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提要】
苏格兰孤儿戴维为了家族的遗产去找叔父,却被叔父诱拐到船上运往美洲当奴隶。而船在海上触礁沉没,他孤身一人漂上荒岛,又在丛林中目睹了一起谋杀事件,随后被官兵当作凶犯追捕。在逃亡路上,他巧遇同船的流亡者艾伦,两人结伴而行,在苏格兰高地的荒山野地里度过了一段惊险的逃亡生活,最后回到他当初被诱拐的地方,在朋友的帮助下用智谋从叔叔手中夺回应得的财产。
【作品选录】
第十七章 红狐之死
第二天,亨德兰先生给我找了一个人,他有一条自己的船,那天下午打算划过林尼湾到阿平去捕鱼。亨德兰先生说服他带上我,因为那人是他的一个教徒;这样我就可以少走很多路,也省掉了我必须要坐的两次公共渡轮的钱。
我们在快到中午时上路;天上乌云密布,只有零零落落的地方有阳光。这里的海水又深又平静,水波不兴;所以我必须亲口尝一尝才能确信那水是咸的。两边的山都很高,崎岖而荒芜,在阴云笼罩下显得漆黑、昏暗,但到处都有小溪流淌,在阳光照耀下泛着银波。对于像艾伦一样关心着这里的人来说,阿平的这个地方好像是一个贫困的乡村。
只有一件事值得一提。我们动身后不久,阳光照在了一撮移动的猩红色的东西身上,紧挨着往北去的水边。那猩红色就跟士兵的制服颜色一样;不时地还传来星星点点的火光和闪电,好像是太阳照在了明亮的钢铁上。
我问我的船老大,那是什么东西;他答道,他想那是从威廉要塞来的红衣兵,要到阿平去对付那些可怜的佃户。嗯,这对我来说是一个伤心的场面;我不知道这到底是因为我对艾伦的挂念,还是因为我心里的某种预知性的东西,虽然这只是我第二次看见乔治王的军队, 却对他们没一点好感。
我们终于靠近了列文湖进口处的陆地,我请求让我上岸。我的船老大(他是个诚实的人,一心只想着实践对传教士的承诺)很乐意送我去巴拉查利希;但是这样就会离我的秘密目的地很远,所以我就坚持不要,结果就在艾伦在阿平的老家莱特莫(也叫莱特沃,这两种叫法我都听到过)的树林里上了岸。
这是一片白桦林,长在一个陡峭的、岩石丛生的山坡上,那座山高悬在湖上。那里有许多林中空地,以及长满蕨类植物的山谷;中间是一条南北向的道路或者说是马道,道路边上是一个泉眼,我坐下来,吃起亨德兰先生送的燕麦面包,想着自己的处境。
这里骚扰我的不仅是一大群蜇人的摇蚊,更讨厌的是我内心的疑虑。我该怎么办,我为什么要去跟一个像艾伦那样无法无天、可能成为杀人犯的人为伍,我可不可以表现得像一个更有理智的人那样,按照我自己的指点,独立自主地返回南方去,要是坎贝尔先生,甚至亨德兰先生知道了我的愚昧和无礼会怎么想: 这些疑虑此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强烈地在我心里盘桓。
正当我坐在那儿想着心事的时候,林中传来人和马的声音;紧接着,在道路的一个转角处,我看见了四个行人。这个地段的路高低不平,又很窄,那些人牵着马鱼贯而来。第一个是身材高大、红头发的绅士,一张专横的、红彤彤的脸,只见他气喘吁吁,大汗淋漓,正用帽子当扇子给自己扇着。第二个穿着一身体面的黑衣服,戴着白色的假发套,我正确无误地猜出他是个律师。第三个是仆人,一部分服装是格子呢的,说明他的主人是高地人,不是亡命之徒,就是政府的宠儿,因为穿格子呢是违反条例的。假如我更熟悉这些事情的话,我就会知道那格子呢是阿盖尔(或坎贝尔)家族的专色。这个仆人的马上搁着一个大手提箱,一网兜柠檬(用来酿潘趣酒的)挂在前鞍桥上;在那一带,这是有钱的旅人常见的装备。
至于那第四个人,就是那个殿后的,我以前见过他那样的人,一下子就看出他是个治安警官。
一看见这些人,我马上打定主意(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要跟他们一起去完成我的历险;当第一个人来到我身边时,我从蕨丛里站起来,问他去奥查恩怎么走。
他停下来,看着我,似乎有点惊讶;然后转向律师,“蒙戈,”他说,“很多人都会以为这是一种比两只喜鹊都厉害的警告。我在前往杜阿罗的路上,你知道我去干什么;而这个小伙子从蕨丛里站出来,问我是不是去奥查恩。”
“格伦努尔,”律师说,“可不能拿这事开玩笑。”
此刻这两人已经来到我身边,注视着我,另外那两人落在后面一箭之遥的地方。
“你去奥查恩干什么?”格伦努尔的科林·罗伊·坎贝尔问道;他就是人们所谓的红狐;我拦下来的就是他。
“找一个住在那儿的人。”我说。
“格伦斯的詹姆斯,”格伦努尔沉思着说,然后对律师说:“你觉得他正在集合他的人马吗?”
