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提要】
科西嘉岛上台拉·雷皮阿的女儿高龙巴,姿容绝世,是远近闻名的挽歌女。雷皮阿家与村长瞿第斯家世代有仇。瞿第斯设计暗杀了高龙巴的父亲台拉·雷皮阿。按当地古风,血债必以血雪耻。高龙巴一心等待哥哥奥索归来复仇。奥索原是法军中尉,退役回乡途中,遇到前往科西嘉岛旅游的英国少女丽第亚,萌生爱意。丽第亚应诺去他家做客,并劝他规避野蛮仇杀风俗。回到家乡,高龙巴有意营造复仇氛围,带奥索到父亲被害地祭悼,出示血衣、子弹,并割爱骑耳朵嫁祸于瞿第斯家。奥索身上的科西嘉人本性复活,立意报仇,但他又不愿违背丽第亚的告诫,于是,决心用“文明”手段,与瞿第斯儿子决斗。高龙巴设计诱瞿第斯父子到家,当面揭穿其暗杀阴谋。瞿第斯两个儿子恼羞成怒,乘奥索出门远迎丽第亚,半途伏击。奥索身负重伤,但仍一枪一个要了他俩的命。高龙巴的两个土匪朋友救了奥索。丽第亚闻讯极度不安。高龙巴看出她对哥哥的情意,设计安排两人在绿林中见面。奥索与丽第亚在绿林中订婚。最后奥索被宣布无罪。几个月后,高龙巴与兄嫂旅游到意大利,偶遇瞿第斯。在高龙巴的逼视下,他终于承认暗杀罪行,但此时的瞿第斯已经奄奄一息。
【作品选录】
吃晚饭的时候,他坐着黑沉沉的橡木大靠椅,那是当年父亲坐的主位;看到高龙巴怯生生的陪他坐下,他不由得微微一笑。他很感激她在饭桌上保持静默,吃过饭又马上告退,因为他觉得自己感情太激动了,要是她拿事先准备好的一套话来进攻,他决计抵抗不了;但高龙巴陪着小心,想给他充分的时间定定神。奥索双手支着头,一动不动的呆坐着,仿佛大家都等他对巴里岂尼家有所行动,使奥索看了骇然。他发觉比哀德拉纳拉的舆论已经对他发生影响,似乎就是社会的公论了。他必需替父亲报仇,否则就要不齿于人。可是向谁报仇呢?他不能相信巴里岂尼父子是杀人犯。他们固然是仇人,但你一定要像同乡人一样抱着那种荒谬的成见,才能把他们指为凶手。有时他瞧着奈维尔小姐的戒指,嘴里念着那句箴言:“人生是战斗!”终于他坚决的说了声:“我一定会战胜的!”下了这个决心,他站起身子,端着灯预备上楼了,忽然听到敲门的声音。时间已经不是招待客人的时候: 高龙巴立刻跑出来,后面跟着家里的老妈子。
她一边奔向大门一边和他说:“放心,没什么事的。”
但未开之前,她先问敲门的是谁。一个温柔的声音回答:
“是我啊。”
大门上的横闩给卸下了,高龙巴带着一个十来岁的女孩子走进饭厅;孩子光着脚衣衫褴褛,头上包着一条破手帕,露出几绺长头发,像乌鸦的羽毛一般黑。她很瘦,脸上没有血色,皮肤被太阳晒焦了,但目光炯炯,神气挺聪明。见了奥索,她怯生生的停下来,深深行了个礼;然后和高龙巴低声说话,把一只新打的山鸡交在她手里。
“谢谢你,契里,”高龙巴说。“谢谢你的叔叔。他好吗?”
“他很好,小姐。他向您请安。我没有能早点儿来,因为他今天在外边待得很晚。我在绿林中等了他三个钟点。”
“那么你没吃晚饭吗?”
“没有,小姐,我没时间啊。”
“就在这儿吃了罢。你叔叔面包还有吗?”
“不多了,小姐;但他缺少的是火药。现在栗子熟了,他只需要火药了。”
“等会我给你一块面包,一些火药。告诉他火药省着用,贵得很哪。”
“高龙巴,”奥索用法文和她说,“你这是布施给谁的?”
