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提要】
达尔大尼央出身于一没落贵族家庭。为实现成为火枪手的梦想,他怀揣父亲写的介绍信和一匹瘦马来到巴黎,拜见父亲的旧友火枪队队长特雷维尔先生。达尔大尼央在去火枪队驻地拜访特雷维尔的过程中,无意间冒犯了三个火枪手——阿多斯、波尔朵斯和阿拉密斯。经过决斗,四人反倒成了生死之交。当时,国王路易十三、王后以及红衣主教黎塞留三分国权,矛盾重重。黎塞留抓住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的暧昧关系,设置圈套。达尔大尼央和三个火枪手经过一系列曲折斗争后,粉碎了红衣主教的阴谋,保全了王后的名声。之后,黎塞留又利用法英战争,派其亲信米莱狄刺杀白金汉。米莱狄国色天香,但心如蛇蝎,几次刺杀达尔大尼央都未遂。达尔大尼央和三个火枪手经过种种磨难活捉了米莱狄,但后者在囚禁中极尽花言巧语和卖弄风骚之能事,诱惑了看守费尔顿,成功越狱,并借费尔顿之手刺死白金汉。不过,最终米莱狄还是在利斯河畔被正法处决。黎塞留得知米莱狄遇害后,将达尔大尼央捉拿训问,但见达尔大尼央不卑不亢,正义凛然,于是黎塞留不但没有加害于他反而升他为火枪队队长。至此,达尔大尼央实现梦想,三个火枪手也各得其所。
【作品选录】
拉罗舍尔围城战是路易十三统治时期最大的政治事件之一,也是红衣主教最大的军事行动之一。因此我们对这件事谈上几句是能够使人感到兴趣的,甚至也是必要的。而且,那次围城战的好些细节都和我们所讲的故事有相当重要的关系,因此我们不能略过不提。
红衣主教在着手进行这次围城战时的政治目标是非常远大的。首先让我们把这些目标摆出来,随后再来说说那些也许对红衣主教的影响并不低于那些政治目标的私人目标。
亨利四世曾经指定一些重要城市给胡格诺教徒作为设防城堡,到这时候只剩下拉罗舍尔了。因此必须摧毁加尔文主义的这最后一座堡垒,因为有许多内忧外患的种子不断地来到这块危险的土壤生根发芽。
感到不满的西班牙人、英国人和意大利人,各国的冒险家,属于不同教派的那些一心想发迹的士兵,他们一听到召唤都聚集到了新教徒的旗帜之下,组成一个庞大的组织,它的分支轻而易举地分布到了欧洲各地。
由于加尔文派的其他城市已被摧毁,拉罗舍尔因此具有新的重要性,成了滋生不和与野心的温床。而且拉罗舍尔的港口是法兰西王国中英国人最后一个可以自由出入的门户,如果能封闭它,不让我们的世仇英国人出入,那么红衣主教便是完成了贞德和吉斯公爵的未竟事业。
巴松皮埃尔就信仰来说他是新教徒,作为圣神骑士团的享有封地的骑士来说,他是天主教徒。他出生在德国,心却向着法国。最后,他在拉罗舍尔围城战中担负着一种特别的指挥职务,因此在有一次他率领着其他几个和他一样信奉新教的爵爷去冲锋时说:
“先生们,你们将会看到,我们去攻取拉罗舍尔真是太蠢了!”
