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雾中散步真是奇妙!
一木一石都很孤独,
没一棵树看到别棵树,
棵棵都很孤独。
当我的生活明朗之时,
我在世上有很多友人;
如今,由于大雾弥漫,
再也看不到任何人。
确实,不认识黑暗的人,
决不能称为明智之士,
难摆脱的黑暗悄悄地
把他跟一切人隔离。
在雾中散步真是奇妙!
人生就是孑然独处。
没一个人了解别人,
人人都很孤独。
(钱春绮 译)
【赏析】
黑塞于1946年获诺贝尔文学奖,在世人眼中,他以《荒原狼》、《玻璃球游戏》等小说闻名,但黑塞本人一直认为自己骨子里是一名诗人,他本人也被认为是“德国浪漫派的最后一位骑士”。在一篇自传性的随笔中,他写道:“我从13岁开始就明白这一点: 要么当个诗人,其他皆非所愿。”大约30岁时,他不无自嘲地为自己拟了一条墓志铭:“诗人黑塞长眠于此, 他不被人们视为诗人,却被当作消遣小说家受到过誉。”的确,相对于黑塞那些不朽的小说作品,他的诗歌被人忽视。其实,他的小说也充满了诗意的意象和诗一般的语言,具有鲜明的节奏感和音乐感,被他自己认为是“乔装了的诗”。在这些“乔装了的诗”中,本身就嵌入了不少优秀的诗歌,比如这首《雾中》,就首次出现于他的小说《秋日徒步之旅》(1906)中,后来才单独收于各种诗集当中。这首诗在德语国家非常有名,瑞士和德国的中学生读本都经常收录它。将诗歌嵌入小说,是黑塞的一贯做法,比如他著名的《玻璃球游戏》中,也散布着不少与小说主题相关的、但跟本篇一样可以独立欣赏的诗歌。
《雾中》是《秋日徒步之旅》的主人公在徒步之旅途中遇到大雾,有感而发吟出的诗句,其主题就是黑塞作品的永恒主题之一:“孤独”。全诗共分四节。第一节和第四节,诗中作者看到树与树互不相见,就联想到人与人互不相识,“棵棵都很孤独”,“人人都很孤独”。由树的孤独转到人的孤独,一是自然景物,一是个人的内心体验,一是外在的孤独,一是内在的孤独,两两遥相呼应。这样的比兴也是黑塞诗歌常用的表现手法。
第二节诗人转入对现实生活庸俗作风的揭露:
当我的生活明朗之时,
我在世上有很多友人;
如今,由于大雾弥漫,
再也看不到任何人。
在你事事亨通生活明朗之时,各色人等是趋之若鹜,待一有不顺(“大雾弥漫”),那些所谓“友人”又纷纷作鸟兽散了,“再也看不到任何人”。黑塞在另一首诗《走向孤独的道路》也提到过类似的“世界背弃你”的遭遇。由于经历这么多的变故,诗人终于悟出,“不认识黑暗的人,/决不能称为明智之士”,就是说,只有认识孤独,体验孤独,才能认识到生命的本质。这样的思考就把本诗的境界提高了一个层次。
这首诗的另一大特色就是语言接近口语,而且采用接近德语民歌的格式,诗本身节奏缓慢,多数押韵,富有音乐感,这与他的音乐素养分不开。他尤其喜爱肖邦,曾经说过肖邦之于他就像瓦格纳之于尼采一样重要。本诗节奏整齐缓慢,正好与本诗思考的内容配合得丝丝入扣,他认为,“诗不只是行的建构,更主要的是谱出音乐”,这在这首诗中也得到了深刻的体现。据1966年的一项统计,有近305位作曲家为他的274首诗谱过曲,由于有的诗歌被不同的音乐家谱以不同的音乐,所有以黑塞的诗谱成的歌曲共有800多首,这是一个前无古人的记录,也是黑塞的荣耀之一。
《雾中》这首诗还体现着黑塞诗歌的一贯特点,就是他用的象征、比喻都很简单、明显,比如说本诗中的“树”和“人”之间的类比,“没一棵树看到别棵树”,“棵棵都很孤独”,写树的同时已经表明“人人都很孤独”。这或许是他诗歌的一个弱点,但由于这首诗本身精确优美、节奏清楚,音乐感强烈,意蕴丰富,在追求寓意晦涩的现代诗大行其道的今天,黑塞的诗更显得独树一帜,卓尔不凡。
(吴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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