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提要】
《丛林故事》共十一篇,选了《丛林之书》的全部七篇,《丛林之书续篇》三篇,和《许多发明》中一篇。这些既独立成篇、又相互呼应的故事,塑造了一个个生动活泼、爱憎分明的人物和动物形象,为读者呈现出一个与现实迥然不同的陌生而神秘的世界,同时也再现了人类社会的本质,这其中包括正义与勇气、友情与仇恨、邪恶与贪婪。书中的主人公往往是在经过艰苦的磨炼,克服了自身和外界的种种不利条件后才获得最后的成功的。
【作品选录】
莫格里的兄弟们
蝙蝠蒙释放了黑夜,
于是鸢鹰朗恩把它带了回来——
牛群都被关进了牛棚和茅屋,
因为我们要恣意放纵直到黎明。
这是耀武扬威的时刻,
尖牙利爪巨钳一齐进攻。
哦,听那呼唤声——祝大家狩猎成功,
遵守丛林法律的全体生物!
——《丛林夜歌》
这是西奥尼山里一个非常暖和的夜晚,狼爸爸睡了一天,醒来已经七点钟了。他搔了搔痒,打了个呵欠,把爪子一只接一只舒展开来,好赶掉爪子尖上的睡意。狼妈妈还躺在那儿,她那灰色的大鼻子埋在她的四只滚来滚去叽叽尖叫的狼崽子身上。月亮的光辉倾泻进了他们一家居住的山洞。“噢呜!”狼爸爸说,“又该去打猎了。”他正要纵身跳下山去,一个长着蓬松的大尾巴的小个子身影遮住了洞口,用乞怜的声音说道:“祝您走好运,狼大王,愿您的高贵的孩子们走好运,长一副结实的白牙,好让他们一辈子也不会忘记这世界上还有挨饿的。”
他是那只豺——专门舔吃残羹剩饭的塔巴克。印度的狼都看不起塔巴克,因为他到处耍奸计,搬弄是非,在村里垃圾堆上找破布和烂皮子吃。但是他们也怕他。因为塔巴克比起丛林里任何一个生物来,都更容易犯疯病,他一犯病,就忘了他过去曾经那么害怕别人,他会在森林里横冲直撞,遇见谁就咬谁。就连老虎遇上小个子塔巴克犯疯病的时候,也连忙逃开躲起来,因为野兽们觉得最丢脸的事儿,就是犯疯病。我们管这种病叫“狂犬病”,可是动物们管它叫“狄沃尼”——也就是“疯病”,遇上了便赶紧逃开。
“好吧,进来瞧吧,”狼爸爸板着脸说,“可是这儿什么吃的也没有。”
“在一头狼看来,的确是没有什么可吃的,”塔巴克说,“但是对于像我这么一个微不足道的家伙,一根干骨头就是一顿盛宴了。我们这伙豺民,还有什么好挑剔的?”他一溜烟儿钻进洞的深处,在那里找到一块上面带点肉的公鹿骨头,便坐下来美滋滋地啃起了残骨。
“多谢这顿美餐,”他舔着嘴唇说,“您家的高贵孩子们长得多漂亮呀,他们的眼睛多大呀!而且,这么年轻,就出落得这么英俊!说真的,说真的,我早该知道,大王家的孩子,打小时候起就像男子汉。”
其实,塔巴克完全明白,当面恭维别人的孩子是最犯忌讳的事。他看见狼爸爸和狼妈妈一副不自在的样儿,心里可得意啦。
塔巴克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为他干的坏事而高兴,接着他又不怀好意地说:
“大头领谢尔汗把狩猎场挪了个地方。从下个月起他就要在这附近的山里打猎了。这是他告诉我的。”
谢尔汗就是住在二十英里外韦根加河畔的那只老虎。
……
“有什么东西上山来了,”狼妈妈的一只耳朵抽搐了一下,说道,“准备好。”
树丛的枝条簌簌响了起来,狼爸爸蹲下身子,准备往上跳。接着,你要是注意瞧他的话,你就可以看见世界上最了不起的事——狼在向空中一跃时,半路上收住了脚。原来他还没有看清他要扑的目标就跳了起来,接着,他又设法止住自己。其结果是,他跳到四五尺高的空中,几乎又落在他原来起跳的地方。
“人!”他猛地说道,“是人的小娃娃,瞧呀!”
一个刚学会走路的小娃娃,全身赤裸,棕色皮肤,抓着一根低矮的枝条,正站在他面前。从来还没有一个这么娇嫩而露出笑靥的小生命,在夜晚的时候来到狼窝。他抬头望着狼爸爸的脸笑了。
“那是人的小娃娃吗?”狼妈妈问道,“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呢。把他叼过来吧。”
狼是习惯于用嘴叼他自己的小狼崽子的。如果需要的话,他可以嘴里叼一只蛋而不会把它咬碎。因此,尽管狼爸爸咬住小娃娃的背部,当他把娃娃放在狼崽中间的时候,他的牙连一点娃娃的皮都没有擦破。
“多小呀!多光溜溜呀,啊,多大胆呀!”狼妈妈柔声说道。小娃娃正往狼崽中间挤过去,好靠近暖和的狼皮。“哎!他跟他们一块儿吃起来了。原来这就是人的娃娃。谁听说过一头狼的小崽子们中间会有个小娃娃呢?”
“我们有时听说过这样的事,可要说是发生在我们的狼群里,或是在我这一辈子里,那倒从没有听说过。”狼爸爸说道,“他身上没有一根毛,我用脚一碰就能把他踢死。可是你瞧,他抬头望着,一点也不怕。”
洞口的月光被挡住了,因为谢尔汗的方方的大脑袋和宽肩膀塞进了洞口。塔巴克跟在他身后尖声尖气地叫嚷道:“我的老爷,我的老爷,他是打这儿进去的。”
“多承谢尔汗赏脸光临,”狼爸爸说,可是他的眼睛里充满了怒气,“谢尔汗想要什么吗?”