巴松皮埃尔说得不无道理: 炮击雷岛使他预感到将来龙骑兵对塞文山区新教徒的迫害;夺取拉罗舍尔是废除《南特敕令》的序幕。
这位主张平均主义和简化主义的首相的这些目标在今天已经属于历史范畴;但是我们已经说过,在这些目标之外,编年史家不得不承认,还有一些属于坠入情网的男人和陷入嫉妒的情敌的小小的目标。
黎塞留,就像大家知道的那样,曾经爱过王后。这种爱情在他心里究竟仅仅是出于政治的目的,还是很自然地出于一种奥地利安娜在她周围的男子心中引起的那种绵绵情意,我们就说不上来了。不过无论如何,大家从这部小说的前面的发展情况来看,白金汉公爵占了红衣主教的上风;在两三个事件当中,尤其在钻石坠子事件中,由于三个火枪手的忠诚和达尔大尼央的勇气,白金汉把红衣主教狠狠地戏耍了一番。
因此对黎塞留来说,他的目标不仅仅是要为法国除掉一个敌人,而且还要对自己的情敌进行报复;而且这个报复行动还必须是伟大而辉煌的,在各方面都能配得上一个拥有整个王国的兵力作为战斗武器的人。
黎塞留知道,跟英国打仗就是跟白金汉打仗,打败英国就是打败白金汉;总而言之,使英国在所有欧洲人面前出丑就是使白金汉在王后面前出丑。
从白金汉方面来讲,表面上是为英国的荣誉而战,而实际上也跟红衣主教一样,完全是受了个人利益的驱使。白金汉也是在追求一种个人的报复行动: 白金汉现在再也找不到任何借口以大使的身份来到法国,所以他想以征服者的身份来旧地重游。
由此得出的结论是,两个最强大的王国为了两个情敌的个人意愿在进行赌博,而真正的赌注只是让奥地利安娜看上一眼。
一开始是白金汉公爵占优势: 他出人意料地率领了九十条战舰和将近两万人的兵力来到雷岛,对为国王镇守该岛的德·图瓦拉斯伯爵进行突然袭击;经过一场血战以后,他登上了雷岛。
我们顺便在这儿交代一下: 德·尚塔尔男爵也在这场血战中阵亡了,他留下了一个一岁半的孤女。
这个孤女就是后来的赛维涅夫人。
德·图瓦拉斯伯爵带着他的驻军退到圣马丁要塞里,在一个叫做拉普雷的小炮台里留下一百来人死守。
这种形势迫使红衣主教赶快下了决心;决定由国王和他亲自指挥拉罗舍尔的围城战,在他们两人未到达战场之前,红衣主教请大王爷负责指挥初步的军事行动,并且把所有他能调动的部队都派遣到战场上去。
我们的朋友达尔大尼央就在这种先遣部队之中。
国王呢,我们已经说过,他应该在主持御前会议结束以后马上启程;可是当他在六月二十三日开完御前会议以后,他就觉得身上发烧;他并未因此而不想启程,可是因为病情加重,他不得不在走到维尔鲁瓦时停了下来。
当然,国王停在哪里,火枪手也得停在哪里;可是因为达尔大尼央只不过是个普通的卫士,因此至少要暂时和他的好朋友阿多斯、波尔朵斯和阿拉密斯分开。这种分离对达尔大尼央只不过是一件不太称心的事情,如果他能猜到有那些未知的危险在包围着他,这种分离肯定会变成一种真正的忧虑。
不过他还是在一六二七年九月十日前后平平安安地来到了拉罗舍尔城下的营地里。
战场上的形势没有什么变化: 已经占领了雷岛的白金汉公爵和他的英国人继续在攻打圣马丁要塞和拉普雷炮台,不过没有什么进展。针对拉罗舍尔的敌对行动在两三天前开始了,因为当古莱姆公爵前不久在城市附近筑造了一座炮台。
由德·艾萨尔先生率领的卫队驻扎在米尼姆。
可是我们知道,达尔大尼央的愿望是进入火枪队,他跟现在卫队里的弟兄们没有深交,所以他经常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在思考。
他的思考并没有给他带来愉快: 他来巴黎已经两年了,办了一些公务;可是在私生活中,不论关于爱情或者前程方面,都少有收获。
在爱情方面,唯一可以算是他爱过的女人是博纳希厄太太;可是博纳希厄太太失踪了,他至今还没有发现她的下落。
