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此诗问世后褒贬不一,曾被斥之为“淫秽”之作而遭禁,但也使金斯堡一举成名,被认为是“垮掉的一代”的经典,20世纪最重要的诗歌之一。卡尔·所罗门是金斯堡的朋友,“垮掉的一代”的伙伴,1949年两人首次在哥伦比亚大学精神病院相遇,从此结下友谊(此诗第三部分专门写他)。诗中,尤其是第一部分中列举的“他们”疯狂荒诞的作为并非杜撰,皆有所指,是“垮掉的一代”一些主要人物的行径。
“minds”(思想,头脑,心灵,精神等),亦可理解为形而上意义的“精灵”(soul)。“Best minds”译为“最好的头脑”亦可,此处译为“精英”似更具体。
“hipster”是二战后在美国出现的一个新词,同“hippy”(嬉皮)有关,但含义更深、更广泛,指社会群体中某一类型的人: 信奉存在主义,或吸毒,迷恋爵士乐,与传统道德观格格不入,诺曼·梅勒索性称这类人为“白种黑人”(White Negroes)。“嬉普士”是20世纪60年代“嬉皮士”的先驱。金斯堡写这首诗时是50年代中期,“垮掉的一代”伙伴可以被认为就是“嬉普士”,本诗中,“嬉普士”用“他们”代之。
喻指金斯堡本人早年的布莱克幻念,他听见布莱克在朗诵《啊,向日葵》以及《病玫瑰》。在他早年的诗作中不时提到布莱克幻念。
得克萨斯州城市,与墨西哥接界。
位于纽约下城东端的一个贫民区院落,凯鲁亚克在其小说《地下人》中曾有描述。
“balls”,可指“舞会”,这里加以引申。
位于新泽西州,金斯堡的出生地。
“peyote”,用佩奥特仙人掌提取的致幻剂。
“thus chained themselves to subways”,此系直译,“chain”(囚禁,用……拴住)喻示他们总是在地铁中往返,因为无家可归。
位于曼哈顿下城的一个公园,从那儿可眺望自由女神及埃利斯小岛。
纽约市北部一行政区,地铁可达。
布朗克斯动物园。
位于西四十二大街第225号的一家自助餐馆,金斯堡在哥伦比亚大学学习期间曾在此打工,擦地板、洗碗。“垮掉”文人经常光顾此地。
位于纽约波希米亚文人聚居的格林威治村第六大街305号,有自动点唱机供使用。
“pad”——此词多义,可以是房间、公寓、床,甚至褥垫等。但在美国俚语中又作“吸毒处”、“妓院”等等。
纽约市立医院,精神病治疗中心。
“Empire State”即纽约州。
金斯堡在大学就读时就研读过这些作家的作品,柏罗丁(205—270),埃及人,新柏拉图主义哲学家;爱伦·坡,美国作家,西方侦探小说鼻祖;圣·约翰,法国神秘术士诗人,对西方现代派文学颇有影响。
波普(Pop),现代爵士乐的一种,在20世纪四五十年代颇风行;卡巴拉(Kaballa)是犹太教神秘主义体系,强调灵魂超越于肉体的欲望。
美国一州名。
位于纽约第十四和十七大街,曾是走私毒品聚集处,也是抗议示威场所。
新墨西哥州内的城镇,美国军事工业、高科技实验中心之一,原子弹在此研制。
纽约一行政区,从此岛渡口乘20分钟渡轮在纽约港中漫游可以看见曼哈顿下城以及自由女神等风光。
“who blew and were blown by 。。。”美国俚语,有关此类性行为的俗词。
尼尔·卡萨迪(Neal Cassady, 1926—1968): 凯鲁亚克小说《在路上》主人公狄安的原型,外表英俊、精力过人、风流倜傥、生活放荡,这一段内容与他有关。
“cocksman”美国俚语,特别是在粗俗语中,其义为“被视为作性交的男人”。
“Adonis”,希腊神话中爱神维纳斯所迷恋的美男子,有时亦可为同性恋人之隐义。
“Tokay”,匈牙利白葡萄酒品牌。
纽约市区的一条主要河流。
纽约市一条街,因酒鬼和浪子经常出没而闻名。
流经新泽西州帕特逊的河流。
科罗拉多州首府丹佛市是“垮掉的一代”的重要圣地之一,尼尔·卡萨迪在此长大,许多“垮掉”伙伴在此地留下了美好而又痛楚的回忆。
圣弗朗西斯科湾内一小岛,有联邦监狱在此。