“我要我的猎物。有一个人娃娃冲这儿来了,”谢尔汗说,“他的爹妈都跑掉了。把他给我吧。”
正像狼爸爸说的那样,刚才谢尔汗跳到了一个樵夫的篝火堆上,把脚烧伤了,痛得他怒不可遏。但是狼爸爸知道洞口很窄,老虎进不来。就在这会儿,谢尔汗的肩膀和前爪已挤得没法动弹,一个人要是想在一只木桶里打架,就会尝到这种滋味。
“狼是自由的动物,”狼爸爸说道,“他们只听狼群头领的命令,不听随便哪个身上带条纹的、专宰杀牲口的家伙的话。这个人娃娃是我们的——要是我们愿意杀它,我们自己会杀的。”
“什么你们愿意不愿意!这是什么话?凭我杀死的公牛起誓,难道真要我把鼻子伸进你们的狗窝来找回应该属于我的东西吗?听着,这是我谢尔汗在说话!”
老虎的咆哮声像雷鸣一般,震动了整个山洞。狼妈妈抛下了崽子们跳上前来,她的眼睛在黑暗里像两个绿莹莹的月亮,直冲着谢尔汗闪闪发亮的眼睛。
“这是我,是拉克夏(魔鬼)在回答。这个人娃娃是我的,瘸鬼——他是我的!谁也不许杀死他。我要让他活下来,跟狼群一起奔跑,跟狼群一起猎食。瞧着吧,你这个猎取赤裸裸的小娃娃的家伙,你这个吃青蛙的家伙,杀鱼的家伙,总有一天,他会来捕猎你的!你现在马上给我滚开,否则凭我杀掉的大公鹿起誓(我可不吃挨饿的牲口),我可要让你比你出世时瘸得更厉害地滚回你妈那儿去,你这丛林里挨火烧的野兽!滚开!”
狼爸爸惊异地呆呆望着。他几乎已经忘记了过去的时光,那时他和五头狼决斗之后才得到了狼妈妈。她那时在狼群里被称做“魔鬼”,那可完全不是随便的恭维话。谢尔汗也许能和狼爸爸对着干,然而他可没法对付狼妈妈。他很明白,在这儿狼妈妈占据了有利的地形,而且一旦打起来,就定要和他拼个你死我活。于是他低声咆哮着,退出了洞口,到了洞外,他大声嚷嚷道:
“每条狗都会在自己院子里汪汪叫,我们等着瞧狼群对于收养人娃娃怎么说吧。这个娃娃是我的,总有一天他会落进我的牙缝里来的,哼,蓬松尾巴的贼!”
狼妈妈气喘吁吁地躺倒在崽子们中间。狼爸爸认真地对她说:
“谢尔汗说的倒是实话。小娃娃一定得带去让狼群看看。你还是打算收留他吗,妈妈?”
“收留他!”她气喘吁吁地说,“他是在黑夜里光着身子、饿着肚子、孤零零一个人来的;可是他一点不害怕!瞧,他已经把我的一个小崽子挤到一边去了。那个瘸腿的屠夫会杀了他,然后逃到韦根加,而村里的人就会来报仇,把我们的窝都搜遍的!收留他?我当然收留他!好好躺着,不要动,小青蛙。噢,你这个莫格里——我要叫你青蛙莫格里。现在谢尔汗捕猎你,将来有一天会是你捕猎谢尔汗。”
“可是我们的狼群会怎么说呢?”狼爸爸问道。
“丛林法律”十分明确地规定,任何一头狼结婚的时候,都可以退出他从属的狼群;但是一旦他的崽子长大到能够站立起来的时候,他就必须把他们带到狼群大会上去,让别的狼认识他们。这样的大会一般是在每个月月亮圆的那一天举行。经过检阅之后,崽子们就可以自由自在地到处奔跑。在崽子们第一次杀死一头公鹿以前,狼群里的成年狼绝不能用任何借口杀死一只狼崽。只要抓到凶手,就立即把他处死。你只要略加思索,就会明白必须这么做的道理。
狼爸爸等到他的狼崽子们稍稍能跑点路的时候,就在举行狼群大会的晚上,带上他们,以及莫格里,还有狼妈妈,一同来到会议岩。那是一个铺满了大大小小的石块和巨岩的小山头,在那里连一百头狼也藏得下。独身大灰狼阿克拉,不论是力气还是智谋,都算得上是全狼群的首领。这会儿他正直挺挺地躺在他的岩石上。在他下面蹲着四十多头有大有小、毛皮不同的狼,有能单独杀死一只公鹿的、长着獾色毛皮的老狼,还有自以为也能杀死公鹿的三岁年轻黑狼。孤狼率领他们已有一年了。他在年轻时期曾经两次掉进捕狼的陷阱,还有一次他被人狠揍了一顿,被当做死狼扔在一边;所以他很了解人们的风俗习惯。在会议岩上大家都很少吭声。狼崽们在他们父母围坐的圈子中间互相打闹,滚来滚去。时常有一头老狼静悄悄地走到一头狼崽跟前,仔细地打量打量他,然后轻手轻脚走回自己的座位。有时有个狼妈妈把她的崽子往前推到月光下面,免得他被漏掉了。阿克拉在他那块岩石上喊道:“大家都知道咱们的法律——大家都知道咱们的法律。好好瞧瞧吧,狼群诸君!”那些焦急的妈妈们也急忙跟着叫嚷:“仔细瞧瞧啊——仔细瞧瞧,狼群诸君!”
