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们总是爱听关于他们长辈的故事的: 他们总是极力驰骋他们的想象,以便对某个传说般的老舅爷或老祖母多少得点印象,而这些人他们是从来不曾见过的。正是由于这个缘故,前几天的一个夜晚,我那几个小东西便都跑到了我的身边,要听他们曾祖母费尔得的故事。这位曾祖母的住地为脑福克的一家巨室(那里比他们爸爸的住处要大上百倍),而那里便曾是——至少据当地的传闻是如此——他们最近从《林中的孩子》歌谣里听说的那个悲惨故事的发生地点。其实,并于那些儿童及其残酷的叔叔一段传说,甚至一直到后面欧鸲衔草的全部故事,在那座大厅的壁炉面上原就有过精美的木雕,只是后来一个愚蠢的富人把它拆了下来,另换了一块现代式的大理石面,因而上面便不再有那故事了。听到这里,阿丽丝不觉微含嗔容,完全是她妈妈的一副神气,只是温柔有余,愠怒不足。接着我又继续讲道,他们那曾祖母费尔得是一位多么虔敬而善良的人,是多么受着人们的敬重与爱戴,尽管她并不是(虽然在某些方面也不妨说就是)那座巨宅的女主人,而只是受了房主之托代为管理,而说起那房主,他已在附近另置房产,喜欢住在那更入时的新居里;但尽管这样,她住在那里却好像那房子便是她自己的一般,她在生前始终非常注意维持它的体面与观瞻,但到后来这座宅院就日渐倾圮,而且拆毁严重,房中一切古老摆式家具都被拆卸一空,运往房主的新宅,然后胡乱地堆在那里,那情形的刺目正像有谁把惠斯敏斯大寺中的古墓盗出,生硬地安插到一位贵妇俗艳的客厅里去。听到这里,约翰不禁笑了,仿佛是在批评,“这实在是件蠢事”。接着我又讲道,她下世葬礼是如何隆重,附近几里的一切穷人以及部分乡绅都曾前来吊唁,以示哀悼,因为这位老人素来便以善良和虔敬闻名;这点的一个证明便是全部赞美诗她都能熟记成诵,另外还能背得新约的大部。听到这里,阿丽丝不觉伸出手来,表示叹服。然后我又说道,他们的曾祖母当年是怎样一个个子高高模样挺好的美人: 年青时候是最会跳舞的人——这时阿丽丝的右脚不自觉地舞动起来,但是看到我的神情严肃,便又止住——是的,她一直是全郡之中最会跳舞的人,可是后来得了一种叫癌症的重病,才使她受尽痛苦,跳不成了;但是疾病并没有摧折她的精神,或使她萎靡不振,她依旧心气健旺,这主要因为她虔诚善良。接着我又讲到,她晚上是如何一个人单独睡在那座空荡宅院零房间里;以及她又如何仿佛瞥见那两个婴孩的鬼魂半夜时候在靠近她床榻的楼梯地方滑上滑下,但是她却心中坚信,那天真的幽灵不会加害于她;而我自己童稚的时候却是多么好害怕呢,虽然那时我身边还有女佣人和我同睡,这主要因为我没有她那么虔诚善良——不过我倒没有见着那婴儿们的鬼魂。听到这里,约翰马上睁大眼睛,露出一副英勇气概。接着我又讲到,她对她的孙子孙女曾是多么关心爱护,每逢节日总是把我们接到那巨宅去玩,而我在那里最好一个人独自玩上半天,常常目不转睛地凝注着那12个古老的恺撒头像出神(那些罗马皇帝),最后那些古老的大理石像仿佛又都栩栩然活了一般,甚至连我自己也和他们一起化成了石像;另外我自己在那座庞大的邸宅之中是如何兴致勃勃,流连忘返,那里有许多高大空荡的房间,到处张挂着古旧的帘幕和飘动的绣帏,四壁都是橡木护板,只是板面的敷金已剥落殆尽——有时我也常常跑到那敞阔的古老花园里去游玩,那里几乎成了我一个人的天地,只是偶尔才遇上一名园丁从我面前躜过——再有那里的油桃与蜜桃又是怎样嘉实累累地垂满墙头,但是我却连手都不伸一伸,因为它们一般乃是禁果,除非是偶一为之——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我自己意不在此,我的乐趣是到那些容貌悒郁的古老水松或冷杉间去遨游,随处摭拾几枚绛红的浆果或枞果,而其实这些都是中看而不中吃的——不然便是全身仰卧在葱翠的草地上面,默默地吮吸着满园的清香——或者长时间曝浴在橘林里面,慢慢地在那暖人的温煦之下,我仿佛觉着自己也和那满林橙橘一道烂熟起来——或者便是到园中低处去观鱼,那是一种鲦鱼,在塘中倏往倏来,动作疾迅,不过时而也瞥见一条个子大大但性情执拗的狗鱼竟一动不动地悬浮在水面,仿佛其意在嘲笑那胡乱跳跃的轻浮举止,——总之,我对这类说闲也闲说忙又忙的消遣玩乐要比对蜜桃柑橘等那些只能吸引一般儿童的甜蜜东西的兴趣更浓厚得多。