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提要】
母狼阿克巴拉与公狼塔什柴纳尔一直在莫云库梅大草原上自由生活,生下三只小狼。阿夫季是被神学院开除的学生,他混入贩毒集团劝善规过,来到莫云库梅大草原时,被人推下火车,遇到三只小狼但没有伤害它们。不久,阿夫季回到莫斯科。那年冬天,三只小狼在一场大规模围猎中惨遭屠杀,两只老狼死里逃生。二度来到草原阻止围猎的阿夫季再遭毒手,奄奄一息时被母狼认出他就是那个曾与小狼玩耍的人。当两头老狼又生下四只狼崽时,悲剧再次发生,牧人巴扎尔拜把狼崽带走,躲进了波士顿领导的生产队,逃避老狼的追踪。波士顿劝他把狼崽放了,但巴扎尔拜诬陷波士顿企图听任狼群繁殖,“反对现政权”。波士顿只能设下埋伏,打死了公狼。母狼来叼走了他的孩子,波士顿却开枪误杀了自己的孩子。最后,他打死巴扎尔拜后投案自首。
【作品选录】
第一部
一
短暂的白昼过去了,那回暖的气流如同孩童的呼吸。这时向阳一面的大小山坡上,气候很快就不知不觉地起了变化: 冰川里起了风,时浓时淡的暮色早早就弥漫开去,悄悄溜进了所有的峡谷,给即将来临的雪夜蒙上了一层寒冷的暗蓝色。
周围到处是雪。伊塞克湖滨一带的山岭几乎全被大雪埋住了。那是两天以前,喜怒无常的老天爷发脾气了,一场暴风雪像突然袭来的大火那样降临这片土地。太可怕了,那时狂风呼啸,大雪飞旋,在一片漆黑中,群山消失了,天隐去了,原先可见的世界顿时化为乌有。后来风停雪止,天气完全放晴。从那时起,随着暴风雪的平息,为无数巨大雪堆所禁锢的群山,伫立在凝滞不动并与世隔绝的冰冷和沉寂中。
在这薄暮时分,只有一架大吨位的直升飞机发出经久不息的、越来越响的隆隆声。飞机正沿着乌尊-恰特峡谷朝阿拉-蒙丘冰山口飞去,——那山口耸立在高空,由于风卷云涌,显得烟雾缭绕。隆隆声越来越响,越来越近,飞机一刻不停地加强自己的威力,终于大获全胜,彻底征服了这片空间: 直升飞机飘浮在唯有声与光才能到达的高山野岭和冰雪之巅的上空,发出压倒一切的单调的轰鸣。这声音在千岩万壑中引起共振,于是增强了无数倍的空谷回音在头顶上空滚滚而来,其势凶猛,锐不可当,使人感到,仿佛再过片刻,就要发生大地震那样的恐怖事件了……
在一个危急时刻果然出了事: 在直升飞机的航道上,从一处陡峭的、被风刮得山石裸露的斜坡上,一层碎石受轰隆声的冲击,便滚动起来,随即又像流动的血液突然中了魔法似的骤然停止。但是这一撞击足以使并不坚实的土壤松动起来,使得几块很重的山石从峭壁上摔落下来。山石径直朝下飞去,一路上翻滚着,旋转着,在后面掀起无数的土块和碎石,一直掉到山脚下,像炮弹开花那样,崩裂成许多碎块。这些碎块又穿过了一些红柳和伏牛花丛,把几堆积雪击得粉碎,一直落到了一个狼窝口。这个狼窝位于一条不大的、一半已结冰的暖流附近,在一块凸出的山岩下一个隐蔽的洞穴里,洞口还有一片杂树丛。
母狼阿克巴拉躲开从山上滚下的石块和落雪,直往洞里的暗处缩。它蜷曲着身子,像一团压缩的弹簧,还竖起后脖子上的毛,一对野性勃发的、在阴暗中发着磷光的眼睛紧张地注视着前方,准备随时投入一场搏斗。不过它的担心是多余的。如果在开阔的草原上发生这样的事,那才可怕哩: 那时在直升飞机的逼迫下,狼会拼命奔跑,简直无处逃窜;那时直升飞机会追上来,跟着它的踪迹紧追不舍,螺旋桨发出的啸叫声震耳欲聋,自动步枪的射击威胁着生命;那时整个世界上没有一种办法能使它摆脱直升飞机的追击;那时没有一个洞穴可以隐藏它那天不怕地不怕的头,——要知道,大地不会裂开一道口子,给被追逐的野兽以藏身之处。