最后,时候到了,狼妈妈脖颈上的鬃毛直竖了起来,狼爸爸把“青蛙莫格里”——他和狼妈妈是这样叫他的——推到圈子中间。莫格里坐到那里,一边笑着,一边玩着几颗在月光下闪烁发亮的鹅卵石。
阿克拉一直没有把头从爪子上抬起来,他只是不停地喊着那句单调的话:“好好瞧瞧吧!”岩石后面响起了一声瓮声瓮气的咆哮,那是谢尔汗在叫嚷:“那崽子是我的。把他还给我。自由的兽民要一个人娃娃干什么?”阿克拉连耳朵也没有抖动一下,只是说:“好好瞧瞧吧,狼群诸君!自由的兽民只听自由的兽民的命令,别的什么命令都不听。好好瞧瞧吧!”
响起了一片低沉的嗥叫声,一头四岁的年轻狼用谢尔汗提出过的问题责问阿克拉:“自由的兽民要一个人娃娃干什么?”“丛林法律”规定: 如果狼群对于某个崽子被接纳的权利发生了争议,那么,除了他的爸爸妈妈,至少得有狼群的其他两个成员为他说话,他才能被接纳入狼群。
“谁来替这个娃娃说话?”阿克拉说,“自由的兽民里有谁出来说话?”没有人回答。狼妈妈做好了战斗的准备,她知道,如果事情发展到非得搏斗一场的话,这将是她这辈子最后一次战斗。
这时,唯一被允许参加狼群大会的异类动物巴卢用后脚直立起来,咕哝着说话了。他是只老是打瞌睡的褐熊,专门教小狼崽们“丛林法律”。老巴卢可以随意自由来去,因为他只吃坚果、植物块根和蜂蜜。
“人娃娃——人娃娃?”他说道,“我来替人娃娃说话。人娃娃不会伤害谁。我笨嘴拙舌,不会说话,但是我说的是实话。让他跟狼群一起奔跑好了,让他跟其他狼崽子一块儿参加狼群。我自己来教他。”
一条黑影跳进圈子里,这是黑豹巴希拉,他浑身的皮毛是黑的,可是在亮光下面就显出波纹绸一般的豹斑。大伙都认识巴希拉,谁都不愿意招惹他;因为他像塔巴克一样狡猾,像野水牛一样凶猛,像受伤的大象那样不顾死活。可是他的嗓音却像树上滴下的野蜂蜜那么甜润,他的皮毛比绒毛还要柔软。
“噢,阿克拉,还有诸位自由的兽民,”他愉快地柔声说道,“我没有权利参加你们的大会,但是‘丛林法律’规定,如果对于处理一个新的崽子有了疑问,可还不到把他杀死的地步,那么这个崽子的性命是可以用一笔价钱买下来的。法律并没有规定谁有权买,谁无权买。我的话对吗?”
“好哇!好哇!”那些经常饿肚子的年轻狼喊道,“让巴希拉说吧。这崽子是可以赎买的。这是法律。”
“我知道我在这儿没有发言权,所以我请求你们准许我说说。”
“说吧。”二十条嗓子一齐喊了起来。
“杀死一个赤裸裸的娃娃是可耻的。何况他长大了也许会给你们捕猎更多的猎物。巴卢已经为他说了话。现在,除了巴卢的话,我准备再加上一头公牛,一头刚刚杀死的肥肥的大公牛,就在离这儿不到半英里的地方,只要你们按法律规定接受这个人娃娃。怎么样,这事难办吗?”
几十条嗓子乱哄哄地嚷嚷道:“有什么关系?他会被冬天的雨淋死,他会被太阳烤焦的。一只光身子的青蛙能给我们带来什么损害呢?让他跟狼群一起奔跑吧。公牛在哪里,巴希拉?我们接纳他吧。”接着响起了阿克拉低沉的喊声:“好好瞧瞧吧——好好瞧瞧,狼群诸君!”
莫格里还在一心一意地玩鹅卵石,他一点也没留意到一只接着一只的狼跑过来仔细端详他。后来,他们全都下山去找那头死公牛去了,只剩下阿克拉、巴希拉、巴卢和莫格里自己家的狼。谢尔汗仍然在黑夜里不停地咆哮。他十分恼怒,因为没有把莫格里交给他。
“哼,就让你吼个痛快吧,”巴希拉在胡子掩盖下低声说道,“总有一天,这个赤裸的家伙会让你换一个调门嚎叫的,否则就算我对人的事情一窍不通。”
“这件事办得不错,”阿克拉说道,“人和他们的崽子是很聪明的。到时候他很可能成为我们的帮手。”
“不错,到急需的时候,他真能成个帮手。因为谁都不能永远当狼群的头领。”巴希拉说。
阿克拉没有回答。他在想,每个兽群的领袖都有年老体衰的时候,他会愈来愈衰弱,直到最后被狼群杀死,于是会出现一个新的头领。然后,又轮到这新的头领被杀死。
“带他回去吧,”他对狼爸爸说,“把他训练成一个合格的自由兽民。”
于是,莫格里就这样凭着一头公牛的代价和巴卢的话被接纳进了西奥尼的狼群。
现在我要请你跳过整整十年或者十一年的时间,自己去猜想一下这些年里莫格里在狼群中度过的美好生活。因为要是把这段生活都写出来,那得写好几本书。他是和狼崽们一块儿成长起来的,当然,在他还是孩子时,他们就已经是成年的狼了。狼爸爸教给他各种本领,让他熟悉丛林里一切事物的含义,直到草儿的每一声响动,夜间的每一股温暖的风,头顶上猫头鹰的每一声啼叫,在树上暂时栖息片刻的蝙蝠脚爪的抓搔声,和一条小鱼在池塘里跳跃发出的溅水声,他都能明明白白地分辨清楚,就像商人对他办公室里的事务一样熟悉。他在不学习本领的时候,就待在阳光下睡觉,吃饭,吃完又睡。当他觉得身上脏了或者热了的时候,他就跳进森林里的池塘去游泳。