在前程方面,微不足道的他却为自己树立了红衣主教这样一个敌人,而红衣主教却是一个能使全国的大人物——自国王开始——都在他面前发抖的人。
这个人本来可以把他压得粉身碎骨,可是他却没有这样干;对达尔大尼央这样一个聪明人来说,这种网开一面的做法是一线光明,他从中看到了一种较好的前途。
此外,他还为自己树立了另一个敌人,这个敌人据他想也许不像红衣主教那样可怕,可是他从本能上感到也不能掉以轻心: 这个敌人就是米莱狄。
作为他干了所有这些事的回报是他得到了王后的保护和恩惠,可是王后的恩惠在当前来说,只不过更是一个受迫害的原因;至于她的保护,大家知道,是没有什么力量的: 夏莱和博纳希厄太太两人就是很好的例子。
他从这些事情中得到的比较实在的东西是他戴在手上的那枚价值五六千利弗尔的钻石戒指。不过倘若达尔大尼央有野心,想把这枚戒指留着,以便有朝一日可以在王后面前作为一种感恩的信物拿出来,那么他就不能卖掉它;既然不能卖掉它,那么它的价值就不会比他脚底下踩到的石子更大。
我们之所以说到了他脚底下踩到的石子,那是因为达尔大尼央在思考这些事情时正一个人在一条由营地通往昂古坦村的幽静的小路上散步。由于他心里想着心事,不知不觉地走得很远,这时太阳开始西斜,突然他在夕阳的最后一抹光辉里,看到在一道篱笆后面似乎有一支火枪的枪管闪耀了一下。
达尔大尼央目光锐利,头脑敏捷,他懂得火枪不会自个儿跑到这儿来的,也懂得躲在篱笆后面的拿枪的人也不会是心怀善意的;所以他决定溜之大吉,这时候他又发现在大路另一边的一块岩石后面露出了第二支火枪的枪口。
显而易见这是一次伏击。
年轻人向第一支火枪瞥了一眼,担心地看到枪管正在慢慢地朝他低下来,紧接着又看到枪口停住不动了,这时他立即扑倒在地。就在这时,枪声响了,他听到一颗子弹在他脑袋上空呼啸而过的声音。
没有时间可以耽误了;达尔大尼央一跃而起,就在这时候,另一支火枪的子弹把他刚才扑倒在地时脸贴在上面的那几颗石子打得飞了起来。
达尔大尼央不是那种徒有匹夫之勇的人,为了让人夸自己决不后退一步而莫名其妙地去送死;再说,在这种情况之下也谈不上是否勇敢了,达尔大尼央已经陷入了伏击圈。
“如果有第三枪,”他心里想,“我就死定了!”
所以他马上拔腿飞奔,往营地方向逃去,速度快得可以和他家乡那些以手脚伶俐而著名的人相比。可是尽管他跑得有多么快,那个首先放枪的人已经有时间再装好子弹,并朝他又放了一枪,这一枪瞄得非常准,子弹打穿了他的毡帽,把帽子打飞到十步以外。
可是因为达尔大尼央只有这一顶帽子,所以他又飞速地去把它拾了回来;等到他气喘吁吁地跑回驻地坐下时,脸色非常苍白,不过他对谁也没有提起这件事,只是开始思索起来。
发生这件事可能有三种原因:
第一种原因是最合乎情理的: 可能是拉罗舍尔那方面的人的一次伏击,他们当然很乐意干掉一名国王陛下的卫士,因为这首先可以减少一个敌人,其次是这个敌人身上可能有一个装得满满的钱袋。
达尔大尼央拿起他的毡帽,仔细地察看那个被子弹击穿的窟窿,随后摇了摇头。造成这个窟窿的子弹不是当今一般的火枪子弹,而是一种老式火枪的子弹。那一枪打得那么准已经使他想到了对方使用的是一件特别的武器: 那就是说这不是一次军事上的埋伏,因为子弹的口径不同。
第二种原因可能是红衣主教先生旧情难忘。刚才靠了那一线幸运的阳光使他看到了枪管时,他正在因法座对他的容忍感到纳闷。
可是达尔大尼央又摇了摇头。对那些伸手便可以抓到的人,法座是很少采用这种方法的。
第三种原因可能是米莱狄的报复。
这种猜测的可能性最大。
他尽力回忆那两个刺客的容貌和服装,但纯属徒劳;因为他当时对他们唯恐避之不及,根本来不及注意这些。
“唉,我可怜的朋友们!”达尔大尼央咕噜着说,“你们都在哪里?我现在多么需要你们啊!”