在山间,那就是另一回事了——这里到处可以逃窜,随时可以找到藏身之所躲开危险。直升飞机在这里并不可怕,直升飞机进了山区,它自己才害怕哩。不过眼前这种恐怖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更何况已经有过类似的经历和体验。随着直升飞机的临近,母狼开始大声哀叫,缩起脖子,把身子蜷成一团。尽管这样,神经还是承受不了,阿克巴拉猛地一蹿,突然狂暴地嗥叫一声。母狼为一种无可奈何的、不知究竟的恐怖所制服,趴在地上哆哆嗦嗦地爬到洞口,凶恶地、绝望地把牙齿磨得格格响,准备就地来一场厮杀,仿佛想赶跑在峡谷上空隆隆作响的钢铁巨怪。而随着直升飞机的出现,山上的石头也纷纷坠落,真像发生了地震一般。
听到阿克巴拉惶恐的嗥叫,它的公狼塔什柴纳尔把头探进洞穴。这只公狼自从母狼怀胎以来,多半露宿在洞外的灌木丛里。塔什柴纳尔的意思是碎石机,这是附近的牧民见这狼长着两排无坚不摧的利齿给它取的名字。此刻公狼爬近母狼的床榻,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表示安慰,似乎要用身子给母狼挡住这场灾难。母狼侧身朝公狼挤去,紧紧挨着它,继续呜呜哀叫,可怜巴巴地求告着——是哀求不公道的上苍,哀求某个生灵,还是抱怨自己的厄运,那就不得而知了。阿克巴拉一直浑身打颤,很久不能平静下来,甚至当直升飞机消失在阿拉-蒙丘的巨大冰川后面、飞机的声音在乌云里已完全沉寂的时候,也还是这样。
仿佛宇宙间的静穆全都倾泻到这里,山间顿时笼罩着一片沉寂。这时母狼突然清楚地听到,在自己的身体里,或者说得确切些,在自己的肚子里,有什么东西在动弹。这种感觉以前也有过。那时阿克巴拉刚刚开始捕猎生活,有一次它猛一扑,掐死了一只大母兔。当时阿克巴拉在母兔身上,在它的肚子里,也曾感到这种动弹,好像那里面藏着几只看不见的无形的小东西。这种奇怪的情况使年轻而好奇的母狼吃了一惊,甚至引起了它的极大兴趣。它诧异地竖起耳朵,怀疑地紧盯着那只已经丧命的猎物。这太有意思了,太费解了,以致母狼真想跟那些看不见的小东西闹着玩玩,就像猫有时逗弄半死不活的老鼠那样。现在母狼发现自己肚里也有这样沉甸甸的小生命,而且这些小东西还让它知道,如果一切顺利,那么再过十天半月,它们就要出世了。不过目前还不足月的小狼仔同母亲的躯体是不可分的,它们只是母亲生命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在它们那正在产生但如迷雾般朦胧的胎儿的潜意识中,也感受到了类似母狼经受的震动和绝望。这是小生命同外部世界,同正在等待着它们的怀有敌意的现实世界的第一次接触,虽说不是面对面的。正因为这样,它们才在母胎里动弹起来,以此对母亲的痛苦作出反应。小狼仔同样感到可怕,这种恐惧是通过母亲的血液传送给它们的。