“不管怎么说,”律师说,“我们最好待在原地,等那些士兵来援助我们。”
“如果你是担心我的话,”我说,“我既不是他的人,也不是你的人,而是乔治王的一个诚实的臣民,不欠任何人的,也不怕任何人。”
“哟,说得好,”国王的代理人答道,“但是请恕我冒昧地问一句,这个诚实的人大老远地从他的家乡来这里干什么?他为什么要来找阿德希尔的兄弟?我得告诉你,在这里我是有权势的。我是国王在这里很多地产的代理人,我的背后有十二个纵列的士兵。”
“我听乡下好多人在说,”我有点恼怒地说,“你这个人很难缠的。”
他依然盯着我看,好像心存疑虑。
“嗯,”最后他说,“你的话很大胆;不过我喜欢坦率的人。要是在别的日子,而不是今天,你问我到詹姆斯·斯图亚特家该怎么走,我定会给你指路,并祝你顺利。不过今天——唉,蒙戈?”他又转身看着律师。
但是就在他转身的当口,山上打过来一枪;随着砰的一声响,格伦努尔倒在了地上。
“哦,我要死了!”他叫了好几声。
律师把他扶起来,抱在怀里,仆人站在那里,紧紧抓着他的手。此刻那个受伤的人用惊恐的眼睛一个个打量着大家,他的声音有了令人伤心的变化。
“大家多保重,”他说,“我要死了。”
他试图解开衣服,像是要看看伤口,但是他的手指在扣子上打滑。他长长地叹了口气,脑袋在肩上一晃,死了。
律师一句话也没说,但是他的脸冷峻得像支笔,白得像个死人;那仆人哇的大声哭了起来,像个孩子似的;而我则站在那里愣愣地注视着他们,惊恐万状。那个治安警官一听到枪响就往回跑,催促那些士兵快赶过来。
最后律师把死人放倒在路上他的血泊里,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
我相信正是他的动作让我清醒过来;因为他刚把尸体放下,我就开始往山上爬,边爬边大声叫道:“抓凶手!抓凶手!”
转眼之间,我爬到第一个陡坡顶上,正当我望见一部分空旷的高山时,只见那个凶手还在不远处奔逃。他是大个子,穿一件金属扣子的黑外衣,带着一把长猎枪。
“这儿!”我叫道,“我看见他了!”
听我这么一喊,那凶手回头匆匆看了我一眼,开始跑起来。眨眼工夫他就消失在了白桦林的边缘;然后他又从远端跑了出来,我看见他像个猴子似的往上爬着,原来那个地方又陡峭起来;随后他扎进了一个山肩,我再也没看见他。
我一直在跑着,往上跑了很远,这时一个声音叫我站住。
我已经到了上层树林的边上,这会儿当我停下回头看时,我看见了脚下整个空旷的小山。
律师和治安警官就站在路上,朝我喊叫着,挥着手,要我回去;他们的左边是端着火枪的红衣兵,正鱼贯地从下层树林里艰难地走出来。
“我为什么要回去,”我叫道,“你们上来!”