这天夜里,达尔大尼央睡得很不好。他惊醒了三四次,以为有人拿了匕首到他的床前来刺他。不过一直到天亮,一夜的黑暗也没有带来什么意外。
可是,达尔大尼央非常怀疑这件事不会就这样完了,将来还会出问题。
达尔大尼央整天留在营地里没有外出,并替自己找了个借口,说是天气不好。
第三天早上九点钟光景,响起了集合的鼓声。奥尔良公爵来视察各处的哨所。卫士们都奔去拿武器,达尔大尼央也站进了他弟兄们的行列之中。
大王爷在队伍前面走过;随后所有的高级军官都到他跟前去讨好他,卫队队长德·艾萨尔先生也不例外。
过了一会儿,达尔大尼央似乎觉得德·艾萨尔先生在向他做手势要他过去;他怕自己看错了,所以等着他的上司再做一次手势;果然他又看到了那个手势,于是他离开队伍走上前去接受命令。
“大王爷需要几个志愿人员去完成一项危险的使命,完成这一使命的人将得到无上光荣,所以我向您打招呼要您做好准备。”
“谢谢,我的队长!”达尔大尼央回答,要他在这位副帅面前一显身手真是求之不得。
事情是这样的,拉罗舍尔的守军在头天夜里曾出击过一次,并且把王国的军队两天以前攻占的一座棱堡又夺了回去。现在的任务就是要冒着生命危险去侦察一下城里军队对这座棱堡的防守情况。
果然,过了不多一会儿,大王爷大声说:
“为了完成这项使命,我需要一个可靠的人带领三四个志愿人员一起去。”
“说到可靠的人,我手下就有一个,大人,”德·艾萨尔先生指着达尔大尼央说,“至于四五个志愿人员,大人只要说明意图就行,人总是有的。”
“要四个和我一起去送死的人!”达尔大尼央举起他手里的剑说道。
他的卫士弟兄有两名马上跳了出来,另外有两个士兵也和他们站到了一起,需要的人数够了。达尔大尼央拒绝了所有后来报名的人,因为他不想亏待前面那几位享有优先权的人。
谁也不知道,那些拉罗舍尔的守军,在攻占了那座棱堡以后,究竟是撤退了呢,还是在那儿留下了驻军;必须派人到近处去查明实情。
达尔大尼央带着他的四个伙伴一起顺着壕沟走了: 两个卫士和他并肩前进,两个士兵跟在后面。
他们就这样凭着棱堡护坡的掩护,一直来到离棱堡百来步远的地方。就在那儿达尔大尼央回过头来,发现那两个士兵不见了。
他以为他们因为害怕而留在后面了;于是他继续前进。
走到壕沟外护墙的拐角时,他和两个卫士离棱堡大概还有六十步左右。
看不见一个人,棱堡好像已经被放弃了。
三个敢死队员讨论是否再往前走,突然在那巨人般的石头建筑物的周围升起了一圈烟雾,接着便有十二三颗子弹呼啸而至,落在达尔大尼央和他的两个伙伴的周围。
他们知道了他们想要知道的事情: 棱堡有人把守。在这个危险的地方再待下去是有害无益的轻率举动;达尔大尼央和另外两个卫士都转过身来,像逃走似的开始撤退了。
壕沟的拐角可以作为他们的掩体,可是在退到那儿以前,一个卫士倒了下来: 一颗子弹穿过了他的胸膛。另外一个安然无恙,继续向营地奔去。
达尔大尼央不愿意就这样扔下他的同伴不管,便俯下身子去搀扶他,想帮助他一起回到自己人那边去;可是就在这时又响起了两下枪响,一颗子弹打碎了那个已经受伤的卫士的脑袋,另一颗在离达尔大尼央两三寸的地方飞过去撞扁在石头上。
年轻人立即回头去看,因为这次攻击不可能来自被壕沟拐角遮掩住的棱堡。这时候他想起了刚才那两个不告而别的士兵,又想起了前天想杀死他的刺客。因此这一次他决心要把这件事搞搞清楚,便装作已被打死,横身倒在他同伴的身上。
