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提要】
乔治·吉辛在此书的序言中说,亨利·赖伊克罗夫特是他的好友,此人生前长期卖文度日,生活穷困,在50岁的时候,得到了一笔遗产,于是迁居到埃克塞特乡下,远离尘嚣,在宁静中度过了生命的最后岁月。他死后,吉辛查看他的文件,发现了他的日记手稿,将其整理出来,即是这部札记。札记分为春、夏、秋、冬四个部分,在每一部分,赖伊克罗夫特都记述了他对自然景色的观察、对过去生活的回忆、对社会问题的认识和对人生哲理的思考。书中不断分析自己的内心世界,将自我与外部环境比较,表达了拥抱大自然、享受读书、追求宁静心灵的愿望。
【作品选录】
每当我检视自己的书架时,便记起“兰姆的褴褛的老兵”。这并非由于我所有的书都是从旧书摊中购来的,很多书都很整洁,书皮崭新;有些书,装订精美,发出芳香。但由于我经常搬迁,我的小小图书馆每次变换地方时,都受到了粗鲁的待遇。说实话,在平常的时间,我很不注意它们的安全,(因为在处理实际事务时,我这个人总是疏懒与不称职),甚至我最精致的书本,也由于不爱惜,而留下破损的痕迹。不只一本书,在装箱时被大钉子划破而受到严重损伤。现在由于我有闲暇的时间与平静的心境,我发觉自己变得越来越细致了——这说明了一个伟大的真理: 境遇好就易于养成美德。不过我得承认,一本书只要没有松散,对于它的外形,我是不大在乎的。
我认识一些人: 他们对阅读从图书馆借来的书与阅读从自己书架上取来的书,都同样的感兴趣。对我来说,这是不可理解的。第一,我熟悉自己每一本书的气味,只要把我的鼻尖放在书页之间,我便会记忆起各种往事。例如,我的吉本装潢很精美的八卷米尔曼版本。这部书我曾一再阅读了三十多年。我每次打开书本,都会闻到书页的香味,每次都会使我忆起当我把它作为奖品接受时的那个欢欣鼓舞的时刻。还有我的莎士比亚,伟大的剑桥版《莎士比亚全集》——它的气味把我带到更为遥远的往年。因为这些书属于我的父亲,在我还未长大到能读懂此书之前,父亲经常作为对我的一种爱抚,准许我从书架上把它取下,让我恭恭敬敬地翻弄书页。该书现在闻起来与往时的气味完全一样。当我手握一卷时,心中便产生一种奇异的亲切感。正因如此,我不经常翻读莎士比亚的这个版本。我的眼力像以往一样好,我总是读环球社出版的《莎士比亚》。此书是在把购买此种书看作是过分奢华的日子里买来的,由于我牺牲了别的享受而购买此书,因此,我对这部书具有特殊感情。
“牺牲”——我用此字并非按照一般交际用语的含义,我购来的数十部书,所用的钱原本应当用于购买我们称之为生活必需品之类的那些东西。有很多次,我伫立于书摊前,或书铺窗前,究竟是满足智力上需求还是满足身体上的需要,内心犯难不止。有时在饥肠辘辘,就要吃饭的时刻,我看到一部渴求已久的书而停步伫立,价格很便宜,我爱不释手;然而买了它,就意味着要饿肚皮。海因的《蒂布拉斯传》便是在这样的时刻被我买到的。该书摆在古德乔街旧书摊上——从这个书摊的一大堆废旧物中,时常可以找到极其宝贵的珍品。