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提要】
这是一位奇才怪杰的传记。故事发生在18世纪最臭的城市巴黎。主人公巴蒂斯特·格雷诺耶生来就是一个惹人厌恶的家伙,他举目无亲,相貌丑陋,身上没有任何气味。他躲过各种杀戮和疾病,顽强地存活下来,并决定用特异功能——能够识别世间万物的嗅觉——改造和征服这个世界。他伺机进入香水行业,忍辱负重,为制造商格里马、巴尔蒂尼和寡妇阿尔努非卖命。在香水名城格拉斯当伙计期间,他为了研制世界上最伟大的香水,竟然杀害了26名少女以摄取她们的体味。1766年他被判处死刑,却仅仅凭借一滴人味香水死里逃生。最后,格雷诺耶决定返回巴黎,接受国王和民众的膜拜。当他把整瓶香水洒到身上时,不幸的事情发生了: 小偷、妓女、流氓、盗贼、杀人犯出于喜爱,疯狂地包围了他并分尸而食。
【作品选录】
行刑的时间定于下午五时。早晨,第一批爱看热闹的人已经来占好位子。他们带来椅子、梯凳、坐垫、食品、葡萄酒和小孩。将近中午,这地区的居民成群结队地从四面八方涌来,街道挤得水泄不通,新来者不得不在广场那边向上倾斜的花园和田地里,在通往格勒诺布尔的公路上安顿下来。
商贩已经做了很好的生意,人们吃着,喝着,哼唱着,情绪高昂,犹如赶上了年市。不久,聚集了将近一万人,比参加茉莉女王节的人还多,比参加最大的宗教仪式的人还多,人数之多在格拉斯是空前的。他们一直站在远处的山坡上。他们爬到树上,蹲在城墙上和屋顶上,十至十二人挤在一个窗口。只有在围以街垒的、仿佛是从人群的海洋里突出来的街心,还为看台、行刑台留了个位置,行刑台突然显得很小,宛如一个玩具或木偶剧场的舞台。从刑场至街门并深入到德鲁瓦大街,一条巷子空了出来。
三点刚过,帕蓬先生和他的助手们来了。掌声四起。他们把用大块方木装成的安德烈侧立十字架扛到行刑台上,用四个笨重的木架支撑,把它安放到适合于操作的高度。一个木匠把它钉牢。行刑助手们和木匠的每个动作都博得观众的喝彩。随后帕蓬拿着铁棍过来,绕着十字架走,测量自己的步子,一会儿从这一侧、一会儿从另一侧比划着打击,这时爆发出正常的欢呼声。
四点,看台上挤满了人。台上有许多上流人物,有带着仆从、仪态高雅的富翁,有漂亮的女士,大礼帽和闪亮的衣服令人赞叹。城乡贵族全都来了。参议院的老爷们由两个参议领头,排成一列来了。里希斯穿着黑色衣服、黑色袜子,戴着黑色礼帽。跟在参议后面的,是在法院院长率领下的市政府官员。最后来到的是坐在敞篷轿子里的主教,他穿着闪闪发光的紫色法衣,戴着一顶小礼帽。谁头上还戴着帽子,这时赶紧把帽子脱下来。气氛庄严肃穆。大约十分钟光景,广场上一片寂静。女士先生们已经坐了下来,人们一动也不动,没有人再吃东西,所有人都等待着。帕蓬和他的助手们站在行刑台上,像用螺钉固定了似的。硕大的太阳挂在埃斯泰雷勒山上空,射出金黄色的光芒。一阵微风从格拉斯盆地吹来,送来了橙花的香味。天气暖和异常,但是却令人难以置信的寂静。
