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雨宁译彤管
【原文作者】:埃德加·爱伦·坡
【原文作者简介】:
埃德加·爱伦·坡(1809-1849),美国诗人、小说家、批评家。一译爱伦·坡。1809年1月19日生于波士顿。1815至1820年在伦敦郊区的小学受教育。回到美国后,进入弗吉尼亚大学肄业一年。曾参加美国陆军,被选送至西点军校。1831年因故被军校开除,后曾在《南方文学使者》、《伯顿绅士杂志》参与编辑工作。1835年与表妹维吉尼亚·克莱姆结婚;1847年妻子病故,此后精神日益失常。1849年10月7日死于巴尔的摩。他大约写了70篇短篇小说,收在《述异集》(1840)中。他的小说大致可分为恐怖小说和推理小说。前者包括《厄舍古厦的倒塌》、《红色死亡假面舞会》、《莉盖亚》、《黑猫》等;后者如《莫格街谋杀案》、《被窃的信件》、《金甲虫》等。坡在西方还被认为是侦探小说的鼻祖。
【原文】:
智者最忌过分精明
辛尼加(1)
一八……年秋,在巴黎的一个风声萧瑟的傍晚,天刚黑之后,我正享受着双重乐趣,一边沉思,一边吸着海泡石烟斗,我和我的朋友C·奥古斯特·迪潘待在一起,这是他的图书室,一个藏书的小后间,在圣日耳曼旧郊区登诺街三十三号四层楼。至少有一个小时,我们寂寂无言,在任何偶然瞩目的人看来,我们两个大概都好象在专心致志地一味喷吐缭绕的烟云,使房间里的气氛显得混浊。然而,拿我自己来说,我脑海里却在思索着黄昏初临时我们当作话料的那个题目,我指的是陈尸所街的那件事,还有玛丽·罗歇谋杀案(2)难解的谜。因此,当我们那套房间的门被人推开,迎进了我们的老相识,巴黎警察局长G-先生的时候,我认为这也是一种巧合。
我们向他表示热烈欢迎,因为这个人谈吐有趣,差不多有一半抵过了他为人的可鄙,而且我们已经有几年没看见他了。我们一直坐在黑暗的房间里,这时,迪潘站起来打算点灯,可是他又坐下了,没去点灯,因为G一说,他来拜访是为了一些已经引起很多麻烦的公事要向我们请教,或者更确切地说,为了要征求我的朋友的意见。
“如果这是什么需要思考的问题,”迪潘既然不想点燃灯芯,于是说,“我们在黑暗中研究,效果会更好。”
“这又是你出的怪主意,”警察局长说,他习惯于把超过他理解能力以外的一切事情都叫作“怪”,因此,他完全是在怪哉怪哉里过日子的。
“完全正确。”迪潘说,他递给他的来客一只烟斗,又向他推过去一张舒服的椅子。
“这一次是什么难题呢?”我问道,“但愿不会又是什么谋杀案吧?”
“哦,不是的,完全不是那一类的事。其实,这个案子也的确十分简单,我觉得没有疑问,我们自己能处理得八九不离十,可是我又想,迪潘也许愿意听一听其中的详细情节,因为这件事怪得出奇。”
“又简单又古怪,”迪潘说。
“呃,对;可又不能完全这么说。事实上我们全都一直觉得十分难解,因为这件事真是非常简单,可又使我们完全没有办法。”
“也许正是因为案情简单才弄得你们不知所措。”我的朋友说。
“你真是在说废话!”警察局长回答道,他尽情地笑着。
“也许谜底有点过分明显吧。”迪潘说。
“唉呀,老天爷!谁听见过这种话呢?”
“有一点过于不言自明吧。”
“哈!哈!哈!……哈!哈!哈!……嗬!嗬!嗬!”我们的客人大笑起来,他觉得太有趣了,“唉呀,迪潘,你把我笑死了!”
