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提要】
二战结束不久,为摆脱生活困境,约翰·格雷迪·科尔的母亲变卖了他们唯一的农场。虽然生计解决了,小约翰的心灵却受到了伤害,因为这个农场记载着他的成长历程。于是16岁的他和亲密伙伴——17岁的罗林斯一起骑马离开故乡,开始了冒险旅程。
他们从得克萨斯州出发,一路北行。走到边境地区时又结识了13岁的男孩布莱文斯,三人一直在群山里骑行,经历了许多艰难险阻。他们在克服困难的同时,也建立了深厚的友谊。这时,布莱文斯被怀疑偷了私人马匹被抓。
不久,约翰·格雷迪和罗林斯来到墨西哥的一座庄园,在那里从事驯马工作。在这期间,约翰同牧场主漂亮的女儿阿莱詹德拉相爱了。但是,姑娘的父亲和姑婆阿方莎不同意他们的结合。姑娘的父亲报告警官,说约翰·格雷迪和罗林斯是偷马贼,于是,他们被捕入狱。
在监狱里,他们看到了布莱文斯。布莱文斯不久被处死。约翰在监狱内因自卫而犯了谋杀罪。后来,阿莱詹德拉的姑婆把约翰·格雷迪和罗林斯从狱中赎出。约翰又回到了那个牧场。
不久,他又骑马回到监狱,取回了布莱文斯、罗林斯和他自己的马,杀掉了上尉,然后回自己的老家得克萨斯。这时,父亲已去世,母亲也已长眠。
【作品选录】
约翰·格雷迪一瘸一拐地来到那些马的身边,拿起缰绳,坐在那里用剪刀将绳子剪成一段段足够缚住所有马腿的绳索,并用这些绳索套住马的前脚。然后他卸下步枪中的所有子弹,将子弹放进口袋后,便提着水瓶回到篝火旁。
他扇着篝火,将手枪从皮带中掏出,拉开弹膛的保险栓,将保险栓连同装满子弹的弹膛,一起放进口袋。他又掏出小刀,用刀尖将枪把螺丝旋下,将螺丝连同手枪把一起放进另一只口袋中。他用帽子使劲地扇着篝火,又拿一根树枝将烧红的木炭耙成一个火堆,然后弯腰将手枪枪筒直插进燃烧的炭火中去。
上尉这时早已坐直了身子,在一边望着他。
“那些骑手会在这个地方发现你!”
“我们不会在这个地方久留!”
“可是,我实在骑不动了!”
“怎么?骑不动了?到时候你会对你自己的潜能感到吃惊的!”
他先脱下衬衣放在水塘中浸泡着,又回到篝火边,用帽子扇着火,然后他才拔下皮靴,解开腰带并脱下裤子。
直到这时,他才发现步枪子弹是从他大腿外侧的上部射进,又从大腿后侧穿出。他只要稍一转身就可清楚地看见前后两个枪眼。他拎起泡在水中那湿漉漉的衬衣,仔细地用衬衣洗去伤口上的污血,直至前后两个枪眼的轮廓清晰可见,就像在一副假面具上扎了两个小洞似的。伤口附近的皮肤已经变色,在火光照耀下呈青紫色,周围的皮肤发黄。他屈身用一根树枝穿过手枪柄的框架,将手枪从炭火堆中挑起来抡着甩到背阴处查看一下是否已烧到火候,便又将枪放回炭火堆上。上尉坐在一边,一只胳膊抱在膝上,注视着他。
“过一会儿,我处理伤口时可能会疼得大声喊叫,也许会让马受惊。你可要当心不要叫它踩倒了!”