阿克巴拉谛听着肚子里的胎动,它感到无可奈何,变得焦躁不安。母狼的心加速跳动起来,充满一种勇猛精神,一种坚定的信念: 一定要保护好自己怀着的小生命,不让它们遭到任何危险。它现在就会毫不犹豫地跟任何来犯者搏斗。在它的内心萌发出一种与生俱来的保护后代的伟大本能。与此同时,阿克巴拉感受到一股勃发的暖流: 要是它的小宝宝们就在身旁,它要爱抚它们,给它们温暖,给它们喂奶。这是一种幸福的预感。于是母狼闭上眼睛,温柔地轻轻哼起来,盼望着肚子两侧凸出的大奶子能胀得发红,充满乳汁。它因此体验到一种极大的满足,便尽可能就洞穴的大小,慢慢儿慢慢儿地舒展开身子,随后又朝灰脖子公狼这边靠近,终于安静下来。公狼是强壮的,它的皮毛既暖和,又浓密,还富有弹性。连一向阴沉的塔什柴纳尔,也捕捉到了母狼此时的感受,而且凭一种嗅觉,理会到母狼肚里的动静,想必也为此而深受感动。公狼竖起一只耳朵,抬起沉重的、有棱有角的头,一对深深陷进眼窝里的黑眼睛露出阴森森的光,那冷冷的瞳人里掠过一种神情,一种朦朦胧胧的喜悦的预感。公狼又克制这种感情,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喷喷鼻子,清清喉咙,以此表达它的心情极好,表示它准备俯首帖耳地听从母狼的吩咐,还要好好保护它。塔什柴纳尔开始用它温暖而湿润的宽舌头殷勤地、轻柔地舔阿克巴拉的头,特别是它的鼻子和那双闪光的蓝眼睛。阿克巴拉早就喜欢上公狼的舌头了——那时候,它跟母狼玩闹交欢,急不可耐地浑身打颤,由于热血奔涌,它的舌头像在冒火,变得像蛇那样柔软、灵活、有劲,尽管开头阿克巴拉装出一副对这种事至少是不感兴趣的模样;那时候,它的公狼吃饱了,在安宁和顺遂中,它的舌头是软乎乎、湿漉漉的。
在这对草原猛兽中,阿克巴拉向来是头领,是智囊,它掌握着出猎的主动权;而塔什柴纳尔只是一股忠实可靠的、不知疲倦的力量,它无条件地执行母狼的意志。它们之间的这种关系始终没有遭到破坏。只有一次,发生了一桩意想不到的怪事: 它的公狼不见了踪影,直到天亮时才回来,身上还带着一股另一只母狼的异味——不知羞耻的母狼发情时的骚味,能把方圆几十俄里之内的公狼引到一处互相咬架。这股气味引起了阿克巴拉压不住的恼怒和气愤,它当即不理睬公狼,还出其不意地用利齿在公狼肩头咬出一道很深的伤口,而且为了表示惩罚,还迫使公狼一连几天一瘸一拐地跟在自己后头。阿克巴拉把这个傻瓜抛得老远,不管它在后面怎么嗥叫,自己却一次也不搭理,也不停下来,仿佛它,塔什柴纳尔,根本就不是自己的公狼,仿佛它根本就不存在。如果公狼胆敢再挨近那只母狼,想征服对方,讨得对方的欢心,那么阿克巴拉就会认真跟公狼较量一番: 难怪在这对外来的、毛色灰中透蓝的伙伴中,阿克巴拉是头,塔什柴纳尔是腿呢。
此刻阿克巴拉已经稍稍安下心来,它挨着塔什柴纳尔宽大的腰身感到很温暖,因而对自己的公狼充满了感激之情: 感谢它分担了自己的恐惧,感谢它使自己恢复了信心。于是母狼柔顺地接受公狼热心的爱抚,为了报答,还舔了两三次对方的嘴唇。与此同时,阿克巴拉克制着那种至今还不时引起它阵阵战栗的惶恐,聚精会神地谛听着肚子里那些还没出世的小东西莫名其妙的动作,最后它完全安于周围的一切了: 习惯于它的窝,山间的隆冬和步步紧逼的寒夜。
母狼受到极大震动的那可怕的一天,就这样结束了。出于不可泯灭的母性本能的支配,阿克巴拉与其说是为了自身,不如说是为了它们日夜盼望的、即将在这个洞穴出生的小狼仔担心。正是为了它们,母狼和公狼才找到了这处杂树丛生、枯木和乱石成堆的地方,并在一块凸出的山岩下一个隐蔽的深洞里安顿下来。有了这个狼窝,就有了繁衍后代的地方,在这片土地上也有了栖身之所。