“抓住那个小家伙赏十镑!”律师叫道,“他是同谋。他来这里的目的就是跟我们说话,拖住我们。”
听他这么一说(我听得清清楚楚,虽然他是对那些士兵而不是对我说的),我不由得产生一种新的恐惧,心都跳到了嗓子眼儿。不错,生命处于险境是一回事,让生命和人格去冒险是另一回事。再说了,这事来得这么突然,就像晴天霹雳一样,我一下子蒙了,束手无策。
士兵们开始散开,其中一些跑起来,另一些端起枪瞄准我;我依然站着。
“躲进树林里。”我身边一个声音说。
没错,我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但我照办了;就在我往树林里躲的时候,只听枪声砰砰地响了起来,枪弹在白桦树之间呼啸而过。
我刚躲进树丛,就看见艾伦·布雷克站在那里,手里拿着一根渔竿。他没跟我打招呼;当时的确没时间客套;他只说了句“过来!”就沿着山的边上往巴拉查利希跑去;而我像头羊似的跟着他跑。
此刻我们在白桦林里面奔跑;一会儿弯腰在山坡上低矮的小圆丘后面跑,一会儿在石楠丛中爬。那节奏实在枯燥极了: 我的心撞着肋骨,像要爆炸似的;我既没时间思考,也喘不过气来讲话。我只记得我惊讶地看见,艾伦时不时地会挺直身子,回头看看;每次这么做的时候,都会从远处传来士兵们的欢呼声和叫喊声。
一刻钟之后,艾伦停了下来,砰的倒在石楠丛中,朝我转过身来。
“现在,”他说,“我给你说真的。为了你的性命,照我做的做。”
我们以同样的速度,但更加小心地循着来时的路,往回越过山坡,只不过这回可能更高;直到最后艾伦一下子扑倒在莱特莫的上层树林里,就是我原先发现他的地方,他躺在那里,脸埋在蕨丛里,像条狗似的大喘气。
我腰酸头晕,又热又干的舌头都从嘴巴里耷拉出来了,我躺在他的旁边,像个死人似的。
第二十五章 在巴尔惠德
我们来到第一座屋子的门前,艾伦上去敲门,这里是高地的巴尔惠德山区,我们这么做其实不太安全。这里没有大的氏族的统治;随着坎贝尔的层层逼近,很多小氏族、绝望的残余分子以及被称做“无族长的氏族”的人们,被赶到福斯河与泰斯河周围的荒野里,在这里争夺地盘。这里有斯图亚特家族和麦克莱恩家族,也是为同样的目的来到这里,因为麦克莱恩家族在战争中追随的是艾伦的族长,跟阿平合二为一。这里还有麦克格雷格尔家族,他们是些上了年纪的、被放逐的、没有名字、双手沾满鲜血的人。他们的口碑一向很坏,现在比以往更坏,他们不相信整个苏格兰的任何一方,任何一派。他们的族长,麦克格雷格尔的麦克格雷格尔,在放逐中;而他们在巴尔惠德的更直接的领袖叫詹姆斯·马尔,是罗伯·罗伊的大儿子,正在爱丁堡城堡里等着受审;他们与高地人和低地人、与格雷厄姆、与麦克莱恩和斯图亚特统统交恶;而艾伦,不管距离多远,向来愿意帮朋友吵架,却是从心里希望能够避开他们。
我们的运气很好;因为那是我们喜欢的麦克莱恩的一个人家,艾伦很受他们的欢迎,不仅因为他的名字,更因为他的声誉。于是我一刻也没耽搁地上了床,一个医生被请来,他发现我病得很重。但是,不知道是因为他医术高明呢,还是因为我年轻力壮,我在床上一动不动地躺了不到一个星期,随后不出一个月,我就又能情绪高昂地上路了。
这期间艾伦始终没有离开过我,虽然我常常逼他离开,的确,他固执地留在这里,常常引得两三个知道我们秘密的朋友大呼小叫。白天他藏在小树林下面一个山洞里;晚上,当海岸上没有敌情的时候,他就会进屋来看望我。我不用说看见他我是不是高兴;麦克莱恩太太,我的女主人,对这样一位客人真是照顾得无微不至;我们的主人叫邓肯·杜,非常爱好音乐,家里有两支风笛,我苏醒的时候,就像过节一样,我们常常把夜晚当成白天来过。