上尉听了没有搭腔,仍坐在那儿望着他扇火。过了一会儿,他又一次将枪从火堆中拖出,枪管末端已烧得暗红发亮。他先把枪放到石头上,然后用他那湿衬衫包住枪柄,迅速提起将灼热的手枪枪筒连同灰烬一起塞进自己的腿部伤口中。
上尉见此情景,不是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就是知道也不相信。他试着站起身来,却向后倒退了几步,差点儿跌进那个水塘中。约翰·格雷迪甚至还未等到炽热的枪筒接触到伤口皮肉后发出嘶嘶声响时,便开始大声嚎叫了。他的惨叫声压过了周围黑夜里所有弱小生灵的叫声。那几匹马听了也纷纷越过篝火向黑暗处涌去。它们惊恐地蹲坐在那里,四蹄悬空,乱踢乱跳同时尖声地嘶嘶叫着。约翰·格雷迪倒抽了一口气,又大声嚎叫起来并将炽热的枪筒塞进另一个伤口,直等到金属枪身冷却下来,他才抽出枪管,身体向一侧瘫倒在岩石边。那支左轮手枪掉落在岩石上,只听见“哐啷”一阵撞击声,手枪顺着岩石斜面往下翻滚着,最后“嘶”的一声便在那个水塘中消失不见了。
约翰·格雷迪将自己大拇指的指肚放入口中用牙咬住,伤口疼得他前仰后合。他用另一只手去拿放在岩石上那只没有塞子的水瓶,然后向腿部伤口处浇水,只听见肉像在烤肉铁叉上一样,发出嘶嘶的响声。他气喘吁吁扔下水瓶,抬起头来,柔声地呼唤着自己那匹马的名字。他挣扎着爬起来,走路摇摇晃晃又倒在岩石上,他想,不管怎样躺在那里至少还可以减少马儿心中的惊恐。
约翰·格雷迪转身刚要去拿那个歪倒在岩石上、还在不断往外淌水的水瓶,上尉飞起一脚竟将水瓶踢开了。约翰·格雷迪抬起头来,只见上尉端着步枪站在他的上方。上尉将枪柄夹在腋下,作手势让约翰·格雷迪站起身来。
“站起来!”上尉喝道。
约翰·格雷迪挣扎着从岩石边上爬起来,目光越过水塘朝那几匹马望去。这时,他才发现只有两匹马伫立在那儿。他琢磨第三匹马一定已跑下了干河谷。他能猜到哪匹马走失了,心想准是布莱文斯的那匹马。他赶紧拉上腰带,费力地又把裤子穿上。
“你把钥匙放在哪里了?”上尉问道。
约翰·格雷迪挣扎着站起身来,猛地转过身将步枪从上尉手里夺过来。步枪的撞针下落发出一声沉闷的噼啪声。
“你给我滚回到原地坐下!”约翰·格雷迪喝道。
上尉露出踌躇不定的神色,他那双黑眼睛转向篝火。约翰·格雷迪完全清楚上尉此刻正在打着什么算盘,他伤口疼痛难忍,又怒火填膺。如果此刻枪膛里有子弹,他一定会开枪将上尉打死。他猛地抓住上尉手铐间的锁链,使劲把他拽过自己的身边,上尉发出一声低沉的惨叫,便弯着腰,端着胳膊踉踉跄跄地向前走了。
约翰·格雷迪将弹壳拿出,坐下来重新装上子弹。他每装一粒子弹,身上就大汗淋漓,气喘吁吁。他尽力强打起精神,他压根儿不知道痛苦居然会把人弄得这么恍恍惚惚,糊里糊涂。他满以为会是另外一番感觉呢!他给步枪装膛后,拾起那湿漉漉的破衬衫,用它从火堆中拿起一块正燃烧着的木头当火炬,举着来到水塘边,摇晃着在水面上照来照去。水塘里的水格外清澈,沉在水底的手枪依稀可见,他便立即蹚水下去,俯身将枪拾起,别在腰带上。他又向水深处走了几步,直到水深齐至大腿根。他将沾在裤上的血迹洗掉,又把创口的烫伤处清洗干净,接着走向岸边便开始呼唤那几匹马。那些马听唤蹒跚地来到水边。约翰·格雷迪站在黑暗的水中身上挎着步枪,高擎着火炬和马谈着话,直到手中那支弯弯曲曲的橙树枝火把已经烧成灰烬,还一直站在那儿同马唠叨不休。