该书的价格是六便士——只有六个便士!那个时候,我习惯在牛津路一间咖啡馆用午餐(当然这是我的正餐)。这间咖啡馆是一间道地的老咖啡馆。我想,像这样的咖啡馆现在可找不到了。当时我的口袋里只有六个便士——是啊,这是我在这世界上的全部财产;六便士可以买一盘肉与青菜。但我不敢期望《蒂布拉斯》可以等候我到明天,到那时我会有一笔小小收入。我在行人道上慢慢地走着,用手指在衣袋内数着这些铜币,眼睛盯着书摊,两种欲望在心中较量。我终于买下了这本书带回家了。我一面用早餐剩下的面包牛油作午餐,一面用贪婪的眼睛盯着书页。
在这本《蒂布拉斯》书中,我发现在最后一页上有人用铅笔涂写了下列字样:“1792年10月4日,柏列基记。”谁是这本书近一百年前的主人?书中没有其他铭记。我喜欢作出如下想象: 某个穷学究,像我一样贫穷与渴求学问的人,用自己的血汗钱购买了这部书,并像我一样爱不释手地阅读着它。这部书价值多少,我却很难说,心地仁爱的蒂布拉斯——你替我们留下了一个令人喜爱的诗人画像,比罗马文学中任何别的诗人都更令人喜爱。下面即他的诗句:
“或是在寂静的树林中缓步沉思,
想着那些配称为聪明、善良的人和事。”
其他很多拥塞于书架上的书也是用同样方式买来的。把书从架上取下一本来,便意味着要开始回忆了——多么生动的回忆——回忆那次斗争与那些胜利。在那些日子里,对我来说,金钱并不代表什么,除了用以获得书本外,再没有什么值得我去关心的了。有些书是我极其需要的,比肉体的营养品更需要。当然我可以在大英博物馆读到它们。但作为我的私有财物,摆在我自己的书架上,我自己能拥有它,并握在手中,那可是两码事。有时我买了一本最破烂、最肮脏的书,书页被一些蠢人涂写玷污了,撕得破破烂烂的,沾满了墨水——无论怎样,我宁可读自己的烂书,而不喜欢读一本不属于我自己的书。有时候,我购书仅只为了自我放纵: 一本书引诱了我,一本并非我真正需求的书,对我来说,购这样的书是一种奢华。如果稍为慎重一些,我当把它放弃的,例如,我的《俊·斯蒂林文集》(Jung Stilling)。我在好莱威尔街偶然看到此书,斯蒂林之名见于《真理和诗歌》一书。俊·斯蒂林(1740—1817) 是德国作家,歌德的朋友。他的名字,我是熟悉的,当我翻阅书页时,我的好奇心越来越强烈了。但那一天我忍住不买。事实上是我当时拿不出那十八个便士。这说明当时我的确很穷。我两次徘徊经过那书摊,每一次我都对自己说: 俊·斯蒂林这本书暂时不会有买主。后来有一天,我袋内有钱了。我急急忙忙奔赴好莱威尔街(在当时我习惯每小时走五英里路),我看到与我打交道的那个灰胡子小老头——他名字叫什么?——这个书贩,我相信,是一个天主教牧师,他具有牧师的尊严,他拿起那部书,打开书页,沉思片刻,然后瞟我一眼,说道,好像是在自言自语:“是呀,但愿我自己也有时间读此书。”