“那么,究竟手头是件什么案子呢?”我问道。
“嘿,我这就要告诉你,”警察局长回答道,他于是深思再三地慢慢喷出一长缕烟云,在他那张椅子上坐下来。“我可以用几句话告诉你,不过,在我未讲之前,让我先提醒你们,这是一桩要求绝对严守机密的案子,万一让人知道我向谁透露了消息,我大概十之八九会丢掉我现在担任的职位的。”
“说下去吧。”我说。
“要么别说了。”迪潘说。
“那么,好吧;我得到的情报是由地位很高的人亲自通知我的,有人从皇宫里偷走了一份极重要的文件。也知道偷文件的那个人是谁,没有任何疑问,有人看见他拿走的。还有,也知道文件仍然在他手里。”
“这是怎么知道的?”迪潘问道。
“这是明摆着的,”警察局长回答道,“从文件的性质可以推断出来,还有,文件从抢走的人手里一传出去,立即会引起某种后果,这就是说,他要利用这个文件,而且他一定会计划在最后利用这个文件,但是,并没有出现这种情况。”
“请你说得再清楚一点。”我说。
“好吧,我只敢说到这一步,这个文件会使拿到它的人得到一种在一定场合下极有价值的权柄。”这位警察局长很爱好外交辞令。
“我还是不十分明白。”迪潘说。
“不明白吗?好吧;如果把文件透露给第三个人,现在且不说他的姓名,那可要使人们对一个地位极高的人的名誉产生怀疑;这样就使持有文件的人占了优势,弄得那位辉煌人物的名誉和安静生活都要因此受到危险。”
“可是要依仗这种优势,”我插嘴说,“盗信的人得知道失信人也知道谁是盗信的人。谁会敢……”
“这个贼,”G-说,“正是D-部长,他什么都敢,不论是象男人做的,还是不象男人做的事。偷盗的方法之巧妙也不亚于他的胆大妄为。所说的这个文件,坦率地讲,就是一封信,它是失去信件的人单独待在皇宫内院里的时候收到的。她正在仔细地看信,可是突然被人打断了,另外有一位高贵人物进来了,而且她正好特别不愿意让他看见这封信。她打算把信塞到抽屉里,可是匆匆忙忙,白费力气,她只好把那封信,照原样敞开着放在桌子上。尽管这样,最上面的是地址,内容并没有暴露,这封信也没有引起注意。正在这个关节上,D一部长进来了。他那双狸猫眼立刻看见了信纸,认出了地址的笔迹,看出了收信人不知所措,并且揣测到她的秘密。他办了几件公事,象他平常那样匆匆处理完毕,然后,他拿出一封信,跟所说的那封信仿佛差不多,拆开来,假装在看信,接着又把这封信放在靠近另外那封信的位置。他又谈起了公事,大约谈了十五分钟。最后,他告辞了,可是他把桌子上那封他无权占有的信也带走了。这封信的合法的主人看见了,可是,当着那位第三者的面,他正站在她旁边,当然,她不敢要人注意这样的行为。这位部长转移阵地了,他把他自己的信,一封不要紧的信,留在桌子上了。”
“现在,看起来,”迪潘对我说,“这正好是你所要求的占有十足优势的条件,盗信的人知道失信的人完全知道是谁盗的信。”
“是的,”警察局长回答道,“而且把这样弄到手的权柄,为了政治上的目的,在前几个月运用到了十分危险的程度。这位失盗的人一天比一天更透彻地认识到有必要把她的信收回来。可是,当然,这也不是可以公开地做得到的。最后,她被逼得走投无路,把这件事委托我了。”
“因为比起你来,”迪潘说,周围尽是滚滚翻腾的烟云,“我想,所能想望的,甚至所能想象的,也不会有更精明强干的代理人了。”
“你过奖了,”警察局长回答道,“不过当时倒也可能有过这一类的意见。”
“很清楚,”我说,“正象你所判断的,信仍然在这位部长手里,因为有信才有权,而不是运用这封信可以拿到权柄。一经运用,权柄也一去不回了。”
“的确,”G-说,“我也是抱着这样的信心开始做起来的。我首先考虑的是要彻底搜查这位部长的旅馆。在这一点上,使我为难的主要问题在于有必要不让他知道在搜查。其他的一切都不必谈,我已经得到警告,要是让他感到有理由怀疑我们的企图,那就会产生危险的后果。”
“可是,”我说,“这一类的调查,你是十分在行的。巴黎警察局以前也常常做这种事情。”
“哦,是的;正因为有这一层,我并没有感到失望。这位部长的习惯也对我十分有利。他常常整夜不在家。他的仆人也绝不是十分多的。他们睡的地方离他们主人的那套房间有一段距离,还有,他们大半是那不勒斯人,所以很容易弄得喝醉酒。我有钥匙,你也知道,巴黎的任何一间房,任何一个柜子,我都能打开。一连三个月,为了搜查这家D一旅馆,一夜都没有错过,我每一夜都亲自参加一大部分的工作。我的名誉要紧,再告诉你一件十分机密的事,酬金的数目极大。所以我没有放弃搜查,直到后来我才完全佩服这个贼比我更加精明。我以为凡是可能隐藏这份文件的每一个角落我都检查过了。”
“可是有没有这种可能,”我提了个意见,“尽管信可能在这位部长手里,因为毫无疑问信也是在他手里,他是否可能把信藏在别的地方而不放在自己的房子里呢?”
“这也不过勉强有点可能罢了,”迪潘说,“从宫廷大事当前的特殊情况来看,尤其是从已知有D-牵涉在内的那些阴谋来看,可能需要立刻拿到文件,也就是有可能需要一得到通知立即拿出文件,这一点几乎是和占有文件一样重要。”
“有可能需要拿出文件来吗?”我说。
“这就是说,把它销毁,”迪潘说。
“确实是这样,”我说,“那么这封信也明明是在他房子里了。至于这位部长随身带着这封信的问题,我们可以不必去考虑。”
“完全不必,”警察局长说。“他曾经有两次被洗劫,仿佛遇上了拦路的强盗,他本人是在我亲自监督下经过严格搜查的。”
“你满可以不亲自动手,”迪潘说道。“这位D-部长,我敢说,并不完全是个笨蛋,如果他不笨,那么,他一定会预料到这类拦路洗劫的事,那是理所当然的。”
“不完全是个笨蛋,”G-说,“可是他是一位诗人,我认为这跟笨蛋只有一步之差。”
“确实是这样,”迪潘说,然后从他的海泡石烟斗里深深地,思虑再三地吸了一口烟,“不过我本人也问心有愧,写过几首打油诗。”
“可不可以请你详细谈谈,”我说,“你搜查的具体情况。”
“呃,实际上,我们是慢慢来的,我们搜查了每一个地方。在这些事情上,我有长期的经验。我对整幢大楼,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搜查,把一个星期的晚上的时间用来对付一个房间。首先,我们检查了每一套房间的家具。我们打开了每一个可能存在的抽屉;我估计你也知道,对于一个经过正式训练的特工警察,要卖弄什么“秘密”抽屉之类的东西是办不到的。如果在这样的搜查之下,有什么人以为用一个“秘密”抽屉可以瞒过警察,那他就是傻瓜。事情是非常清楚的。每一只橱柜都占有一定数量的体积,或者说空间。我们有准确的规则。一丝一毫都不能瞒过我们。在搜查橱柜之后,我们检查了椅子。对于软垫,我们用你们见过我使用的细长针来刺探。对于桌子,我们把桌子面拆下来了。”
“为什么?”