他们终于离开水塘旁边继续燃烧的篝火,骑马走下了深谷,找回了失散的那匹布莱文斯的马,又继续上路。他们一路从南边过来,夜空一直乌云密布,还不时地飘来零星的雨点。约翰·格雷迪骑在雷德博没有马鞍的光背上,走在这一小群马的前边,不时地竖起耳朵倾听着周围的动静。然而什么声音都没有听见。他回头看去,水塘边上的那堆篝火已经微弱得几乎看不见了。只能看到篝火映在岩石上闪烁的微光。随着他们不断前行,那忽隐忽现的火光被荒漠的夜空所包围,逐渐变弱,最后全然消失。
他们策马离开干河床,沿着山岭南坡爬行。四周鸦雀无声,漆黑的夜空无边无际。山岭两边高大的芦荟植物黑压压地一掠而过。他揣摩此时已过了午夜时分。他不时回头瞧瞧上尉,只见他骑在罗林斯的马背上,全身陷在马鞍里,看来他这一次惊险遭遇使他不胜衰弱憔悴。他们继续骑马前行。他将湿漉漉的破衬衫缠在腰间,上身赤裸着直至腰部,夜晚寒气袭人,他觉得很冷。他一边走一边告诉那几匹马还要走很长的一段路程。夜行途中,他有时不知不觉地在马背上睡着了。这时,忽然“咔嗒”一声将他从睡梦中惊醒,原来他的步枪掉落在了岩石上。他立即挺起身来,掉转马头往回骑。他坐在马背上,低头看着那支掉落的步枪。上尉此刻坐在罗林斯的马背上瞧着他。约翰·格雷迪起先不敢肯定自己竟还能骑马回来取枪,他还思忖着索性将步枪丢在那里算了。最后,他还是跳下马来,拾起步枪,将自己的马拉近那匹叫朱尼阿的马的右边,叫上尉将脚从马镫中退出来,他登在这个马镫上跨上了自己的马背,然后又继续赶路。
拂晓时分,约翰·格雷迪独自一人坐在山坡的砾石上,肩倚着步枪,脚下放着水瓶。他眺望着荒漠的轮廓在灰蒙蒙的晨曦中逐渐展露开来。平顶山和平原以及东方的群山暗影朦胧,一轮红日正喷薄欲出。
他端起水瓶,拧开瓶塞,仰着脖子喝了几口水,就手举水瓶坐着。过了一会儿,又喝了一次水。这时第一缕曙光正穿过东方群山间的孤峰,紧接着万道霞光便洒在方圆五十英里的荒原上。大地万籁俱寂,悄无声息。对面一英里之外的山谷斜坡上,有七个小鹿正站在那儿望着他。
他在那儿坐了许久,便又骑马爬上了山梁,返回他曾将马留在那里的那片杉树林。上尉正坐在地上,看起来已经累得精疲力尽了。
“咱们还得继续赶路啊!”他向上尉说道。
上尉抬头望着他说:“我可真是一步也迈不动了!”
“赶紧走!爬上山头再休息!”约翰·格雷迪用西班牙语对他说。
他们骑马翻过山冈,进入一条狭长的山谷去寻找水源,但没有找到水。便又出来,然后钻进东面的另一个山谷。这时候,太阳早已悬在当空,阳光照得后背暖烘烘的。他将衬衫围在腰间系住,让它尽快晒干。待他们钻出山谷时,已是大半晌了。这时几匹马早已疲惫不堪,他忽然想到,上尉也许会在半路上累得一命呜呼的。
他们最终在一个石砌蓄水池里找到了水,便跨下马来从水管里接水喝,并给马也喂足了水。然后,便坐在水塘旁那棵已经枯萎的而又歪歪扭扭的栎木树阴下歇息,望着脚下那片开阔的荒野。大约一英里之遥,有几头牛站在那边,眼睛直直地朝东望着,没有啮食青草。约翰·格雷迪也回头去看那些牛在看什么,可是什么也没有发现。他又瞥了一眼上尉,只见上尉脸色苍白,毫无生气地蜷缩在那里。他皮靴上的一只鞋跟也跑丢了,裤脚上尽是被篝火烟熏脏的一道道黑斑和灰迹。脖子上吊着由他那带扣眼的腰带做成的吊带,架着他那只受伤的胳膊。
“我不会杀死你的!”约翰·格雷迪说,“我可不像你那样。”
上尉沉默不语。
约翰·格雷迪挣扎着站起身来,从口袋里拿出钥匙。他拄着步枪一跛一拐地来到上尉身边,俯身抓住上尉的手腕将手铐打开。上尉低头看着自己的手腕,发现那里的皮肤已经退色泛白,便坐在那里轻轻地揉着。约翰·格雷迪站在他的上方。
“你把衬衫脱下来,我帮你抻一下肩膀。”
“你说什么?”上尉问道。
“我让你把衬衣脱下来!”约翰·格雷迪说道。
上尉摇了摇头,像个孩子那样抱着胳膊。
“别哭丧着脸!我不是请求你,而是命令你!懂吗?”