何况阿克巴拉和塔什柴纳尔还是从别处来这一带落户的狼呢。有经验的人一眼就可以看出,就连它们的外表也与本地的同族不一样。首先是,外来户带有草原狼的特点: 脖子上有一种毛皮翻领般的亮色,这亮色从颈下垂皮一直延伸到后脖子,严密地盖住了双肩,看上去就像一条蓬松的银灰色披巾。另外阿克巴拉的身架——对了,这对亮灰色脖子的狼,比伊塞克湖滨高原地区常见的狼要高。倘若有人在近处看到阿克巴拉,那他一定会惊异不止: 这头母狼有一对蓝得透亮的眼睛。这是极其罕见的、很可能是同类中绝无仅有的现象。本地的牧民也给母狼取了个名字,叫“阿克达雷”,意思是“白脖子”。不过后来这些人叫着叫着就变了样,先叫成“阿克巴雷”,后来又叫成“阿克巴拉”,——意思是“伟大的”,可是他们谁也不会想到,这正是造物主留下的标记……
一年以前,这一带还根本没有见过这种亮灰色脖子的狼。后来它们出现了,一直过着独来独往的生活。起先它们到处游荡,避开同农户冲突,更多的时候在不属本地狼群势力范围的中间地带活动,尽可能艰难度日。有时为了觅食,甚至跑到有人居住的田园和河流的下游地带。不过它们从不纠缠本地狼群,因为蓝眼睛母狼阿克巴拉生性独立自主,它不愿归附别的狼群,受它们支配。
一切都要经过时间的检验。随着时间的流逝,这对亮灰色脖子的外来户能够自卫了,在许多次残酷的搏斗中,它们在伊塞克湖滨的高原地区占领了自己的地盘。现在这对外来户已经成了主人,倒是本地的狼群不敢侵入它们的领地了。就这样,这对新来的亮灰色脖子的狼可以说顺利地在伊塞克湖滨安顿了自己的生活。但在此之前还有一段历史,如若兽类也能回忆往事,那么阿克巴拉这头极其懂事、感觉异常灵敏的母狼,就不得不再次体验过去的经历。当它回忆起这段往事时,有时很可能会伤心落泪,发出痛苦的呻吟。
在那个失去的天地里,在那个遥远的莫云库梅荒原上,曾经有过大规模的捕猎生活: 在没完没了的奔跑中,在广袤无际的莫云库梅大漠上,追逐着无穷无尽的一群群高鼻羚羊。打从远古以来,这些高鼻羚羊就生息在这片只长着一些干枯的盐木丛的荒原上,它们是偶蹄目动物中古老的一支,有着和时间一样久远的历史。这些成群结队的高鼻子动物不知疲倦地奔跑时,它们大张着喇叭似的宽鼻孔,十分有劲地从肺中吐着气,简直像鲸鱼通过触须喷出一股股海水,所以它们生就一种不歇气地从日出跑到日落的本领。当这些羚羊在它们形影不离的伙伴——狼群的追逐下开始跑动时;当一群受惊的羚羊引起近旁的另一群羚羊、有时是好几群羚羊的惶恐骚动时;当所有的羚羊在莫云库梅的高原、平地、沙丘上似河水泛滥般狂奔疾驰时——在这种时候,大地便朝后飞跑,脚下的土地如盛夏的冰雹噼啪作响,空气里充斥着运动的旋流,飞扬的尘土,蹄子下迸发出的火星和沙石,汗臭,拼个你死我活的疯狂劲。而狼群在飞奔中层层推进,在羊群的后面或一侧行动,竭力把它们赶进自己的埋伏圈里: 在某处的灌木丛里,一些强壮的“切割工”,也就是狼,会冲出藏身的树丛,纵身扑向拼命奔跑的猎物,同羚羊一块栽倒在地,咬断它们的喉咙,放出如注的鲜血,然后重又急急跑去追逐。可是不知为什么,羚羊常常能识别出埋伏着狼的地方,因而多半能成功地绕道飞奔而去。于是围猎便在新的地区以更大的狂热、更快的速度展开,这时,它们全体——被追逐的羚羊和追逐的狼,联成一个残酷的生存斗争之环,在奔跑中各自摆开队列,如同临死前的挣扎,耗尽了自己的鲜血,只是为了活命,只是为了生存。也许只有造物主本人才能制止双方,即被追逐者和追逐者,因为这里牵涉到两种都希望永世长存的动物的生死存亡问题。而那些受不了如此疯狂速度的狼,那些生来就不适应这种生存斗争形式,即不适应在奔跑中竞争的狼,就会失蹄倒下,在渐渐远去的、急如风暴的追逐掀起的尘土中奄奄待毙,而倘若侥幸活着,它们就会离开这里,跑到别的地方,靠偷袭无害的、无法逃命的家羊为生。然而在那里狼也有危险,而且是一切可能出现的危险中最可怕的危险: 在那里的羊群附近有人——他们既是绵羊的保护神,又是绵羊的奴隶,这些人自己活着,却不让别的生灵活下去,特别是不让那些不依赖他们而又生性酷爱自由的生灵活下去……