“有时候,桌子,或者其它形状相仿的家具,它的面板会被打算藏起东西的人拆下来;把家具的腿挖空,把东西放在空洞里,然后再安装好面板。对于床架的柱子,也可以按同样方式利用柱脚和柱顶。”
“可是能不能利用声音来查出空洞呢?”我问道。
“一点也不能,把东西放进去的时候,可以在它四周垫上一层厚厚的棉花。再则,我们这个案子要求我们在动手的时候没有声音。”
“可是你不能都拆开——你不能拆散所有的可能以你谈到的方式存放东西的家具。一封信可以缩成一个小纸卷,同一根粗的织绒线针的形状大小差不多,可以把这样的信塞到,譬如说,椅子的横档里。你没有把所有的椅子都拆散吧?”
“当然没有;可是我们干得更出色——我们检查了旅馆里每一把椅子的横档,甚至还有每一种家具的接头,因为可以使用倍数很高的显微镜。万一有什么新近动过的痕迹,我们都能万无一失地立刻检查出来。例如,一粒手钻的木屑大概会变得象苹果一样明显。胶接的地方有什么变动,接头上出现任何不常见的缝,都是保险要经过检查的。”
“我想,你大概也检查了镜子的底板和镜面玻璃之间的情况,床和床上用品,还有帘幕和地毯。”
“那是当然罗;我们用这种方式对家具的每一个细微地方彻底检查完毕之后,就开始检查房子本身。我们把房子的整个表面分成若干部分,都编上号,为的是一处也不会遗漏;然后我们仔细研究了整幢房子的每一个平方,包括它隔壁的两幢房子,我们和先前一样也使用显微镜。”
“隔壁的两幢房子!”我大声说,“你们一定费尽了千辛万苦。”
“我们是费了力,不过给我们的报酬也是非同小可。”
“你检查了房子周围的地面了吗?”
“所有的地面都铺了砖。这给我们造成的麻烦也比较小。我们检查了砖块之间的青苔,发现都没有动过。”
“你们当然查阅了D-的文件,也查过了他藏书室里的书吗?”
“当然;我们打开了每一个包包裹裹;我们不仅打开了每一本书,而且每一本都一页一页地翻过,而不是象我们的有些警官那样,把书抖一抖就感到满足了。我们还测量了每本书封面的厚度,计算得极为准确,对每一本都用显微镜百般挑剔地检查过。如果装订的部分新近有人动过,要想让这种事蒙混过去,那是完全不可能的。有五六本是新近装订过的,我们都用针仔细地顺着缝检查过了。”
“你们查过地毯下的地板吗?”
“没有问题。我们掀开了每一块地毯,用显微镜检查了木板。”
“还有糊墙纸吗?”
“查过了。”
“你检查了地下室吗?”
“我们查过了。”
“那么,”我说,“你始终都估计错了,那封信并没有象你想的那样放在这幢房子里。”
“我怕你倒是说对了,”警察局长说道,“那么现在,迪潘,照你的意见,我应当怎么办?”
“彻底地搜查那幢房子。”
“那是绝对不需要的,”G-回答道,“我比我知道我在呼吸还有把握,信不在旅馆里。”
“我提不出再好的意见了,”迪潘说,“当然,你大概能很准确地说出那封信的特点吧?”
“噢,能!”说到这里,警察局长拿出一个记事本,大声念起那份失去的文件的详细内容,尤其是它的外表的细枝末节。他念完了这份说明之后立即告辞,精神更加萎靡不振,以前我从没见到这位善良的绅士有过这样沮丧的时候。
大约一个月之后,他又来访问我们,并且发现我们还是差不多象前一次那样待着。他拿起一只烟斗,搬了一把椅子,谈起一些寻常的话题。最后,我说:
“哦,可是G-,那封失窃的信有什么下文吗?我估计你大概最后还是承认,要胜过那位部长是办不到的吧?”
“见他的鬼,我得说……是这样;不管怎么样吧,我象迪潘建议的那样又检查了一遍,不过那都是白费力气,我早知道是没用的。”
“酬金是多少,你怎么说的?”迪潘问。
“噢,数目很大……真是不惜重金……我不愿意说有多少,不必说究竟有多少,不过有一点是我可以说的,谁要能替我找到那封信,我情愿开一张五万法郎的私人支票给他。事实是,这件事变得一天比一天更重要了,新近,酬金加了一倍。可是,即使再加一倍,我能办得到的事也都已经做过了。”
“噢,是这样,”迪潘用他的海泡石烟斗吸了一口烟,慢吞吞地拉长调子说,然后又吸了一口烟。“我真地……认为,G-,你自己没有尽到力……在这件事情上没有全力以赴。你也许,我想,可以再尽一点力吧,嗯?”