他把上尉的衬衫脱下来,平铺在地上,让上尉仰卧在上面。上尉肩膀患处的皮肤已经变色,整个上臂呈深青色。他眼睛朝上望着,额头上渗满了亮晶晶的汗珠。约翰·格雷迪坐在那里,将穿着皮靴的脚伸至上尉的腋窝处,一只手抓住上尉的手腕和前肘部,轻轻地转动着。上尉望着他,那眼神就像一个正从悬崖下跌的人。
“别担心!我家祖祖辈辈行医,给你们这些墨西哥人治疗疾病,至今已有一百年了。”约翰·格雷迪对上尉说。
即使上尉已下决心,胳膊再疼也决不叫出声来,但他却没能挺住。他的叫声把马弄惊了,它们顿时乱作一团,兜圈子四处乱窜,还这个跑到那个的身后躲藏起来。上尉探起身子,抱住自己的胳膊,似乎要缩回的样子。然而,就在这时,只听见“咯噔”一声,他脱臼的肩膀已经复位。约翰·格雷迪把住上尉的肩膀,又转动了一下他的手臂。上尉不断地喘着粗气,并不时地摇晃着脑袋,约翰·格雷迪放下上尉,拾起步枪站起身来。
“怎么?治好了吗?”上尉吭哧吭哧地喘着气用西班牙语问道。
“是的,你脱臼的胳膊已复位了。”
上尉抱着胳膊,躺在那里,望着约翰·格雷迪,眨巴着眼睛。
“穿好衬衣,咱们好赶路。别等到你的朋友们从后面赶上来我们再动身离开这片开阔地。”约翰·格雷迪说道。
他们下到低矮的丘陵中,穿过一个小牧场,便下了马,徒步穿过收割后的玉米地,在甜瓜地找到一些瓜。他们便坐在高低不平,被雨水冲坏的田垄上吃起甜瓜来。吃完瓜后,他又一跛一颠地顺着垄沟挑着甜瓜,一会儿,就聚拢了一大堆。他把瓜拿到马的面前,打开放在它们脚下好让马也吃个痛快。他自己则拄着枪杆,向旁边那所房子瞭望。只见几只火鸡在院子当中走来走去。房子那边有一座由柱子搭的畜栏,里边站着好几匹马。约翰·格雷迪走回,让上尉与他继续策马前行。他们爬上山冈,再次回首瞭望,才发现牧场的这片土地广阔无垠。那座房舍的上方,还有一簇建筑群。他能看见四合院子四周围着篱笆墙、土坯墙及灌溉渠。一群个子细高、骨瘦如柴的牛四散地站在矮树丛中。中午烈日当头,传来一阵公鸡的啼鸣。一会儿,远处又接二连三地传来铁匠店打铁的那种金属捶击声。
他们骑马沿着群山间那弯曲的小径吃力地慢慢行进。约翰·格雷迪将步枪卸下,系在上尉所骑的马鞍下垂的边缘上。他接着将他那支被篝火熏黑的左轮手枪装配好,装上子弹别在腰带上。他骑着布莱文斯的马,那马拖着懒散的步子向前慢走。此刻唯一能使约翰·格雷迪保持清醒头脑的便是他那条隐隐作痛的伤腿。
夕阳西下时分,约翰·格雷迪正坐在平顶山东部的边缘,向脚下的山野瞭望。几匹马正在那里休息。山坡下,一只苍鹰及其倒映在山间的影子,箭似地从下面山坡间掠过,像纸鸢飞翔一样。他仔细观察着远方的平原,过了一会儿,只见五英里开外有一小队骑手急驰而来。他用眼死死地盯住他们,这些人一会儿映入他的眼帘,一会儿又隐没于山谷深壑或阴霾之中。不一会儿,又重新出现在远方的地平线上。