有时候,为了买书的缘故,除了节衣缩食,我还得当搬运工人。在靠近坡德兰特路火车站的一间小书铺,我发现了吉本著作的第一版本,书价高至不合理程度——我想是一卷一先令。为拥有这些印刷清晰的四开本书籍我得把大衣卖掉。事有凑巧,我身边带的钱不够,但在家中有足够的钱。我当时住在伊斯林顿。我同书店老板交代一下,便急行回家,取了现金,又步行回书店——抱着书从尤斯敦路西端走到伊斯林顿区的一条街,远远走过了守护神街。为买此书,我来回奔波——这是我一生中唯一的一次感觉到吉本的书有多沉重。这一回我为买书两次走下尤斯敦路,然后登上邦顿维尔,如果加上回来取钱则往返了三次。那是什么季节与气候,我可记不起来了;我从购得此书所得的欢乐,把别的想法都驱散了。只记得那书很重,我有无穷的精力,但我的筋肉并不强劲,最后一次路程结束时,我跌坐在交椅上,汗流浃背,软弱无力,腰酸背痛——可是心中却欣喜若狂。
有钱的人听完这个故事,是会吃惊的。我为何不叫书贩把书送到家中?如果我迫不及待,难道在伦敦大街上没有公共汽车吗?我怎样才能使这些有钱的人明白,当时我已无力再多出一个便士了。不,不,这种节省劳力的开支是我力所不及的。我享受的东西,实实在在,都是靠自己额头的汗水赚来的。在当时,我几乎从未乘坐公共汽车以代步。我曾在伦敦街道上一连行走了十二至十五个小时,从来不想出点运费从而节省自己的体力,或节约自己的时间。我穷得不可再穷了,有些事,我必须放弃,以车代步便是其中之一。
多年以后,我把吉本著作的第一版本以比购入价格为低的价钱出售了,还有很多对开本,四开本的好书也一起卖掉了。这是由于我经常不断地搬家,不能老是拖着它们一起搬。那个买书的人说: 它们是“墓上的石头”。为什么吉本的书没有市场价值呢?卖掉这些四开本书,经常使我懊悔得心痛。读那精装的《罗马帝国衰亡史》多么够味啊!书页恰能陪衬主题的尊严性,只要看它一眼,也会令人神往。现在我要再买一部是很容易的事。但新购的书对我来说,不会如原书那样,带有昔日风尘与艰苦的回忆。
一定会有些心情和经历和我相似的人,他们定能记忆位于坡德兰路车站对面的那间书店。这个书店有其特点: 他们出售严肃的书籍——主要是神学与古典书籍。大部分是旧版本,但又够不上珍本,人家称它们为无价值之书,在实用中已被现代版书所取代。书店老板很可以称之为正人君子。由于上述情况,加上他所标的书价极为低廉,使得我们相信,他开这间书铺定是出于对文化的热爱而不是为了盈利。在我看来是无价之宝的许多书,我只花几个便士,便在那里买到了。我想我从未买超过一先令一卷的书。有一次,我有机会看到一个刚从学校毕业的年轻人,他对那些老古董不屑一顾。可是,我却乐于从书摊上,或从小店内书更多的书架上,把它们买到手。例如: 用羊皮纸印刷的短厚版本的西塞罗信札,书页上由葛来维斯(1632—1703,德古典学者),葛罗诺维斯(1694—1775,荷兰古典学者)以及我数也数不清的其他老学者的注解。呸!真是太古老、陈旧了。可我并没有这种感觉。我对于葛来维斯和葛罗诺维斯及其他一些人有一种深切的感情。倘使我的学识有他们那么渊博,对于那个年轻人的蔑视也可处之泰然。可是,学习的热情是永远不会过时的。先驱者的事例——在人们心中燃起了神圣的火焰,那是永远扑灭不了的。体现于这些老学者的注解中的对于学问的喜爱和热忱,我难道可以从哪一个现代编者的身上找得到吗?