“怎么尽力?……在哪一方面?”
“噢……噗,噗……你可以……噗,噗……在这个问题上聘请顾问,嗯?……噗,噗,噗。你记得他们跟你讲的阿伯尔纳采的故事吗?”
“不记得,该死的阿伯尔纳采!”
“确实!他该死,而且罪有应得。不过,从前,有这么一个阔气的守财奴,他想出了一条计策,要挤得这位阿伯尔纳采说出他对一个医学问题的意见。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假装私下里闲谈,把他的病情暗示给这位医生,仿佛这是一个虚构的人物的病情。
“‘我们可以假定,’那位守财奴说,‘他的病征是如此这般;那么,医生,你要指教他怎么办呢?’”
“‘怎么办!’阿伯尔纳采说,‘噢,征求医生的意见,那是当然罗。’”
“可是,”警察局长说,神色有点不安,“我完全愿意征求意见,而且付出代价。我真地愿意付给任何人五万法郎,如果他能在这个问题上帮助我的话。”
“照这样看,”迪潘回答道,他打开抽屉,拿出一个支票本,“你可以照这个数目给我开一张支票。等你在支票上签了字,我就把这封信交给你。”
我大吃一惊。警察局长完全象遇到了晴天霹雳一样。有好几分钟,他一言不语,一动也不动,张着嘴,全然不能相信地瞧着我的朋友,眼珠子好象要从眼眶里暴出来了,后来他显然有些恢复了常态,他抓起笔,又停了几次,瞪了几眼,终于开出一张五万法郎的支票,签署了姓名,隔着桌子把支票递给迪潘。迪潘把支票仔细检查了一遍,把它放在他的皮夹子里;然后,他用钥匙打开他那张有分类格子的写字台,从格子里拿出一封信,把它交给警察局长。这位官长抓住信,欢喜到了极点,他用颤抖的手打开信,迅速地把信的内容看了一遍,于是,他慌慌张张起来挣扎到门口,终于顾不得礼貌冲出了房间,冲出了这幢房屋,自从迪潘要他开支票的那个时候起,他连吭都没有吭一声。
他走之后,我的朋友作了一番解释。
“巴黎的警察,”他说,“按他们办事的方式来说,都是极其能干的。他们坚持不懈,足智多谋,很狡猾,大凡在业务上必须懂得的事情,他们都完全精通。所以,当G-向我们详细地讲他在D-旅馆搜查房屋的方式的时候,我觉得可以完全相信,从他所费的气力来看,他的检查是靠得住的。”
“从他所费的气力来看吗?”
“是的,”迪潘说,“所采取的措施不仅是其中最好的,而且执行得一丝不苟。如果这封信曾经放在他们搜查的范围之内,这些家伙大概会毫无问题地找到这封信的。”
我不过笑笑罢了,可是他似乎十分认真地看待他所说的一切。
“那么,这些措施,”他接下去说,“本身都是好的,而且执行得很好。它们的缺点在于对这个案子和这个人不能适用。对于这位警察局长,一套十分别出心裁的计策,可说是一张普罗克拉斯提斯的床(3),他硬要使他的计划适合这套计策。他处理他手上的案件,总是要犯钻得太深或者看得太浅的错误,许多小学生都比他头脑清楚。我认识一个八岁的小学生,在玩‘单双’游戏的时候,他猜得很准,引得人人钦佩。这个游戏很简单,要用石弹子来玩。一个人手里握着一定数目的弹子,要求另一个人来猜这个数是单是双。如果猜中了,猜的人赢一粒弹子,如果猜错了,他就输一个弹子。我说的这个男孩子把学校里所有的石弹子都赢过来了。当然,他猜起来是有点道理的,那不过是要观察和衡量他的对手的精明程度。例如,对方是个大笨蛋,举着握紧了的手来问,‘是单是双?’我们的小学生回答,‘单,’他输了,可是第二次再试,他赢了,因为他自己寻思,‘这个笨蛋第一次用的是双,他那一点狡猾本事只够让他在第二次用单数,所以我要猜单,’他于是猜单,赢了。那么,对于比起先的这个笨得好一点的,他会这样来分析:‘这个家伙看到我第一次猜单,他首先想到的第一个念头,大概是要采取由双到单的简单变化,象第一个笨蛋一样,可是他再想一下就觉得这种变化太简单了,最后他决定还是象先前那样用双数,所以我要猜双;’他猜双,赢了,这是小学生推理的方式,小伙伴都说他‘侥幸’……那么,归根到底,这是怎么回事呢?”