后来,正当人们以为没有喊叫、没有喧哗、没有狂怒或其他群众性事件的紧张气氛不能再长久持续下去时,人们在寂静之中听到了马蹄的嗒嗒声和车轮的辘辘声。
一辆双马驾驶的封闭的车子,即警察局长的车子,从德鲁瓦大街驶来。它经过城门,出现在通往刑场的狭窄巷子里,此时每个人都看得见。
警察局长坚持采用这种方式把罪犯带出来,因为不这么做,他相信无法保证罪犯的安全。通常是绝对不采用这种方式的。监狱距刑场还不到五分钟路程,假如被判刑者出于无论何种原因不能步行前往,那么也可以用一辆驴拉敞篷小车来送罪犯。一个人同车夫和穿着号衣的差役一道乘着豪华的马车,在骑兵的护送下到刑场受刑,这情形谁也没见到过。
尽管如此,在人群中并未发生不满情绪和骚乱。相反,人们对事情如此处理感到满意,认为让罪犯乘坐马车真是别出心裁,情况恰似在剧院里,一出老戏突然用人们意料不到的新方式演出时人们对它的评价一样。许多人甚至觉得,这样出场是合适的。对于一个如此残暴的罪犯,人们必须特别对待。不能像对待普通的拦路抢劫犯那样,把他戴上手铐脚镣拉到刑场上打死。像那样根本不会引起轰动。把他从华丽马车的座位上拉下来带到安德烈侧立十字架上——这种残酷性更加具有想象力。
马车在行刑台和看台之间停住。随从们跳下车来,打开车门,放下小梯子。警察局长下车,跟在他后面的是卫队的一名军官,最后是格雷诺耶。他身穿一件蓝色外衣和白衬衣,脚穿白丝袜和有搭扣的鞋子。他没有戴镣铐,没有人拉着他的手臂押他走。他像个自由人从马车上下来。
随后奇迹就发生了,或者说是类似奇迹的事情,即令人难以理解的、闻所未闻的和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发生了,以致所有目击者在事后,若是在某个时候谈到这件事,都把它称为奇迹,他们总是遮遮掩掩,因为后来他们都为自己曾参与此事而羞愧。
事情是这样的,在街上和周围山坡上的一万观众一瞬间立即坚定地相信,刚从马车上下来的那个身穿蓝色外衣的小个子男人,不可能是杀人犯。这并不是他们对他的身份发生怀疑!那儿站着的那个人,就是他们几天前在教堂广场上的官厅窗口所看到的人,就是他们——若是他们把他弄到手的话——早已怀着发狂的仇恨加以私刑拷打的人。他就是两天前根据确凿的证据和自己的供词被判死刑的人,就是在一分钟前人们盼望着行刑官来处死的人。就是他,毫无疑问!
但是——不是他,不可能是他,他不可能是杀人犯。站在刑场上的那个人,是无辜的。在这一瞬间,从主教直至果汁汽水商人,从侯爵直至小洗衣妇,从法院院长直至满街游荡的青年人,所有人都知道这点。
帕蓬也知道这点。他握着铁棍的两只手在颤抖。刹那间,他觉得自己像个小孩,强健的胳臂变得软弱,膝盖酥软,心里不安。他举不起这支铁棍,他这辈子再也没有力气举起它去打击这无辜的小个子男人,凶手被带上来的那一瞬间他感到恐惧,他哆哆嗦嗦,不得不靠着他的杀人铁棍支撑,以免由于软弱而跪下来,高大、强壮的帕蓬!
