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晨我遭遇晨之宠臣,昼光王
国的太子,黎明引升的斑隼,乘
摇荡平面在它下面的稳风,高空
迈步,瞧他盘旋驾着涟漪的翼之缰
而忘我!接着荡,荡,向那边荡,
如冰刀掠一条光滑的弧;翔与冲
蔑视着大风。我的心在暗中
为鸟所动,——对实现和完成的渴望!
粗野美,勇,行,风,傲,羽,一齐在这
弯折!于是从你迸发的烈火
化成亿万倍可爱可危,我的骑士啊!
这不奇怪: 劳作使犁沟闪烁,
蓝而冷的余烬,我亲爱的呵,
凋落,辱没,把金的红划破。
(飞白译)
【赏析】
《隼》是霍普金斯的代表作。原文标题Windhover是隼的一种,学名叫茶隼,是猛禽中的小型者,性喜迎风翱翔,看起来仿佛是悬停半空,姿态庄严优美。所以霍普金斯以隼象征基督,借隼的形象赞颂基督精神或人生的超越。
这位诗歌革新家调动了选字、跨行、新颖独特的音响、出人意料的节奏等各种手段,描绘隼的动态美和精神美,特别是着意渲染其庄严、堂皇、自由、崇高的内在特质和内在压力,从而形成了一首不寻常的赞美诗。
这是一首比较难读难懂的诗,笔者在译文中尽量体现了原诗音律和语言的特殊风貌,并在此试作一番解析:
诗一开头就连用两个“晨”字,再加上与“晨”字谐音的“宠臣”,这除了极力渲染晨的朝气外,还以“宠臣”的古风暗示了全诗的骑士风。一行未尽,气氛已呼之欲出。在第一行中,作者又剖开“王国”一词,打破常规在词的中间跨行。这一手段有何用意呢?诗人一方面是故意喻隼为“王”(读到下面才知是“太子”)以制造气氛,另一方面又使读者在行末不能停顿,必须跟着作者跨行,一口气读下去,从而造成浩浩荡荡的气势。以下又有多处连续跨行,用意与此相同。
从第一行起,诗人就赋予隼的翱翔以一种神圣的风度,到第五行以“忘我”暗喻耶稣基督舍身忘我;隼与基督的形象就合而为一了。接着以“荡”、“翔”、“冲”和“蔑视大风”,表现出雄奇之境和诗人的憧憬。
这是一首破格的十四行诗。下阕(后六行)一开始,诗人就连用一串并列的单音节词,有如急骤的鼓点连击,表现出不可抑制的赞叹和激情;而“弯折”一词,既描写隼的动态,又暗含基督蒙难之意。以下从“于是”起,转入了诗人对基督的直接歌颂,其中“我的骑士”和“我亲爱的”都是对耶稣基督的昵称,“可危”和“把金的红划破”暗示耶稣的牺牲,而且如火一样熄灭后,还有余烬不灭。另一方面,隼的主题也没有被忘记,“把金的红划破”又与开头隼在晨光中飞升的意象首尾呼应。
这样一首创造超越境界的诗,是既可以从宗教角度,更可以从非宗教角度来欣赏的。
(飞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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