,是刘向等人最重要的工作思路。
按照这一思路,本目录在编制之时,也充分关照古人通过行为所表达的文献分类。这类行为有三种:其一,往往将同类文献抄集在一处;其二,往往用不同质量的竹帛抄写不同内容的文献;其三,为便庋藏,往往用相同长度的简帛抄写同类文献。通过这些行为,我们懂得:古文献的载体是同它的文体相对应的。比如竹制载体有“简”有“楬”。“简”是大竹,通常载录书籍,包括六艺、诸子、兵书、数术、方技之书;“楬”是小竹,通常用为签牌。又如竹、木之间也有体用之别,即通常把竹质材料用为书籍的载体,而把木质材料用为文书的载体。这种情况提示我们:对出土文献进行目录编制,必须注意载体的形制,把它们用作分类、排序的依据。比如郭店楚简有《唐虞之道》和《忠信之道》,简长28.2公分;又有《说之道》,简长15.2公分。后者的性质很明确,是纵横家书;如何判定前者的性质呢?从形制不合这一点看,本目录认为其学派属性也不相合,遂把前者判属儒家之书。
总之,为出土文献编制目录是一件有意义的工作。它拉近了我们同资料的距离,使我们渐次走进刘向等人的工作现场。对于“辨章学术,考镜源流”这个目录学的基本要求,我们于是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这个认识是:所谓“辨章学术”,意味着要从形式与内容两方面,来认识古代知识与思想的逻辑关系;所谓“考镜源流”,意味着要结合制度与人这两个要素,来探明古代知识与思想的来龙去脉。
(作者单位:温州大学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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