“给一个本村的可怜的土匪,”高龙巴也用法文回答。“这孩子是他的侄子。”
“我看你要布施也得挑选对象。干嘛拿火药给一个坏蛋,让他去作恶呢?要不是大家对土匪这样软心,高斯的土匪早已绝迹了。”
“地方上最坏的坏蛋并不是那些在田里的人。”
“你要给就给点儿面包,那是对谁都不应当拒绝的。可是我不愿意供他们弹药。”
“哥哥,”高龙巴语气很严肃,“你是一家之主,屋子里所有的东西都是你的;可是告诉你,我宁可把我的面纱给这个女孩子去卖,却不能不拿火药给一个土匪。不给他火药等于把他交给警察!除了子弹,他还有什么办法抵抗他们?”
女孩子一边狼吞虎咽的吃着面包,一边聚精会神的看看这个,看看那个,竭力想从他们的眼里揣摩他们说些什么。
“你那土匪究竟干了些什么?犯了什么罪逃到绿林中去的?”
“勃朗陶拉岂沃根本没犯什么罪,”高龙巴嚷道。“他在部队里的时候,乔凡·奥比索谋杀了他的父亲,他回来把奥比索杀了。”
奥索掉过头去,端着灯,一言不答,上楼进自己卧房去了。高龙巴把火药和粮食给了孩子,送到门口又嘱咐了一遍:
“请你叔叔对奥索多照应着点。”
奥索在床上直过了好久才睡着,第二天醒得很迟,至少在高斯人看来是很迟了。一起来,第一样引起他注意的是敌人们的屋子和他们才做好的箭垛子。他下楼问妹子在哪儿。
老妈子萨佛里亚回答说:“她在熔子弹的灶屋里。”
可见他每走一步都有厮杀的形象盯着他。
他看见高龙巴坐在一条木凳上,四周摆着新铸的子弹,她正在修光铅珠的边缘。
“你在这儿干什么鬼事啊?”
“哥哥,上校送了你一支枪,你还没有合适的子弹,”她用她甜蜜的声音回答,“我找到了一个模子,今天你就可以有二十四颗子弹了。”
“谢谢上帝!我根本用不着。”
“奥斯·安东,总得有个准备才好。你把你的本乡和周围的人都忘了。”
“我才忘了,你就赶紧把我提醒了。喂,是不是几天以前有口大箱子送到?”
“是的,哥哥。要不要我搬到你屋子里去?”
“怎么你搬?我看你连把它挪动一下的力气都没有……这儿没有什么男人可以帮着搬吗?”
“我才不像你所想的那么娇呢,”高龙巴一边回答,一边卷起衣袖,露出一条雪白滚圆的手臂,模样儿长得挺好,但一望而知气力不小。她吩咐女仆:“来,萨佛里亚,帮我一下。”
她已经把沉重的箱子提起来了,奥索急忙上前帮她。
“亲爱的高龙巴,这箱子里有点儿东西是给你的。原谅我只能送你这样寒碜的礼,一个退伍的中尉,荷包总不是那么充实的。”
他说话之间打开箱子,取出几件衣衫,一条披肩,和别的一些少女用的东西。
“哎唷!这么多漂亮东西啊!”高龙巴嚷着。“我得赶快藏起来,免得弄坏了。”她惨笑了一下,又道:“我要留着等结婚的时候用,因为现在我还戴着孝。”她说着亲了亲哥哥的手。
“妹妹,戴孝戴得这么久,未免是做作了。”
高龙巴语气很坚决:“我发过誓的。要我除服……”
她从窗子里瞅着巴里岂尼家的屋子。
“直要到你出阁的时候!”奥索有心补上这句,想把高龙巴的下文扯开去。
高龙巴却往下说道:“我要嫁的男人,先得做到三件事……”
她面目狰狞,始终瞅着敌人的屋子。
“高龙巴,像你这样的美人儿至今还没出嫁,我才觉得奇怪呢。喂,告诉我,谁在追求你啊?向你求爱的情歌,我将来一定有得听呢。你是大名鼎鼎的挽歌女,要能讨你喜欢,情歌非作得特别精彩不可。”
“唉!谁会娶一个可怜的孤儿呢?……并且能使我脱下孝服的男人势必教那边的女人穿上孝服。”
奥索心里想:“这简直变了一种狂病了。”但他一言不答,免得引起争论。
“哥哥,”高龙巴装着撒娇的声音,“我也有些东西送你呢。你的衣服在这儿是太讲究了。穿了这漂亮外衣到绿林中去,要不了两天就会撕得稀烂。你得脱下来,等奈维尔小姐来的时候再穿。”
她打开衣柜,取出一套打猎的服装。
“我替你做了一件丝绒上衣,还有一个便帽,也是这里的漂亮哥儿们戴的;我替你绣了花。可愿意试试吗?”
