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刘习良译林一安
【原文作者】:胡·何·阿雷奥拉
【原文作者简介】:
胡安·何塞·阿雷奥拉(1918-),墨西哥小说家。生于哈利斯科州古斯曼市一贫苦的小工商业者家庭。12岁开始独立谋生,先后当过学徒、街头小贩、市场搬运工、面包师、中学教员、校对、编辑、记者等。曾去法国研究戏剧。1943年创办《回声》杂志,同年所写短篇小说《他活着的时候做过好事》被评为当年墨西哥最佳作品之一。他的主要作品有短篇小说《上帝的沉默》(1943)、《跟魔鬼签订的契约》(1943),短篇小说集《几种臆想》(1949)、《寓言集锦》(1952),独幕喜剧《众人的时刻》(1955)、长篇小说《集市》(1963)等。他的作品构思新颖,在描写现实时安排荒诞的情节,借以讽刺社会。
【原文】:
“旧妻换新妻喽!”商人吆喝着,在小镇上走街串巷,来回转悠,后面跟着几辆油漆彩画的带篷马车。
买卖成交迅速,明码价格,不许讨价还价。凡是打算做这笔买卖的都能拿到质量检验证和保险单,不过谁也不能挑挑拣拣。据商人说,这些女人都是足足“二十四开”的。个个是金黄头发,地地道道的是切尔克斯货。说“金黄”还不够,个个头发都和烛台一样金光闪闪。
男人们一看见左邻右舍选购来的货色,立刻就忙不迭地紧跟在商人屁股后面跑来跑去。许多人为此竟然落得倾家荡产。只有一个新近才结婚的小伙子算是做到了以货易货,没有贴补什么钱。他的妻子还是崭新的,比起那些“洋货”来毫不逊色,就是头发不如她们那样黄澄澄罢了。
一辆华贵的马车打我的窗前走过,我躲在窗子后面瑟瑟发抖。有一个女人斜躺在几个大枕头和帷幕之间,好象一头豹子,她用熠熠发光的眼睛瞄着我,她的目光就象一大块黄玉发出的光泽。我心神摇荡,一阵冲动,差点儿一头撞在玻璃窗上。我满面羞惭地离开窗户,转过脸去看了看索菲娅。
索菲娅看上去很平静,她正在一块新台布上绣着花。对于外界的嘈杂声,她似乎无动于衷,只是专心致志地用她那灵巧的手指做针线活儿。只有象我这样十分熟悉她的人才能从她脸上看出一种轻微得几乎觉察不出的苍白。在大街的尽头,商人发出最后一声惊心动魄的喊叫:“旧妻换新妻喽!”我把两只脚死死钉在地板上,用手堵住耳朵,不去听这最后一声吆喝。外面,整个小镇乱得一塌糊涂。
索菲娅和我一声不吭地低头吃晚饭,真不知道说点儿什么是好。
“你怎么不拿我去换一个新的呢?”最后,索菲娅一边收拾盘子一边对我说。
我不知道应该怎样回答她。我们两个人心里越发感到空落落的。当天晚上,我们早早就躺下了,可是谁也睡不着。我们俩沉默不语,你躲着我,我躲着你,活象两个木头人。
从那一天起,我们就开始生活在一个荒芜的小岛上,周围的人们沉浸在狂热的幸福之中。小镇宛若一个装满孔雀的鸡笼。那些懒洋洋的、浪声浪气的女人们整天躺在床上。黄昏时分,她们走上街头,在落日余晖中闪着亮光,仿佛是一面面黄灿灿的绸旗。
那些兴高采烈、百依百顺的丈夫一刻也不离开他们的妻子。他们完全陶醉在甜蜜的生活中,根本无暇照料自己的活计,也不去想明天会怎么样。
在街坊四邻的眼里,我成了一个大傻瓜,本来就寥寥无几的朋友也都离开了我。大家以为我是硬装作忠贞不二,给他们树个榜样。他们在我背后指指点点,从他们的坚固的战壕里讥笑我,挖苦我,给我起了各种各样肮脏的绰号。我终于感觉到在这个极乐园中我扮演的只是阉人一类的角色。
索菲娅呢,她越来越沉默寡言,越来越离群索居。她拒绝跟我一块上大街,免得旁人拿我比这比那。特别是她非常勉强地履行着做妻子的最起码的职责,这尤其令人感到难堪。说实在话,我们俩对这一点点可怜的夫妻恩爱都感到十分痛苦。
她那副负疚自责的神情最使我恼火。我没有一个象那些娘儿们一样的妻子,她以为这要怪她。从一开始,她就想:凭她那种平常的中等姿色绝不足以从我的头脑中驱走那些诱惑人的形象。在那些一举拥入小镇的美人面前,她只有退避三舍,躲到一个角落里,无言地饮泣。我把我们仅有的几个钱全都拿出来,给她购置装饰品、香水、首饰、衣服,可是这也无济于事。
“别怜惜我了!”
