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经常读英国抒情诗的人,忘不掉约翰·济慈的《夜莺颂》。这首诗是1819年4月的一天晚上,当时济慈大约二十三岁,又穷又患着肺病,在汉普斯特德的花园里写成的。他在郊区的这个花园里听见奥维德的和莎士比亚的永恒的夜莺,感到自己生命之无常,把自己与这见不着的小鸟的难忘而温柔的声音相攀比,济慈曾经写过: 诗人应该自然地写出诗来,仿佛树上长出叶子来一样。两三个小时就足以够他产生出这几页永不消竭而又永不满足的美来,几乎用不着再略加修饰。它的优点,我知道,谁也没有议论过,只有加以解释。这个难题的中心,在于其倒数第二节诗。那个当时在场的凡人对这只小鸟说:“饥饿的世世代代不再把你践踏。”因为,如今这鸟叫的声音已经到了以色列的田野上,在古代的一个傍晚,被摩押女子路得听到。
雪尼·柯尔文(新闻记者,斯蒂文森的朋友)在1887年发表的一篇济慈小传里,发现了或者说发明了我刚才上面提到的诗节里的那个难题。我在下面照抄他的奇谈怪论:“在我看来,济慈是由于逻辑的错误,也是他诗艺的失败,所以反对人生的短暂,以此来理解个人的生命;主张鸟的生命的持续,以此来理解物种的生命。”1895年,布里吉斯重复了这样的批评。1936年,李维斯支持这种观点,并且添加注解说:“当然,这种观念里包含的欺骗性证实了他接受它时感情的紧张……济慈在他这首诗的第一节里把夜莺叫做‘德里亚德’。”另一位评论家加罗德,认真地使用这个比喻,经引证诗里第七节说的: 这只鸟是不朽的,因为它就是德里亚德,树林里的女精灵。埃米·洛威尔写得更加明确:“读者立即得到了想象的或者诗意的火花,觉得济慈写的不是眼下在那里歌唱的那只夜莺,而是整个夜莺的种类。”
我已经引用了现代和过去五位评论家的评论,了解到所有这些人中只有埃米·洛威尔的话还并不算是白说。然而我不认为她假设的那一夜晚这只个别的夜莺与所有的夜莺之间存在着矛盾。那把钥匙,解答这一节诗的确切的钥匙,我怀疑,是在于叔本华的一段玄学,那是济慈从来没有读到过的。
《夜莺颂》写于1819年,而在1844年出版了叔本华的《意志和表象的世界》第三卷。其中第四十一章里这样写道:“我们可以老实地自问: 今年夏天来的燕子是不是去年来的那一只?是不是真的两只之间存在着从无到有的奇迹?这种奇迹已经发生了数百万次,为了把它彻底消灭而仍然在进行欺骗。有谁听见我这样说还能够保证这只在这里玩耍的猫,就是在这个地点蹦跳淘气的同一只猫;它三百年来一直在想着喜欢它的我,但是更奇怪更疯狂的是想象它根本是另外的一只。”这就是说,在某种情况下,就是种类,而济慈的夜莺,也就是路得的夜莺。
济慈自己可以毫不夸大地这样说:“我什么也不知道,我什么也没有读过。”然而却从某部有学问的字典的篇页里预见到了希腊的精神,这种预见和再造的最微妙的证据,就是他在那天晚上的夜莺身上直接感觉到了柏拉图式的夜莺。济慈也许不可能给“原型”下一个定义,但是他却在四分之一世纪之前就设想出了叔本华的一个前提。
这个难题就这样解决了。现在要解决的是第二个,其性质与前一个完全不同。加罗德和李维斯等人为什么没有作出这样明显的解释来呢?李维斯是剑桥一所学院的教授——剑桥这座城市,在17世纪时,是由于聚集着一批“剑桥柏拉图派”而闻名的;而布里吉斯则自己写过一篇柏拉图式的诗,名叫《第四度空间》。仅仅提一提这些事实,就足以使这个谜更加严重了。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其中的道理是来自不列颠思想方法的某种要素。
柯尔律治认为,所有的人,生来就分为亚里斯多德派和柏拉图派。后者认为阶级、秩序、种类都是现实,而前者则认为都是概念。对于这一些人,语言不过是符号的近似游戏;对于那一些人,却是宇宙的地图。柏拉图派知道万物在某种情况下就是一个宇宙、一种秩序;这种秩序,对于亚里斯多德派来说,却可能是一种错误,或者是我们的一部分认识的空想。通过地理的差异和时代的间隔,这两个对立的不朽派别交换了语言的名字: 一方面,是巴门尼德、柏拉图、斯宾诺莎、康德、佛兰西斯·布雷德利;另一方面,是赫拉克利特、亚里斯多德、洛克、休谟、威廉、詹姆斯。在中世纪艰苦的学院里,所有的人都祈求于亚里斯多德这位人类理性的大师(但丁: 《餐宴》第四章第二节),然而,唯名论者都是亚里斯多德派,而现实论者却都是柏拉图派。英国14世纪的唯名论,到18世纪复活于英国精密的理想主义。奥卡姆的经济方程式entia non sunt multiplicanda praeter necessitatem容许或者预示了不无限制的esse est percipi。因此柯尔律治说,人生来不是亚里斯多德派就是柏拉图派,而英国人的头脑肯定生来就是亚里斯多德派。对于这种头脑,现实不是抽象的观念,而是具体的个别;不是夜莺的种类,而是具体的夜莺。当然,也许难以避免的是: 在英国,不可能对《夜莺颂》有准确的理解。