“那不过是,”我说,“推理的人有设身处地体察他对手的智力罢了。”
“是这样,”迪潘说;“而且,我还问这个孩子用什么方法来做到能完全设身处地的体察对方,他所以能取胜正在于此,我得到的回答如下:‘我要是想弄清楚哪个人有多么聪明,或者多么笨,多么好,或者多么坏,或者他当时在想什么,我总是要模仿他脸上的表情,尽可能学得和他一模一样,然后等一等来看,我脑子里或者心里会产生什么思想和情绪才配得上这副神气,才装得一模一样了。’小学生的这种反应是一切貌似深奥的东西的起因,卢歇夫科(4),拉布吉夫(5),马基雅维里(6),还有康帕内拉(7),都曾经被认为有这个特点。”
“而且推理的人要有完全设身处地体察他对手的智力,”我说,“如果我对你理解得正确,这要看他把对手的智力估计得多么准确了。”
“从实用价值来看,这是关键,”迪潘回答道;“警察局长和他那一帮人这么经常地失策,首先是因为没有这样设身处地想一想,其次是估计不当,或者更确切地说,根本没有估计他们所对付的人的智力。他们只考虑他们自己的巧妙主意,在搜查任何藏起来的东西的时候,只想到他们自己会以什么方式来隐藏东西。他们只有这一点对——他们自己的智谋忠实地体现了大众的智谋,可是如果那个罪犯的鬼主意在性质上跟他们自己的不一样,他会使他们枉费心机的,当然罗。如果比他们自己的高明,那就老是会发生这种情况,如果不如他们,那也时常会这样。他们进行调查的原则一成不变;至多,由于情况非常紧急,或者在重赏的促使之下,他们会把老一套的办法扩充或者变本加厉地运用一番,可也不会去碰一碰他们的原则。例如,在D-这桩案子里,有没有做过什么事去改变行动的原则呢?钻孔,用探针刺探,测量,用显微镜观察,还有把房子的表面分成多少编了号的平方英寸,这一大套是干什么呢?这不过是根据那一套对人类的心机的见解,把警察局长在长期例行公事里习以为常的那种或者那一套搜查的原则,变本加厉地运用起来,还能是别的吗?难道你没有看出,他认为理所当然,凡是人要想藏信,虽然不一定去把椅子腿钻个洞,至少也总要放在什么偏僻的小洞或者角落里,这岂不是跟劝人把椅子腿钻个洞来藏信的主意一脉相承吗?难道你也没有看出,这样考究的藏东西的角落只适合于寻常的情况,大概只有智力寻常的人才会采用;可以说,在凡是要隐藏东西的案子里,对所隐藏的东西的处理,以这种考究的方式来处理,这首先就是可以想见的,而且本来料得到的;因而,要查出赃物,完全不必依靠才智,而全然是依靠追查的人细心、耐心和决心;遇到案情重大,或者从政治眼光看也同样关系重大,而且赏格非同小可,那倒从来没听见有在所说的这些条件上失策的。现在你可以明白我的意思了,譬如说,假定失窃的信确实是藏在警察局长搜查范围之内的什么地方,换句话说,假定藏信的原则包括在警察局长的那些原则之内,那么,查出信来大概也原本不在话下。可是,这位长官却完全受了蒙骗。他失败的原因在于他推测这位部长是个笨蛋,因为D-已经有了诗人的名气。凡是笨蛋都是诗人;这位警察局长觉得就是这样,他不过是犯了使用不周延命题的错误,而因此推断出:凡是诗人都是笨蛋。”
“可是这一位真是诗人吗?”我问道,“据我所知,一共是两兄弟;两个人都在文才上有名气。我知道这部长在微分方面有学术论著。他是一位数学家,不是诗人。”
“你错了;我很了解他,他是兼而有之。作为诗人兼数学家,他大概是善于推理的;单单作为数学家,他根本不能推理,大概要任凭警察局长摆布了。”
“你这些意见使我很吃惊,”我说,“那可是全世界一向反对的意见。你不是想把多少世纪都融会贯通的意见一笔抹杀吧。数学推理早已被认为是最好的推理。”
“‘十之八九,’”迪潘引用沙福尔(8)的话回答道,“‘任何公认的意见,任何公认的常规都是愚蠢的,因为它们都只适合群众。’就算你对,数学家们也一直在尽最大努力传播你所指的为一般人接受的错误,可是把它当作真理来传播,错误还少不了是错误。例如,他们不惜小题大做,把‘分析’这个词暗暗挪用到代数方面。法国人是这种特殊的障眼法的创始人;可是如果某一名词还多少值得重视……如果字眼由于使用而产生了什么价值……那么,‘分析’表示‘代数’,差不多就象人们把拉丁文‘ambitus’当作表示‘野心’,‘religio’表示‘宗教’,‘homines honesti’表示一群高尚人物一样无稽。”
“我明白了,”我说,“你要跟巴黎的一些代数学家争论一下;不过,说下去吧。”