人们,人们——地上的神灵啊!人们同样捕猎莫云库梅荒原上的羚羊。开头他们骑在马上出现,身披兽皮,用弓箭武装自己;继而他们带着砰砰作响的猎枪,大声呐喊着,忽东忽西地策马奔驰,于是羚羊左冲右突,你就到灌木丛生的地段去寻找这些野物吧。后来出现了这样的时期: 神通广大的人,开始动用汽车组织围猎,跟狼一样采用疲劳战术拖垮羚羊,还不停地开枪射击。最后,神通广大的人坐上直升飞机,先在空中侦察荒原上羚羊的方位,然后前往该地区包围这些动物,与此同时,地面上的射手驱车在平原上疾驰,车速开到一小时一百多公里,就是不让这些羚羊逃脱,而几架直升飞机一直在空中校正目标,指挥这一行动。汽车,直升飞机,快速步枪——这一切把莫云库梅荒原上的生活搅得天翻地覆……
当时蓝眼睛母狼阿克巴拉尚未成亲,它未来的配偶塔什柴纳尔比它年长一些,但是它们都到了应该习惯于大围猎的时候。起初它们跟不上追捕,只能撕咬倒地的羚羊,把受伤的弄死。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们的力量和耐性都大大超过了许多富有经验的狼,特别是一些体弱的老狼。如果自然而然地发展下去,那么它们很快就会理所当然地成为狼群的首领。不料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每年的情况都不一样。那年春天,羚羊产下的仔畜特别多——许多母羊一胎双生,因为头一年秋天正当放牧季节,一向干旱的荒原一连下了几场好雨,之后天气变得非常暖和,草地居然两次返青。牧草充足,由此带来了羚羊的大量繁殖。还在早春时节,羊群就转移到广阔无雪的沙丘地带,即转移到莫云库梅的腹地,准备产仔了,因为那种地方狼群很难到达,再说在沙丘间追逐羚羊也是徒劳无益的事。在沙漠上,羚羊是无论如何也逮不着的。但是即使在秋天,甚至在冬季,狼群也能弄到绰绰有余的猎物,因为那时动物有一次季节性的迁移,会把繁殖后的无数羚羊抛撒在广阔的半沙漠和草原地区。到了那个时候,狼就交上天赐的好运了。在夏天,特别是逢上酷暑,狼一般都不愿惊动羚羊——因为捕捉别的动物要容易得多,猎物绰绰有余——不计其数的土拨鼠在整个草原上跑来跑去,它们在弥补整个冬眠时期的损失: 这些小动物跟别的动物和野兽不同,它们必须在夏天贮存好一年用的食物。于是土拨鼠家族便不顾危险地四处奔波。有什么不可猎取的呢,因为万物都有自己的末日。可是到了冬天,就休想逮着土拨鼠: 它们钻进了地里。在夏季,各种小动物和鸟类,特别是沙鸡,成了狼的囊中物。可是狼最主要的猎物,还是秋冬两季捕获的羚羊。还是这个道理: 万物总有一死。这也就是荒原上生死轮回的天赋的合理性。只有自然灾害,只有人,才能破坏莫云库梅地区的这一万世不移的事物进程……
二