聚集起来的一万名男女老幼的情况也没有什么两样: 他们变得像被情人的魅力征服的小姑娘那么柔弱。一种强烈爱慕的、温存的、完全幼稚可笑的爱恋感觉突然向他们袭来,的确,众所周知,这是一种喜欢这个小个儿杀人犯的感觉。他们无力抗拒,也不想抗拒。这像一种人们无法抑制的哭泣,像一种长久克制的哭泣从腹部产生,奇迹般地把一切阻力分化,把一切变成液体并冲刷干净。人们无非是液体,内心化作精神和灵魂,只是具有不定型的液体状态,他们觉得自己的心是不定的团块,在他们的体内晃动,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他们都把自己的心放到身穿蓝色外衣的小个儿男人手中,无论如何: 他们喜欢他。
格雷诺耶此刻在敞开的车门口站了几分钟,一动也不动。他身旁的那个随从已经跪了下来,而且一直向下做出完全拜倒的姿势,这种姿势只有在东方的苏丹和阿拉之前才经常见到。即使做出这样的姿势,他还是颤抖着,摇晃着,恨不得继续把身体沉下,使自己平躺到地上,钻进地里,直至到达地下。由于这种高尚的忠诚,他真想使自己沉到世界的另一头。卫队军官和警察局长两人都是刚强的男子汉,他们的任务是现在把罪犯带到行刑台上交给刽子手,可他们再也无法完成协调的动作。他们哭泣着,把自己的帽子脱下来,再戴上,又把它们扔到地上,两人拥抱起来,再分开,无聊地在空中挥动着胳臂,绞着自己的手,抽搐着,犹如舞蹈病发作的人在做鬼脸。离得远的绅士们行为失去控制,激动万分。每个人都放任自己内心的欲望。女士们在看到格雷诺耶时把双手叉在怀里,幸福地叹息;另一些女士由于渴望追求这美丽的少年——他们觉得他就是这样——而不声不响地晕倒。先生们一个劲儿地从他们的座位上跳起来,坐下,再跳起来,呼哧呼哧地喘着气,手握着剑柄,仿佛要把剑抽出来,他们抽出剑,又把剑推回去,以致剑鞘发出响声;另一些先生默不作声地眼睛望着天空,两手痉挛地祷告;高贵的主教上身向前摇动,仿佛他要恶心呕吐似的,他的额头撞到膝盖上,直到他那顶绿色帽子从头上滚下来;这时他并不觉得难受,而是平生第一次沉醉在宗教的狂热中,因为在万民的眼前,一种奇迹发生了,因为至高无上的上帝已经在阻拦刽子手,他把世人认定为杀人犯的人宣告为天使。这种情况竟然发生在十八世纪!上帝多么伟大呀!而主教本身多么渺小,多么微不足道,他念着革出教门令,自己却不相信,只是为了安慰人民!啊,多么狂妄,多么信心不足!如今上帝创造了奇迹!啊,作为主教受到上帝如此惩罚,这是多么美妙的屈辱,多么甜蜜的可耻,多么仁慈!
街垒那边的人们在这时越来越不知羞耻,他们陶醉于格雷诺耶的出现所引起的令人毛骨悚然的感觉之中。谁开始看到他时只觉察到同情和感动,此时却充满着赤裸裸的贪欲;谁起初只是赞叹和追求,此刻却是极度兴奋。所有人都认为那个穿着蓝色外衣的男子是他们所能想象的最美丽、最迷人和最完美的人: 修女们觉得他是救世主的化身,魔王的信徒把他看成是冥界的放射光芒之神,开明人士认为他是最高的主宰,少女们相信他就是童话中的王子,而男人们以为他就是自己的理想的映象。所有人都感到自己最敏感的部位已经被他识破,被他抓住,他击中了他们的爱的靶心。情况正是,仿佛这个男人有一万只手,仿佛他把自己的手放在周围万人当中每个人的下身,用每个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在其最隐秘的幻想中最强烈要求的每一种方式,亲热地抚摸着下身。