约翰·格雷迪跨上马背,继续策马前行。上尉在马鞍上打着瞌睡,身子摇摇欲坠的样子,一只胳膊挂在套在脖子上的吊带上。这片荒野地势较高。空气中透着凉意,太阳落山后,就会更加寒气逼人了。他们催马急行,天黑前来到山岭北坡的一个灌木丛生的深谷,穿过深谷后便开始下山。这时发现岩石间有一股山泉,几匹马便用蹄子蹬着地面,胡乱地趴下去喝水。
他给朱尼阿卸下马鞍,将上尉的手铐套在木质马镫上,告诉他只能在马鞍鞍座的有限范围内随意活动。然后他在岩石边上燃起了篝火,又在周围草丛中踏出一个能容下身的地方,便躺了下来舒展开酸痛的伤腿,将手枪别在腰带间,闭上了眼睛。
他在睡梦中听到有马匹在岩石间走动的声音。他还能听见在黑暗中马在浅水塘喝水的声音。水塘周围岩石呈垂直线型,石面光滑,如同远古建筑遗址中的石头一样。水珠从马的嘴套中滴下,那声音就像滴水落入井中一样发出清脆的声响。他在梦中还梦见有些马神情严肃地在倾斜翘起的乱石间徜徉。好像它们发现了一座古城遗址,在那里,人世间的秩序行不通。如果石头上曾经有过什么记载的话,那末,风吹雨打,也早已无影无踪。可是,马仍小心翼翼地走着,因为凡是马留下足迹及将要再次留下足迹的地方,都会在其心灵深处留有深刻的记忆。最后,他从梦中领悟到,铭刻在马心中的秩序不会受雨水的冲刷而消失,因而更加持久永恒。
他从睡梦中醒来时,发现身边站立着三个骑手。他们肩上披着色彩鲜艳的羊毛毯,其中一人手持未装上实弹的步枪,每个人身上都佩带着手枪。虽然他们用树枝点起的篝火仍在燃烧,但约翰·格雷迪却感到身子阵阵发冷。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睡了多少个时辰。这时,他坐起身来,那个持步枪的人“啪”的一声打了一个响指伸出手来。
“把钥匙给我!”那人用西班牙语叫道。
约翰·格雷迪将手伸进裤袋,拿出钥匙交给他们。那人与另外一个同伙向坐在篝火另一端的上尉走去。第三个同伙则站在约翰·格雷迪的身边。他们放开了锁在马鞍上的上尉。那个提着步枪的人又走过来。
“哪匹马是你的?”那人用西班牙语问道。
“这几匹马都是我的。”他也用西班牙语回答着。
那人借着篝火的亮光,仔细地端详着约翰·格雷迪的眼睛,便又走回其他人当中,他们这伙人叽叽咕咕地交谈起来。这些人带着上尉从身旁走过时,约翰·格雷迪发现上尉双手仍铐着手铐背在身后。那位提着步枪的人将手中的抢打开,见枪内空空如也,便将枪竖在岩石旁,他眼瞧着约翰·格雷迪问道:
“你的披肩头巾在哪儿?”