听到这里,约翰不禁把一串葡萄悄悄地又放回到盘子里去,而这串葡萄(按并没有能瞒过阿丽丝的眼睛)他原是准备同她分享的,但是,至少目前,他们两人都宁愿忍痛割舍。接着我又以一种更加高昂的语气讲道,虽然他们的曾祖母费尔得非常疼爱她的每个孙子,她却尤其疼爱他们的伯伯约翰·兰—— ,因为他是一个非常俊美和非常精神的少年,而且是我们大家的共同领袖;当他还是个比我们大不许多的小东西时,他绝不像我们那样,常常绕着个荒凉的角落呆呆发愁,而是要骑马外出,特别能骑那些烈性的马,往往不消一个上午,早已跑遍大半个郡,而且每出必与猎户们相跟——不过他对这古邸与花园倒也同样喜爱,只是他的性情过于跅弛奔放,受不了那里的约束——另外待到伯伯长大成人之后,他又是怎样既极英俊又极勇武,结果不仅人人称羡,尤其深得那曾祖母的赞赏;加上他比我们又大了许多,所以我小时因为腿瘸不好走时,总是他背着我,而且一背就是几里;——以及后来他自己又怎样也变成跛足,而有时(我担心)我对他的急躁情绪与痛苦程度却往往体谅不够,或者忘记过去我跛足时他对自己曾是如何体贴;但是当他真的故去,虽然刚刚一霎工夫,在我已经恍如隔世,死生之间竟是这样判若霄壤;对于他的夭亡起初我总以为早已不再置念,谁知这事却愈来愈萦回于我的胸臆;虽然我并没有像一些人那样为此而痛哭失声或久久不能去怀(真的,如果那次死的是我,他定然会是这样的),但是我对他确实是昼夜思念不已,而且只是到了这时我才真正了解我们之间的手足深情。我不仅怀念他对我的好处,我甚至怀念他对我的粗暴,我一心只盼他能再复活过来,再能和他争争吵吵(因为我们兄弟平时也难免阋墙),即使这样也总比他不在要好,但是现在没有了他,心里那种凄惶不安的情形正像当年你们那伯伯被医生截去了腿脚时那样。听到这里,孩子们不禁泫然泪下,于是问道,如此说来,那么目前他们身上的丧服便是为的这位伯伯,说罢,仰面叹息,祈求我再别叙说伯伯的遭遇,而给他们讲点关于他们那(已故的)美丽的妈妈的故事。于是我又向他们讲了,过去在悠悠7载的一段时光中——这期间真是忽而兴奋,忽而绝望,但却始终诚挚不渝——我曾如何向那美丽的阿丽丝·温——登表示过殷勤;然后,按着一般儿童所能理解的程度,尽量把一位少女身上所独具的那种娇羞、迟疑与回绝等等,试着说给他们——说时,目光不觉扫了一下阿丽丝,而殊不料蓦然间那位原先的阿丽丝的芳魂竟透过这小阿丽丝的明眸而形容宛肖地毕现眼前,因而一时简直说不清这伫立在眼前的形体竟是哪位,或者那一头的秀发竟是属于谁个;而正当我定睛审视时,那两个儿童已经从我的眼前慢慢逝去,而且愈退愈远,最后朦胧之中,只剩得两张哀愁的面孔而已;他们一言不发,但说也奇怪,却把要说的意思传给了我:“我们并不属于阿丽丝,也不属于你,实际上我们并不是什么孩子。那阿丽丝的孩子是管巴尔图姆叫爸爸的。我们只是虚无;甚至不够虚无;我们只是梦幻。我们只是一种可能,或者将来在忘河的苦水边上修炼千年万年方能转个人形,取个名义”——这时我蘧然而觉,发现自己仍然安稳地坐在我那只单身汉的安乐椅上,而适才的种种不过是一梦,这时忠诚的布里吉特仍然厮守在我的身边——但是约翰·兰——(亦即詹姆斯·伊里亚)却已杳不可见了。
(高健 译)
注释:
几个小东西: 即下文的小阿丽丝与小约翰。
脑福克: 英国地名。按兰姆的祖母玛丽·费尔得所曾任管家的地方实不在脑福克而在郝津郡的布莱克斯威尔。兰姆这里所以要把地名改换,是因为她祖母侍奉的那家主人威廉·普路姆在《梦中的孩子》一文发表时还活着。
《林中的孩子》: 歌谣,叙述一脑福克富绅临终前将其幼子幼女二人并全部家私托给他的弟弟照管。但孩子们的叔叔本是个凶残的人,于是蓄意杀死他的侄子侄女而独吞财产。他雇了两名恶汉带孩子去一树林中,准备在那里处死孩子。恶汉中一人忽生悔心,于是杀了另一恶汉而逃走,结果两个孩子遂被活活冻死在林中。事泄,这个凶残的叔父被拘下狱。
欧鸲衔草: 《林中的孩子》结尾处说这些鸟怜悯儿童的死于非命,曾衔来树叶覆盖了他们的尸体。
阿丽丝: 兰姆梦里的女孩。
见注。
约翰: 兰姆梦里的男孩。
赞美诗: 这里指《公祷书》中根据《圣经·诗篇》所改写的祷告诗篇。