于是她替他披上一件宽大的绿丝绒上装,背后有口极大的袋。又戴上一个尖顶黑丝绒帽,钉着黑玉,绣着黑花,尖端有簇羽毛似的装饰。
“这儿是父亲的弹药带;他的匕首已经放在你上衣袋里。让我再把手枪拿给你。”
奥索从萨佛里亚手中接过一面小镜子照了照,说道:“我这神气倒像滑稽剧场里的强盗了。”
老妈子却接着说:“你这模样儿挺好呀,奥斯·安东。鲍谷涅诺和巴斯德里加最漂亮的尖帽子哥儿,也未必能胜过你呢!”
奥索穿着新装吃早饭,同时告诉妹子,说他箱子里带着一些书,还想从法国和意大利去捎些来,教她好好地用功。
“因为,高龙巴,大陆上的小孩子一离开奶妈就知道了的事,你这么大的姑娘还没知道是难为情的。”
“哥哥,你说得不错;我知道自己欠缺很多,巴不得求点儿学问,尤其是你肯教我的话。”
几天过去了,高龙巴没有再提巴里岂尼的名字。她老是嘘寒问暖,把哥哥招呼得十分体贴,常常和他谈起奈维尔小姐。奥索教她念些法文与意大利文的书,她一方面发表一些很准确的见解,一方面连最普通的事倒反一无所知;这两点都使奥索诧异不置。
一天早上,吃过早饭,高龙巴走开了一会儿,回来并没挟着书和纸,却头上包着面纱,神气比往日更严肃了。她说:
“哥哥,请你陪我一块儿出去。”
“你要我陪到哪儿去呢?”奥索把手臂凑上去预备搀着她走。
“哥哥,我不要你搀扶;可是得带着你的枪和弹匣。男人出门不带枪是不行的。”
“好吧,既然是风俗如此,咱们上哪儿去啊?”
高龙巴一言不答,把面纱紧了紧,唤着看家的狗,带着哥哥出门了。她迈着大步走出村子,穿入葡萄藤中一条弯曲很多的低陷的路,对狗做了一个手势,教它跑在前面;它似乎完全明白她的意思,立刻忽左忽右的奔着,钻入两旁的葡萄藤,老是和女主人相隔四五十步,有时停在路中间,摇着尾巴望着她。它把搜索敌人的斥堠工作做得很到家。
高龙巴说:“哥哥,倘若缪契多叫起来,你就得装上子弹,站着不动。”
走出村子一二里,拐弯抹角的绕了好多路,高龙巴忽然在一个大转弯的地方停下了。那里有个金字塔形的小墩,堆满着树枝,有的还是青的,有的已经枯了,大概有三尺高;顶上露出一个黑十字架的尖端。高斯好几个州郡,尤其是山中,有个古老的风俗或许和异教徒的迷信有关: 就是你路上遇到有人死于非命的地方,就得往那儿丢一块石子或一根树枝。只要那亡人的悲惨的结局在人们的记忆中存在一天,这礼节就得继续一天,年复一年,终于成了一个土堆,大家管它叫做某某人的墩。
高龙巴在这堆树枝前面站定,随手攀了一根小桠枝丢在墩上。
“奥索,这便是父亲丧命的地方。咱们为他的灵魂做个祈祷罢!”
她说着,跪下了。奥索也立刻跪下了。那时村子里正缓缓的响起一阵钟声,因为上一天夜里有个人死了。奥索不由得眼泪簌落落的直掉下来。
过了几分钟,高龙巴站起身子,眼睛是干的,但脸色很紧张。她很快的用大拇指画了一个十字;高斯人常常这样一边画十字一边在心中默祷,发一个庄严的愿。然后她拉着哥哥向村子走回去。两人一声不出,到了家里。奥索一径走进自己的房间。不久,高龙巴也进来了,捧着一口小箱子放在桌上。她揭开盖子,取出一件血迹斑斑的衬衣。
“奥索,这是父亲的衬衣。”
说完她把它扔在他膝上。
“这是送他性命的子弹。”
她又把两颗生锈的子弹放在衬衣上。
然后她扑在奥索怀里,狠命的把他抱着,叫道:“奥索,我的哥哥!奥索!你一定得替他报仇!”