紧跟着他立刻就看到在三十步以外的一个已废弃了的工事上面露出了两个脑袋: 就是那两个士兵的脑袋。达尔大尼央没有猜错;这两个人跟他来的目的只是为了再次谋杀他,想把杀死他的账算在敌人头上。
只不过年轻人可能只是受了伤而没有死,那么他们的罪行就有可能被揭穿;所以他们走过来想结果他的性命。幸好他们被达尔大尼央的诡计蒙住了,竟然粗心大意地没有在他们的枪里再装上弹药。
达尔大尼央刚才倒下去时,非常小心,没有松开手里握着的剑,等他们两人走到离他还有十步远的地方,他突然一下子便跳到了他们的面前。
这两个刺客心里明白,他们如果没有杀掉他而逃回营地去,肯定会被他告发的;因此他们第一个念头便是投敌。其中一人抓着枪管把枪当作一把大头棒似的举起来,恶狠狠地向达尔大尼央挥去,年轻人一闪避开了,可是这个动作却给凶手让开了一条路,使他能立即向棱堡方向逃去。可是守卫棱堡的人并不知道这个人跑过来干什么,向他开了枪;一颗子弹击中他的肩膀,他倒下了。
这时候,达尔大尼央举剑向第二个士兵刺去;交手时间不长,这个坏蛋只能用手里的没有装弹药的老式火枪抵挡。卫士的剑顺着失去效用的枪管滑过去,刺穿了对方的大腿,使他倒在地上。达尔大尼央马上用剑尖抵住了他的喉咙。
“啊,别杀我!”凶手嚷道,“饶命!饶命!我的长官!我把一切都告诉您。”
“你的秘密至少值得我饶你的性命吧?”年轻人收住胳膊问。
“是啊!像您这样一个二十二岁、前程远大、既英俊又勇敢的人;如果您认为生命还有点儿价值,饶我的性命还是值得的。”
“好吧!”达尔大尼央说,“你这个坏蛋,快说,是谁派你来暗杀我的?”
“一个我不认识的女人,别人叫她米莱狄。”
“可是,既然你不认识那个女人,你又怎么知道她的名字呢?”
“我的伙伴认识她,也是这样叫她的。和她打交道的是他而不是我。他口袋里甚至还有一封她的信呢;我听他说过,那封信对您是相当重要的。”
“可是你为什么也参与这个阴谋?”
“他向我提出由我们两人一起来干,我同意了。”
“为了这次漂亮的冒险活动,她给你们多少钱?”
“一百个路易。”
“是吗,太好了!”年轻人笑着说,“她认为我还值点儿钱;一百个路易!对你们这样两个坏蛋来说,的确可以算是一笔钱了,所以我懂得你为什么会同意。我可以饶你一命,但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那个士兵担心地问,因为他看到事情还没有完全结束。
“条件就是,去把你伙伴口袋里的信替我找来。”
“可是,”这个士兵嚷道,“这不是用另一种办法杀我么?您叫我怎么到棱堡的火力下面去取那封信呢?”
“可是你非下决心去取不可,否则我发誓要你死在我的手中。”
“饶命!先生,可怜可怜我吧!看在那个您爱着的年轻的太太面上;您可能以为她已经死了,可是她没有死!”那个凶手大声说,一边跪下来,还用一只手撑在地上,因为随着他的血往外流,他的体力已经不支了。
“你又怎么知道有一个我爱着的女人,而且我还以为她已经死了呢?”达尔大尼央问。
“就是从我伙伴口袋里的那封信上知道的。”
“那你已经看得很清楚了,我一定要拿到这封信,”达尔大尼央说,“所以你别再拖时间,别再犹豫了。否则的话,尽管我非常厌恶再一次用你这样一个坏蛋的血来玷污我的剑,可是我以一个正人君子的荣誉发誓……”
讲到这里,达尔大尼央做了一个非常吓人的姿势,使那个受伤的人又站了起来。
“别!别!”他嚷道,由于害怕而又有了勇气,“我这就去……我这就去……”