“我没有披肩头巾。”
那人解下自己肩膀上披着的毛毯,挥舞一下便递给约翰·格雷迪。然后转过身子,随他的同伙骑手们一道向他们骑来的、此刻站在黑影中的马走去。
“你们都是干什么的?”约翰·格雷迪大声喊道。
话音一落,那位递给他披肩毛毯的骑手刚走到篝火火光的外围。他转过身来,用手碰一下帽边,答道:“乡下的村民!”说完他们这一伙人就继续上路了。
“乡下的村民!”约翰·格雷迪坐在篝火边,侧耳静听这伙人骑马走出山谷,直到他们的身影在远处消失。第二天天刚蒙蒙亮,他又忙着给雷德博备鞍,赶着另外两匹马走在前面。他骑马钻出了山谷,沿着平顶山向北方奔去。
他骑马奔驰了一整天,这时,天空乌云密布,冷风乍起,不断地向南边刮着,约翰·格雷迪把步枪重新装上子弹,横放在马鞍的弓形部位,将披肩毛毯搭在肩上,把那几匹无人乘坐的马松松地挽着赶在前面走。夜幕降临,北边的山野昏暗无光,一阵阵寒风掠面而过。他沿着周围的山野小路,穿过稀疏的水草洼地和起伏不平的火山岩。终于在迟暮时分,爬上了高原。他先将马系于树桩上,让它们在身后啮食青草,然后坐在那儿,将步枪横放在膝盖上,在清冷的蓝色暮霭中俯视着脚下山麓的冲击平原。就在这夜色朦胧,尚能瞧见步枪瞄准器的时候,他看见五只小鹿蹦跳着进入了山麓冲击平原。小鹿警觉地竖着耳朵,站在那里,低下头啮食着青草。
约翰·格雷迪端起枪,瞄准其中最小的一只小母鹿扣了扳机,结果一枪命中,小鹿应声倒下。这时布莱文斯的马两只前腿扬起大声嘶叫起来。另外几只在冲击平原上食草的小鹿闻声撒腿飞奔而去。只有那只被击中的小鹿躺在那儿,直蹬着腿儿,乱踢着。
他走近小鹿身边,看到小鹿躺在草地上血泊之中。他支着枪跪下来,用手抚摸着小母鹿的脖颈,小鹿温情地望着他。两只眼睛湿润润的,没有一点儿恐惧的样子。然后便安详地死去了。他坐在那儿瞧着死去的小鹿有好半天。他想起了上尉,他不知道上尉现在是死是活?他还想到布莱文斯。当然,他也情不自禁地想起了第一次同阿莱詹德拉姑娘邂逅相逢时的情景。他记得很清楚,当时正值黄昏,她牵着马儿沿路经过,刚从湖中骑马归来,她的马背上还湿漉漉的。他又回想起伫立在草地上的牛群及天空中的飞鸟,还有那平顶山上的马群。这时,一阵冷风吹过山麓冲击平原,天色昏暗。在这暮霭的微光下,仿佛有一种清冷的青色色调,将横躺在草地上已黯淡下来的景色中的那只小鹿的眼睛变成另外一种难以描绘的东西。青草沾在血泊里,血泊又染红了石头及石头上暗黑的圆形浮雕似花纹。石头上的圆形浮雕似的花纹是由最早的雨水滴在石头上侵蚀而成的斑纹。此刻,他回忆起在亲昵地爱抚阿莱詹德拉姑娘圆浑的肩膀时他第一次觉察出她心中那隐含的忧伤。过去他曾自以为很理解姑娘的这种感伤心情,实际上他对这一切浑然不觉。他感到自孩提时代以来从未感受过的一种难言的孤寂。尽管他仍然痴恋着这个世界,然而,这个瞬息万变的世界使他感到完全陌生甚至格格不入。他陷入遐想,觉得在这个大千世界华丽的外表下,掩盖着一个秘密。他认为,这个世界心脏的跳动和运作要付出可怕的代价。这个世界的美丽与丑恶、幸福与痛苦正以相同的程度各自向相反的方向发展。如果这一逆差加剧加大而急转直下,那末,到最后哪怕只是要目睹一朵鲜花,也要付出血腥的代价了。
(马振寰、尚玉明、魏铁汉 译)
【赏析】