其结果是,处决那个时代的最可恶的罪犯的计划变成了盛大的酒神节,其盛况是自从公元前二世纪以来世上绝无仅有的: 品行端庄的妇女们撕开自己的胸衣,在歇斯底里的叫喊声中裸露她们的乳房,裙子向上提起,倒在地上。男人们带着迷惘的目光,跌跌撞撞地在躺着裸露肉体的地面上行走。他们用颤抖的手指把他们像被无形的霜冻僵的生殖器从裤子里掏出来,唉声叹气地倒向某处,以极为罕见的姿势和配对方式交媾,老头和少女、雇工和律师夫人、学徒和修女、耶稣会会员和共济会女会员,情况乱七八糟,空气中弥漫着沉重的情欲的甜蜜气味,充满着一万个兽人高声的叫喊、嘟哝和叹息,简直和地狱一样。
格雷诺耶站立着,微笑着。更确切地说,看见他的人都觉得,仿佛他在用世界上最无辜、最可爱、最迷人、同时又是最能诱惑人的微笑方式微笑着。但是事实上这不是微笑,而是停留在他嘴唇上的丑恶的、嘲弄式的冷笑,它表现了自己完全的胜利和全部的憎恨。
他,让-巴蒂斯特·格雷诺耶,出生在世界上最臭的地方,是从垃圾、粪便和腐物中捡起来的,本人没有气味,他是在没有爱的情况下长大的,在没有温暖的人的灵魂情况下,只有依靠倔强和厌恶的力量才得以生存,身材矮小,背呈弓状,瘸腿,而且丑陋,无人与他交往,从里到外是个可憎的怪物——此时他终于达到了目的,使自己受到世人喜爱。什么是受人喜爱!受人爱戴!受人敬重!被人神化!他完成了普罗米修斯的业绩。别人一生下来立即得到神火,唯有他一个人没份,他是通过自己无限的机智才获得神火的。不仅如此!他已经使神火进入自己的心坎里。他比普罗米修斯更伟大。他给自己创造了一种香味,它比任何站在他面前的人散发的气味更加出色、更能吸引人。他无须为此而感谢任何人——父亲、母亲和仁慈的神——唯独归功于自己。事实上,他是他自己的神,他是比那住在教堂里散发出神香臭味的神更加美丽的神。一个具有凡人躯体的主教正跪在他面前,高兴得啜泣。富人们和有权势的人,骄傲的先生和女士们都惊叹不已,而广大的人民,其中包括被他杀害的少女的父母兄弟姐妹,都在对他表示敬意,以他的名誉狂欢。他只须作一暗示,所有人就会发誓放弃他们的神,对着他,伟大的格雷诺耶顶礼膜拜。
的确,他是伟大的格雷诺耶!现在事情已经明朗。他就是这样,往昔只存在于自我爱慕的幻想中,而如今已经成了现实。此刻,他体验到了他这一生最大的胜利。他觉得这种胜利挺可怕的。
他觉得它可怕,因为他一秒钟也享受不到。当他从马车上下来踏到阳光灿烂的广场上那一瞬间,他用于自己身上的香水已经发挥作用,这香水使众人着迷,这就是他花了两年时间制作的香水,而为了占有这种香水,他一辈子都在追求……在这一瞬间,他看见并嗅到,这种香水发挥了不可抗拒的作用,它神速地散布开来,使它周围的人都成了俘虏。在这一瞬间,他对人们的全部厌恶又在胸中升起,完全败坏了他的胜利的情趣,以致他不仅没有感觉到欢乐,而且也觉察不到一丝一毫的满足。他梦寐以求的事物,即让别人爱自己的欲望,在他取得成功的这一瞬间,他觉得难以忍受,因为他本人并不爱他们,而是憎恨他们。他突然明白了,他在爱之中永远也不能满足,而只是在恨之中,在憎恨中,在被憎恨中才能找到满足。
但是他对人们所怀抱的憎恨,始终得不到人们的反应。他在此刻越是憎恨他们,他们越是把他神化,因为他们从他那里,闻到了他所占有的香味,他的冒牌香味,他掠夺来的香味,而这实际上就是他被神化的原因。
他此刻恨不得把所有人,愚笨的、散发出臭味的、好色的人,从地上消灭干净,犹如他当时在漆黑的心田里把外来的气味通通消灭。他希望,他们发觉自己是多么憎恨他们,希望他们为了他曾经真正感觉到的感情的缘故,恢复对他的憎恨,并从他们的角度出发把他消灭,正如他们原来所计划的那样。他想在一生中来一次抛弃自己。他想在一生中能有一次与别人一样,放弃自己的内心想法: 犹如他们放弃自己的爱、自己愚蠢的崇拜,他也放弃自己的憎恨。他想在自己真正的生存中能有一次、而且只是唯一的一次被人告知,从另一个人那里得到对于他唯一真正的感情——憎恨——的回答。
但是他的希望落空了。他的希望无法实现。今天也已经不行了。因为他用了世上最高级的香水来做假面具,在这假面具下他没有脸庞,完全没有气味。突然,他觉得一阵恶心,因为他感觉到香雾又在升起。