直到黎明时分,荒原上的空气才稍稍变凉爽些,入夜以来只有这时才有一种轻松感: 所有的动物呼吸起来畅快多了,开始了一天中最愉快的时刻。未来的一天仍将是酷热难当,这种酷热日复一日地、毫不吝啬地把这片盐土荒原烤到白热化的程度。一天过去,白昼完成了自己的使命,留下一个闷热异常的夜。这时候,连莫云库梅上空的月亮也是炽热的,酷似一轮黄色的圆球,放射着平稳的微微发蓝的光。这片土地,一眼望不到边。黑黢黢的、依稀可辨的远方,到处都和星空连成一片。寂静中带有生机,因为荒原上的居民,除了蛇以外,都急急忙忙去享受这片刻的凉爽,都抓紧时间忙碌着。在红柳丛里,早起的鸟儿叽叽喳喳地活动开了;刺猬煞有介事地跑来跑去;不停地叫了一夜的蝉,又以新的力量知了知了地聒噪起来;睡醒了的土拨鼠已经从洞穴里探出小脑袋,开始东张西望: 它们暂时还没出来搜罗食物——灌木落下的种子。有一窝夜猫子——一只扁脑袋的、淡褐色的大猫头鹰,领着五只也是扁脑袋的小猫头鹰,从这儿飞到那儿。这些小东西还未成年,但羽毛丰满,已经在试试翅膀练习飞行了。它们一边飞,一边不断关心地互相呼唤着,以免飞到视野之外。与它们此起彼伏地应和着的,还有黎明时分荒原上各种各样的小动物和野兽……
夏天到了,那是蓝眼睛的阿克巴拉和塔什柴纳尔共同生活后的第一个夏天。这时它们已经表明自己是不知疲倦的追捕羚羊的能手,而且已经算得上莫云库梅荒原上狼群中的强手了。幸运的是——可以认为,在动物世界同样有幸运儿,也有倒霉鬼——它们,阿克巴拉和塔什柴纳尔,有着一些与生俱来的禀性,这对于生活在半沙漠地带的草原猛兽,具有特别重大、生死攸关的意义,那就是: 瞬间的反应,捕猎中的预感,自己一套灵活的“战略”,不消说,还有强壮的体力,即跑得飞快而又有冲击力。这一切表明,这一对狼在未来的捕猎中将大有作为,生活将很富足,每天都有享用不尽的食物,这对野兽来说是莫大的幸福。暂时还没有任何东西妨碍它们成为独霸莫云库梅荒原的兽王,因为人只是偶然才进入这一地区,它们还没有跟人面对面地相遇过一次。那是稍后的事。它们还有一种福分——如果不能说是得天独厚的特权的话,那就是,这些野兽,如同整个动物界一样,可以一天天活着,不必为明天感到恐惧和忧虑。面面俱到的自然界使这些动物摆脱了这一该诅咒的生活重负。虽说正是在这一恩惠中隐藏着那时时窥伺着莫云库梅全体居民的悲剧。不过它们之中谁也不会料到这一点。它们之中谁也想象不到,看来无边无际的莫云库梅荒原,不论它多么辽阔,不论它多么伟大,却只是亚洲次大陆上一个不大的孤洲,这块在地图上用黄褐色标出、只有大拇指指甲盖大小的地方,正四面八方受到包围: 周围不断有人在开垦荒地;为了寻找新的牧区,开掘了许多自流井,随后不计其数的家畜在草原上游荡,并逐渐向腹地进逼;在边境地带修了水渠,开了公路;在离荒原很近的地方还敷设了一条极大的煤气管道;最后就是人的侵入。这种侵入越来越顽强、越来越持久,技术装备也越来越先进: 他们靠车轮和发动机,靠无线电通讯,靠贮存的水,深入任何沙漠和半沙漠地区,其中也包括莫云库梅。不过侵入者并不是那些能使其子孙后代引以为荣的献身科学的学者,而是一些干普通事的普通人,这种事几乎人人都能胜任。这片绝无仅有的莫云库梅荒原上的居民们当然更不会知道,在人类社会的一些极为平淡无奇的事物中,都潜存着人世间善与恶的本源。在这里,一切取决于人们本身,看他们把这些最平淡无奇的事物导向何方——向善还是向恶,向创造还是向破坏。莫云库梅荒原上的四条腿动物和其他生灵,根本就不懂得折磨着人们的那些难题,虽说人在成为能思想的动物之后,竭力想认清自我,但却始终未能猜出那条自古以来就存在着的谜: 为什么恶几乎总是战胜善……
(冯加 译)
【赏析】
《断头台》发表于1986年,是一部多主题复式结构的长篇小说,有力地表达了作者艾特玛托夫对现代人类所面临的哲学问题的深入思考以及对人类命运的终极关怀。