他想吃蜂蜜的时候(巴卢告诉他,蜂蜜和坚果跟生肉一样美味可口),他就爬上树去取。他是从巴希拉那里学会怎么取蜜的。巴希拉会躺在一根树枝上,叫道:“来吧,小兄弟。”起初,莫格里像只懒熊一样死死搂住树枝不放,但是到后来,他已经能在树枝间攀缘跳跃,像灰人猿一样大胆。狼群开大会的时候,他也参加。他发现如果他死死地盯着某一头狼看,那头狼就会被迫垂下眼睛,所以他常常紧盯着他们,借以取乐。有时候他又帮他的朋友们从他们脚掌心里拔出长长的刺,因为扎在狼的毛皮里的刺和尖石头碴使他们非常痛苦。黑夜里他就下山走进耕地,非常好奇地看着小屋里的村民们。但是他不信任人,因为有次巴希拉指给他看一个在丛林里隐蔽得非常巧妙的装着活门的方闸子,他差点儿走了进去;巴希拉说,那是陷阱。他最喜欢和巴希拉一块儿进入幽暗温暖的丛林深处,懒洋洋地睡上一整天,晚上看巴希拉怎么捕猎。巴希拉饿了的时候,见猎物便杀,莫格里也和他一样,但只有一种猎物他们是不杀的。莫格里刚刚懂事的时候,巴希拉就告诉他,永远不要去碰牛,因为他是用一头公牛为代价加入狼群的。“整个丛林都是你的,”巴希拉说,“只要你有气力,爱杀什么都可以,不过看在那头赎买过你的公牛分上,你绝对不能杀死或吃掉任何一头牛,不管是小牛还是老牛。这是‘丛林法律’。”莫格里也就诚心实意地服从了。
于是莫格里像别的男孩一样壮实地长大了,他不知道他正在学很多东西。他活在世上,除了吃的东西以外,不用为别的事操心。
有一两回狼妈妈曾经对他说,一定要提防谢尔汗这家伙;她还对他说,有一天他一定得杀死谢尔汗;但是,尽管一只年轻的狼会时时刻刻记住这个忠告,莫格里却把它忘了,因为他毕竟只是个小男孩。——不过,要是他会说任何一种人的语言的话,他会把自己叫做狼的。
他在丛林里常常遇见谢尔汗。因为随着阿克拉愈来愈年老体衰,瘸腿老虎就和狼群里那些年轻的狼交上了好朋友,他们跟在他后面,吃他剩下的食物。如果阿克拉敢于严格地执行他的职权的话,他是绝不会允许他们这么做的。而且,谢尔汗还吹捧他们,说他感到奇怪,为什么这么出色的年轻猎手会甘心情愿让一只垂死的狼和一个人娃娃来领导他们。谢尔汗还说:“我听说你们在大会上都不敢正眼看他。”年轻的狼听了都气得皮毛竖立,咆哮起来。
巴希拉的消息十分灵通,这件事他也知道一些。有一两回他十分明确地告诉莫格里说,总有一天谢尔汗会杀死他的;莫格里听了总是笑笑,回答说:“我有狼群,有你;还有巴卢,虽说他懒得很,但也会为我助一臂之力的。我有什么可以害怕的呢?”
在一个非常暖和的日子里,巴希拉有了一个新的想法,他是从他听到的一件事想起的。也许是豪猪伊基告诉他的。当他和莫格里来到丛林深处,莫格里头枕巴希拉漂亮的黑豹皮躺在那里的时候,他对莫格里说:“小兄弟,我对你说谢尔汗是你的敌人,说过多少次了?”
“你说过的次数跟那棵棕榈树上的硬果一样多,”莫格里回答道,他当然是不会数数的。“什么事啊?我困了,巴希拉。谢尔汗不就是尾巴长、爱吹牛,跟孔雀莫奥一个样吗?”
“可现在不是睡大觉的时候。这事儿巴卢知道,我知道,狼群知道,就连那傻得要命的鹿也知道。塔巴克也告诉过你了。”
“哈哈!”莫格里说,“前不久塔巴克来找我,他毫无礼貌地说我是个赤身露体的人娃娃,不配去挖花生;可是我一把拎起塔巴克的尾巴,朝棕榈树上甩了两下,好教训他放规矩点。”
“你干了蠢事。塔巴克虽说是个捣鬼的家伙,但是他能告诉你一些和你有很大关系的事。把眼睛睁大些吧,小兄弟。谢尔汗是不敢在森林里杀死你的。但是要记住,阿克拉已经太老了,他没法杀死公鹿的日子很快就要到来了。那时他就当不成头领了。在你第一次被带到大会上的时候那些仔细端详过你的狼也都老了。而那帮年轻的狼听了谢尔汗的话,都认为狼群里是没有人娃娃的地位的。很快,你就该长大成人了。”
“长大成人又怎么啦,难道长大了就不该和兄弟们一块儿奔跑吗?”莫格里说,“我生在丛林,我一向遵守‘丛林法律’。我们狼群里不管哪只狼,我都帮他拔出过爪子上的刺。他们当然都是我的兄弟啦!”
巴希拉伸直了身体,眯上了眼睛。“小兄弟,”他说,“摸摸我的下巴颏。”
莫格里伸出他强壮的棕色的手。在巴希拉光滑的下巴底下,在遮住几大片肌肉的厚厚毛皮那里,有一小块光秃秃的地方。
“丛林里谁也不知道我巴希拉身上有这个记号——戴过颈圈的记号。小兄弟,我是在人群中间出生的,我的母亲也死在人群中间,死在奥德普尔王宫的笼子里。就是为了这个缘故,当你还是一个赤身露体的小崽子的时候,我在大会上为你付出了那笔价钱。是的,我也是在人群中间出生的。我那时从来没有见过森林。他们把我关在铁栏杆后面,用一只铁盘子喂我。直到有天晚上,我觉得我是黑豹巴希拉,不是什么人的玩物。我用爪子一下子砸开了那把没用的锁,就离开了那儿;正因为我懂得人的那一套,所以我在森林中比谢尔汗更加可怕。你说是不是?”
