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姜岚
抒情诗。作者王小妮。发表于《诗刊》1980年第8期。它包括《我感到了阳光》和《风在响》两首诗。写的都是特定情景下诗人“不同于别人的感觉”。《我感到了阳光》写“我”从长长的走廊走下去,迎面是充满阳光的刺眼的窗子:“阳光,我/我和阳光站在一起!”“—啊,阳光原是这样强烈/暖得人凝住了脚步,/亮得人憋住了呼吸。”“我”从呆了长时间的黑屋子走出来,在耀眼的阳光刺激下,感觉不到还有别的什么存在:“只有我,靠着阳光/站了十秒钟/十秒,有时会长于一个世纪的四分之一。”而《风在响》这首诗,则是用对比的方法,描写了冬天寒风中两个不同的画面情景:一个是一位老人,步履艰难地从“我”身边走过,手捂着头顶厚厚的棉帽;一个是一个孩子,嬉笑地从“我”身边跑过,向空中扬起一把彩色的纸屑。诗人捕捉这些阳光中、寒风里的感觉,并非仅仅为了表现一种生理上的感受和反应,而是将这些感觉以及由这些感觉所唤起的对于历史的、现实人生的理性思考相结合,使其成为一种对社会历史的情绪的概括,表现了包括诗人在内的一代经历过迷惘、探索而获得解放的觉醒青年的欣喜,一种解放感、自由感,对自我力量的信心和自豪感,诗中这样写道:“终于,我冲下楼梯,推开门,/奔走在春天的阳光里……”(《我感到了阳光》),“忽然,我说不出地高兴,/——我的黑发/随着风在飘,随着风在唱(《风在响》)。”这两首诗在形式上体现了诗人的创作原则:“自然。”诗句明白浅显,语言平自如话,时空相对稳定,没有大幅度跳跃,简短的诗句表达出真实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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