两个婴孩: 即上文《林中的孩子》中的那两个孩子,因故事发生的地点即在兰姆的祖母受雇佣的郡里,故云。
禁果: 即《圣经》开篇部分耶和华禁止亚当与夏娃吃的那智慧树上的果子。
约翰·兰——: 即约翰·兰姆,兰姆之兄。这个破折号表示不想将全名写出。
据西方兰姆的注释家言,截腿并无其事。
阿丽丝·温——登: 代表温特登,兰姆少年时的情人安·西蒙斯的化名,郝津郡人。这里兰姆对她显然作了理想化。这里的破折号表示不想将全名写出。
巴尔图姆: 上注西蒙斯的丈夫,据云为一典当商。
忘河: 希腊神话中冥府里的河名。据说饮其水后,人即忘掉他过去的一切。罗马大诗人魏吉尔在《伊尼德》第六章中曾说,人的灵魂在饮了忘河之水千万年之后,便有可能再托生成另一个人。
布里吉特: 兰姆之姐玛丽·安·兰姆的化名。
詹姆斯·伊里亚: 兰姆之兄弟约翰·兰姆的化名。
【赏析】
每读兰姆的散文都会令人潸然泪下,但这落泪不是因为他的不幸,而是因为他在叙述这种不幸时所表现出来的平淡。他绝对不是“为赋新词强说愁”,而是不言愁滋味,只道“天凉好个秋”。这种境界中的平淡使兰姆的散文总是那么从容、优雅。
《梦中的孩子》是一篇写孤独的散文,作于兰姆的哥哥死后不久。为了照顾家人,主要是不想让经常疯癫的姐姐被禁闭在疯人院里,兰姆终生未娶。哥哥逝世,身边唯一的亲人姐姐又经常发病,这使兰姆陷入极度的孤独。这篇文章就在对亲人的思念中流露着排遣不散的孤独。
写孤独的文章不少,在兰姆这里,孤独之情却以热闹之笔出之。文章回忆了自己和已故祖母与哥哥共同度过的美好时光,更为奇妙的是,这种回忆是以向自己的两个儿女讲述的方式写出来的。回忆是对实有的人与事的思念,做到历历在目不足为奇,而这两个儿女纯属虚构,他们却时时对作者的讲述作出反应。听到曾祖母“年青时候是最会跳舞的人”,“阿丽丝的右脚不自觉地舞动起来,但是看到我的神情严肃,便又止住”;听到关于鬼魂的传说,“约翰马上睁大眼睛,露出一副英勇气概”;听到好玩的童年趣事,“他们两人都宁愿忍痛割舍”葡萄;听到“我”与伯伯的事情,“孩子们不禁泫然泪下”。如果不知道兰姆没有妻子儿女,我们不会认为这两个孩子是他无中生有的,他们是那么鲜活、生动。回忆已很热闹,这两个孩子则更添了一份热闹。正是这份热闹将浓重的孤独平淡化。这里,我们读不到作者对孤独之感的直接宣泄,也读不到梦醒后对失望之情的赘述,文章戛然而止,将我们留在了无尽的回味中,悄然拭泪。
然而,这娓娓道来的孤独并不能令读者心灰意懒,因为他对人世间温情的留恋是那么令人动容。对兰姆生平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他的家庭发生过很多不幸,但他对造成他孤独的直接原因只字不提,毫无怨言。他为我们呈现的都是温情。作者营造了三个世界,一个是现在的现实,一个是美好的往昔,另一个就是虚构的梦境。在往昔的世界里,“我”度过了无数充满温暖与爱的日子。那里有勤劳、善良、虔敬的祖母,“她对她的孙子孙女曾是多么关心爱护,每逢节日总是把我们接到那巨宅去玩”;那里还有勇武、活泼的哥哥,“我小时因为腿瘸不好走时,总是他背着我,而且一背就是几里”。在虚构的梦境里,“我”享受着天伦之乐,与一双儿女有说有笑。而在现在现实世界里,故去的已经故去,梦幻也只是梦幻,但这些却并不是只为作者徒增伤感的材料,而是让作者更加醒悟到一定要珍惜能留在身边的亲情。约翰·兰已杳不可见了,虽然“只是到了这时我才真正了解我们之间的手足深情”,不过,“忠诚的布里吉特仍然厮守在我的身边”。
这篇散文构思奇特,以“孩子们总是爱听关于他们长辈的故事的”开篇,将“我”与孩子和他们的长辈联系到一起,构成了全文的线索。作者以虚写实,借梦写真,梦是假,情是真。“我”对祖母与哥哥的追思,对家庭生活的渴望,在这个梦中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刘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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