如同当时在洞穴中、在梦中、在睡眠中、在心中、在自己的幻想中一样,一阵香雾,即自己气味的可怕的香雾突然升起,而他自己的气味,他却无法嗅到,因为他没有气味。他像当时一样感到无限不安和恐惧,他相信自己一定会窒息。与当时不同的是,这次不是做梦,不是睡觉,而是赤裸裸的现实。与当时不一样,他不是独自一人躺在洞穴里,而是站在广场上万人之前。同当时不一样,这儿没有叫醒和解放他的叫喊声,没有遁入美好的、温暖的、拯救人的世界帮助他。因为在这儿和现在,这就是世界,在这儿和现在,这就是实现了的梦。而他本人也曾经这么希望过。
可怕的、窒息人的香雾继续从他的心灵沼泽里升起,与此同时,在他周围,放纵和处于性欲高潮欢乐的人们正在唉声叹气。一个男子朝他跑过来。他是从绅士看台的最前排跳起来的,动作那么猛,以致他的黑色礼帽从头上落了下来,此时他穿着黑色外衣像只乌鸦或复仇天使越过刑场。这个人就是里希斯。
格雷诺耶想: 他会把我打死的。他是没有受我的假面具蒙骗的唯一的人。他女儿的香味还附着在我身上,像血液那么明显。他想必认出我了,想必要杀死我。他必定会这么做。
他张开两只胳臂,以便迎接向这儿冲来的天使。他相信已经感觉到刀和剑向他的胸部刺来,刀刃已经穿过香味的盔甲和令人窒息的香雾,插入他那冷酷的心——最后,终于有东西到了他心里,是与他本人不同的东西!他觉得自己差不多得到解救了。
然而,后来里希斯却突然靠着他的胸脯躺下,他已经不是复仇的天使,而是一个激动的、啜泣得很伤心的里希斯,他用两只胳臂抱住他,手紧紧地抓住他,仿佛在内心喜悦的海洋里,除了他就没有别的依靠。根本没有使人解脱的刺刀刺入,没有刺入心脏,没有诅咒或憎恨的叫声!有的是里希斯泪水汪汪的面颊贴在他的面颊上,还有那对他哭泣的颤抖的嘴:“原谅我,我的儿子!我的儿子,原谅我!”
这时,他觉得在自己眼前,从里向外一片白色,而外部世界则像乌鸦一般黑。被俘获的香气凝结成翻腾的液体,像正在煮的发出泡沫的牛奶。这些香雾把他淹没了,以令人难以忍受的压力压向他的身体的内壁,却找不到排出口。他想逃走,为了苍天的缘故,但是逃向何处……他想把自己炸开,使自己不致窒息。他终于倒了下来,失去知觉。
他再恢复知觉时,已经躺在洛尔·里希斯的床上。她的遗体、衣服和头发已经弄走。一支蜡烛点燃在床头柜上。通过虚掩的窗户,他听到远处全城人庆祝的欢呼声。安托万·里希斯坐在床边一张凳子上守着。他把格雷诺耶的手放在自己的手上抚摸着。
格雷诺耶在睁开眼睛之前,就检查了一下体内的情况。他的内心很平静,没有什么在沸腾,没有什么在压迫他。在他的心灵里,又是通常的寒夜,他正需要寒夜,以便对他的知觉进行冷处理,使之清晰,并把它引向外面: 在那里他闻到了自己的香水味。它已经发生变化。前端已经变得稍弱,以致洛尔香味的核心部分,一种柔和的、深色的、闪闪发光的火焰,更加美妙地显示出来。他觉得自己是安全的。他知道他还会有几个小时不会遭到人们攻击,他睁开眼睛。
里希斯的目光停在他身上。在这目光中,有着无穷无尽的欢欣、温存、同情和空泛而无知的深深爱慕之情。
他微笑着,把格雷诺耶的手握得更紧,说道:“现在一切都会变好的。市政府已经撤销了判决。所有证人已经发誓放弃作证。你自由了。你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但是我希望你呆在我这儿。我失去了一个女儿,我想把你当作儿子。你跟她很像。你同她一样美丽,你的头发,你的嘴巴,你的手……我这段时间一直抓住你的手,你的手像她的手。若是我瞧着你的眼睛,我就觉得,仿佛她在瞧我。你是她的兄弟,我希望你做我的儿子,成为我的欢乐、我的骄傲、我的继承人。你的双亲还健在吗?”