士兵们没来找我们麻烦;虽然有一次有两个连的军队以及一些龙骑兵从山谷底下走过,我躺在床上从窗子里可以看见他们。更让人惊讶的是,连治安官都没来找我,没人来问我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在那段令人激动的时光,我像置身于荒漠一样,没有人向我提任何问题。但是在我离开之前,巴尔惠德和邻近地区所有的人都知道了我的存在;好多人到屋子周围来探望,这些人(根据这个地区的风俗)把消息在邻里间广为传播。这会儿,缉拿告示也印出来了。其中一张就贴在我的床脚旁边,我可以看见我的不太漂亮的肖像,以及用大写字母印的杀死我的赏格。邓肯·杜以及其他知道艾伦陪我来的人,无疑知道我是谁;其他很多人肯定会有猜疑。虽然我换了衣服,却换不了年龄和相貌;低地十八岁的男孩在那些地区不太多,尤其是那个时候,他们肯定会把我跟缉拿告示联系起来。这是最起码的。另有一些人,哪怕就两三个亲近的朋友之间知道的一个秘密,早晚也会泄露出去;不过在这些族人之间,就算全乡人都知道了,他们也会把秘密保守一个世纪。
只有一件事值得说说;那就是,罗宾·奥尔格来看我,他是那个臭名昭著的罗伯·罗伊的儿子之一。他被控挟持了巴尔弗朗的一名妇女(指控中说),强娶了她,因而遭到四方追捕;但是他出入巴尔惠德就像个绅士在他自家有围墙的宅院里那样闲庭信步。是他因为一语不合,就在耕犁旁开枪打死了詹姆斯·麦克莱恩;然而他走进他的死敌的屋子,就像一个推销员走进一家客栈一样。
邓肯及时通报了我那个人是谁; 我们彼此关切地对视着。各位应该明白,当时艾伦快要来了,这两人可是对头; 而要是我们派人送信或发信号的话,那肯定会引起像麦克格雷格尔家族这样恶名在外的人的怀疑。
他进来后显得非常客气,但俨然置身于下等人之中;他脱下帽子向麦克莱恩太太致意,随即又把它扣在头上跟邓肯说话;这么自以为得体地摆足了架子之后,才来到我的床前向我点点头。
“我听说,先生,”他说,“你叫鲍尔弗。”
“别人叫我戴维·鲍尔弗,”我说,“请吩咐。”
“我也要告诉你我的名字,先生,”他答道,“不过这名字近来有点受到攻击;或许我这么说就够了: 我是詹姆斯·马尔·德鲁蒙德或麦克格雷格尔的亲弟弟,那个名字你肯定听说过的。”
“对,先生,”我说,有点儿惊慌;“我还听说过你的父亲,麦克格雷格尔-坎贝尔。”我坐起来,在床上朝他点头;我觉得最好要对他表示敬意,万一他为自己有这么个亡命徒做父亲而感到骄傲呢。
他也朝我点头。“但是我来这里是想说,先生,”他接着说,“在四五年的时候,我的哥哥招集了一部分格里格拉人,组成六队为正义的一方作战;一个外科医生跟我们氏族一起行军,他治好了我哥哥在普雷斯通潘斯冲突中被打断的腿,他是个绅士,跟你完全同姓。他是巴斯的鲍尔弗的兄弟;假如你跟那位绅士有任何一点说得过去的亲戚关系的话,我就让我自己和我的人听从你的吩咐。”
各位要记得,我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家谱,比一条叫花子的狗都不如;不错,我的叔叔曾经吹嘘过我们一些重要的亲戚,但没有一个跟眼下这个目的有关系的;我没别的选择,只好丢脸地承认,我无可奉告。