“是的,”莫格里说,“森林里谁都怕你。只有莫格里不怕。”
“咳,你呀,你是人的小娃娃,”黑豹温柔地说,“就像我终归回到森林来一样,如果你在大会上没有被杀死,你最后也一定会回到人那儿去,回到你的兄弟们那儿去的。”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他们想杀死我?”莫格里问道。
“望着我,”巴希拉说;莫格里死死地盯住了他的眼睛。只过了半分钟,大黑豹就把头掉开了。
“原因就在这里,”他挪动着踩在树叶上的爪子说,“就连我也没法用眼正面瞧你,我还是在人们中间出生,而且我还是爱你的呢,小兄弟。别的动物恨你,因为他们的眼睛不敢正面瞧着你的眼睛,因为你聪明,因为你替他们挑出脚上的刺,因为你是人。”
“我以前一点也不懂得这些事情。”莫格里紧锁起两道浓黑的眉毛,愠怒地说。
“什么是‘丛林法律’?先动手再出声儿。他们就是因为你大大咧咧,才看出你是个人。你可得聪明点啊。我心里有数,如果下一次阿克拉没有逮住猎物——现在每一次打猎他都要费更大的劲才能逮住一头公鹿了——狼群就会起来反对他和反对你了。他们就会在会议岩那儿召开丛林大会,那时……那时……有了!”巴希拉跳起来说道,“你快下山到山谷里人住的小屋里,取一点他们种在那儿的红花来,那样,到时候你就会有一个比我、比巴卢、比狼群里爱你的那些伙伴们都更有力量的朋友了。去取红花吧!”
巴希拉所说的红花,指的是火。不过丛林里的动物都不知道它的名字叫火。所有的动物都怕火怕得要命,他们创造了上百种方式来描绘它。
“红花?”莫格里说,“那不是傍晚时候在他们的小屋外面开的花吗?我去取一点回来。”
“这才像人娃娃说的话,”巴希拉骄傲地说,“它是种在小盆盆里的。快去拿一盆来,放在你身边,好在需要的时候用它。”
“好!”莫格里说,“我这就去。不过,你有把握吗?呵,我的巴希拉,”他伸出胳膊抱住巴希拉漂亮的脖子,深深地盯着他的眼睛,“你敢肯定这一切全都是谢尔汗挑动起来的吗?”
“凭着使我得到自由的那把砸开的锁起誓,我敢肯定是他干的,小兄弟。”
“好吧,凭着赎买我的那头公牛发誓,我一定要为这个跟谢尔汗算总账,或者还要多算一点呢。”莫格里说。于是他蹦蹦跳跳地跑开了。
“这才是人呢,完完全全是个大人了,”巴希拉自言自语地说,又躺了下来。“哼,谢尔汗呀,从来没有哪次打猎,比你在十年前捕猎青蛙那回更不吉利的了!”
莫格里已经远远地穿过了森林。他飞快地奔跑着,他的心情是急切的。傍晚的薄雾升起时,他已来到了狼穴。他喘了口气,向山谷下面望去。狼崽们都出去了。可是狼妈妈待在山洞顶里面。一听喘气声她就知道她的青蛙在为什么事儿发愁。
“怎么啦,儿子?”
“是谢尔汗胡扯了些蠢话,”他回头喊道,“我今晚要到耕地那儿去打猎。”于是他穿过灌木丛,跳到下面山谷底的一条河边。他在那里停住了脚步,因为他听见狼群狩猎的喊叫声,听见一头被追赶的大公鹿的吼叫和他陷入困境后的喘息。然后就是一群年轻狼发出的不怀好意的刻薄嚎叫声:“阿克拉!阿克拉!让孤狼来显显威风,给狼群的头领让开道!跳吧,阿克拉!”
孤狼准是跳了,但却没有逮住猎物,因为莫格里听见他的牙齿咬了一个空,然后是大公鹿用前蹄把他蹬翻在地时他发出的一声疼痛的叫唤。
他不再听下去了,只顾向前赶路。当他跑到村民居住的耕地那儿时,背后的叫喊声渐渐听不清了。
“巴希拉说对了,”他在一间小屋窗外堆的饲草上舒舒服服地躺下,喘了口气说,“明天,对于阿克拉和我都是个重要的日子。”
然后他把脸紧紧贴近窗子,瞅着炉子里的火。他看见农夫的妻子夜里起来往火里添上一块块黑黑的东西。到了早晨,降着白茫茫的大雾,寒气逼人,他又看见那个男人的孩子拿起一个里面抹了泥的柳条罐儿,往里面添上烧得通红的木炭,把它塞在自己身上披的毯子下面,就出去照顾牛栏里的母牛去了。
“原来是这么简单!”莫格里说,“如果一个小崽子都能捣鼓这东西,那又有什么可怕的呢。”于是他迈开大步转过屋角,冲着男孩子走过去,从他手里夺过罐儿。当男孩儿吓得大哭起来的时候,他已经消失在雾中。
“他们长得倒挺像我,”莫格里一面像刚才他看见女人做的样子吹着火,一面说,“要是我不喂点东西给它吃,这玩意儿就会死的。”于是他在这火红的东西上面扔了些树枝和干树皮。他在半山腰上遇见了巴希拉,清晨的露珠像月牙石似的在他的皮毛上闪闪发光。
“阿克拉没有抓住猎物,”黑豹说,“他们本想昨晚就杀死他的,可是他们想连你一块儿杀死。刚才他们还在山上找你呢。”
“我到耕地那里去了。我已经准备好了。瞧!”莫格里举起了装火的罐子。
“好!我见过人们把一根干树枝扔进那玩意儿里去,一会儿,干树枝的一头就会开出红花来。你不怕吗?”
