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神,你莫骄傲,尽管有人将你看得
如何强大,如何可怖,你呀,名不符实;
你自以为已经把芸芸众生毁灭,
可怜的死神,他们没死,你至今还杀不死我;
休憩和睡眠,其实就是你的写照,
你定然比它们更让人感到舒适惬意,
而我们最出色的人们随你而去越早,
越能早日让灵魂获救,肉体安息,
你是命运,时机,君主和狂徒的奴隶,
你与毒药,战争和病魔同流合污,
鸦片与巫术也能灵验地进行蛊惑,
而且效果更佳,你又何必颐指气使?
人们小憩一会,精神便得以永远清朗,
便再不会有死亡,死神你自己将死亡。
(汪剑钊译)
【赏析】
该诗是一首典型的玄学派诗歌。约翰·多恩把死亡比作“休憩和睡眠”,而在这短暂的“小憩”之后,灵魂便会得到永生,清楚地表达了诗人看淡死亡,认为死后人类的灵魂可以得到解脱的宗教思想。
与《神圣十四行诗: 是您把我创造》中那个怯懦的觉得“死神”恐怖而求助于神的“我”相比,《神圣十四行诗: 死神莫骄横》这首诗中的“我”精神力量非常强大: 与之前的仰视不同,这里对死神是俯视。我们甚至可以推测这里的“我”是得到神的“恩赐”之后的“我”。
诗的第一句就是命令式的“死神,你莫骄傲”,这奠定了全文的基调,“我”与“你”的对话是上对下的、是不容反驳的。而且对于“我”而言,死神是“可怜”的,可见“我”的底气很足。并且“我”认为死神并不能杀死“我”,因为死亡不过是“休憩和睡眠”,而且比这两者更能使人感到“舒适惬意”。这里,多恩甚至认为出色的人越早迎接死神就越能够早一点使灵魂获救、使肉体安息。这可以说是“奇智”、“巧辩”,否认肉体死亡对于人类的意义,也就是否定了生命对于人类的意义。而在肯定灵魂永生必然存在的同时,诗人着重指出这一点的受惠者是“我们最出色的人们”,也就是说这一点并非人人适用。但由此,我们还是可以看出“我”的非常鲜明的态度: 对死神的无比的蔑视,对上帝的无比信赖。
接着多恩将死神比作“命运,时机,君主和狂徒的奴隶”,并且“与毒药,战争和病魔同流合污”。 这让人联想到《论上帝之城》,“命运,时机,君主,狂徒,毒药,战争,病魔”无疑是属于“地上之城”的,是源于自私自利和暴力的罪恶之城。它与“天上之城”相比本来就受到上帝的蔑视,所以“我”的蔑视更是无以复加,而且在“我”看来死亡的效果还比不上“鸦片与巫术”——这个比较可以看出当时东西方之间的全球性融合对约翰·多恩的影响——从“蛊惑”一词即可瞧出“我”对“鸦片与巫术”的蔑视之意,何况死亡的“灵验”性还不如它们。
最后“我”下结论说: 人的死亡意味着灵魂的永生,这之后便不会再有死亡发生,因为肉体已死,不用担心再次面临死亡,而灵魂永生无须迎接死神,只有死神最终会自己走向死亡。这是一个出人意料却是合乎逻辑的结论,由此也可以看出“我”对死神的唾弃,对上帝的依赖、信任和敬仰。而约翰·多恩则借此描述了人因上帝的恩典可以达到的境界: 肉体虽灭,灵魂永生。可见多恩对上帝恩典的影响力毫不怀疑,对上帝充满信赖。
(颜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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