达尔大尼央取下士兵的枪,让他走在前面,并用他的剑顶着他的腰,推着他向他的同伴走去。
这个倒霉的家伙走过去,一路上留下了一条长长的血迹,脸色就像一个死期在即的人那样苍白,他尽量缩着身子想不让人看见,一面向横在二十步以外地上的他的同谋的身子靠过去;这副情景看上去真有点儿可怕。
他那张冒着冷汗的脸上的神情是那么恐怖,以致达尔大尼央有点于心不忍了;他轻蔑地瞅着他说:
“好吧,我这就来让你看看一个好汉和一个像你这样的懦夫之间有什么不同;你待着吧,我去。”
达尔大尼央迈着轻捷的步子,眼观四方地窥探着敌人的行动,一面借助起伏的地形,终于走到了第二个士兵跟前。
要达到他的目的有两个办法: 就在那儿搜他的身;或者是把他当作自己的盾牌背回来,随后在壕沟里搜他的身。
达尔大尼央宁愿用第二个办法,他把那个刺客背到肩上,就在这时,敌人开枪了。
一下轻轻的震动,三颗子弹钻进皮肉里的沉浊的响声,最后一声叫唤,咽气时的痉挛;这一切向达尔大尼央证明了那个原先想刺杀他的人刚才救了他的命。
达尔大尼央又回到壕沟里,把肩上的尸体扔在那个脸色白得像死人一样的、受伤的士兵的身旁。
他立刻开始清点: 一只皮夹子,一只显然装着他生前收到的那笔钱的一部分的钱袋,一只掷骰子用的牛角杯和几粒骰子;这些是死者的全部遗产。
他听凭牛角杯和骰子掉落在地上,把钱袋扔给受伤的士兵,自己则急不可耐地打开了那只皮夹子。
在几页无关紧要的纸张中间,他找到了下面这封信,也就是他刚才冒着生命危险去找来的这封信。
既然你们失去了这个女人的踪迹,而且她现在已经进了你们本来无论如何也不该让她进去的修道院,你们至少要设法别放过了那个男的;否则的话,你们也知道我的权势很大,你们要花很大代价来归还我给你们的那一百个路易。
信尾没有签名。不过很明显这封信是米莱狄写的,所以达尔大尼央把它当作物证保存了起来;接着,他躲在壕沟的一个安全的角落里,开始盘问那个受伤的士兵。士兵供认,他和他的伙伴——也就是刚才被打死的那个人,一起负责绑架一个要从拉维莱特门出巴黎的年轻妇人,可是因为他们在一家小酒店里喝酒误了时间,等他们赶到那儿,那辆马车已经过去十分钟了。
“你们本来想怎么处置这个女人?”达尔大尼央不无忧虑地问。
“我们本来应该把她送到王宫广场的一幢府邸里去,”受伤的士兵回答。
“是啊!是啊!”达尔大尼央轻声说,“是这么回事,送到米莱狄的家里。”
这时候年轻人不由得打了一个寒噤,因为他懂得了是多么可怕的报仇渴望在推动这个女人来谋害他以及那些爱他的人;而且她什么都知道,说明了她对宫里的事有多么熟悉。这些消息,她肯定是从红衣主教那儿得到的。
可是在所有这些情况中间,他怀着一种真正的高兴的心情知道了一件事: 王后终于发现了关押忠于自己的可怜的博纳希厄太太的监狱,并把她救了出来。到这时候他才弄明白了这个年轻女人寄给他的那封信,还有她像幽灵般经过夏约的大路的这些情况究竟是怎么回事。
因此,就像阿多斯曾经预言过的那样,从此以后,他很有可能再次和博纳希厄太太相会: 一座女修院是不难攻破的。
这种想法使他又产生了恻隐之心。他转身面向那个心神不定地看着他脸上各种不同的表情的受伤的士兵,伸出胳膊对他说:
“我们走吧,我不想就这样扔下你不管,挽着我的胳膊,我们一起回营地去。”
“好吧,”士兵说,可是他不太相信达尔大尼央会这样宽宏大量,“可是不会绞死我吧?”