关于《断头台》的写作动因,艾特玛托夫有一段自述: 有一次,他在一个草原小站偶然看到警局铁笼子里关着几位小伙子,他们因偷运毒品被抓获。他又从《文学报》上读到两个吸毒青年的母亲满怀悲戚的来信。这两件事使艾特玛托夫十分激动: 为什么苏联会有这种道德败坏的现象存在?是什么因素把一些年轻人推到这条道路上?当他想以此写成小说时,他又开始把从现实生活中提出的问题上升到人性、社会乃至全球道德的角度来思考。他准备写一部综合性小说,题为《环轮回》,《断头台》便是其中的一部分。尽管最终未能实现,但从《断头台》可以看出,除吸毒问题外,作家对苏联社会基层体制僵化和官僚主义问题、生态问题,特别是人的道德生态问题,都予以了充分的关注。而从最根本的意义上说,艾特玛托夫通过《断头台》要表现的是人性。
《断头台》以狼的悲剧命运作为主线,围绕母狼阿克巴拉的遭遇,突破时空限制,构建了三条不同时空和不同主体的线索。从横向看,小说涉及三个世界的三个悲剧: 母狼阿克巴拉苦苦求生却不断失去它们赖以生存的“乐园”的悲剧;青年神学家阿夫季以拯恶劝善为己任最终失败的悲剧;牧区先进工作者波士顿在邪恶势力的压迫下走向末日的悲剧。三条线索各自独立,犹如三足鼎立,又精巧地连为一体,展示了广阔、生动的社会生活画卷,其中穿插神话、传说、《圣经》故事,引导人们思考时代的问题和人生的哲理。
首先是关于狼的叙述。作者运用第三人称的动物视角描写狼的遭遇,笔触细腻,语言优美,感人至深。小说的开始部分,母狼阿克巴拉和公狼塔什柴纳尔,在伊塞克湖滨的高原地区占领了自己的地盘,带它们的孩子第一次出猎,没想到在直升飞机这一怪物的驱赶下,和它们的猎杀对象羚羊一起逃命。而在伊塞克湖区,它们的“家园”再次遭破坏,深怀失子之痛的母狼到处寻找自己的子女。阿克巴拉的意思是“伟大的”,塔什柴纳尔的意思是“碎石机”,“这是附近的牧民见这狼长着两排无坚不摧的利齿给它取的名字”。在这对草原猛兽中,阿克巴拉“向来是头领”,而塔什柴纳尔“无条件地执行母狼的意志”。它们之间的这种关系始终没有遭到破坏。遇到人类社会制造的危险,无论是在开阔的莫云库梅草原上“在直升飞机的逼迫下”;还是直升飞机轰鸣在阿拉-蒙丘的巨大冰川时,它们都相濡以沫,有着与人类一样美好深沉的夫妻之爱和舐犊之情。狼性是如此富有感染力,母狼身上有着“勃发的暖流: 要是它的小宝宝们就在身旁,它要爱抚它们,给它们温暖,给它们喂奶”。
狼和其他草原生物——鸟儿、刺猬、蝉、土拨鼠、猫头鹰还有荒原上各种各样的小动物和野兽的命运因为人类的到来而彻底改变了。“看起来无边无际的莫云库梅荒原”“正四面八方受到包围: 周围不断有人在开垦荒地;为了寻找新的牧区,开掘了许多自流井,随后不计其数的家畜在草原上游荡,并逐渐向腹地进逼;在边境地带修了水渠,开了公路;在离荒原很近的地方还铺设了一条极大的煤气管道;最后就是人的侵入”。人类能够“深入任何沙漠和半沙漠地区,其中也包括莫云库梅”。
另外两条线索是作者着力刻画的正面人物阿夫季和波士顿。
阿夫季是一个追求基督理想、充满道德探索精神的人物,寄托着作者的人生理想。书名中的“断头台”既是行刑的台架,又是人生历难与精神复活的象征。“阿夫季”是《圣经·旧约》中的希伯来先知俄巴底亚的俄语音变。他曾是神学院的学生,认为上帝也应当具有发展的性质,上帝就存在于人的意识之中,他要寻找一个新的、具有现代形式的上帝。他的想法被当作神学异端,因而被神学院开除。阿夫季在一家报社找到一个临时编辑的位置。他从中亚发回的关于大麻贩子的报道曾在编辑部引起欢呼,但紧接着就如石沉大海,再也没有音讯。