格雷诺耶摇摇头,里希斯的脸由于幸福而涨得通红。“这么说,你愿意做我的儿子?”他结结巴巴地说,从自己的板凳上站起来,以便坐在床沿上,同时去握格雷诺耶的另一只手。“你愿意吗?你愿意吗?你想要我做你的父亲吗?——别说什么!别说话!你的身体还太弱,无力说话,只须点头!”
格雷诺耶点头。这时里希斯感到的幸福恰似从所有毛孔冒出的红色汗水,他朝格雷诺耶弯下身子,吻着他的嘴。
“现在睡觉,我亲爱的儿子!”当他又站立起来时,说道,“我守在你的身旁,看着你入睡。”他怀着默默的幸福端详他良久,说:“你使我非常非常幸福!”
格雷诺耶仿照他自己从微笑的人们那里看到的,嘴角略为咧开。然后他闭起双眼。他等了一会儿,呼吸才变得平稳、深沉,宛如熟睡的人那样。他感觉到里希斯的目光停在他脸上。有一次他察觉,里希斯再一次弯下身子准备吻他,但后来又中止了,害怕把他弄醒。终于,蜡烛被吹灭,里希斯踮着脚尖悄悄地离开了房间。
格雷诺耶躺在床上,直至他再也听不到屋里和城里有任何声息。他后来醒来时,天已经亮了。他穿上衣服,离开房间,蹑手蹑脚地跨过走廊,轻轻地走下楼梯,穿过客厅来到露台上。从这里人们可以望到城墙,望到格拉斯地区的盆地,天气晴朗时也可以望到大海。此时田野上笼罩着薄雾,更确切地说,是一种蒸气,而从那边飘过来的草、染料木和玫瑰的香气,像洗过一样,纯洁、朴实,令人安慰。格雷诺耶穿过花园,爬过城墙。
在林阴大道上,在到达空旷原野之前,他还得再次穿过人的雾气。整个广场和山坡活像一个巨大的破破烂烂的兵营。成千上万醉得不省人事的人,由于夜里狂欢纵欲而弄得精疲力竭的人四处躺着,一些人一丝不挂,另一些人半裸着身子,另一半用衣服遮着,他们像躲进一段天花板下一样钻到衣服下面。那里散发出酸葡萄酒、烧酒、汗、小便、儿童粪便和烧焦的肉的臭味。到处都还有灶火在冒烟,他们曾在灶旁烤肉、狂饮和跳舞。在鼾声四起中,偶然也发出口齿不清的说话声和笑声。也可能还有人醒着,在狂饮自己头脑里的最后一点意识。但是没有人看见格雷诺耶,格雷诺耶像穿过沼泽地一样跨过横七竖八躺着的人体,小心翼翼但同时又非常迅速。即使有人看见他,也认不出他了。他不再散发出香味。奇迹已经过去了。
他到达林阴大道尽头后,没有走通往格勒诺布尔和卡里布什的道路,而是越过田野,头也不回地向西走去。当仿佛涂上油脂、热得灼人的金黄色太阳升起时,他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格拉斯人在酩酊大醉后难受地醒来。甚至那些没有喝过酒的人,也觉得脑袋里重得像铅一样,胃里难受得要呕吐,心情不佳。在林阴大道上,在灿烂的阳光下,诚实的农民在寻找自己狂饮纵欲时脱掉的衣服,规规矩矩的妇女在寻找丈夫和孩子,完全陌生的人大惊失色地从亲热的搂抱中脱离开来,熟人、街坊、夫妇突然在众目睽睽之下赤裸着身体狼狈不堪地面面相觑站着。
许多人对于这次经历都感到毛骨悚然,感到困惑不解,感到与他们原来的道德观念背道而驰,以致他们在事情发生的那一刻就把这事完全从自己的记忆里抹去了,因此后来真的再也回忆不起来了。另一些感觉器官不甚健全的人,试图回避,不看、不听也不想——可这也不容易做到,因为这次耻辱太明显、太普遍了。谁找到了自己的东西和家人,就立即迅速离开,而且尽可能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将近中午,广场上已经空无一人。