今日,甚至最好的版本书也像是教科书。我经常有一种感觉: 编者没有把作家当作文学作家,而视为写教科书的人。学究爱学究,旧的比新的好。
昨天在长距离漫步的中途,我在路旁一间小旅舍歇下进餐。在旅舍一张桌子上放着一本通俗杂志。翻阅这些杂七杂八的文章,我看到一篇由女作家写的“猎狮记”,其中有一段似乎值得抄下来:
当我唤醒我的丈夫,狮子——它距我们大约只有四十码远——朝我们迎面扑过来。我用0。303口径的枪击中了它的胸部,事后我们发现: 它的喉管打裂了,并打断了它的脊梁柱。第二次它又扑来,第二发子弹把它肩膀打穿并把它的心脏撕成碎片。
我很想看到这个既拿枪又拿笔的女英雄。我假定她是一个很年轻的妇女;在家中的起居室里很可能是个文雅秀丽的女郎。我颇愿意跟她交谈,与她交流思想。她会给人以坐在圆形剧场中的古罗马贵妇的印象。像这样的贵妇,在私生活中,有很多是聪明秀丽、有高尚的教养和情操的;她们谈论艺术与文学;她们会因为死了一只立斯比亚麻雀而痛哭流泪。同时,她们又喜欢鉴赏破残的喉管,断折的脊梁,开裂的五脏。她们中很多人似乎不会亲手去进行屠杀。谈到这一点,我应当假定说: 这本通俗杂志中的女猎狮人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妇女,但无疑的是,她跟那些罗马贵妇会趣味相投,只在很少的问题上有些格格不入。她那骇人听闻的往事回忆,受到一位注重读者兴趣的编者如此欢迎,这件事本身倒是对编者或读者更有意思。如果这位贵妇要写一部小说(有机会,她是会写的),它准会有真正的现代风味。当然,她的写作风格是由她爱读的书形成的。更有可能的是: 她的思想与感情也得自于同样的源泉。如果她还没有成为一个典型的英国妇女。我敢说,不久的将来,她将成为那样的一个人的。肯定她是决没有流言蜚语在外的。这种类型的妇女必定会培养出出色的人种来的。
我带着混乱的心情离开了那个小旅馆,选了另外一条路漫步走回家中。顷刻间我发现自己走在一条小溪谷旁,那里有一个农场与一个果园。苹果树盛开着花,我伫立望着太阳。那一天,太阳一直阴暗无光,到此时,忽地光芒四射。对于我所看到的一切,我无言表达,我只能在梦中想念那百花盛开的溪谷的宁静可爱。在我身边,一只蜜蜂发出嗡嗡声;不远处,布谷鸟在啼叫;从下面农场的牧场传来一群羊羔的咩咩叫声。
我不是人民的朋友。人民作为一种力量,作为决定时代倾向的力量,他们唤起我的怀疑与恐惧;作为一种可以看得见的群体,它使我远远地避开,并经常激起我憎恨的感觉。在我生命中的大部分时间,所谓人民指的是伦敦的群众,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什么温和的词语,可以表达我对他们的想法。我很少认识农村的人,我以往也曾隐约见过他们一面,但并不能使我们达到彼此相识的程度。我的每一本能都是反民主的。我不敢想象当德模斯以压倒优势力量统治英国时,英国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对也罢,错也罢,这是我的性格。但如有人由此推论说: 我对比自己社会阶级低下的人都不能容忍,那是错误的。“个人与阶级有很大差别,”这一点深深地植根于我脑海深处。一个单独的人,一般来说,总可以在他身上找到一些理性,找到某些善良的气质。而将他与社会机体中的人群合在一起时,十之八、九会变成喧闹吵嚷的动物,没有自己的思想与主见,随时准备同流合污去干坏事。因为各民族倾向于干愚蠢与卑贱的事,于是人类的进展缓慢;而个人却有一种倾向于干好事的潜力,故使人类能够有所发展。