罗宾简短地说,他很抱歉打扰了我,然后转过身去,一句告辞的话都没说,就向门口走去,我听见他跟邓肯说,我只是个“没有亲戚的乡巴佬,连自己的父亲都不认识”。听到这些我非常气愤,也为自己的无知感到羞愧,但我还是止不住露出微笑,毕竟这么个受到法律追究的人(三年后他果然被绞死了)对故交的后人都这么好。
就在门口,他遇见了进屋来的艾伦;两人都往后退了一步,像两条陌生的狗似的看着对方。这两人都不是大个子,但好像都有特别强的自尊。各自佩带着剑,腰部一动,剑柄就完全露出来,这样就能迅速握住,抽出剑刃。
“我想你就是斯图亚特先生吧。”罗宾说。
“不错,麦克格雷格尔先生,这可不是一个可以被侮辱的名字。”艾伦答道。
“我不知道你在我的地区,先生。”罗宾说。
“我只知道我在我的朋友麦克莱恩的地区。”艾伦说。
“这个问题有点棘手,”对方答道,“两种说法都行。但是我想我愿意听到你是个靠剑打天下的人。”
“除非你生来就是个聋子,麦克格雷格尔先生,否则你会听到更多,”艾伦说,“在阿平我可不是惟一能使剑的人;就在前几年,当我的同乡和族长阿德希尔,在跟一个与你同姓的绅士说话的时候,我可从没听说麦克格雷格尔占了上风。”
“你是说我的父亲吗,先生?”罗宾说。
“嗯,我不会觉得奇怪,”艾伦说,“我说的那个绅士有个不好的习惯,老要把坎贝尔和他的名字连在一起。”
“我父亲是个老人,”罗宾答道,“这种比拼不公平。你我作为对手才算是旗鼓相当,先生。”
“我正是这么想的。”艾伦说。
我的身子已经一半爬出了床,邓肯守在那两个好斗的人身边,随时准备拉架。但是当艾伦那句话说出口之后,那就是最后的机会了;邓肯脸色有点白,奋力地挤到两人中间。
“先生们,”他说,“我在考虑一件完全不同的事情。这是我的风笛,你们两位自称是风笛手。关于你们两位谁吹得最好一直有着争执,现在是解决这个争执的好机会。”
“怎么样,先生,”艾伦依然对着罗宾说,他的眼睛一刻都没离开过他,罗宾也一样,“怎么样,先生,”艾伦说,“我想我听到过一些这方面的传言。你是不是像人们说的那样,喜欢音乐?你是风笛手吗?”
“我可以吹得像麦克瑞蒙一样!”罗宾叫道。
“这话说得够大的啊。”艾伦说。
“我还说过比这更大的话呢,”罗宾答道,“那是在更强的对手面前。”
“试一试就知道了。”艾伦说。
邓肯·杜连忙拿出他的两支风笛,这可是他的主要家当,并在客人们面前放上一只羊肉火腿和一瓶他们称做阿托尔麦片糊的饮料,是用陈威士忌加滤过的蜂蜜和甜奶油,按照正确的顺序和比例,放在一起慢慢搅拌而成。那两个冤家的争斗依然在一触即发的关头;但是他们在泥炭火炉的两边坐了下来,显得非常礼貌。麦克莱恩敦促他们尝尝他的羊肉火腿和“妻子麦片糊”,提醒他们说他妻子是阿托尔人,她做的甜食远近闻名。但是罗宾根本不把主人的殷勤好客当回事。
“我要提醒你注意,先生,”艾伦说,“我已经将近十个小时没吃面包了,那可比喝不上苏格兰的任何一种麦片糊还要糟糕啊。”
“我不会占这种便宜的,斯图亚特先生,”罗宾答道,“吃吧,喝吧;我跟着你。”
每人吃了一小块羊肉火腿,向麦克莱恩太太敬了一杯麦片糊;接着,经过一大堆客套之后,罗宾拿起风笛,吹了一支非常轻快的舞曲。
“哎,吹得好。”艾伦说,从对手手里拿过风笛,先是用跟罗宾同样的方式吹了一支同样的舞曲,然后变起了花样,在接着吹别的曲子的时候,加上了一整段装饰音,这是风笛手所喜爱的,也就是所谓的“颤音”。
罗宾的吹奏很动听; 艾伦更是让我陶醉。
“吹得不错,斯图亚特先生,”对手说,“但是你的颤音技巧太差了。”
“我!”艾伦叫道,血涌到了脸上,“你撒谎。”
“那你就承认吹风笛比赛你输了吧,”罗宾说,“要不要把风笛换成剑呀?”