但愿谁也不会从以上的话里看出来责备或者轻蔑的意思。英国人排斥种类,是由于他们觉得个别是不再可能减除,不再可能等同,不再可能匹配。一种伦理的怀疑,而不是推理的无能,阻碍着他们像德国人那样趋向于抽象。他们不理解《夜莺颂》,然则也就是由于这种颇有价值的不理解,才使他们产生了洛克、休谟、柏克莱,而且花了七十年之久才编出了一篇没有人听然而却有预言意义的《个人反对国家》。
在寰宇之内所有的语言中,夜莺享受着一个美丽的名字(南丁格尔、纳赫蒂加尔、乌契诺洛),似乎人们本能地愿意它适用于赞颂它的歌曲。诗人们歌唱它那么多,如今几乎有点儿不真实了,即不如对云雀,也不如对天使。自从古代撒克逊的《埃克塞特诗集》(“我,黄昏的古老歌手,为村村镇镇带来了高尚的欢乐”)到斯温伯恩《阿塔兰特》,无数的夜莺在不列颠的文学里歌唱过,乔叟和莎士比亚赞美它,弥尔顿和马修·阿诺德颂扬它,但是我们命里注定地把它的形象和济慈结合了起来,就像把老虎结合于布莱克一样。
(王央乐 译)
注释:
见《旧约·路得记》。
布里吉斯(1844—1930): 英国桂冠诗人。
李维斯(1895—1978): 英国文学评论家。
加罗德(1878—?): 英国散文家,文学教授。
洛威尔(1874—1953): 美国女诗人。
奥卡姆(1280—1350): 英国教士,唯名论派哲学家。
拉丁文,大意是“完全不增产,并无必要”。
拉丁文,如此理解而已。
英国哲学家斯宾塞(1820—1903)的著作,出版于1884年。
英语、德语、意大利语的夜莺。
【赏析】
《夜莺颂》写于1819年4月,是19世纪英国杰出的浪漫主义诗人济慈的代表作。当时这位才华横溢年仅23岁的年轻人已身患肺病,且病入膏肓,一天清晨,诗人坐在树下沉思,忽然听到夜莺引吭高歌,使他万感交集,神往不已。他急忙奔进屋去,提笔一气呵成了这篇濒死者的绝唱。就像博尔赫斯所说,“凡是经常读英国抒情诗的人,忘不掉约翰·济慈的《夜莺颂》”,作者的这篇散文也无意探讨这诗篇毋庸置疑的伟大,而是开门见山地将目光聚集在了其倒数第二节一组诗句留下的难题上。
我们参照查良铮先生的译本来看看这一节诗:“永远不会死去,永生的鸟!/饥饿的世代不能将你践踏/你的声音,短暂的夜里被我聆听/遥远的过去国王和小丑也曾聆听/或许是同样的歌声曾飘进/路得忧伤的心里,让她流着泪/思恋家乡,站在异国的田野上;/这歌声,又多少次/牵动了迷幻的窗扉,被公主推开/在凶险的海浪上,在遗忘的仙岛上。” 作者不仅就莺声在空间上加以铺陈,更从时间上联想到遥远的过去,把莺声想象为一种贯穿在历史长河中的永恒的声音,济慈带着濒死者的敏感,在肉体的折磨中向往永恒。
博尔赫斯引用了英国新闻记者雪尼·柯尔文、桂冠诗人布里吉斯、文学批评家李维斯、文学教授加罗德和美国女诗人埃米·洛威尔的评论,并对他们的观点加以否定。总体来讲,这些人在批评中错误地理解了济慈笔下的夜莺,将其理解为作者逻辑的错误或者不朽的森林女精灵德里亚德,并以此来解释诗中鸟儿的永生。而博尔赫斯认为,“这只个别的夜莺”与“所有夜莺之间”并不存在着矛盾,解答这一问题的钥匙在于“济慈从来没有读到过的”叔本华。《夜莺颂》完成后25年,叔本华出版了《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第三卷,并在第四十一章中,借去而又来的燕子和猫,论证了在某种情况下“一”就是“种类”,“而济慈的夜莺就是路得的夜莺”。从这里博尔赫斯解决了这一难题,“济慈也许不可能给‘原型’下一个定义”,但他却微妙地再现了古希腊的一种精神,再造了“柏拉图式的夜莺”。
然而,作者志在解读的并不是济慈的《夜莺颂》而是济慈的夜莺,于是他又提出了第二个问题,“其性质与前一个完全不同”,那就是: 为何(前面列举的)英国评论家们“没有做出这样明显的解释来呢”?其中的道理就是“来自不列颠思想方法的某种要素”。
“柯尔律治认为,所有的人,生来就分为亚里斯多德派和柏拉图派。后者认为阶级、秩序、种类都是现实,而前者则认为都是概念。”博尔赫斯认为:“英国人的头脑肯定生来就是亚里斯多德派。对于这种头脑,现实不是抽象的观念,而是具体的个别;不是夜莺的种类,而是具体的夜莺。”所以,“在英国,不可能对《夜莺颂》有准确的理解”。当然,这并不是作者对英国传统的指责或者轻蔑,他认为英国人“排斥种类”是由于他们觉得个别是独一无二的,“一种伦理的怀疑,而不是推理的无能,阻碍着他们像德国人那样趋向于抽象”。
每个国家,每个民族,不但有自己创作的气质,也有自己批评的气质,但对于自己批评习惯的短处与局限性,却比自己创作天才的短处与局限性更容易忽略。批评观念的传统也是不自觉地含有历史印迹的,这种印迹中不仅有“过去”的过去性,还包含着“过去”的现存性,它不但使英国批评家在处理问题时带有当时当地的背景,更使他们所接受的影响——从荷马以来整个欧洲文学的母体到本国文学的漫长传统——有了一个同时的存在。
博尔赫斯写作本文的意义与目的正在于借济慈的夜莺的歌声,唱出这一传统存在。
(柳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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