她发疯般的搂着他,吻着子弹,吻着衬衣;随后她走出房间,让哥哥坐在椅子里呆若木鸡。
奥索一动不动的愣了好一会,不敢把这些可怕的遗物撩开。后来他挣扎了一下,拿它们放进小箱,自己跑到房间的另一头,扑在床上,把脸朝着墙壁埋在枕头中间,好像有幽灵出现而特意躲着似的。妹子的最后几句话一刻不停地在他耳中响着,仿佛是一个命定的,无可逃避的神示,要他杀人,杀一些无辜的人作血祭。可怜的青年头脑像疯子一般搅成一片的感觉,我也不能备述。他这样的躺了老半天,连头也不敢掉过来。最后他站起来,关上箱子,急急忙忙冲出屋子,直奔田野,不知道上哪儿。
野外的空气渐渐使他松动了;他精神变得安定,把自己的处境和解决的办法冷静的考虑了一番。我们已经知道,他绝对不猜疑巴里岂尼是凶手;但他认为他们不应该捏造土匪阿谷斯蒂尼的信,而那封信,至少在他眼里,便是他父亲送命的原因。告他们伪造文书罪罢,明明不可能。有时,或是成见,或是高斯人的本能,在他胸中觉醒了,使他看到路上随便哪个拐弯的地方就能轻而易举的报了仇,但他又想到军队里的同僚,巴黎的沙龙,尤其是奈维尔小姐,便不胜厌恶的把那些念头丢开。接着他又想到妹子的责备;而他身上所留存的那点高斯气息也承认妹子的责备是对的,于是他心中难解难分,愈加悲痛了。在这场良心与偏见的斗争中,唯一的希望是和律师的儿子借端寻衅,跟他决斗。在那种情形之下,用剑或是枪结果了对方的性命,才能把他高斯人的观念与法国人的观念调和。决定了这个策略而盘算怎样下手的时候,他已经觉得如释重负;再加一些别的更愉快的念头,他狂乱的心绪终于平静了。西塞罗丧失了爱女多丽亚以后,因为竭力想着用如何美丽的文章追悼她,居然把自己的悲痛忘了。兴第先生死了儿子,也用同样的办法安慰自己。现在奥索也可以对奈维尔小姐描写自己的心境,而且必定能引起这美人儿强烈的兴趣;想到这一点,他更像服了一帖清凉剂,变得心平气和了。
他不知不觉走了许多路,已经和村子离得很远;这时他正走回去,忽然听见绿林旁边的一条小路上有个小女孩子唱歌的声音,大概她以为四下无人,自个儿哼着玩的。那是唱挽歌用的又慢又单调的音乐,孩子唱的是:“为我的儿子,为我远客他乡的儿子——留下我的勋章,留下我的血衣……”
“孩子,你唱什么东西?”奥索突然站在她面前,怒气冲冲的问。
“啊,是您,奥斯·安东!”孩子嚷着,有些害怕了。“……我唱的是高龙巴小姐作的一支歌。”
“不准唱这个歌,”奥索声色俱厉的喝了一声。
孩子东张张,西望望,似乎正在打量向哪儿溜;她脚跟前的草地上放着一个大包,要不是为了保护那个东西,也许早已逃掉了。
奥索发过了脾气,暗暗惭愧起来。
“孩子,你带的这个包是什么呀?”他尽量装出温柔的声音。
契里娜迟疑不答,他揭开包袱,原来是一块面包和一些别的食物。
“小乖乖,这面包是给谁的?”他问。
“您不是知道的吗,先生?给我叔叔的。”
“你的叔叔不是当土匪的吗?”
“噢,但凭你老人家差遣。”
“倘若警察碰到你,问你上哪儿去,你……”
孩子毫不迟疑的回答:“那我告诉他们,说是替砍伐绿林的吕葛人送粮。”
“倘若有个猎户饿慌了,想抢你的东西吃,又怎么办呢?”
