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文艺美学要略·论著·《诗艺》
古罗马帝国的诗人、批评家贺拉斯著。它本来是一封诗体信简,受信人是皮索父子三人。现有题目是后人加的。
贺拉斯继亚里士多德之后,主张文学艺术要摹仿自然,要到生活中去找范本。在摹仿自然时,允许虚构,但须合乎情理,切近真实。强调诗人必须有生活经验和真情实感,才能感动读者。
这封信大体分为三个部分。在开头部分,作者提出他的总原则:一切创作都要合乎“情理”,要有生活根据;一部作品要注意整体效果,结构要首尾一致,恰到好处;世间的事物不断变化, 所以要创新,但又不能超过习惯所允许的范围。
中间部分,主要谈戏剧。他一方面强调作家要有自己的生活感受,另一方面又强调程式的重要;剧种、人物、场景、诗格都应有一定的程式;题材最好利用现成的,才容易为人接受,而在组织安排和表现手法上,要出奇制胜,体现首创性。
最后部分,是一般地谈论文学创作问题。他强调判断力在创作中的作用,一个作家要能判断什么该写,什么不该写;又特别强调文学艺术的开化、教育作用,必须寓教育于娱乐;不仅思想内容要好,而且艺术也要高超;语言要精炼、优美,形式必须仔细琢磨,以便引人入胜;错误难免,但最忌平庸;天才固然重要,但必须与刻苦努力相结合;要善于听取批评,以便再三修改,必臻完美而后已。
《诗艺》并非一部体系精密的理论著作,也没有提出十分深奥的美学原理,实为一位大诗人的一席经验谈,但在西方文论史上却占有重要地位。它上承亚里士多德,下开文艺复兴和后来的古典主义理论之端,对十六世纪到十八世纪的文学创作,尤其是戏剧与诗歌,具有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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