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1804
威廉·华兹华斯短诗代表作之一。据华兹华斯的妹妹多萝西·华兹华斯1820年4月15日的日记记载,该诗的写作缘起于华兹华斯出访友人从尤斯米尔归来途经乌尔华特湖畔的所见所感。但真正的写作时间是约两年后,作者回忆当时经历写成。诗的第一小节以第一人称单数起篇。诗人将自己比作一片浮云,独自飘游,自由自在地欣赏大自然所赋予他的美景。突然,他发现了湖畔树下一簇水仙花在春风里婆娑起舞;这簇水仙花将诗人的视线引向了一大片盛开的水仙花。诗人由点及面,在诗的第二节以行云流水般生动的笔触向读者展示了这片美丽的水仙花世界。诗人在本节末及第三节第一行重复使用dance一词将第二、第三节巧妙地连接起来,从而展示了水仙花与水波共舞的情景。目睹这一赏心悦目的美景,诗人心旷神怡。至此,花、水,人融入了和谐的统一体之中。从第三节第三行A poet could not but be gay起至全诗结尾,诗人转而叙写见到水仙花后心灵的感受。诗人说到,他在观赏水仙花时,并未想到这景象会给他带来什么精神至宝;换句话说,真正的精神财富,或曰更为强烈的心灵的欢愉来自宁静中对所见景物的重新回味。正如诗人所说,水仙花在“我心灵闪现,带给我宁静中的欢愉”。即在宁静中创造诗歌的奇迹。由此可见,这首诗正是华兹华斯对其诗歌理论(“诗歌是强烈感情的自然流露,它源于平静中重新回味的感情”———《抒情歌谣》)的具体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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