“他不敢的。我就说那是给我叔叔的。”
“不错,他决不让人家抢掉他的口粮……他很喜欢你吗,你叔叔?”
“噢!是的,奥斯·安东。自从爸爸死了,我们一家都是他照顾的,我的母亲,我,还有我的妹妹。妈妈没害病的时候,他跟富户人家讨了个情,给她作些活儿。村长每年给我一件衣衫,本堂神甫教我识字,念《教理问答》,因为叔叔都拜托过他们。但您的妹妹对我们特别好。”
那时小路上出现了一条狗。女孩子把两只手指含在嘴里打了一声唿哨: 那狗立刻奔到她身边跟她亲热了一会,随后又突然钻进绿林。隔不多时,树背后又钻出两个人来,衣服很破烂,可是浑身上下都有武装配备,仿佛他们是在番石榴与野蔷薇堆中像蛇一般爬过来的。
“啊!奥斯·安东,欢迎欢迎!”两个土匪中年龄较长的一个招呼奥索。“怎么,你认不得我了吗?”
“认不得,”奥索把眼睛直盯着他。
“真怪!一把胡子,一顶尖帽子,就把你换了一个人!喂,排长,再仔细瞧瞧罢。难道你把滑铁卢的老伙计都忘了?记不得勃朗陶·萨伐利了吗?他在那倒楣的一天在你身边咬了多少弹壳!”
“怎么!是你?”奥索说。“你不是在一八一六年上开了小差吗?”
“一点不错,排长。当兵的玩艺儿教人起腻;再说,我在本地有笔账要算。啊!啊!契里,你真是个好孩子。快快拿东西来吃,我们饿死了。报告排长,你真想不到我们在绿林中胃口多好。——孩子,这是谁给的,高龙巴小姐还是村长?”
“都不是的,叔叔;那是磨坊女人送您的,另外还送了一条毯子给妈妈。”
“她有什么事要求我呢?”
“她说她雇的垦荒的吕葛人,现在要她三十五铜子一天的工钱,还得供给栗子,因为比哀德拉纳拉往下那一带,有热病流行。”
“那批懒骨头!……让我看着办罢。——排长,别客气,一起来吃饭好不好?老乡当权的时代,咱们一块儿吃过的饭比这个更要不得呢。可怜那老乡被淘汰了。”
“你们请罢。——我,我也被淘汰了。”
“是的,我听人说过;可是我敢打赌,你不见得因此生气吧。你也有你的账要算。——喂,神甫,”土匪招呼他的同伴,“请啊。——奥索先生,这一位是神甫,就是说没有神甫的实缺,可有神甫的学问。”
那同伴接着说:“噢!先生,我不过是个研究神学的穷学生,但人家不允许我实现志愿。要不然,勃朗陶拉岂沃,谁敢说我有朝一日当不了教皇?”
“为什么教会没有能得到你光明的指引呢?”奥索问。
“为了一点儿小事,为了算一笔账,像我的朋友勃朗陶拉岂沃说的;我在比士大学啃着书本,妹妹却在家里干些风流事儿。我只得回来把她嫁掉。不料那未婚夫太性急了些,我到家前两天,他害热病死了,我就找他的哥哥说话;你要是我,大概也会这么办罢。但他已经结了婚,那么怎办呢?”
“的确,这局面倒是僵了。你怎办呢?”
“遇到这种情形,就得请教枪机上的引火石了。”
“就是说……”
“我把一颗子弹送进了他的脑袋,”那土匪冷冷的回答。奥索做了一个不胜厌恶的动作。可是为了好奇,或许也为了要迟一些回家,他仍留在那里和两个土匪谈天,他们各人都至少有一桩命案在身上。
勃朗陶拉岂沃趁同伴和奥索说话的时间,把面包和肉放在前面,自己先吃了,又喂他的狗;他告诉奥索,说那条狗叫做勃罗斯谷,有个了不起的本领,不管巡逻兵怎样化妆它都能认出来。末了他又割一块面包一片生火腿给侄女。
神学生吞了几口东西,说道:“土匪的生活真有意思!台拉·雷皮阿先生,或许有朝一日你也会尝试一下,那时你发觉一个人都随心所欲,一点不受拘束,才乐呢!”