城里的人们,如果情况确实,是傍晚才从家里出来处理最紧迫的事情的。人们见面时只是匆匆打个招呼,而且只说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对于昨天和昨夜发生的事情只字不提。昨天人们还表现得朝气蓬勃、狂放不羁,现在却是如此羞羞答答。所有的人都如此,因为大家都觉得自己有罪。在格拉斯市民中,从来没有比那时候更和睦融洽过。人们舒舒服服地生活着。
当然,某些人必须单独地依靠自己的职务更直接地关心所发生的事情。公众生活的继续、坚持法制和秩序,要求必须迅速采取措施。先生们,包括第二参议,默默地相互拥抱,仿佛必须通过这种发誓的姿态来重新组织机构似的。然后他们一致通过决议,只字不提所发生的事情,更不提格雷诺耶的名字,决定派人立即拆除林阴大道上的看台和断头台,派人整理广场和周围被踩坏的农田,使其恢复到原先井井有条的状态。为此拨款一百六十利佛尔。
同时,法庭在法院开庭。全体官员不经讨论即一致认为“格雷诺耶案”已经了结,并且不经登记即将文件归档封存,并立案审讯一个在格拉斯地区杀害二十五名少女的迄今不知名的凶手。会议命令警察局长刻不容缓地进行调查。
翌日,凶手已经被找到。人们根据明显的疑点逮捕了多米尼克·德鲁,卢浮大街的香水师傅,所有被害少女的衣服和头发最终都是在他的小屋里找到的。他开始时拒不承认,但是法官们是蒙骗不了的。经过十四小时的严刑拷打,他供认了一切,甚至请求尽可能快地处决。死刑定于次日执行。拂晓,人们就把他绞死,没有盛大场面,没有断头台和看台,在场的只有刽子手、市政府的几个官员、一个医生和一个教士。在确认死亡并作了文字记录后,人们立即把尸体埋葬。这个案件就这样了结了。
全城的人反正已经把这事忘了,而且忘得如此彻底,以致后来接连数天里到达这儿的旅行者顺便打听格拉斯那臭名昭著的杀害少女的凶手时,竟然找不到一个有理智的人回答他们的问讯。只有夏里特医院的几个傻瓜,显而易见的精神病人,还在喋喋不休地谈论林阴大道广场上的那次盛会,当时他们曾经不得不把自己的房间腾出来。
不久,生活又完全恢复了正常。人们勤奋地工作,睡得香,一心扑在事业上,安分守己。与过去一样,水又从许多喷泉和水井里冒出,冲刷着泥泞经过街巷。城市又破败而自豪地屹立在富饶盆地的山坡旁。阳光和煦。很快到了五月。大家都在收获玫瑰。
(李清华 译)
【赏析】
1984年,当35岁的聚斯金德把小说《香水》送往《法兰克福汇报》连载的时候,这位生性腼腆的德国人声称:“这是第一次出于爱而做了一点事情。”的确,这部借古喻今的作品充满了作者对人生意义的探索和对社会生存法则的思考。读者在主人公跌宕而奇幻的生命历程里,可以窥见当下德国社会的生存迷津。
我们很难把聚斯金德定义为一个严格的作家: 他早年学过钢琴,攻读历史,做过西门子公司的文秘,在酒吧舞厅里打过工,甚至还当过乒乓球陪练,卑微然而丰富的生活阅历不断累积和修正着他对世界的看法。然后,他把所有热情投注到文学世界,写作关于被主流边缘化乃至异化了的小人物的精神世界的寓言。《香水》的主人公格雷诺耶正是这样一位不起眼的家伙。他不左不右,不高不壮,不好斗也不阴险,除了出生在18世纪最臭的城市的最臭的地方——母亲用宰鱼刀割下脐带,然后把他扔在“鱼肚肠和砍下的鱼头中间”——他没有任何值得旁人关注的理由。更致命的是,他没有味道: 那具沉默的身体犹如带着魔鬼的烙印,缺乏任何可供分辨的作为肉体的味道。然而上帝毕竟是公平的,在剥夺格雷诺耶体味的同时,也赋予了他超乎寻常的嗅觉能力。他像黑暗时代的史前人类一般,用原始的嗅觉器官掌握着周围的一切,始终顽强而屈辱地执著于“扁虱”一般的生命。直到15岁那年发现世界上最美妙的气味——少女的味道,他第一次认真审视欲望与世界的关系,他突然明白自己的使命不是苟活着受人奴役,而是“一切时代的最伟大的香水制造者”。