美国作家麦卡锡“边境三部曲”之一的《骏马长嘶》(1992)是20世纪美国典型的成长小说。小说叙述了主人公西部牛仔约翰·格雷迪·科尔16岁时的成长之“殇”。作品将“马”这一具有时代隐喻性的意象贯串文本始终,通过对主人公成长的“磨炼”的深度书写,阐发对人类的深沉思考,并以主人公成长的私人事件激活了当代美国西部的“公共事件”。
美国西部文学的主人公必定是牛仔。如果这本书单单是一部西部牛仔的历险记的话,它并无高于惯常的“成长小说”文本之处。然而,这部作品却以牛仔约翰·格雷迪·科尔成长的心路历程为引子,自然、平实、深刻地探测了人性的温度和厚度,从而使得这部成长小说更有深度,更加耐人寻味。也正因如此,这部小说获得了当年的“美国国家图书奖”和“美国评论界图书奖”。
作为牛仔,他们年轻的一生几乎都在历险。主人公约翰·格雷迪·科尔的历险经历源于家境的变故。二战结束不久,为摆脱生活的困境,约翰·格雷迪·科尔的母亲变卖了他们唯一的农场。虽然生计解决了,小约翰的心灵却受到了伤害,因为这个农场记载着他的成长历程。他无法在家庭中寻找到爱,16岁那年他便和自己的亲密伙伴——17岁的罗林斯一起骑马离开了故乡,开始了他的冒险成长史。
在冒险过程中,他遇到了迷惘、困惑、暴力及种种的阻挠,但也收获了驯马成功的喜悦、朋友间的情谊和浪漫而又曲折的爱情。最重要的是他成长了,不仅仅从年龄上、外表上,更重要的是从心灵上真正长大了。
约翰在历险途中收获了友情,但是他的两个朋友却都被诬陷入狱,一人遇害,而这一切都与上尉有关。选文部分讲述的是主人公约翰·格雷迪在逃出监狱后想要带上尉去法庭为两个朋友争得公正裁判的故事。约翰和上尉可以说是一对仇人,但是,约翰在押解上尉的途中,非但没有为难他的仇人,反而对他很照顾。约翰处理伤口的时候,“上尉坐在一边,一只胳膊抱在膝上,注视着他。‘过一会儿,我处理伤口时可能会疼得大声喊叫,也许会让马受惊。你可要当心不要叫它踩倒了!’”去法庭的路上时刻面临被追杀的危险,可是,约翰在处理伤口时还能想到不要影响到别人,不能不说是一种人道主义的表现。不仅如此,在半路上,约翰有几次可以很轻松地杀死上尉,尤其是在上尉受伤严重的时候。“他又瞥了一眼上尉,只见上尉脸色苍白,毫无生气地蜷缩在那里。他皮靴上的一只鞋跟也跑丢了,裤脚上尽是被篝火烟熏脏的一道道黑斑和灰迹。脖子上吊着由他那带扣眼的腰带做成的吊带,架着他那只受伤的胳膊。‘我不会杀死你的!’约翰·格雷迪说,‘我可不像你那样。’”约翰非但没有杀死上尉,反而解开上尉的手铐给他治好了肩膀的脱臼。一个十几岁的牛仔用一个动作解释了什么叫做“文明”,显示了这部成长小说的意义所在。
在去墨西哥的途中,约翰到了一个牧场,遇到了牧场主的女儿——美丽的阿莱詹德拉。二人坠入爱河。也正是这段“遇见”,使得主人公约翰对于爱情、人生、社会有了更加深入的思考。
他们的第一次相见就是在马上。约翰看到了他心爱的姑娘阿莱詹德拉,他爱上那双蔚蓝色的眼睛,可更令他心动的,是她骑着骏马的英姿。充满野性美的阿莱詹德拉陷入爱情后变得大胆、温柔、多情,她的爱火热得可以熔化寒冰。但在二战之后的墨西哥,妇女的社会地位非常卑下,无论他们的爱多么疯狂,她仍旧无法摆脱家族给她的安排。他们因马而相逢,但却无法像两匹马一样自然地生活在一起。世俗的力量打败了爱情的力量。他们无法左右命运,只能由这个社会来安排,来评判。主人公约翰经历了这次成长之痛,不禁慨叹: 这个社会为何要被一些规范束缚?这些规范又是从何而来?人类为什么不想遵守却又无力打破?这股强大而又莫名的力量到底是什么?它为何又总是无情地摧毁正义和美好?