在我年轻的时候,我看看这个人又看看那个人,对人类的进展缓慢感到惊奇。现在,看一看人群大众,我惊异他们进展竟这么神速。
我虽愚蠢高傲,但仍惯于用一个人的智力与成就来衡量他的价值。我认为: 如果不合逻辑,就不会是善的;如果没有学问,也就没有魅力。现在我又认为应当区别两种形式的智慧,一种属于头脑,一种属于心灵。我还要把心灵的智慧看得比头脑的智慧远为重要。我反对说有无智慧并不要紧,因为傻瓜从来就既能败事又令人憎恶。但我所认识的一些最好的人,肯定不是由于智力高,而是由于心灵好才使他们免于陷入愚昧状态。他们来到我面前,我看到他们极其愚昧无知,具有严重的偏见,并有可能作出极其荒谬的错误判断;然而他们脸上呈现的却是高尚的美德、仁慈、和蔼、谦虚与慷慨。他们具有这些素质,同时又知道如何利用它们,他们具有心灵的智慧。
在我房里操劳家务的这个可怜的妇女,就是这样的人。从一开始,我便认为她是一个非常好的女用人;经过三年的熟识,我发现她是我所认识少数几个堪称之为最好的女人之一。她能读能写——这就够了,如果给她太多的训诲,反而会害了她。因为这会扰乱她的天然的机智,而又不能为她提供任何明确的心灵指导。她正在完成她生来应当做的工作,并感到满足,感到一种衷心的欢乐。这使她的地位高于其他文明人类。她喜欢的是: 井井有条,和睦安静。对于人类的孩子,我们还能给予什么更美好的赞扬呢?前几天,她告诉我一件往事: 她的母亲,在十二岁时,便去别家从事家务劳动;你想想看,她是在什么条件下去的?这个女孩的父亲,一个诚实的劳动人民,付给她所去的人家每周一先令,让她学习她所要从事的工作。要今日的任何劳动者也这样做,他该会如何龇牙咧嘴、目露凶光?从此,我对我的女用人与一般女仆为何大不相同,不再感到惊异了。
整天几乎连绵不断地下雨,然而对于我,这是欢乐的一天。我吃完了早餐,正在仔细观察德蓬海峡地图(我是多么喜欢有一张好地图!)查找我计划旅游的路途,忽然间有一阵叩门声。蒙太太给我送进一个大棕色纸包,我一眼看出它一定是书籍。数天前我曾将订书单寄到伦敦却没有预料到书会来得这么快。我带着跳动的心,把这个包裹放在一张干净的桌子上,一面往火炉里边添些柴薪,一面望着包裹,然后拿起小刀,开始庄重地、审慎地(虽则手有些颤抖)开拆包裹。
浏览书商的售书目录是一种乐事,在这里那里把可能要买的书勾画标记。以前,我无钱买书,我尽量把图书目录放在见不到的地方;如今,我逐页品尝着它们,我必须审慎选择,因为这使我感到最大的愉快。但最大的快乐,还在于拆看已经买到手却未来得及一读的书籍。我并不是想寻猎稀有珍品的人,我不重视初版书及其他精装版本,我买的是文学嘛,它是人类灵魂的食粮。撕掉最后一层包裹纸,第一眼看见书的装潢,第一次闻到书的香味,第一次看见烫金的书名!这个作品,我前半生久闻其名,但从没有看到它。我恭恭敬敬地把它捧在手中,轻轻地把它打开。当我翻阅每章的标题时,因为极度兴奋,连眼睛也昏眩了。我期待着即将获得的享受。谁比我更能欣赏《遵主圣训》一书中的下列句子呢:“在一切事物中,我所追求的是宁静,但是,除非坐在一个角落里手中握有一本书,我是得不到它的。”