“我不怕,干吗要怕?噢,我记起来了——不知道这是不是一场梦——我记得我变成狼以前,就常常躺在红花旁边,那儿又暖和又舒服。”
那天莫格里一整天都坐在狼穴里照料他的火罐儿,放进一根根干树枝,看它们烧起来是什么样儿。他找到了一根使他满意的树枝,于是到了晚上,当塔巴克来到狼洞,相当无礼地通知他去会议岩开大会的时候,他放声大笑,吓得塔巴克赶紧逃开了。接着,莫格里仍然不住地大笑着来到大会上。
孤狼阿克拉躺在他那块岩石旁边,表示狼群首领的位置正空着。谢尔汗和那些追随他、吃他的残羹剩饭的狼大摇大摆地走来走去,一副得意的神气。巴希拉紧挨莫格里躺着,那只火罐夹在莫格里的两膝间。狼群到齐以后,谢尔汗开始发言——在阿克拉正当壮年的时候,他是从来不敢这么做的。
“他没有权利,”巴希拉悄声说道,“你来说吧。他是个狗崽子。他会吓坏了的。”
莫格里跳了起来。“自由的兽民们,”他喊道,“难道是谢尔汗在率领狼群吗?我们选头领和一只老虎有什么关系?”
“由于头领的位置空着,同时我又被请来发言……”谢尔汗开口说道。
“是谁请你来的?”莫格里说,“难道我们都是豺狗,非得讨好你这个宰杀耕牛的屠夫不可吗?谁当狼群的头领,只有狼群才能决定。”
这时响起了一片叫嚷声。“住嘴,你这人崽儿!”“让他发言,他一向是遵守我们的法律的。”最后,几头年长的狼吼道:“让‘死狼’说话吧。”当狼群的头领没有能杀死他的猎物时,尽管以后他还活着,也被叫做“死狼”,而通常这只狼也是活不久的。
阿克拉疲乏地抬起了他衰老的头:
“自由的兽民们,还有你们,谢尔汗的豺狗们,我带领你们去打猎,又带领你们回来,已经有许多季节了。在我当头领的时候,从来没有一只狼落进陷阱或者受伤残废。这回我没有逮住猎物,你们明白这是谁设的圈套。你们明白,是你们故意把我引到一头精力旺盛的公鹿那儿,好让我出丑。干得真聪明哇。这会儿你们有权利在会议岩上杀死我。那么,我要问,由谁来结束我这条孤狼的生命呢?‘丛林法律’规定我有权利让你们一个一个地上来和我打。”
一片长久的沉默。没有哪一只狼愿意独自去和阿克拉作决死的战斗。于是谢尔汗咆哮起来:“呸!我们干吗理这个老掉了牙的傻瓜?他反正是要死的。倒是那个人崽子活得太久了。自由的兽民,他本来就是我嘴里的肉。把他给我吧,我对这种既是人又是狼的荒唐事儿早就烦透了。他在丛林里惹麻烦已经十个季节了。把人崽子给我,要不我就不走了,我要老是在这里打猎,一根骨头都不给你们留下。他是一个人,是个人崽子,我恨他,恨到了骨头缝里!”
接着,狼群里一半以上的狼都嚷了起来:“一个人!一个人!人跟我们有什么关系?让他回他自个儿的地方去。”
“好让他招来所有村里的人反对我们吗?”谢尔汗咆哮道,“不,把他给我。他是个人,我们谁都不敢正眼盯着他瞧。”
阿克拉再次抬起头来说道:“他跟我们一块儿吃食,一块儿睡觉。他替我们把猎物赶过来。他并没有违反‘丛林法律’。”
“还有,当初狼群接受他的时候,我为他付出过一头公牛。一头公牛倒值不了什么,但是巴希拉的荣誉可不是件小事,说不定他要为了荣誉斗一场的,”巴希拉用他最温柔的嗓音说道。
“为了十年前付出的一头公牛!”狼群咆哮道,“我们才不管十年前的牛骨头呢!”
“那么十年前的誓言呢?”巴希拉说道,他掀起嘴唇,露出了白牙。“怪不得你们叫‘自由的兽民’呢!”
“人崽子是不能和丛林的兽民一起生活的,”谢尔汗嚎叫道,“把他给我!”
“他虽说和我们血统不同,却也是我们的兄弟,”阿克拉又说了起来,“你们却想在这儿杀掉他!说实在的,我的确活得太长了。在你们中间,有的成了吃牲口的狼;我听说还有一些狼,在谢尔汗的教唆下,黑夜里到村民家门口去叼走小孩子。所以我知道你们是胆小鬼,我是在对胆小鬼说话。我肯定是要死的。我的命值不了什么,不然的话,我就会代替人崽儿献出生命。可是为了狼群的荣誉——这件小事,你们因为没了首领,好像已经把它忘掉了——我答应你们,如果你们放这个人崽儿回到他自己的地方去,那么,等我的死期到来的时候,我保证连牙都不对你们龇一下。我不和你们斗,让你们把我咬死,那样,狼群里至少有三头狼可以免于一死。我只能做到这一点,别的就无能为力了;可是你们如果照我说的办,我就能使你们不至于为杀害一个没有过错的兄弟而丢脸——这个兄弟是按照‘丛林法律’,有人替他说话,并且付了代价赎买进狼群来的。”
“他是一个人——一个人——一个人!”狼群咆哮道;大多数的狼开始聚集在谢尔汗周围,他开始晃动起尾巴来。
“现在要看你的了,”巴希拉对莫格里说道,“我们除了打以外,没什么别的办法了。”