“我说话算数,”达尔大尼央说,“我第二次救你的命。”
受伤的士兵跪在地上,又一次吻救命恩人的脚;可是达尔大尼央这时再也没有任何理由要和棱堡里的敌人靠得这样近,所以要他赶快结束这种对他感恩戴德的表示。
在敌人第一次放枪时便逃回去的那个卫士已经报告说,他四个同伴全都死了。所以当营里的人看到达尔大尼央毫发未伤地回来时,都感到喜出望外。
达尔大尼央解释说,他这个同伴在敌人突然出击时挨了一剑;他又讲述了另一个士兵阵亡的情形和他们所遭到的危险。这个故事对他来说是一个大出风头的机会。这次冒险行动成了这一天全军的谈话资料,连大王爷也派人来向他祝贺。
而且,因为任何伟大的行动都会带来奖励,达尔大尼央的伟大行动的结果就是使他恢复了原已失去的平静。达尔大尼央果真以为他可以放心睡大觉了;因为他的两个敌人,一个已经被打死,另一个已改换门庭,效忠于他的利益了。
这种心安理得证明了一件事情,那就是达尔大尼央对米莱狄这个人还知之不深。
(郝运、王振孙译)
【赏析】
通俗历史小说因其体裁的特点,多求生动而不讲深度,因而多数随着历史的变迁而被人们遗忘。但在文学发展的漫漫长河中,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却一直是一颗熠熠闪光的明星,能让各个时期的读者感受到通俗历史小说的情趣与魅力。
大仲马小说的特点之一突出表现在将英雄人物形象平民化上。每个民族发展之初都有崇拜英雄的情结,这是人类发展早期渴求征服自然,因而期待具有超自然能力的英雄出现的正常心理。从中世纪的英雄史诗开始,到之后的骑士文学、历史剧等,人们一直保持着这一精神需要。大仲马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打破以往高不可攀的英雄形象,在人物塑造上添加了许多平民化的因素,带给人们更多的是情趣而不再仅仅是崇拜。这在达尔大尼央对待名利和君主的态度上表现得尤为明显。
在对待名利上,达尔大尼央有着极其强烈的渴望。达尔大尼央在接受队长命令时,对要“在这位副帅面前一显身手真是求之不得”。当达尔大尼央度过危险回营时,他毫无保留地向全军讲述他的英勇事迹,“这个故事对他来说是一个大出风头的机会”。名利是大多世俗人追求的个人价值,大仲马毫无顾忌地把达尔大尼央描写成一个重视名利的英雄,在人物身上体现出平民化的特点,展现出了当时那个时代的人的精神面貌和价值追求。
在对待君主上,达尔大尼央有非常实际的平民思想。在考虑前程时,达尔大尼央非常清晰地分析了自己面对的敌人,他了解王后的保护和恩惠是没有什么力量的,“只不过更是一个受迫害的原因”。这和以往英雄绝对效忠于君主的忠诚态度是完全不同的,达尔大尼央考虑的是自己的安危,他“从这些事情中得到的比较实在的东西是他戴在手上的那枚价值五六千利弗尔的钻石戒指”。大仲马没有把达尔大尼央这个形象刻意地拔高,提升为高高在上的英雄楷模,而是带着赞赏的眼光去描写一个勇敢机敏又讲求实际,带有世俗特征的有血有肉的形象。
达尔大尼央平民世俗化的一面,让人读来倍感亲切,充满情趣;而达尔大尼央传统英雄特质的一面,又让人敬佩痴迷,不能自拔。大仲马的描写刻画承袭了传统英雄形象的特点,融入了法国民族精神,在此基础上添加平民化的色彩,从而使人物活灵活现。
达尔大尼央既具有西方传统英雄的英勇慷慨、宽宏大量,又有法国民族精神中的机敏风雅、刚毅俊秀。以选文中达尔大尼央遭遇伏击的一段为例。达尔大尼央“目光锐利,头脑敏捷”,受到伏击后立刻明白“没有时间可以耽误了”。他“不是那种徒有匹夫之勇的人,为了让人夸自己决不后退一步而莫名其妙地去送死”,他理智地选择了逃离。事后对伏击原因的分析也是层层深入,心思缜密,丝毫没有鲁莽草率的行为。在第三天接受队长命令后,达尔大尼央的智谋机敏表现得更为明显。他步步为营,装受伤引诱敌人上钩;他机智勇敢,将刺客背在身上来得到日后控诉米莱狄的物证;他又宽宏大量,“我第二次救你的命”,使刺客效忠于他的利益。大仲马通过对达尔大尼央这个人物的精彩塑造,以极大的热情表达了对传统英雄特质、法国民族精神的赞赏,对平民世俗追求的肯定。