我有作为学者的素质,如果我有空暇,心境宁静,我可能已积累了学问。在学院的校园内,我会生活得很幸福,与人无争,整天在故纸堆中忙忙碌碌地遐思冥想。弥基勒特(1798—1874,法国历史学家)在他所著的《法兰西史》的序言中说:“我从世界的边缘经过,我以历史为生活。”就我现在的认识而言,这就是我的真正理想;在所有的搏斗与不幸经历中,我始终是更多地生活于过去,而不是生活于现在。我在伦敦时,确实过的是挨饿的生活,看起来不可能用笔杆糊口。当时有多少个日子,我把时间消磨在大英博物馆里,漠不关心地读书,好像生活上是毫无牵挂,现在回忆起来,我自己都感到惊讶。早餐啃的是干面包,衣袋里藏着另一块干面包作为午餐之用;整日坐在博物馆大阅览厅书桌旁,面前摆着一大堆书,这些书籍毫无可能用来解救燃眉之急。在这样的时候,我却在研读德文本《古代哲学》;在这样的时候,我却在攻读亚飘利厄、琉善、碧杜朗纳斯,还有希腊选集,狄奥泽尼斯、腊尔狄亚斯,以及天晓得的一些别的什么作品。我忘记了饥饿,必须回去过夜的屋顶阁楼(贫穷作家居住的最廉价的房间)也从不使我感到烦恼。总的来说,这使我感到骄傲;我以赞赏的微笑迎接那个骨瘦如柴、面色苍白的年轻人。他是我吗?他就是我吗?不!不!他已经死了三十年了。
(郑翼棠译)
注释:
德模斯: 古希腊城邦的平民。
【赏析】
《四季随笔》中的赖伊克罗夫特是子虚乌有的人物,这本书的真正主人公,实际是吉辛自己。《四季随笔》中的追忆文字,可以看作是吉辛的自传;而赖伊克罗夫特享受的乡居生活,则可看作吉辛对生活的憧憬。
《四季随笔》中最感人的文字,是关于早年写作生活的回忆。曾几何时,作者在伦敦赁屋而居,住在肮脏的顶楼,睡在硬板床上,多少次站在点心铺前,虽然饥肠辘辘,可身无分文,连一个馅饼也不能买。就是生病了,也不到医院求医,如果实在感到不好过,就倒在床上,不吃不喝,直到能够自己照顾自己。这些文字都写得极为沉痛。但《四季随笔》中关于买书的体验,却是痛中之痛,令人难忘。吉辛讲道,在买罗马诗人海因的《蒂布拉斯传》时,他的口袋里只有六个便士,六便士可以买下这本书,也可以买一盘肉和青菜,“我在人行道上慢慢地走着,用手指在衣袋里数着这些铜币,眼睛盯着书摊,两种欲望在心中较量”——但他终于还是买下这本书回家了,午餐只有吃早餐剩下的干面包。在买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时,为了凑钱,作者不惜卖掉大衣,数次往返于书店和家中,在最后回家的路上,怀里抱着沉重的书,累得“跌坐在交椅上,汗流浃背,软弱无力,腰酸背痛——可是心中却欣喜若狂”。如果没有对贫穷的深刻体验,兼及对古典文化和写作艺术的强烈热爱,很难体会这些文字中包含的复杂情感。贫穷能使人丧失简单的幸福,日常生活没有欢乐,相爱的人不在身边,朋友关系难以保持,心灵孤独而充满忧虑。从《四季随笔》的诉说,我们看到这样一个事实: 对一个劳动者来说,没有钱意味着物质匮乏的痛苦;对一个文化人来说,没有钱则更意味着精神饥渴的折磨。在《四季随笔》中,吉辛没有正面描述写作本身的艰辛,也没有谈及被社会承认的困难,但从早期贫穷生活的叙述,其他各类困难可以概见。卖文为生如此艰难,难怪吉辛在《四季随笔》中说:“我一辈子的可怖经验使我认为,鼓励任何男女青年去从事文学写作生涯,无异于犯罪。”
虽然生活曾经如此难捱,但毕竟,“过去了的,就会变成亲切的怀念”(普希金语),如今,作者终于有条件享受一段平静的生活了。《四季随笔》中更多的内容是作者的幸福体验,以及在平静生活中产生的飘忽思绪。从这些富于感情的文字,我们感受到作者对生活的热爱和对生命的感悟。在札记中,作者记录了自己对大自然的热爱,一年四季物候更迭所引起的心灵震颤。在阳光普照的春晨,他欣赏落叶松的青翠光华;在秋日宁静的黄昏,他为榆树和山毛榉的艳丽欢欣鼓舞。像泛神论者那样,在吉辛的眼中,大自然是令人敬畏、充满神秘的东西,像书中说的,假如一直凝视着手中的一朵小花,它会“变得像天空中的太阳那样”,成为令人迷惑的奇迹。