巴勒斯曾久居墨西哥修身养性,凯鲁亚克当时住在北卡罗来纳州,故有“侍奉佛陀”之说;巴勒斯和金斯堡两人都曾在土耳其坦吉尔小住;卡萨迪曾在南太平洋铁路上当过扳道工人,可谓与黑色机车做伴;“Narcissus”可指希腊神话中之美少年因对其水中之影郁郁而死化为水仙花,故此词有“自恋”乃至“同性恋”之义,巴勒斯是哈佛大学英文系毕业生;伍德洛是纽约布朗克斯一公共墓地。
这三所精神病院都在纽约附近,卡尔·所罗门就曾在朝圣者医院和罗克兰医院住院;金斯堡的母亲曾在格雷斯通医院治疗。
“total animal soup of time”,这是视“人生如屠场”这又一丛林法则的暗示,相当辛辣、深刻。
“Pater omnipotens Aeterna Deus”(拉丁语)——即“All-powerful Farther, Eternal God”(万能之父,永恒的上帝)这一长句可视为金斯堡的诗艺观,以上观点最初源自法国印象派大师保罗·塞尚(Paul Cezanne,1830—1906)于1904年的一封信,谈及他观察和记忆自然世界现象时的直觉顿悟,金斯堡的诗艺显然受此启发。
按原文“beat in time”直译,但其内含远非此,因为“beat”一词有诸多意义(meaning)。“敲打”(beat)是指爵士乐节拍,“垮掉”伙伴迷恋爵士乐,在于其狂放、自由,即兴式的随心所欲,从而在写作中运用;由此亦可引申为“寻欢作乐”;“beat”亦有“击败”(主动与被动)、“疲惫”等含义。
原文“eli eli lama lamma sabacthani”音译,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受难时的呼唤。(《马可福音》15: 33。)其义是:“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My God, my God, Why have you forsaken me?)
“Moloch”——古代腓尼基人所信奉的火神,以孩童作为其献祭品。显然,金斯堡把摩洛克看做是一切邪恶的象征,在《嚎叫》第二部分中用此来影射美国体制、现实和社会,其憎恨和愤懑更是声嘶力竭了。
指1949年二战后和平时期美国的征兵。
喻指摩洛克还控制主宰人的精神世界。
喻指美国司法制度。出于冷战及反共政策,20世纪50年代初期美国政府加强了对左翼进步人士的迫害,麦卡锡主义肆虐。1957年卢森堡夫妇被控为苏联间谍以叛国罪处以电刑,60年代契斯曼则被处以极刑,送进毒气室。
大腿骨相交表示死亡、恐怖、危险,这种标记在诸如公园等公众场所都能见到;此处的“炼狱”喻指纽约公墓监狱(New York Tombs Prison)。
此喻引自英国诗人布莱克笔下的幽灵,即耶和华般的法律创立者Unzen,是他给人类带来了诸神混战和政治动荡。
著名导演弗里兹·兰恩(Fritz Lang, 1890—1976)在其影片《大都会》(1927)中曾出现吃人机器,这比喻源于此。
据金斯堡说这一联想是因旧金山的Powell和Pine两街之间的Drake饭店高层建筑之外观而引发的。
原文“Mind”,注意,第一个字母为大写,在基督教中特指“上帝”。
原文“Cocksucker”系同性恋俗语,颇不雅,故未直译。
〔51〕 “机器人公寓”指市区内巨大的金融建筑机构;“无形的郊区”也许指纽约市的Levittown;“骷髅般的国库”喻指冷战债务;“魔鬼般的产业和公司”指作者第一次到西海岸时从公路上看见的南加里福尼亚州的灯火辉煌的军工厂;“战无不胜的疯人院”喻指金斯堡母亲及卡尔·所罗门当时所在纽约附近的疯人院。——据金斯堡《嚎叫集注本》(1986,纽约)
〔52〕 特指1945—1955年战争前后期间。
〔53〕 纽约州中部一城市,电子及航天工业发达。
【赏析】