作者之所以把自己的思考投射到18世纪的法国,诚如其在开篇所言,18世纪的法国是一个“人才辈出”的时代,一方面,心怀天下的启蒙思想家正积极促成社会转型,在理性精神的召唤下,资产阶级革命蓄势待发;另一方面,随着路易十五的登基,充满视觉快感的洛可可艺术取代了庄严宏伟的古典主义,城市生活的每一个角落都充斥着浓郁的享乐主义气息。浓墨重彩的表象,掩盖了人们对于精神困境的恐惧。没有人在乎你要什么,他们的时间都用来考虑可以抓住多少物质和及时采取行动。这与150年后作者所生活的时代有着不谋而合的特征。走出战争阴影的联邦德国,同样面临把全副精力集中于经济神话的谱写上。尽管对纳粹问题的反思和争论从来没有停止,但对于普罗大众而言,现世的安稳无疑更加意义重大。然而,真正美的呈现,只有在所有利益、嗜欲都缺席的情况下才会发生。于是,写作《香水》的聚斯金德和150年前写作《波斯人信札》的孟德斯鸠一样,在同一个背景中,看到了心灵的饥渴。即便“没有一种历史可以彻底阐释一部作品”(莫里斯·布朗肖语),我们仍然愿意相信,这是聚斯金德对于意义的支配,对于充满缺陷的世界的一次正面迎击。
当时的德国文坛众声喧哗,现代派的标新立异可谓乱花渐欲迷人眼。谁也没有想到,这部在技法上严格遵循现实主义平铺直叙的作品,竟然成就了德国“当代文学史上一个无可比拟的奇迹”(法国《费加罗报》)。
聚斯金德的场景铺叙总让人想起巴尔扎克,不同之处在于,巴尔扎克有的是激情,而聚斯金德总是很冷静地警醒着,文字干净利落。小说开篇用二十几个比喻句对巴黎的各种事物和各个阶级的人群的味道进行了精彩的描写,句式精练,节奏感强,可谓一气呵成。据译者介绍,其在一小段文字中运用动词“stinken”达17次之多且不让人心生乏味,作者遣词造句的能力的确令人惊叹。选文描绘的是主人公格雷诺耶上刑场的场面。作者在前面一节中已经通过格雷诺耶对罪行供认不讳却拒绝回答犯罪动机,以及在狱中的种种古怪行为,为人们对格雷诺耶的好奇作了充分铺垫。因此,才有了选文中万人空巷的狂欢节般的场景。只是这一次,作者没有像惯常那样通过一连串生动的比喻描述嗅觉,而是通过人们古怪的性行为——那些完全释放、恬不知耻的行为——描述了在“世界上最伟大的香水”的作用下,格雷诺耶成为所多玛城的上帝的场面。这是格雷诺耶用两年的努力和26名少女的生命换来的胜利。这一刻,格雷诺耶前所未有地获得了这个世界的认同,却感到前所未有的害怕: 他从来没有爱过这些与他的生活无关的人,他的满足始终存在于憎恨之中,真诚的相互憎恨比虚假的喜爱来得更为真实可靠。如果苟活可以忘记内心的欲念,他宁愿像所有物质的躯壳一样,快乐地苟活着,沉醉地享受富饶的生活。在格雷诺耶身上,聚斯金德倾注了最彻底的绝望: 他不是怀疑主义者,他也从不虚无,他为达成目的而忍辱负重。可悲的是,他永远不可能知道自己真正要什么。就像人物本身的悖论一样,他可以闻到世界上最细微的气味,却永远不会拥有自己作为一个人的真正的味道。世界或许可以为人类提供精神的愿景,但世界本身是有缺陷的,被人分尸而食的下场不一定比得偿所愿后的失落来得可怕。
正因为这样深刻的洞见,聚斯金德才能够在良莠杂陈的文坛中成就这本古典意义的畅销书,不企求也不施舍平庸的怜悯。
(李业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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