“关于用抽象逻辑以外的其他任何特殊形式培植起来的理智,我对它的效用,也就是它的价值,表示怀疑。我尤其怀疑的是,由研究数学而引导出的理智。数学是形状和数量的科学;数学的推理仅仅是在考查形状和数量时所用的逻辑。所以会铸成大错,在于设想连所谓纯代数的真理也都是抽象真理或普遍真理。而且这种错误又错得这么异乎寻常,从它一向为人们接受的普遍程度来看,我觉得十分令人厌恶。数学的公理并不是普遍真实的公理。譬如,适用于表示关系,表示形状和数量的正确道理,用在伦理学方面却往往大错特错。在伦理学上,要说各部分累积之和等于整体,那常常是完全不能成立的。在化学方面,这个公理也不能成立。在考察动机的时候,它不能成立,因为两种动机,各有既定的价值,把二者结合起来得出的价值不一定等于它们各自的价值之和。还有其他的许多数学真理,仅仅在表示关系的限度之内才是真理。然而数学家却出于习惯,根据他的有限真理来论证,仿佛它们具有绝对的普遍适用的性质,也正象全世界的确以为它们都能普遍适用似的。布莱恩特(9)在他的十分渊博的《神话》中提到一种类似的错误根源,他说,‘虽然异教的传说是不可信的,我们却不断地忘记我们自己的身份,把它们当作既存的现实,根据它们来进行论证。’对于代数学家,既然他们本身是不相信基督的异教徒,‘异教的传说’就是可信的,他们根据这些来论证,与其说是出于记性不好,倒不如说是出于不可理解的一种糊涂头脑。总之,我还没有遇到一个在求等根以外能靠得住的数学家,也没有哪个不是私下里坚信x2+px是绝对无条件地等于q的。如果你愿意,你不妨试一试,对这些先生之中的某一位说,你相信可能出现x2+px完全不等于q的情况,在你使他明白了你的意思之后,你赶紧溜走,让他抓不住你,因为没有疑问,他是一定要把你打翻在地的。”
这最后一句话只使我觉得可笑。这时迪潘继续说:“我的意思是说,如果这位部长不外是一位数学家,警察局长也没有必要把这张支票给我了。可是,我知道他既是数学家又是诗人,我的措施是按他的智能来编排的,而且考虑到了他所处的环境。我还知道他善于在宫廷里献媚,同时又是一个大胆的阴谋家。这样的人,照我估计,不会不了解到普通的警察行动方式。他不会不预料到,而且事实证明他早就料到他会遭受拦路抢劫。我又想,他必定也预料到他的住宅要受到秘密搜查。他经常不在家里过夜,警察局长认为这一点肯定有助于警方的成功,我只认为这是诡计,向警察提供进行彻底搜查的机会,以便早一点使他们深信,那封信并没有放在房子里,而且G-也终于达到了这个目的。我觉得,关于警察在搜查隐匿物件时不变的行动原则,这里面有一整串的想法,刚才我已经费力地向你详细讲过了,我觉得在这位部长的头脑里也必然考虑过这一整串的想法。这必然会使他看不中一切寻常的隐藏东西的角落。我又想,他不会这样不中用,看不出在警察局长的眼睛,探针,手钻和显微镜的检查下,他旅馆里最奥妙、最偏僻的隐蔽的角落都是象他的壁橱一样敞开的。最后,我看出来,他大概要被迫而求其简单了,如果不是有意选择,也是理所当然。在警察局长头一次访问我们的时候,我向他提出,这桩奇案所以使他十分为难,也可能正是因为案情过于不言自明罢了,你也许还记得起来他当时是怎么狂笑的。”
“对,”我说,“他笑的情景,我记得很清楚。我真以为他要笑断肚肠的。”
“物质世界,”迪潘继续说,“有许多和非物质世界极其类似的地方;因此,修辞学的教条也还有其可信之处,例如它说:隐喻或者明喻既可用来润色一篇描述,也可用来加强一个论点。举例说,惯性力的原理,在物理学和形而上学上似乎是完全相同的。一个大物体要比一个小物体难以起动,而且后来的动量也是与这种困难相称的,这在物理学上是真实的,然而在形而上学上,智能较大的有才识的人虽然在运用才智时比那些等而下之的人更有锐势,更持久,更多彩多姿,但是在开始前进的头几步,他们不大容易动,比较拘谨,充满了疑虑,这也是真实的,不亚于前者。再则,你有没有注意过沿街的商店门上的招牌,哪一种最有吸引力?”
“我从来没有想过这种事。”我说。
“有一种智力测验的游戏,”他重新说下去,“这要用地图来玩。玩的一方要求对方找出一个指定的字-城镇、河流、国家或者帝国的名称,总之,在地图的五颜六色、错综复杂的表面上的任何一个字。玩这种游戏的新手,为了难住对方,通常都是让他们找字型最小的地名,可是老手却选择那种从地图的一端拉到另一端的印得很大的字。这些,就象街道上字型过大的招牌和招贴一样,正由于过分显著,反而没有引起注意;在这里,视觉上的疏忽和是非上的失察可以说惟妙惟肖,正因为有些道理是明摆着的,十分突出,十分明显,有才智的人在思考时反而把它们放过去,没有理会。不过,这个问题,看起来,可能超过了警察局长的理解能力,也可能是他不屑于考虑的。他从来没有想一想这位部长也许,甚至可能拿信放在大庭广众眼前,把它当作让谁也不会有所觉察的绝妙好计。
“可是我愈是想到D-的敢作敢为,勇往直前,当机立断的智谋;想到他如果打算把这份文件利用得恰到好处,一定总是把它放在手边;想到警察局长得出的明确的证据——信并没有藏在这位尊贵人物平庸的搜查范围之内;我愈是相信,为了藏住这封信,这位部长采取了经过周密考虑的精明手段,索性不去把信藏起来。
“我拿定了主意,于是备了一副绿眼镜,在一个明朗的早晨,完全出于偶然,到部长的旅馆里去拜访。我发现D-正好在家,他正在打哈欠,懒洋洋地躺着闲混,跟平常一样,而且装出一副无聊之极的神气。在目前还活着的人里面,大概可以说,他是真正精力最充沛的了——不过,只有在谁也看不见他的时候他才是这样。