莫格里直挺挺地站在那里,双手捧着火罐。接着他伸直了胳臂,面对着大会打了个大哈欠;其实他心里充满了愤怒和忧伤,因为那些狼真狡猾,他们从没对他说过他们是多么仇恨他。“你们听着!”他喊道,“你们不用再咋咋呼呼闹个没完没了。今天晚上你们翻来覆去地说我是一个人(其实,你们不说的话,我倒真愿意和你们在一起,一辈子做一只狼),我觉得你们说得很对。所以从今以后,我再也不把你们叫做我的兄弟了,我要像人应该做的那样,叫你们狗。你们想干什么,你们不想干什么,可就由不得你们了。这事全由我决定。为了让你们把事情看得更清楚些,我,作为人,我带了你们这些狗害怕的一小罐红花。”
他把火罐扔到地上,几块烧红的炭块把一簇干苔藓点着了,一下子烧了起来。全场的狼在跳动的火焰面前,都惊慌地向后退去。
莫格里把他那根枯树枝插进火里,枝条点燃了,劈劈啪啪地烧了起来。他举起树枝在头顶上摇晃,周围的狼全吓得战战兢兢。
“你现在是征服者了,”巴希拉压低了嗓门说道,“救救阿克拉的命吧。他一向是你的朋友。”
一辈子从来没有向谁求过饶的坚强的老狼阿克拉,也乞怜地向莫格里看了一眼。赤身裸体的莫格里站在那里,一头黑黑的长发披在肩后,映照在熊熊燃烧的树枝的火光下。许多黑黑的影子,随着火光跳动、颤抖。
“好!”莫格里不慌不忙地环视着四周说,“我看出你们的确是狗。我要离开你们,到我的自己人那里去——如果他们是我的自己人的话。丛林再也容不下我了,我必须忘记你们的谈话和友谊;但是我比你们更仁慈。既然我除了血统以外,还算得上是你们的兄弟,那么,我答应你们,当我回到人群里,成了一个人以后,我绝不会像你们出卖我那样,把你们出卖给人们。”他用脚踢了一下火,火星迸了出来。“我们人绝不会和狼群交战,可是在我离开以前,还有一笔账要清算。”他大步走到正糊里糊涂地对着火焰眨巴眼睛的谢尔汗身边,抓起他下巴上的一簇虎须。巴希拉紧跟在莫格里后面,以防不测。“站起来,狗!”莫格里喝道,“当人在说话的时候,你必须站起来,不然我就把你这身皮毛烧掉!”
谢尔汗的两只耳朵平平地贴在脑袋上,眼睛也闭上了,因为熊熊燃烧的树枝离他太近了。
“这个专门吃牛的屠夫说,因为我小时候他没有杀死我,他就要在大会上杀我。那么,瞧吧,吃我一记,再吃我一记,我们人打狗就是这样打的。你敢动一根胡子,瘸鬼,我就把红花塞进你喉咙里去。”他抄起树枝抽打谢尔汗的脑袋,老虎被恐怖折磨得呜呜地哀叫。
“呸,燎掉了毛的丛林野猫——滚开!可是要记住,下一次,当我作为人来到会议岩的时候,我的头上一定披着谢尔汗的皮。至于其他的事嘛,阿克拉可以随便到哪里去自由地生活。不准你们杀他,因为我不允许。我也不愿看见你们再坐在这儿,伸着舌头,好像你们是什么了不起的家伙,而不是我想撵走的一群狗,瞧,就这样撵!滚吧!”树枝顶端的火焰燃烧得十分旺,莫格里拿着树枝绕着圈儿左右挥舞,火星点燃了狼的毛皮,他们嚎叫着逃跑了。最后,只剩下阿克拉、巴希拉,还有站在莫格里一边的十来只狼。接着,莫格里的心里似乎有什么地方痛了起来,他还从没有这么痛苦过,他哽咽了一下,便抽泣起来,泪珠儿滚下了他的面颊。
“这是什么?这是什么?”他问道,“我不愿意离开丛林,我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我要死了吗,巴希拉?”
“不会的,小兄弟。这只不过是人常流的眼泪罢了,”巴希拉说,“现在我看出你的确是个大人,不再是个人娃娃了。从今以后,丛林的确再也容不下你了。让眼泪往下淌吧,莫格里,这只不过是泪水。”于是莫格里坐了下来,放声痛哭起来,好像心都要碎了似的。他打生下来还从来没有哭过呢。
“好吧,”他说,“我要到人那里去了。但是首先我得跟妈妈告别。”于是他来到狼妈妈和狼爸爸住的洞穴,趴在她身上痛哭了一场,四个小狼崽儿也一块儿悲悲切切地哭嚎起来。
“你们不会忘掉我吧?”莫格里问道。
“只要能嗅到你的足迹,我们是绝不会忘掉你的,”狼崽们说,“你做了人以后,可要常常到山脚底下来啊,我们可以在那里和你谈天,我们还会在夜里到庄稼地里去找你一块儿玩。”
“快点来吧,”狼爸爸说,“噢,聪明的小青蛙,再快点来,我和你妈都已经上了年纪了。”
“快点来吧,”狼妈妈说,“我的光着身子的小儿子;听我说吧,人娃娃,我疼爱你比疼我的狼崽们还厉害些呢。”
“我一定会来的,”莫格里说,“下次我来的时候,一定要把谢尔汗的皮铺在会议岩上。别忘了我!告诉丛林的伙伴们永远别忘了我!”