“说得好,麦克格雷格尔先生,”艾伦答道,“同时(特别强调这个词儿),我收回刚才说你撒谎的话。我请邓肯主持公道。”
“说实话,你不必请任何人主持公道,”罗宾说,“你自己就是个比巴尔惠德的任何一个麦克莱恩都好得多的法官: 千真万确,作为一个斯图亚特,你是个非常值得尊敬的风笛手。把风笛给我。”
艾伦把风笛给了他;罗宾先是模仿艾伦的吹奏,然后纠正了他的一些变奏,好像他记得非常清楚。
“哎,你真有音乐天赋。”艾伦郁闷地说。
“现在你自己评判一下吧,斯图亚特先生。”罗宾说。他从头吹奏起那些变奏,这次吹奏从头至尾充满了新意,具有强烈的独创性和情感,装饰音的吹奏那么娴熟,给人十分奇妙的遐想,我都听呆了。
这会儿的艾伦,脸色发黑,火烫,他坐在那儿咬着手指,像一个被深深冒犯的人。“够了!”他叫道,“算你会吹风笛——你就吹个够吧。”他像是要站起来。
但罗宾只是伸出手去,像是请他安静,开始吹起一支节奏缓慢的变奏曲。曲子本身很美,吹奏得也很典雅;但是此外这还是一支对阿平·斯图亚特和艾伦喜爱的一个族长有特别意义的曲子。第一段音符刚出来,他的脸色就变了; 随着节奏变快,他好像在位子上变得坐立不安; 没等曲子奏完,他的怒气就全消了,此时他心里只想着音乐。
“罗宾·奥尔格,”吹完后他说,“你是个伟大的风笛手。我没资格跟你在同一个王国吹奏。天哪,你毛皮袋里的音乐比我脑袋里的音乐还要多!尽管我预先警告过你,我始终认为我可以用冷冰冰的剑再跟你一比高低——但我觉得这不公平!我不忍心乱砍乱劈一个像你这样能吹奏风笛的人!”
于是这场争斗就此结束;整个晚上大家尽情喝酒,轮流吹笛;天色大亮,在罗宾想到上路之前,他们早已酩酊大醉了。
(张建平译)
注释:
罗伯·罗伊,苏格兰高地的亡命英雄,英国著名作家司各特曾有长篇小说《罗伯·罗伊》(中译本名为《红酋罗伯》)描写他的事迹。
麦克瑞蒙,苏格兰民间传说中的吹风笛高手,其故事被写成小说和歌剧。
苏格兰高地男子穿正式服装时系在褶裥短裙前的一种袋子。
【赏析】
斯蒂文森是苏格兰人,对苏格兰有着极深的感情。他常把英格兰与苏格兰关系上许多重大历史事件作为他的历史小说的背景,在这方面,他的贡献堪与司各特相提并论。
因此,不了解苏格兰的相关历史,我们恐怕就不能很好地理解《诱拐》这部小说。
1745年詹姆士二世的孙子查理·爱德华王子潜回苏格兰,正式纠合复辟势力准备用武力夺回乔治第二继承的王位。1746 年在库洛顿与英军进行决战时全军覆没,复辟以彻底失败而告终。战争的发动者斯图亚特王朝的后裔查理·爱德华逃亡法国。大量的苏格兰平民则被赶出自己的家园,迁徙他方,被禁止穿本民族服装和吹本民族乐器。还有一些人被运往那时还十分荒凉的北美大陆做奴隶。在库洛顿战役前后,英格兰与苏格兰的关系是相当复杂的。苏格兰的社会制度与生产力一直比英格兰落后,特别是北部的高地地区。虽然早在1707 年,安妮女王时代的英国政府就正式宣布英苏合并,但英格兰统治阶级并不能平等地对待苏格兰人,而是把苏格兰看成原料基地和廉价劳动力来源,因此苏格兰人对跟英格兰合并是反感的,高地人则反感更深。这种深刻的民族矛盾与阶级矛盾,再加上不同的社会结构(高地人实行部落制度)与宗教信仰(高地人一般信仰旧教,英格兰人则信仰英国国教),使整个局势处于一触即发的状态,而以查理王子为首的旧苏格兰贵族地主正是利用人民的反英情绪意图保持落后的部族制度与恢复旧贵族特权。
《诱拐》的故事发生在库洛顿战役之后,确切地说是发生在苏格兰大起义失败六年后的苏格兰。作品中无论是自然风光还是高地居民的奇风异俗、民族服装和乐器,都洋溢着浓郁的苏格兰风情。
小说采用了封合式的叙述结构,以第一人称“我”作为叙述者,用虚拟的自传体形式,在小说开始讲述了“我”与叔父的矛盾,中间的主体部分围绕着“我”和艾伦在海上的历险和陆地上的逃亡事件展开,最后在“我”和叔父的矛盾得到解决时结束。
