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审美分类创造·诗歌
文学的一种重要体裁。它借助于具有节奏感和音乐美的语言,构造具有诗美的意象,表现诗人强烈而凝炼的情致。古人谓“诗言志”, “诗缘情而绮靡”, “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或谓诗者“托物言志,状物抒情”。可见,表达诗人主观的情致,在诗歌中比之文学的其他门类尤为强烈和重要。诗的语言的节奏和声律音韵,只有当它们通过艺术意象或意境,完美地表现了诗人内在的感情的波动起伏,才能称为好诗。
诗歌从不同的角度可有不同的分类。
从描写的对象可分为抒情和叙事两大类。抒情诗偏于诗人主观思想感情的抒发,诗歌意象、意境虽有借景、托物的一面,但目的也在表现创作主体的情致。景和物在抒情诗中处于从属的地位。因之,抒情诗往往鲜明地突出了诗人独特的精神风貌。当然优秀的抒情诗又是具有典型意义的。如果诗人的情致和人民群众有相通之处,那么诗人往往就成了人民的代言人。抒情诗的主人公一般就是作者自己,但也有不是或不完全是作者自己的,可以是虚拟的或集体的。叙事诗则偏于创作主体对客体的故事与人物的描述,诗人自己表现的主观的思想感情处于从属的地位。诗人充当叙述人的角色,通过他的叙述,使客体的情景、人物和事件呈现出来。
从形式来划分,诗歌又可分为格律体和自由体两种。格律诗具有严密的组织形式,诗节、诗行的安排有着约定俗成的严格规定,并且一般都要循规押韵,有押在一、二句尾的,有押在一、四句尾的,有押在一、三句尾的,也有每句连韵的。格律诗的节奏主要体现在有规律的音节单位上。中国古代的绝句、律诗、词曲,以及大部分民间歌谣都属格律诗。 自由诗则相反,章节行数都不固定。一般可以不押韵,但也有不规则押韵的。 自由诗也有节奏感,一般不表现在韵律上,而体现在口语的间歇和形象的迴环上。就形式而言,散文诗是介乎诗与散文之间的边缘品类。它具有散文恣肆自由的语言表现特点,又富于诗美的意象和意境。散文诗除了不分行、不押韵而外,诗的基本特征完全具备。优秀的散文诗也具有音乐美,这主要体现于诗人感情内在的旋律性上。
从所描写的具体内容分,诗歌又可分为哲理诗、田园诗、山水诗、爱情诗、讽刺诗、赠别诗等等。
西方现代派有人提出“纯诗”的概念,认为诗以语言为形式,描绘人所能感觉的世界的幻象,因此诗的世界与梦境相似,而同实际事物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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