天即将破晓。莫格里独自走下山坡,去会见那些叫做人的神秘动物。
(文美惠译)
【赏析】
《丛林故事》是吉卜林的代表作,十一篇故事中有七篇是描写莫格里的,叙述了他从出生到成为一个勇武智慧的少年的完整过程。书中塑造了众多的生动活泼的人和动物形象,而莫格里是其中塑造的典型的丛林英雄,他把读者带进了一个神秘幽深而又趣味盎然、奇妙无穷的丛林世界。
《莫格里的兄弟们》一篇首先讲述了莫格里的虎口脱险。在西奥尼山,瘸腿无能的老虎谢尔汗吓跑了夜宿丛林的樵夫,想要以刚学会走路的小孩做晚餐,不幸的小孩幸运地被准备外出打猎的狼爸爸叼回狼窝,狼妈妈非常喜欢这个小孩,决定把他和自己的狼崽子放在一起养。当谢尔汗追赶而来的时候,狼爸爸和狼妈妈没有被它的咆哮所吓倒,反而勇敢地将它赶出狼窝,这个虎口逃生的小孩就是——狼孩莫格里。它们遵循“丛林法律”,在月圆的夜晚带着自己的狼崽子和莫格里来到会议岩,勇敢地接受群狼的检阅。在会议岩上,谢尔汗又来索要他的猎物,而狼群对这个人娃娃的去留也出现了争议。头狼阿克拉按照“丛林法律”解决,最后因褐熊巴卢的袒护和黑豹巴希拉把自己猎取的一头公牛作为赎金,莫格里被接纳为狼群的正式成员。这一过程表现了狼王阿克拉的威严、正直和狼爸爸狼妈妈的仁慈善良,巴卢的憨厚以及巴希拉的勇猛,同时也凸显了一些狼的不坚定的立场和老虎谢尔汗的卑鄙无耻。
除了狼爸爸和狼妈妈教给莫格里在丛林里的基本生存技能外,巴卢和巴希拉也对他倾囊相授。在《蟒蛇卡阿捕猎》中,巴卢传授莫格里《丛林法律》,教他懂得丛林密语,掌握丛林里的生存技巧。老巴卢对莫格里非常严厉,但更多的却是疼爱,表现出这头老熊的憨厚老实。经验丰富的巴希拉,虽然“他的毛皮像缎子一样柔软光滑,嗓音像树上滴下的野蜂蜜那么甜润”,但却令森林里的大多数动物都害怕,因为“他像头狼一样狡猾,像野水牛一样凶猛,像受伤的大象一样不顾死活”,而莫格里却可以骑着它爬树打猎,累了就枕着它的肚子睡觉。巴希拉对莫格里非常疼爱,有时甚至是溺爱。在莫格里被猴民劫持的时候,巴卢和巴希拉不顾生命危险勇闯“寒穴”,莫格里也因此结识了大蟒蛇卡阿。在《国王的象叉》一篇里,莫格里和大蟒蛇卡阿一起捕猎,一起游戏,并且一起冒险,和卡阿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莫格里和丛林里的伙伴们总是那么开心,他们自由快乐地生活着。当莫格里为了好玩而从白眼镜蛇那里把象叉抢出来的时候,他清楚地看到了人类的贪婪和阴险,更进一步地了解到人类丑恶的一面。为了一个镶满宝石的象叉,一夜之间先后有六个人为此丧命,正应验了白眼镜蛇的那句咒语似的话——“它就是死亡!”
当头狼阿克拉衰老到不能单独杀死公鹿的时候,狼群在谢尔汗的唆使下准备将它和莫格里一起杀死。聪明的莫格里在黑豹巴希拉的指导下取到了丛林兽民最怕的“红花”——火,在会议岩上,勇敢的莫格里用火赶跑了谢尔汗,打败了狼群,为阿克拉平息了叛乱。而这证明了他是一个聪明的人,他以人的智慧战胜了兽民,恰恰说明他不是狼,因此他决定离开丛林回到人类的社会。
在《老虎!老虎!》中, 莫格里来到了一个村庄,被米阿苏夫妇收养。穿衣服,吃熟食,说人类的语言,莫格里学会了一些人类的技能,并开始试着融入人类社会。但是由于莫格里是狼孩,村民并不承认他是他们中的一员,对他产生了敌意,渐渐让莫格里认识到村民的丑恶面。猎人布尔迪阿就是一个典型,他喜欢满嘴吹牛,装神弄鬼,炫耀自己。当莫格里揭穿了他的谎话时,他便恼羞成怒,就像谢尔汗一样,这个人类中的老虎也对莫格里充满了仇恨。当听灰兄弟说谢尔汗回来准备找他报仇时,莫格里便打算伺机除掉谢尔汗,以实现顶着老虎皮上会议岩的承诺。聪明的莫格里利用放牧的水牛在河道里布下了陷阱,巧妙地把谢尔汗杀死。就在这时布尔迪阿来了,他想趁机独占虎皮,被莫格里教训了一顿后狼狈地跑回村里。傍晚,当莫格里回村的时候,布尔迪阿带着村民守在村口,称莫格里是“巫师”、“狼崽子”、“丛林魔鬼”,这样莫格里被赶出了人类。当他顶着谢尔汗的皮来到会议岩的时候,他因实现了自己的承诺,成为“丛林之王”。
在《让丛林进来》中,村民为了得到米阿苏夫妇的财产,便借口他们曾收养过莫格里,和“丛林魔鬼”有联系,要将他们烧死。莫格里在狼妈妈、巴希拉以及他的丛林朋友们的帮助下,救出了米阿苏夫妇。因为村民的种种恶行,莫格里一怒之下毁灭了整个村庄。他请求哈蒂帮忙,并驱赶丛林里的动物到村庄,践踏村民的庄稼,摧毁村里的房屋建筑,使村庄变成了废墟,让丛林进入了村庄。莫格里以人的智慧,依靠丛林朋友们的帮助,战胜了邪恶的村民。
《红毛狗》一篇,主要讲述莫格里发挥他的聪明才智,率领他的丛林朋友战胜了红毛狗,使西奥尼山的动物们免遭红毛狗的迫害。莫格里在卡阿的帮助下,巧妙地利用丛林中的野蜂,取得了这次抵御外来入侵的残酷战争的胜利,从而巩固了他的丛林之王的地位。《在丛林里》则叙述莫格里最后做了森林的看护员,并结了婚,快乐地生活在他的丛林里。
本书的每一篇故事都以一首诗开头,既生动有趣,又灵活多样,是吉卜林的一个特色。吉卜林用超凡的语言技巧,描绘了美丽的大自然。他充分挖掘和展示了动物们的特性,以拟人的手法,使动物们也具有人的自尊心和镇定的勇气,具有喜怒哀乐等情感特征。这种描写方式揭开了动物文学创作的新篇章,也为他赢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赵广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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