至此为止,那土匪讲的是意大利文,然后又用法文接着说:
“高斯对年轻人不是怎么有趣的地方;对土匪可不大相同!娘儿们简直为我们风魔了。你看,凭我这模样,在三个郡里就有三个情妇,到哪儿都像到了自己家里。其中一个还是警察的老婆呢。”
“先生,你懂的文字可真不少,”奥索口气很严肃。
“我讲法文,是因为赤子之心,不可毁伤。我跟勃朗陶拉岂沃商量好了,要教这个小丫头将来做个规规矩矩的人。”
契里娜的叔叔接着说:“等她满了十五岁,我就把她嫁个好好的丈夫。我心目中连对象都有了。”
“将来由你去向人提亲吗?”奥索问。
“当然。要是我对一个乡下财主开口: ——我勃朗陶拉岂沃,我很高兴看到你的儿子和米契里娜·萨伐利结婚;——你想他会推三阻四吗?”
“我才不这么劝他呢,”另外一个土匪说。“我这伙计下起手来可不轻。”
勃朗陶拉岂沃又道:“倘若我是个流氓,是个小人,是个骗子,那只要张开褡裢,洋钱就会像潮水般的滚进来。”
“难道你褡裢内有什么东西吸引它吗?”奥索问。
“没有;但我只要像有些人那样写个字条给一个财主,说: 我需要一百法郎;他要不赶紧给我送来才怪。但我是个规矩人,报告排长。”
那个叫做神甫的土匪说:“台拉·雷皮阿先生,你想得到吗,在这个民风淳厚的地方,居然也有些坏蛋利用我们的护照,”他指了指他的枪,“假造我们的签名去弄约期票?”
“我知道,”奥索急急抢着说。“可是什么约期票呢?”
“六个月以前,我在奥莱查村子附近溜达,一个臭乡下人朝我走过来,远远的脱下帽子,对我说:‘啊,神甫(大家都这么叫我的),对不起,请你宽限一些日子;我只张罗了五十五法郎;一点不假,我只弄到这个数目。’——我听了好生奇怪,问他:‘混账东西,你说什么?五十五法郎?’——他回答:‘我是说六十五;你要一百,我真办不到。’——‘怎么,你这坏蛋,我问你要一百法郎?我又不认识你。’——于是他给我看一封信,一张脏得要命的纸,上面写着要他把一百法郎放在某某地方,否则琪奥耿多·加斯德里高尼(这是我的姓名)就要放火烧他的屋子,杀他的母牛。写信的人还胆敢假冒我的签名。最可气的是满纸土话,别字连篇……喝!我写别字!我在大学里得了多少奖的人写别字!我先赏了乡下人一个嘴巴,打得他骨碌碌的转了两个小圈子,然后大喝一声:‘啊,你这流氓,竟把我当作强盗!’说着我又在他屁股上踢了一脚。这样,我的气平了一些,问他:‘什么时候你送钱去?’——‘便是今天。’——‘好,你送去罢。’信上写的很清楚,要把钱放在一株松树底下。他便拿着钱,埋好了,回来找我。我埋伏在近边,跟乡下人两个不折不扣等了六个钟点,便是三天我也等。六个钟点以后,来了一个巴斯蒂阿人,一个放印子钱的坏东西。他伛下身子去拿钱,我就砰的一枪,瞄得那么准,把他打得脑浆迸裂,正倒在他从土里挖出来的钱上,我和乡下人说:‘该死东西!你去把钱收起来吧,别再疑心琪奥耿多·加斯德里高尼会做这种下流事儿。’可怜的家伙浑身打着哆嗦,捡了他的六十五法郎,连血迹也没顾得抹一下。他向我道谢,我又送了他一脚,吓得他没命地跑了。”
“啊!神甫,”勃朗陶拉岂沃说,“你那一枪真教我听得心里痒痒的,当时你一定乐死了吧?”
“我打中了巴斯蒂阿人的太阳穴,不由得想起维琪尔的两句诗:
熔化的铅珠把他的脑门一分为二,
教他直挺挺的躺下,占了好大的地方。”
“熔化的铅珠!奥索先生,你认为子弹穿越空间的速度真能使它熔化吗?你研究过射击学,请你告诉我,维琪尔这一说是对的还是不对的?”