故事的进展十分活泼、生动,尤其在人物性格的刻画上着色丰富,清澈透明如柔和的音乐。戴维(即“我”)是个出身良好,受过正规教育,信仰上帝的辉格派,品行中有着许多闪光的地方。从小说一开始,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天真、淳朴、机智的苏格兰低地少年,在离开家乡时充满了对外面世界的渴望,尽管在后来一系列事件中遭遇了诸多不幸和磨难,他却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的信仰,仍然保持着高尚的品格,比如对友谊、赌博、饮酒和撒谎的态度。
关于这一点,在《红狐之死》这一章中表现得特别突出,红狐狸科林拿着英王乔治的任命书经管苏格兰高地的土地,并弄来一批“红衣服”(指英国军队)、律师、法律文书来给自己撑腰,在家乡作威作福,欺压穷人。这些“皇家的宠儿”用阴谋诡计夺走自己同胞的土地,让自己的同胞贫穷饥饿,流落他乡,高地人民对他们痛恨无比。可是当红狐狸被杀后,有人却惊慌失措,命族人烧文件、埋衣服,甚至不惜亲自告发自己的亲族朋友艾伦并出重金通缉他以洗刷自己。戴维则自始至终站在了他的朋友艾伦一边,他有多次机会可以摆脱艾伦,回到家乡拿回属于自己的财产,甚至还可以直接告发艾伦来证明自己的清白,但他没有这样做,而是自己背黑锅,在罕无人迹的山区里,野兽出没的灌木林中,骑兵遍布的荒原上,冒着生命危险陪着艾伦逃亡。而在逃亡过程中,戴维饱受情感和信仰的煎熬。如前所述,戴维是个有良知的辉格派,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和艾伦在一起,就意味着要超越自己的信仰,从内心接受一个对抗英王的约克党人作为自己的朋友。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里,对于戴维而言,既是肉体上磨炼的过程,又是在勇敢、正义、友善和卑鄙、无耻、贪婪这两种截然不同的人性中识别、判断和成长的过程。如果说《金银岛》中的吉姆还是个带有孩子气的冲动的少年形象的话,《诱拐》中的戴维的形象则成熟多了,在人性深度的挖掘方面大大高明于前者,这也正是《诱拐》这部小说被誉为最佳成长小说之一的深层次原因。
艾伦是小说真正的主人公。他是一个复辟派,又是一个真正的侠士,在苏格兰与英格兰错综复杂的民族矛盾中充当了一个深得苏格兰高地人心而又违反历史潮流的角色,所以他遭到英国政府的追捕而又受到苏格兰部族人民的保护。艾伦的性格和命运是在上述这一特殊的民族和历史背景下形成的。他智勇双全,可是却无法为祖国和人民效力,他本来可以叱咤风云,可是却过着亡命之徒的生活。他的不幸遭遇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当时苏格兰许多优秀人物的命运。
艾伦是斯蒂文森全部作品中创造得最为成功,也是最受读者喜爱的人物之一。他豪爽、乐观,可是并不鲁莽;他锄强扶弱、打抱不平,富有同情心。他有豪侠的一面,也有细腻温情的一面,在与戴维流亡的过程中,他处处像一个长兄那样照顾着戴维。艾伦身上也有弱点,但在对待自己的弱点时艾伦也没有失去光明磊落的英雄本色。例如艾伦在流亡途中与苏格兰有名的风笛手罗宾之间的风笛比赛,艾伦一开始对自己的本领很自信,瞧不起罗宾,但是当罗宾吹了一曲又一曲之后,美妙的音乐终于打动了他,他便真心诚意地服输。可以说,这些细节把苏格兰人的民族习俗和民族性格都鲜明地表现出来了。
苏格兰风笛最早是从古罗马军队流传到英伦三岛的,所以风笛并非苏格兰的专属,只是出于历史的原因,才赋予了它特殊的情结。苏格兰风笛的声音既悲怆又悠扬,好像诉说着他们永远忘不掉的耻辱,以及向往安宁自由生活的心声。
最后要再提一下的是,《诱拐》中的双人冒险的模式给后世作家很大的启迪,马克·吐温的《哈克贝里·芬》就深受其影响。
(左巍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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