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美学要略·学说与流派·诗教
儒家提出的诗歌的创作原则、批评原则的美学观。语见《礼记·经解》: “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 《诗》教也:疏通知远,《书》教也;广博易良, 《乐》教也;洁静精微, 《易》教也;恭俭庄敬, 《礼》教也;属辞比事,《春秋》教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而不愚,则深于《诗》者也;疏通知远而不诬,则深于《书》者也;广博易良而不奢,则深于《乐》者也;洁静精微而不贼,则深于《易》者也;恭俭庄敬而不烦,则深于《礼》者也;属辞比事而不乱,则深于《春秋》者也”。
诗教,是对比着《书》、《乐》、《易》、 《礼》、 《春秋》教而言的,它的核心是由哲学上的中庸思想而导出的诗学上的一种美学原则,即以中和为美。所谓“温柔敦厚,诗教也”,所谓“温柔敦厚而不愚,则深于诗者也”,都是要求诗歌创作中的思想感情不能走极端,应以中和为准。 “温柔敦厚”,本指人的品性温和宽厚,这里借指诗歌内容对政治的“怨刺”必须“止乎礼义”,不能有过火的揭发与批评。既要符合“礼义”,又要有“怨刺”精神,这也就是既要“温柔敦厚”,但又不能失之于“愚”;做到这一点,就不但合乎“诗教”,更可以称为“深干诗”了。联系到孔子的其他言论,可以看得更清楚,如: “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 “《关睢》乐而不淫、哀而不伤”, “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思无邪”,刘宝楠《论语正义》说: “论功颂德,止僻防邪,大抵皆归于正”。在诗歌创作中,“思”可以,但不能越过限度“正”,这才算是“无邪”。 《关睢》是《诗经》的典范,因为它符合诗教,具备“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中和美。 《韶》是音乐中“尽善尽美”的作品,因为它既雄壮有力又浑厚温婉; 《武》则虽“尽美”但未“尽善”,因为它雄壮有余,温婉不足,不符合中和标准。何谓中和?《礼记·中庸》说: “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虽然思想感情十分强烈,但喜怒皆不能形于色,而要让它们在内心酝酿激荡,这就叫做“中”;这些思想感情一旦作为诗歌或文艺作品表现于外,必须合于礼,又有节制,这叫做“和”。做到了中和,则“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总之, “中和”就是“温柔敦厚,诗教也”的核心。因此,儒家之所谓诗教,虽然一方面有以中和为美的合理因素,但另一方面,又有着极浓厚的要求文艺为统治阶级政治教化服务的消极因素,对后世发生了极大的影响,鲁迅在《摩罗诗力说》中曾指出它是囚人的牢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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