“为了对付他这一套,我说我的视力弱,并且为必需戴眼镜感叹了一番;我装做只顾和我的东道主谈天,却在眼镜的掩饰下小心谨慎地把房间里详细察看了一遍。
“我特别注意到靠近他坐的地方的那张大写字台,那上面杂乱无章地放着一些信和其它的文件,还有一两件乐器和几本书。然而,在经过长时间周密的观察之后,我看不出有什么可以引起怀疑的东西。
“我用眼睛向房间里巡视了一圈,最后,我的眼光落到一个用金银丝和硬纸板做的好看而不值钱的卡片架上,架子上拴着一根肮脏的蓝带子,吊在壁炉架中下方一个小铜疙瘩上晃来晃去。这个卡片架有三四个格子,里面放着五六张名片和一封孤零零的信。这封信已经弄得很脏,而且给揉皱了。它已经差不多从当中撕成了两半,仿佛起初的打算是觉得这封信没有用,要把它完全撕碎,可是再想一想又改变了主意,就此住手。信上面有一个大黑印章,非常明显地印着D-的姓名的首字母,这封信是写给D-这位部长的,纤细的字迹象是出自女人的手笔。它是漫不经心地,甚至好象很轻蔑地塞在卡片架最上一层的格子里的。
“我一瞧到这封信,立即断定这正是我要找的那封。当然,从外表的各方面来看,这跟警察局长向我们宣读的详细说明完全不同。印章又大又黑,印着D-的姓名的首字母;在原来的信上是一个小红印章,印着S-家族的公爵信章。这封信是写给部长的,字迹纤细,出自女人的手笔,那封信姓名地址抬头是某一位皇室人物,字体粗犷鲜明;只有信的大小跟原信一样。然而,从另一方面来看,这些区别的截然不同,也嫌过分;肮脏;信纸污染和破损的情况,这些都跟D-实际的有条不紊的习惯那样自相矛盾,而且那样使人联想到这是在企图欺骗看到信的人,让他以为这封信没有用,这些情况,再加上信的位置过分突出,来访的每一个人完全看得清清楚楚,这正同我先前得出的结论完全一致;这些情况,嘿,对于一个抱着怀疑的目的而来的人来说,都是引起疑心的强有力的证据。
“我尽可能拖长这次访问的时间,我一方面跟这位部长极其热烈地高谈阔论下去,我深知这个题目万无一失,一定会使他感到兴致勃勃,另一方面,我的注意力其实是集中在那封信上。经过这样的观察,我把信的外表,以及它放在卡片架里的方式都牢牢地记在心里,而且,我终于发现了一个情况,使我排除了我原来感到的任何一点疑问。在仔细观察信纸的边角的时候,我看出边角的伤损超过了似乎应有的程度。信纸破损的样子,仿佛把一张硬纸先折叠一次,用文件夹压平,然后又按原来折叠的印子,朝相反的方向重新折叠了一次。发现了这个情况就足够了。我看得很清楚,这封信翻了个面,好象一只把里面翻到外面的手套,重新添上姓名地址,重新加封过。我于是向部长说了一声早安,立即告辞,可是把一只金鼻烟壶放在桌子上了。
“第二天早晨,我假托拿回鼻烟壶又去访问,我们又兴冲冲地接着前一天的话谈下去。可是,谈着谈着,又听见紧挨着旅馆的窗户下面很响地爆炸了一声,仿佛是手枪的声音,接着是一连串可怕的尖叫的声音和吓坏了的人群喧叫的声音。D-冲到一扇窗口,推开窗户向外面张望。这时候,我走到卡片架旁边,拿起那封信,放在我的口袋里,同时用一封复制的信来掉包(只从外表来说),这是我在家里先仔细地复制好的,并且仿造了D-的姓名的首字母,我用一块面团当作印章,做起来很方便。
“街上的混乱是一个佩带滑膛枪的人的胡作非为引起的。他在一群妇女儿童中间放了一枪。可是经过查证,枪膛里没有实弹,就把这个家伙当作疯子或者醉汉随他自己走开了。他走之后,D-也从窗口回来了,我一拿到我要的东西也立刻跟着他走到窗口。不久之后,我向他告辞。那个假装的疯子是我出钱雇来的。”
“可是你用复制的信来掉包,你有什么目的吗?”我问道,“如果你在第一次访问的时候公开地拿起信来就走,那岂不更好吗?”
“D-是一个穷凶极恶的人,”迪潘回答道,“而且遇事沉着。他的旅馆里也不是没有甘心为他效劳的仆人。假使我象你提出的那样轻举妄动,我大概永远不会活着离开那位部长的旅馆了,好心的巴黎人大概再也不会听到有人说起我了。你知道我在政治上的倾向。在这件事情上,我充当了那位有关的夫人的坚决拥护者。这位部长已经把她摆布了十八个月。现在要由她来摆布他了,既然他没有发觉信已经不在他手里,他会继续勒索,仿佛信还在手里一样。因此,他就免不了要弄得他自己马上在政治上毁灭。他的垮台,与其说是一落千丈,倒不如说难堪。常言说,下地狱容易,这种话好倒是好,可是,在各种各样的攀援过程之中,正象卡塔兰尼(10)谈唱歌一样,升高要比降低容易得多。对于他这样降了格的人,我不同情他,至少是不怜悯他。他是那种十分残忍的怪物,一个有天才而不顾廉耻的人。不过,我得承认,等到警察局长称之为‘某一位大人物’的那位夫人公然反抗他了,他只好去打开我放在卡片架里那封留给他的信的时候,我倒十分想知道他究竟有何感想。”
“怎么?你在信里写了什么东西吗?”
