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1944
毛姆到美国后写的第一部小说,也是一部文学杰作。这部作品是用第一人称写成,书中的“我”就用了毛姆自己的真名实姓。小说以二十世纪侨居英国的奥地利哲学家维特根斯坦为原型,重点写一个参加过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达雷尔故事。拉里在飞行队里结识了一个好友———爱尔兰青年帕特西。帕特西是一个充满活力、技术高超的飞行员,在一次空中遭遇战中,他为了救助拉里而中弹牺牲。为此,拉里的精神受到了巨大震动,开始对人生感到迷惘和不解。战争结束后,拉里没有像别人那样入大学深造,也没有去就业,而一心想探求人生的终极意义。为此,他先丢下未婚妻来到西方文化之都巴黎,两年以后,他又与未婚妻伊莎贝儿解除了婚约,开始从巴黎出发周游世界各地。在印度,他和宗教界人士进行了接触并和一位得道隐士共同生活了两年,通过研读《奥义书》,接受了吠陀经哲学,最后,终于了悟人生。他将自己的一点薄产分散给亲友,只身返回美国,当一个自食其力的出租汽车司机,永远隐身于纽约喧嚣激荡的人海之中。在这部小说中,作者以满怀敬意的笔触描绘了拉里探求人生意义的历程,深刻地反映了大战之后整个欧洲精神的空虚。小说通过拉里在西方徘徊无路,最后被迫去东方“取经”的故事,真实地反映了一次大战和1929年经济大萧条后西方世界的精神危机和文化没落,并表现了作者企图从东方文化中获取新鲜血液来挽救其生命的愿望。小说围绕着主人公拉里成功地塑造了一系列形形色色的人物形象,为读者展示了两次大战之间那个特定时期丰富多彩的人物画廊。在这部小说中,作者表现了自己极其高超的叙事技巧。作者本人在书中担当了一个重要角色,他既是故事的参与者,也是故事的旁观者和见证人。整个故事乍看起来似乎不太连贯,但实际上,由于作者的出场,巧妙地使其连接起来,并显得曲折有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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