他孤身一人混入大麻贩子群中,决心把犯罪分子从罪恶的深渊中拯救出来,反而受尽毒打、羞辱。他的罹难仿佛就是耶稣基督和他的门徒在艰难的传播福音的过程中被驱逐、唾弃、嘲笑的历史的再现。与那个临死前不肯说一句求饶的话的“伯利恒的怪人”一样,阿夫季在被推下火车的一刹那,望着可以免他一死的贩毒团伙头目却紧闭着嘴唇不肯说一句话……后来,在围捕羚羊的团伙里,阿夫季因不肯参加血腥大屠杀,被挂在盐木上,他“头歪在一边,嘴角淌着鲜血”。我们几乎可以同时想起耶稣基督临刑前,人们戏弄他、吐唾沫在他脸上、拿苦胆调和的酒给他喝,最终被钉在十字架上的故事。亘古的邪恶,仿佛冥冥中的一条线,穿过人类的历史,穿越无限的时空,把创世初期的一个“怪人”和20世纪80年代的另一个“怪人”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了一起,《断头台》便带有了悲壮的罹难仪式的宗教意味。
波士顿是位性格坚强、爱憎分明、疾恶如仇的人物,小说通过波士顿与邪恶势力不屈不挠的斗争,展现了他的人生理想和美好追求。他是国营牧场的先进工作者,鉴于牧场长期被滥用,日益衰败,他建议把牧场划归个人专用,以保持牧草茂盛,保证完成计划,发展生产。这一合理化建议却被当作“挖社会主义墙脚”,“把经济置于政治之上”,是“对历史的反攻”。他本来有一个温暖幸福的家,可是当巴扎尔拜掏了狼窝里的狼崽,在母狼和公狼的追逐下逃到他家时,噩运从此降临到了他们头上。当波士顿无法迫使巴扎尔拜放回狼崽,当母狼和公狼为寻找子女每夜都在他家门外哀嚎时,人间的真理与正义既然无法制伏邪恶,波士顿只好拿起那管枪打死了叼起自己孩子的母狼,也打死了被母狼叼着的孩子,又去打死了巴扎尔拜,造成令人窒息的死亡结局。
《断头台》体现出传统叙事艺术的特点: 情节基本完整,紧凑,前后呼应。《断头台》包括三个故事: 阿克巴拉的故事、阿夫季的故事、波士顿的故事。作品一开始,写围猎时的情景,叙述阿克巴拉在围猎中的遭遇,接着引出被绑的阿夫季,由阿夫季追述以往发生的事,最后回忆结束,阿夫季与阿克巴拉相遇,死去。前两个故事运用倒叙,波士顿的故事则按照自然时序讲述。
《断头台》也体现了现代叙事的特点,叙述时间没有遵循事件的客观发展,使用内心独白、自由联想等技巧来展现心理时间,使过去、未来、现在交织在一起,增加了作品内容的广度。小说通过阿夫季、阿克巴拉、波士顿三个形象的回忆、联想、思考、反省等来折射历史与现实的交融、重叠,打破了时间一维性。同时,依据主人公思想的轨迹叙述,时序被打乱,叙述具有片断性与不连贯性。然而仔细阅读,就能理清脉络,重建正常时序,不同于现代小说的无时序。
从叙述视角看,《断头台》擅长运用动物视角达到陌生化的效果。作者以母狼的视角看人类的种种行为: 狩猎、毁坏草原、喝酒、杀害好人、贩毒、强抢狼仔等等。作者在以全知视角统帅全文的同时,还大量运用了第三人称有限视角和第一人称经验视角这两种内视角的叙述方式。全知视角用于统帅全文,简洁明了;内视角用于刻画人物内心,细腻入微。全知视角与内视角灵活运用,自然转化。艾特玛托夫让三个形象各自传达自己对于世界的独特领悟与解析,巧妙地转换叙述角度,构成一个立体的、多元的艺术空间。
(宋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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