“呃……要是在信封里放一张白纸,那也看起来完全不妥当……那岂不是侮辱。先前有一次,在维也纳,D-做了一件对我有损的事,我十分委婉地对他说,我是该记住这件事的。所以,既然我知道他会觉得有点奇怪,想知道比他手段高明的那个人究竟是谁,我觉得如果不给他留下一点线索,未免遗憾。他很熟悉我的笔迹,我于是在那张空白纸当中抄写了几个字:
“‘…… ……这样恶毒的计策
如果配不上阿尔特拉厄,
也配得上蒂埃斯特了。’
这些话在克雷比戎的《阿尔特拉厄》(11)里可以查得出来。”
【鉴赏】:
爱伦·坡是主张纯文学的美国诗人和小说家。他的诗歌曾对法国现代派诗人波德莱尔产生过很大的影响。他同时也有自己的小说理论,主张写小说要创造出一种预定的气氛,应该给读者以刺激和难忘的印象。因此,他的小说大多以不同凡响的表现力和丰富的想象描绘了一些可怕的不寻常的事件,以及不平常的人物的痛苦经历和精神上受的折磨。爱伦·坡写的侦探小说虽然篇幅不多,但为后来的侦探小说创作开辟了道路,是公认的侦探小说创作的鼻祖。
《失窃的信》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却很奇特,从篇名上就可以看出,这是讲一个偷信的案件。然而并不是一般的偷窃案,而是一个很奇怪的偷窃案,它奇就奇在作案人的身份、作案的方法昭然若揭,但就是找不到作为证据的赃物——信。为此,巴黎警察局长花了几个月的时间兴师动众,运用各种先进技术和手段,仔仔细细地搜查了作案人的房间,却徒劳无益。最后,还是小说的主人公——业余侦探迪潘找到那封“失窃的信”。而破案的方式却让人啼笑皆非,是用迪潘所说的“八岁小孩的推理能力”进行推理找到了信。这简直是对巴黎警察的极大嘲弄。
我们无从知道作者是否有意去创造侦探小说的范例,然而,从他的创作主张中,我们也可以看出作者对创新的追求。因为,其小说中已经包含了侦探小说必须具备的几个基本要素,象《失窃的信》中就有神秘的环境,神秘的案件,机智的业余侦探,意想不到的结论,敏锐的观察和严密的推理。本篇小说的主人公迪潘,是第一个出现在一系列小说中并贯穿始终的人物。这个作者钟爱的业余侦探是个没落贵族,他聪明机智,知识渊博,又有很强的推理能力和诗人般丰富的想象力,因此能破获极其复杂的案件。这篇小说中,明明知道是D部长偷的信,警察局长却无能为力,而迪潘受到一个八岁小孩的启发,即完全站在D部长的立场上设身处地地替他想问题,这样,加上迪潘的想象力以及警察局长失败的教训,迪潘很快就意识到信藏在何处,并巧妙地设置的圈套使D部长上当,以和D部长偷信时所用的相同办法偷回了那封重要的信。小说通过这一系列情节,生动地刻划了一个出色的业余侦探的形象。这个形象一直被后来的作家们沿用并加以发展。如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克里斯蒂笔下的波洛,艾勒里·奎恩笔下的艾勒里·奎恩,乔治·西姆农笔下的梅格雷等等。
小说中的“我”,也是侦探小说中常常出现的陪衬人物。“我”一般都是外行,小说中经常由“我”提出一些简单可笑的问题,来引起主人公的长篇大论,我们才可能知道迪潘是如何受到孩子的启发,如何设置的圈套,又是如何进行推理的。“我”一般在性格上没有什么特点,其作用就在于衬托,使主人公显得更加聪明能干,无所不知。这在历来的侦探小说中也经常出现,如柯南道尔笔下的华生、克里斯蒂笔下的黑斯汀斯等等。
此外,小说对巴黎警察大加嘲笑,作者不无讽刺地写他如何兴师动众,又如何一筹莫展,以至于得信时又如何不顾礼貌地破门而出。这里,业余侦探和警察的关系极为微妙:业余侦探对警察总是既嘲笑又帮忙;官方警察对业余侦探又总是无可奈何,时时还要求助于业余侦探。这样的关系模式也经常出现在后来的侦探小说中,凡以业余侦探为主角的小说,对官方警察大多加以嘲笑。
总之,在这篇小说中,又一次体现了作者的浪漫主义的幻想和严密的逻辑推理相结合的艺术技巧。迪潘正是靠严密的推理和大胆的幻想找到了失信。体现了“侦探科学”的两个基本原理:排除一切不可能性后剩下的就是事实。在对屋子的每一寸都进行了搜查后,剩下的事实就是:最意想不到的地方可能是最明显的地方却没搜到;案情越反常,破案破容易。本篇小说案情也相当反常,迪潘轻而易举地破了案。
小说用了近似论文的文体,经常出现各种和破案有关或关系不大的长篇大论,这样就使小说的描述更加严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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