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真理的原动力
对同一事物是肯定或否定,这都不会让我们获得成功。因为,这只是主观的经验定理,这其中没有“必然性”,有的只是无能。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倘若一切定理中,矛盾这条定理是最可靠的;倘若它是最后的、最基本的、是一切引证的根源的定理;倘若一切其他公理的原则包括在其中,那么,人们反而应该更认真地考虑到,它在论证方面究竟是以什么为前提的。下面两种情况,二者必居其一:或者它坚持某种与现实物和存在物有关的事物,好像人们很久以前从别的地方就已得知的东西一样,即不能置相反的头衔于它的头上;或者,这个定理意欲表达的是:不应置相反的头衔于它的头上。那时,或许逻辑学变成了命令,不是为了认识真实的东西,而是为了设定和整理那个我们应将其称之为真实的世界。
简而言之,一直以来未能解决的问题是:逻辑学的公理适用于现实吗?或者,它们是为了首先替我们创造现实、“现实性”这些概念的手段和标准吗?……不过,为了能对前一个问题加以肯定,如前所述,或许人们已经认识了存在物;但是情况却完全不是这样。因此,对于真理的标准,并不包含这一定理,而是包含一个对于应该是真实的东西的命令。
假设根本就不存在这样一种自我同一的A,就像每个逻辑学的(也就是数学的)定理将这个A看做是前提一样,而这个A可能就是一种表面性,那么逻辑学就是以一个表面的单纯的世界为前提了。其实,我们是在无限的经验科学印象的影响之下才去信仰那个定理的,而经验学似乎一直对于这个定理加以肯定。“物”——这就如同是A的本来基础;我们信仰逻辑学的前提乃是我们对物的信仰。逻辑学的A就如同原子一般,乃是对“物”的一种模仿……由于对这一点我们并不理解,而且在逻辑学中我们得出了衡量真实存在的标准,我们也已走在这样的路上了:即将实体、谓语、客体、主体、行动等一切基础都设定为现实性了:这就叫设计了一个形而上学的世界,这就叫一个“真实的世界”(但是,这个世界就又变成了表面的世界……)。
原来的思维活动,也就是肯定和否定,也就是认为是真实的和认为是不真实的,由于这些活动不但将习惯,而且也将权利看做前提,所以必须将它们都看做是真实的,或者,都是不真实的。它们受制于一种信仰的统治,即认为对我们来说认识是存在的,认为判断会真的达到真理。简而言之,逻辑学对以本来的真实会说明某种东西并没有表示怀疑;换言之,相反的谓语不可能适合这种东西。
在这里有这样一种感觉论、粗俗的偏见盛行着:认为感觉会教导我们有关物的真理——认为我不能在同一时间说同一事物,这是坚硬的与柔软的,不可能同时说出。(“我不可能同时有两种对立的感觉存在”这个本能——是粗俗的、错误的。)
概念上的矛盾定理来源于以下的信仰,即认为我们可以构成概念,认为某个概念不仅会对某事物的本质加以描述,并且对这个本质也能够理解……其实,逻辑学(就像几何和算术一样)只对我们创造的、虚构的本质性是适用的。逻辑学试着依照一个由我们设定的存在模式去认识现实的世界,更准确地说来:它让我们学会了图画和算术……
论克服决定论和神学。认为某事乃是井然有序依次出现和可预计地出现的,但从这种认识中是无法得出事物必然出现的结论。认为一定数量的力在每个固定的场合都用一种唯一的方式和方法来决定自身和表现自身,这种情况并不会将事物变成“非自由意志”。“机械论的必然性”并非事实,因为只有我们才会将事物解释为现象。我们将现象的可表述性解释成支配现象的必然性后果。但是,我从事一定的事,在这其中绝不可能产生我不得不做此事的认识。受迫,这根本无法在事物中证明的,因为,常规只能够证明,同一现象不是另外一个现象。只是由于我们将主体、行为者硬塞进事物,才会有这样的表象产生,即认为所有现象都是一个作用于主体的受迫的结果——是谁在起作用呢?还是某个“行为者”?因和果——这是个危险的概念,只要人们还能想到起作用的某物,想到受影响的某物。
以道德表示的世界是虚妄的。只要道德自身就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那么道德就是虚妄的。
真理的意志就是固定化、真实化、持久化,是消除虚假性,是将这种特性变为存在物。因此,“真理”或许不是现成的、可以找到的和可以发现的东西——而是应予创造之物,是用来替某个过程命名的,尤其是为一种自身无止境的征服意志命名的东西;因为对真理的确定乃是一种无限过程,一种主动的规定——并非固定的和肯定的东西的意识化。这是一句对“权力意志”持赞成态度的用语。
生命以深信特质之物和规则的轮回之物这一前提为基础;生命越强大,那么这个可猜测的、似乎成为存在的世界就必然更为广袤。逻辑化、理性化、系统化等皆是生命的辅助手段。
人们将其追寻真理的欲望,即某种态度反射为存在的世界、形而上学的世界、“自在的物体”、业已存在的世界。人作为创造者的需要已经虚构了自己进行加工了的世界,预言了这个世界;这个预言对真理的“信仰”就是人的支柱。
一切现象、一切运动、一切发展生成都是在对程度和力的比例关系进行确定,是斗争……
一旦我们为自己虚构了某个对我们如何如何(上帝、自然)等负责的某人,换句话说就是,将我们的生存、我们的幸福和贫困作为意图托付给他(它),我们也就失去了纯洁的生成。那时,我们就有了想通过我们、并且和我们一起达到某种目的的一个人了。
“个体的幸福”和“大类的幸福”一样,都是虚构的。因为,前者不会为后者作牺牲,从远处看,大类和个体一样也是流动之物。“大类的保存”只是大类增殖的结果,即在通向更强大的类的过程中对类的克服的结果。
表面的“目的性”(“无限超越所有人的艺术的目的性”)仅仅是在一切现象中活跃的权力意志的结果。在往强者变的过程中会带来与目的性方案相像的秩序。不在于表面的目的。但是,若凌驾较小势力之上的超级权力到手,即后者有着较大权力发挥的功能形成等级制,那么组织制度将肯定会形成一种手段和目的秩序的外观。
对表面的“必然性”的驳斥:
这仅仅表示一个力而并非同时也表现了别的什么。
对表面的“目的性”的驳斥:
后者仅仅表示势力范围以及和其能达成默契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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