奥索宁可讨论这个物理学问题,也不愿意讨论那位学士的行为是否合乎道德。勃朗陶拉岂沃对于这种科学研究不感兴趣,便打断了他们的话,说太阳快下山了。
“奥斯·安东,既然你不愿意和我们一起吃饭,我劝你别让高龙巴小姐等久了。太阳下了山,路上也不大好走。你干么不带枪呢?这儿附近很有些歹人出没,得小心点儿。今天不用怕;巴里岂尼父子在路上遇到州长,把他接到家里去了;他要在比哀德拉纳拉过夜,明天上高德去行奠基礼……老是那些无聊事儿!今晚上州长宿在巴里岂尼家;明天他们就空闲了。梵桑丹洛那小子不是东西,奥朗杜岂沃也不比他更好……你得想个办法对付,今天找这个,明天找那个;记着我的话,处处防着一点!”
“谢谢你;可是我们之间并无纠葛;除非他们来寻事,我没什么事找他们。”
土匪不回答他的话,只带着俏皮的神气把舌头伸在半边,往腮帮上一甩,笃的一声响了一下。奥索站起身子预备走了。
勃朗陶拉岂沃又道,“啊!我忘了谢谢你的火药;来得正是时候了。现在我应有尽有……只少双鞋了……过几天我可以用野羊皮做一双。”
奥索拿两枚五法郎的钱塞在土匪手里:
“火药是高龙巴给你的;这个你拿去买双鞋罢。”
“排长,别胡闹,”勃朗陶拉岂沃嚷着,把钱还了他。“难道你把我当作要饭的吗?面包和火药,我可以要,别的一律不收。”
“我想多年的弟兄彼此总能帮点儿忙罢。也好,既然如此,我不勉强了。再见!”
分手以前,他把钱偷偷的塞入土匪的褡裢。
神学家也和他告别了:“再见,奥斯·安东。也许过几天咱们还能在绿林中见面,那时再来研究咱们的维琪尔。”
奥索别过了两位正直的同伴,已经走了一刻钟,忽然听见背后有人飞奔着追上来: 原来是勃朗陶拉岂沃。
他上气不接下气的叫道:“排长,你这玩笑开得不像话了,太不像话了!这十法郎请你拿回去。换了别人,我真不答应这种玩艺儿呢。多多拜上高龙巴小姐。啊,你教我气都透不过来了。再见了。”
(傅雷译)
【赏析】
《高龙巴》是一个典型的复仇故事,子报父仇,以血还血。这样的故事我们见多了,从古希腊的“金苹果故事”起,几千年来人类历史一直演绎着各式各样的复仇故事。因此,从这个角度讲,《高龙巴》可以说是个俗套。但是梅里美的写法却与众不同: 第一,他把故事镶嵌在远离现代城市文明的科西嘉岛上展开,为的是凸显现代文明与原始人性之间的冲突,继续演绎他最擅长也是最喜欢的批判、嘲讽现代文明的主题;第二,情节的冲突不在仇杀双方,而在复仇者内心的冲突。这也是一切复仇故事的成功要诀。《哈姆雷特》之所以流传千年,经久不息,并不在最后抽刀一击的惨烈,而在于他内心的忧郁与外在行动的延宕;同样,《高龙巴》的魅力也在于让我们看到了奥索由拒绝到犹豫,最后断然复仇的心理过程。梅里美用极其精美的技巧层层揭示了奥索的心理变化过程,实际上是再现了现代文明在强悍不羁、血气刚毅的原始人性面前的步步退却。
选文非常精彩地体现了这一特点。奥索出生在高斯,但从小离家,在意大利念中学,以后又常年在法国军队服役。他所接受的文明教育使他认定故乡的复仇古风是一种野蛮风俗,更何况当时他正热恋着英国上流社会的小姐丽第亚·奈维尔,因此,就他意愿而言,他不愿采用直接报复仇家的“愤达他”复仇方式,并且相信自己一定能战胜“那种荒谬的成见”。所以他最初的选择是回避,希望不再提复仇一事。因此他很感激高龙巴在饭桌上保持沉默,不对他提为父复仇的事情,因为他害怕直面现实;当高龙巴说复仇前她要一直戴孝,他又急忙转移话题,把妹妹的下文扯到结婚出阁上;当土匪“神甫”说到有些坏蛋假借他们的名义干坏事时,因为与父亲被暗杀的手段雷同,他又急急提问,再次转移话题。然而,高斯的氛围时时处处在提醒着他,连他家的老妈子也在不断地暗示他复仇的职责,使他根本无法回避,“他发觉比哀德拉纳拉的舆论已经对他发生影响,似乎就是社会的公论了。