但是吉辛对大自然的热爱,又掺杂了对祖国的深厚感情:“我临死前头脑中最后想的,将是那照耀着英国草地的阳光。”除了大自然,《四季随笔》中谈论的东西还有很多,他谈论酒,谈论茶,谈论文学、音乐、绘画乃至烹调,谈论疾病、衰老、死亡,谈论对英国社会和民众的看法,可以说自由舒卷,随兴而发。但是《四季随笔》的一个最突出的特点,在于作者无论谈论什么,都十分真挚。读者在书中读到的每一段、每一句话,都显得真诚、坦白,没有策略和遮掩。这种格调拉近了与读者的距离,仿佛这颗曾经孤独、疲惫而怨艾的心,在这一刻,向你敞开了心扉。吉辛在表述的时候,有时是平静的:“我对出生于英格兰感到高兴,是有许多的原因的,其中第一个就是因为我能用本国语言阅读莎士比亚的著作”;有时候则是充满激情的:“来吧,在我死之前,我要再读读唐·吉诃德。”不论采用哪种方式,不论读者是否同样热爱莎士比亚和唐·吉诃德,由于作者不是在显示知识和阅历,而是为了表达主观情怀,读者在阅读的时候,都会被吉辛的真挚所感染。有些地方,吉辛的观点非常具有个人性。例如他说,英国的蒸土豆无与伦比,乃是人类烹调艺术的伟大成就之一;又说,如果法律规定,英国少女只有能够烘烤出美味的面包之后,才能出嫁,将是英国的一个可喜的巨大变革。这些文字,如果换在别的场合,可能会有喜剧性的效果;但在吉辛,却是十分真诚而严肃的。
吉辛并不只是一个值得同情的善良而真诚的作家,他更是一个具有个性化思想的人。从《四季随笔》的字里行间,读者时时能够感到作者思想上的独立不羁。例如,他不喜欢大众,称大众为“群盲”(demos),说自己的“每一本能都是反民主的”。他讨厌大众的喧嚣,认为“世界上没有比白痴欢乐时的吼声与尖叫”更令他激怒。他讨厌任何形式的战争,认为各国的领袖和群众如果不是出于利益,就是被兽性驱使,才在血泊和脏腑中冲锋陷阵;相比之下,唯有那些“在清静的草地上散步,弯腰欣赏花朵,抬头观看日落”的人,才值得思念。他赞美英国的贵族制度,感叹其衰亡。他表示对穷人的同情,但同时表示穷人是一些内心枯燥无味的人,不值得对他们寄予幻想。他诉说“拥有一个家”的感受,介绍自己如何热爱屋中的木石,园中的野草,然后议论说,“唉!在活着的人中,有谁比我更具有深刻的财产观念呢?没有哪一个活着的人身上,能像我那样渗透着强烈的个人主义者的气质”。这是“私有制植根人性”这一思想的表白,他据以蔑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
吉辛对传统文化颇多留恋,对现代文化偏于怀疑,其突出的表现,就是认为诗人是世界的创造者,而科学主义则是对人生的干燥蒸发。有人说,吉辛的根本人生哲学,实际是伊壁鸠鲁主义: 即消除烦躁、野心、不自然的欲望,以平和的君子风度,在沉思默想的生活中,感受单纯的生命快乐。吉辛的许多思想,并非他的独创,但由于从切身体验中得出,显得具有相当的说服力。纵观吉辛的《四季随笔》,其所体现的作者的根本个性,是个人主义精神,但这不是具有现代主义气质的反传统的极端个人主义,而是传统的、人文主义的个人主义。他的孤独和骄傲、独立和大胆,他钟情大自然,热爱知识、艺术、思想和美的精神倾向,无不以此为皈依。吉辛自己曾说,《四季随笔》是他所写的最好作品,文学史家们也基本认可此说。之所以如此,或许是这篇作品有力表达了19世纪后半叶新旧文化转折时期英国传统知识分子的灵魂吧。
(尹德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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