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我喝了半升酒,
谁也不知我藏在哪,——
昨夜枕着我的胸口
躺着我金发的安娜!
当犹太人在荒野挨着饿,
欢庆上帝赐给“吗哪”,
福气哪里比得上我,
当我吻着我的安娜!
国王们尽管去东征西讨,
从印度河到萨凡那,
而我只求紧紧拥抱
全身在熔化的安娜。
我瞧不上皇宫里的娇娥,
管她是皇后、苏丹娜,
我们得到的是销魂之乐——
安娜给我,我给安娜!
走开,你招摇的日神,
躲开,你苍白的狄安娜!
请每颗星星遮起眼睛,
当我去会我的安娜。
让黑夜披着羽衣飞来!
日月星辰咱都不要它;
只要一枝神笔来描写
两情相欢——我和安娜!
(附白)
教会和政府会联合起来
禁止我干这干那——
教会和政府可以去见鬼,
我还是要去见安娜。
在我眼里她就是阳光,
我生活不能没有她;
要是我能有三个愿望,
第一个就是我的安娜。
(飞白译)
【赏析】
彭斯的爱情诗热情奔放,无拘无束,往往在对爱情的歌咏中表露出启蒙主义的精神,如这首《歌》(“昨夜我喝了半升酒”)就是明显的例子。这是彭斯的大量爱情诗中我最喜爱的一首。
这首《歌》一味地狂放不羁,不顾上帝,不顾国王,不顾教会和政府的干涉,颇有波斯诗人哈菲兹的情调。在艺术上,它有一种独特的韵味,不知你有没有发现呢?如果没有发现的话,请你把全诗再读一遍,这回最好是出声地念。这回你一定感觉到了: 《歌》中的热情有一个“焦点”,全部热情仿佛都凝聚在一个韵脚上了,这个反反复复不断出现的重要韵脚就是“安娜”!
《歌》的押韵格式是每四行为一单元,第一、三行押韵(每节换韵),第二、四行押韵——主要押在“安娜”上,一贯到底,与“安娜”押韵的词用了八个,而“安娜”这同一个名字也重复押韵八次。这在诗律中本来是忌讳的,但彭斯的这个韵押得多么好啊!它不仅是民歌重叠手法的运用,“安娜”一词的每次出现,都是组织在诗句之中而不是附加于诗句之外的,这个韵的每一次重叠,对安娜的每一次呼唤,都把诗情加强到了新的浓度。
由于汉语与欧洲语言词序根本不同,若按语法直译的话,原文安排在行末的“安娜”一词将全部移位,连一个也不会留在行末,例如第一节中的两处应是:“昨夜安娜金色的鬈发枕在我的胸口上”和“哪里比得上我在安娜唇上获得的甜蜜之福”。但我觉得“安娜”这个韵脚在《歌》中的地位实在太重要了,宁肯把汉语词序全部倒装,也要保留这个韵脚。对原诗中其他音韵特色,我也尽量作了保留,例如保留了作者用来与“安娜”押韵的以下几个韵脚:
“吗哪”——据《圣经》传说,以色列人从埃及奴役下逃出后,在荒野中断粮,上帝从天上降“吗哪”给他们做食物。
“萨凡那”——美国东南部河名。
“苏丹娜”——苏丹(伊斯兰国家的统治者)的后妃或公主。
“狄安娜”——月神。
在这首《歌》中,彭斯不仅热情奔放地赞美爱情,而且还通过对比,蔑视上帝恩赐的福气,蔑视“日不落帝国”在亚洲的扩张,特别是在全诗之末,诗人意犹未尽地加上了一节“附白”,在其中向代表剥削阶级统治势力的教会和政府发出了直截了当的挑战。教会和政府对付青年们私情的办法是捉拿惩戒和在教堂门口示众,彭斯自己就曾受过教会的惩罚。于是彭斯回击道:“教会和政府会联合起来/禁止我干这干那——/教会和政府可以去见鬼,/我还是要去见安娜。”这真是彭斯式的快人快语!彭斯诗歌的鲜明的时代精神,在这儿也表现得引人注目。可惜的是这段精彩的“附白”,在许多选本中都被删掉了。
(飞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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