他必须替父亲报仇,否则就要不齿于人。”于是,他退而做出第二个选择: 挑起与仇人的决斗,认为这是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因为一方面他身上所留存的高斯气息在周遭环境的诱发下逐日高涨,不断催促他复仇,容不得他做退让和解;另一方面他又时时“想起军队里的同僚,巴黎的沙龙,尤其是奈维尔小姐”,提醒他“愤达他”古风的野蛮不可取。于是,两难之下,他决定“用剑或者枪结果了对方的性命,才能把他高斯人的观念与法国人的观念调和”。同时,他又寄希望于法律,企盼州长能够主持公道。结果代表现代文明的法律和决斗都不能解决现实的问题,最后在被逼无奈之下,他还是选择了回击。
促使奥索变化的是高龙巴。在梅里美笔下,这个姿容绝世的高斯姑娘不仅有着健硕的身体和惊人的体力,而且充满野性,作风泼辣,个性鲜明,与生活在巴黎优越环境中娇生惯养的丽第亚小姐形成鲜明对比;她对复仇的执著和坚定,又与犹豫不决的奥索构成强烈反差。在选文中我们可以看到,奥索回家后的第二天,她就为哥哥熔铸子弹;还为奥索特意缝制了一件高斯人穿的衣服和帽子,目的就是要唤醒哥哥高斯人的本性。兄妹之间的对话中她几乎无时不在提醒复仇: 她有意向奥斯介绍土匪勃朗陶拉岂沃的为父复仇;埋怨奥斯“你把你的本乡和周围的人都忘了”;明言“我要嫁的男人,先得做到三件事……能使我脱下孝服的男人势必教那边的女人穿上孝服”。她把奥索带到父亲的遇难地,让奥索看父亲遇害的斑斑血衣和夺命的子弹,发疯一般地祈求哥哥“一定要替他报仇”!她的决心、魄力、毅力、才智,以及把握局面、处理事端的能力远胜于奥索,更比文弱纤细的丽第亚小姐高出一筹。更引人注目的是,高龙巴完全无视法律、权威,全凭自然本性行事,不受文明道德约束,以不共戴天的仇恨,终于报仇雪恨。本来,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复仇已被社会道德所谴责,被宗教教义所规劝,被国家法律所严禁,在理性判断的各个层面上,无疑都属于不当的错误行为。但是,梅里美却通过对高龙巴这个人物的精彩塑造,以极大的热情表达了对远离现代文明的强悍个性的赞赏,对粗野原始人性的肯定,嘲讽了受所谓文明浸润的奥索、丽第亚身上的纤细软弱、顾虑重重、犹豫不决。
为了凸显对现代社会的否定,梅里美还在《高龙巴》中加入了两个强盗形象。他们不仅主动为高龙巴作证,救护受重伤的奥索,在整个复仇事件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且他们自身的精神气质也给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在他们身上,除了有一般绿林好汉常见的除暴安良,劫富济贫,维护公道之外,梅里美还赋予了他们自视高于社会精神、道德的傲气和自得。他们认为“土匪的生活真有意思!……一个人能随心所欲,一点不受拘束,才乐呢”!为了自己的名誉,土匪可以守候六个小时,击毙一个假冒他签名索取钱财的高利贷者。在选文中,他们不仅拒绝了奥索的接济,而且埋怨“难道你把我当作要饭的吗?面包和火药,我可以要,别的一律不收”。声言他们“只看重绝对自由的生活”,对金钱视如粪土,张扬了原始人性的粗狂和率直,从另一个侧面讽刺了现代文明的矫饰与苍白。最有意思的是,土匪“神甫”还懂几国外语,引用拉丁诗人名句格言随口而出,为野蛮的高斯绿林和生活其间衣衫褴褛的土匪添注了几分诗情画意。
(陈 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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