大仲马在刻画人物上,有其独到的艺术表现方式。首先,对于历史背景,他不求历史事件的细节,只为情节发展和人物刻画的需要。选文中的拉罗舍尔围城战是法国历史上的重要事件,但在大仲马笔下,这一政治事件“完全是受了个人利益的驱使”,是“两个最强大的王国为了两个情敌的个人意愿在进行赌博,而真正的赌注只是让奥地利安娜看上一眼”。大仲马只是把历史事件作为小说的背景衬托,并不尊重历史,更多是凭自己的主观想象让故事更富有情趣而已。大仲马说过:“历史是什么?是我用来挂小说的钉子。”作者把历史和小说结合,根据小说情节发展的需要,改编历史事件的细节,让小说更加通俗化。在这样较为轻松而非严肃的故事背景下,主人公自然显得更为亲切朴实、平易近人且富有情趣。
其次,大仲马在戏剧化的情节中充分展现人物的多重性格。大仲马想象力丰富,剧作家的经历使他善于通过设计精巧的故事情节来表现人物的性格。选文中的情节一波三折、环环相扣、前后照应。故事一开始作家就埋下伏笔,“这种分离对达尔大尼央只不过是一件不太称心的事情,如果他能猜到有那些未知的危险在包围着他,这种分离肯定会变成一种真正的忧虑”。达尔大尼央遭受的伏击同他第三天去棱堡侦察遭遇的攻击紧密相连。作家在布下一团疑云后,终于让真相大白。等到达尔大尼央脱离险境,读者为之松一口气时,作家又在结尾留下悬念,“这种心安理得证明了一件事情,那就是达尔大尼央对米莱狄这个人还知之不深”。在引人入胜的情节中,主人公性格中追求名利、英勇敏捷、机智宽宏的特点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此外,大仲马擅长通过个性化的语言和动作描绘人物。达尔大尼央在接受命令时举起手里的剑说道:“要四个和我一起去送死的人!”这体现其勇猛和重名利的性格。在看到刺客恐惧害怕的表情后,达尔大尼央轻蔑地瞅着刺客说:“好吧,我这就让你看看一个好汉和一个像你这样的懦夫之间有什么不同;你待着吧,我去。”主人公英勇宽宏的个性跃然纸上。在遭受伏击时,作家用了“瞥”、“立即扑倒在地”、“一跃而起”、“拔腿飞奔”等动作把人物的灵敏机智表现得非常生动。
大仲马把历史降级为故事背景,通过引人入胜的情节,富有张力的语言和动作来展现平民化的英雄形象,这一形象是时代的产物,也同作家个人的性格、创作的态度相关。
19世纪的法国,随着封建制度的衰落、资本主义的兴起,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逐渐物质化,更加注重自身价值的实现。在这样的背景下,历史不再只属于个别英雄,英雄的精神价值日渐消退。因此大仲马在达尔大尼央这个人物身上倾注了当时社会发展物质化、人们思想世俗化的精神风貌,给人逼真切实之感。小说英雄极具平民化的特征,有传统英雄的张力,又有鲜明的独白和自由的意志,充满了浪漫主义的气息。
大仲马的丰富经历和豪放性格也影响了人物形象的塑造。他精力充沛,为人豪爽慷慨,想象力极其丰富,因而可以驰骋想象,构思跌宕起伏的情节。大仲马小说的风格还同他的创作目的相关。大仲马创作的目的就是追求“娱乐”,他曾公开表示自己不属于任何一个流派、也不树立什么旗帜,他追求的就是有趣的故事,所以他的小说总是在情节最富戏剧性的时刻戛然而止,留下悬念,吸引人一再读下去。他的小说人物总是栩栩如生、个性鲜明,刻画得惟妙惟肖,令人过目不忘。
大仲马创造性地把英雄、历史和小说熔于一炉,将英雄平民化、把历史降级,成为人们熟悉喜爱的人物和事件,推翻了以往高大神圣的英雄形象,颠覆了过去对历史的崇高敬重感,把通俗历史叙事小说推广到人民群众中。从这个意义上讲,大仲马为通俗历史叙事小说开了一代新风。
(阮 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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