1949年,金斯堡在纽约州立精神病院结识了卡尔·所罗门。此人才华出众但行为怪诞,对法国超现实主义及存在主义情有独钟,对金斯堡的影响甚深。根据《嚎叫》题记,这首诗是专门献给他的。《嚎叫》出版于1956年,因其夸张的诗风和粗鄙的用词,一登台亮相便招致极大的非议,也受到许多青年的热烈追捧,一跃而为“垮掉的一代”诗风的范本。“垮掉的一代”(Beat Generation)“是指二战后美国面对令人压抑的生存情势对现实生活厌倦,然而又不得不生存下去,因而采取‘逃避’态度的一群人……他们是被美国社会抛弃的‘局外人’”。这一派的大多数作家都有金斯堡、卡尔·所罗门一样的神经质气质。他们志同道合、行径相似,勇于披露内心体验并身体力行;他们对世界、对社会、对政治的看法尖锐犀利,在作品中毫不留情地大加鞭挞,继而认为诗歌的真实性就在于公开内心世界,是一种将内在世界外化的艺术形式。为了寻找内心真实,他们有时不惜借助毒品的帮助,在吞云吐雾飘飘欲仙的颓废氛围中寻找构思的灵感。《嚎叫》一诗即作于此种情境之下。
《嚎叫》全诗共分三个部分及一个结尾《嚎叫注释》。
第一部分借助一系列疯狂的形象,如吸毒者、嬉皮士、同性恋等,将“垮掉的一代”空虚无聊的内心世界表现得淋漓尽致。在常人看来,他们的行径荒唐透顶、愚蠢至极:“他们被学院开除由于疯狂由于在骷髅般的破窗上发表猥亵的颂诗/他们没剃胡须蜷缩在废纸篓里焚烧钱币靠着墙胆战心惊”;他们有时放浪形骸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他们在用涂料粉刷过的旅店里吞火自乐要不就在天堂巷服用松节油等/待死亡,要么为了涤罪一夜又一夜折磨自己的肉体,/用梦幻、毒品,伴随清醒的梦魇,酒精和鸡巴以及无休止的寻欢作乐。”而这些“他们”不是别人,正是这个时代的“精英”。他们深切地感受到了病入膏肓的时代情绪,并通过这种方式最先把它表达出来。正是这些堕落的年轻人掀起了美国20世纪60年代的轩然大波,许多青年争相效仿。这一集体沦落掺杂了歇斯底里的愉悦与无奈的痛楚。正如这一部分中怪诞的上帝形象所喻示的那样,缺少了上帝的终极关怀,个体得到了彻底解放的同时也失去了人生的终极目标。然而,疯狂的时代情绪得到释放的同时也给人留下沉重的思考: 这个时代究竟哪儿出了问题?
第二部分则对这一问题作了深刻的剖析。在金斯堡等人看来,“摩洛克”是制造疯狂情绪的罪魁祸首,其本身就是疯狂的化身。诗歌原注有云:“摩洛克”是古代腓尼基人所信奉的火神,以孩童作为其献祭品。而诗人笔下的摩洛克则“是50年代迫使‘垮掉的一代’疯狂的美国现实社会,它是一台经济——军事机器”,借此,诗人痛陈了时代的病症:
摩洛克的脑袋纳粹的机械!摩洛克的血液流淌着金钱!摩洛克的手指是十支大军!摩洛克的胸膛是一架屠杀生灵的发电机!摩洛克的耳朵是一座冒烟的坟地!
摩洛克的爱欲是耗不尽的石油和石头!摩洛克的灵魂是电力和银行!摩洛克的贫穷是天才精英的幽灵!摩洛克的命运是一朵没有爱欲无性的氢气云!摩洛克的名字是上帝!
通过这一象征,金斯堡控诉了疯狂的政治制度挑起民众的疯狂情绪。这一制度残暴如钢铁机械,空虚如过眼云烟,它把人民作为祭品献给高速发展的社会,其后果是人民的肉体、精神的双重沦陷:“摩洛克早就进入了我的灵魂!在摩洛克中我有意识可没有肉体!”虽然诗人对疯狂的现实深恶痛绝,却对自身的堕落深感无奈,寄希望于拼命地超拔现实,发出抛弃丑陋现实、唤醒沉睡良知的绝叫:“我要抛弃摩洛克!从摩洛克中苏醒!让光明从天堂中流泻!”
然而,这种誓言似乎并不能在现实社会中得到实现,于是诗人在第三部分转向了疯人院——罗克兰,主题是在精神病院中战胜精神的疯狂,反讽意味不言而喻。“垮掉的一代”们想要从疯狂的现实中寻找到救世良药,比如“发动一场针对法西/斯民族主义殉难营的希伯莱社会主义革命”,比如“齐唱《国际歌》”。但不得不看到,即使这种力挽狂澜的决心也是被戏讽了的,从中可见“垮掉的一代”济世无方的无奈。在结尾的《嚎叫注释》中,我们看到了所期待的精神新生:“万物都神圣!人人神圣!处处神圣!”连用的数个“神圣”,一泻千里,气势雄浑,既是宣誓,也有期待得以实现后的疯狂的喜悦。
《嚎叫》最明显的形式特征是通篇使用长句,少用标点,朗读时一气呵成。诗人用奔涌而出的甚至缺乏诗意的诗句唱出了一个时代的强音,虽然不甚美妙,却绝对前无古人。
(乔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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