自问无门,阿莱詹德拉的姑婆阿方莎小姐回答了约翰的疑问。阿方莎小姐是个灰白头发的老姑娘。她原来也是想通过自由恋爱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可是,自己喜欢的人死去了,她也没有再嫁。命运的挫折使得她成了一个自负、倔强的女人。她对于墨西哥传统的陋习十分不满,比较重视教育,并且决不允许自己的侄孙女重蹈他的覆辙。“我不认可命运的安排。”她犹如一眼看不清泉眼的深井。这个叛逆女人在男人的世界里顽强地生存着。她以自己的身世、观念和行动,强硬地干涉了约翰的生活道路。逼着以本能方式生存的牛仔升华了对世界的认识。历史对凡人命运的铸造过程,被阿方莎小姐所追忆、所勾勒。约翰所疑惑的力量正是“历史”本身,而打破这种力量的也正是不断的抗争。历史只不过是在各种力量的撕扯中向前发展。人类之所以能够在社会中不断前行,正是由于面对挫折的一次次征服和对于历史、人文的反思。
小说的最后写道,约翰又回到了家乡的牧场。约翰没有赢得爱情,只好骑马继续前行,穿过沙漠,“径直朝着那不可知的未来世界奔去”。命运是否一直在掌控着人们的生活?人类到底能否把握自己的命运?这里,我们似乎看出了人类的无能为力。但是,约翰的继续前行似乎又给文章增添了一抹亮色。表面看来,整部小说讲的是三个牛仔从美国到墨西哥的历险史,实际上却贯穿了一种对于未来不断追求的精神和面对困难坚毅、执著的勇气。
如同巴赫金在《教育小说及其在现实主义历史中的意义》一文中所说,个人的成长“不是他(她)的私事。他(她)与世界一同成长,他自身反映着世界本身的历史成长”。也就是说,任何一个主人公的成长,皆与其所置身的历史文化语境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骏马长嘶》对“成长”的深度书写,还表现为对这一成长规约的遵循。当然,作为一部典型的成长小说,《骏马长嘶》并未本末倒置,始终以主人公约翰·格雷迪“私人性”的成长事件作为叙事的重心,而将与约翰·格雷迪成长休戚相关的风俗习惯、宗教、种族、民族、血缘、血统等芜杂的文化景观,避实就虚、自然而然地投影于约翰·格雷迪成长的“私人事件”中,比如当时美国西部对于马的重视、人道主义文明、在教育上对妇女的轻视、对自由恋爱的压制等等。此外,二战给国家之间以及国家内部带来的创伤、官商勾结等多种“公共事件”杂陈其间,从而增加了这部成长小说的厚度和深度。
这部小说还有—点尤其值得称道。本书题名为《骏马长嘶》,实则以“马”为线索,以“马”为另一个观察视角,凸显出人类在成长过程中征服自然、征服人类自身的过程中表现出的渺小和伟大之处。
在当时的美国西部,马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但是,作者在写“马”的时候并不是把它作为一种物品或者交通工具来写,而是把它作为一种有灵性的、能与人类沟通的伙伴来或朋友来写。作者在思考人类如何与动物共处的同时,也写出动物作为人类的观察者的一面。它们时时刻刻都在审视着人类的行为——人类的愚蠢、邪恶与残暴;当然,它们也欣赏着人类的不朽英雄史诗,铭记着人类的善良与正义。
从这一点来说,我们可以看出作者麦卡锡的构思之精妙和思想之深刻,掩映在牛仔们的历险经历和他们的爱情故事的表层之下。阅读这本书,一开始我们可能会被作者所描写的情节所吸引,仔细的咀嚼、回味之后,我们就会发现作品的巧妙构思和作者对于人类的深入思考,而这也正是这部成长小说的过人之处。
(金 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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