她扭过身子去,根本不看这些礼物。每当我竭力对她表示爱抚,她总是噙着眼泪对我说:
“你没有把我换出去,我一辈子也不会原谅你!”
她把一切过错全都推到我身上,我也有点不耐烦了。一想起那个象豹子一样的女人,我就巴不得商人再到这里来一趟。
可是,有一天,那些金发女郎却开始生锈了。我们居住的小岛又成了沙漠中的绿洲。这是一片充满着出于愤懑而发出的粗野的嚎叫的沙漠,是一片充满着仇恨的沙漠。原来是一开始男人们被弄得眼花缭乱,没有认真注意那些娘儿们,既没有仔细瞧瞧她们,也压根儿没想到检验一下她们身上的金属。其实,她们并非是新鲜货,而是第二手、第三手……上帝才知道是第几手的货色。商人只不过把她们稍加修理,给她们薄薄地镀上一层金。一着雨,这层金皮就被冲得一干二净。
头一个发现事情有些蹊跷的那个男人装得若无其事的样子,第二个人也是如此。可是,第三个人——他是个药剂师——有一天从他老婆身上的脂粉香气中嗅出一股硫酸铜特有的味道。他大吃一惊,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番,才发现他老婆的皮肤上尽是暗斑,他失声惊叫起来。
很快地,所有那些女人的脸上都出现了这种斑点,就好象在妇女当中爆发了一场“锈病”似的。做丈夫的你瞒着我,我瞒着你,谁也不去谈及自己妻子的缺陷,可是暗地里都十分着急,猜不透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慢慢地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人人都明白了他们换来的妻子原来都是赝品。
刚刚结婚的那个小伙子——就是那个一看到别人换妻就连忙跟上大流的小伙子——这下子可懊恼极了。他以无限眷恋的心情回想起前妻洁白如玉的身驱,他变得有些疯疯癫癫了。有一天,他用强酸把妻子身上仅存的那点儿金子全部腐蚀掉,他的妻子变成了一个丑八怪,变成了一具不折不扣的木乃伊。
我和索菲娅又遭到人们的妒忌和仇视。面对着人们这种态度,我想还是小心为好。可是,索菲娅无论如何也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她打扮得花枝招展,走上街头,在一片哀叹声中招摇过市。对于我的行为,索菲娅一点也不赞赏。她认为我之所以和她呆在一起,只是出于胆怯,并非是我根本无意拿她去换个新妻。
上当受骗的丈夫们组成了一支远征军。今天,他们从小镇出发,去找商人算账。那个场面真得说是相当悲壮。男人们把拳头举到空中,口口声声要报仇雪恨。妇女们身着丧服,披头散发,耷拉着脑袋,好象是患了麻风病的哭丧妇。只有那位有名的新结婚的小伙子没有去,他不去的理由听来也很可怕。他对妻子表现出一种奇怪的温存,声称他要做一个忠实的丈夫,一直到死亡把他和他浑身漆黑的妻子分开为止。其实他妻子的这副尊容,全是他用硫酸给腐蚀的。
和索菲娅在一起究竟会生活得怎么样,我也说不出。谁知道她是个精明人,还是个傻瓜。很快就不再有人对她表示羡慕了。如今我们又生活在一个名符其实的孤岛上,四下里笼罩着一片寂寞。临行前,男人们发誓赌咒地说就是下地狱也要找到那个骗子手。真的,在他们说这句话的时候,每个人的脸上都露出注定要下地狱的倒霉相儿。
索菲娅其实并不那么黧黑。在灯光下,她的睡熟的脸上闪着光彩,好象在梦中一种轻微的、幸福的自豪念头浮现在她的脑海里。
【鉴赏】:
这是一篇寓言小说。在拉丁美洲,自本世纪40年代伊始,这种创作手路即颇为流行,被称作为魔幻现实主义。按照魔幻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拉丁美洲作家把触目惊心的现实和迷离恍惚的幻觉结合在一起,通过极端夸张和虚实交错的艺术笔触来达到抨击社会的黑暗、污秽和混乱的目的。如果说现实主义是社会的一面镜子,那么魔幻现实主义似乎可以比喻为社会的一面哈哈镜。虽然它象罩着一层神秘的外壳,但通过它的折射,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光怪陆离的现实世界。
本篇作者墨西哥作家阿雷奥拉也是运用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一位高手,他善于把活生生的现实与荒诞不经的情节揉合在一起,从而警世醒俗,发人深思。
乍一看来,本篇似乎有点像《天方夜谭》中的一个故事。《换妻记》中的“旧妻换新妻喽!”这一声吆唤与上述阿拉伯神话《神灯》篇中“旧灯换新灯喽!”的兜售如出一辙,何其相似乃尔!不过,两者之间既有同,也有异。《神灯》毕竟是个神话故事,与现实相去甚远;《换妻记》虽然也是个寓言,但它却是20世纪一位拉丁美洲作家笔下的产物,是以现代的现实生活为基础而写就的文学作品,是借古代神话的题意来讽喻当今社会的创造。两者具有异曲同工之妙的是:告诫世人擦亮眼睛,明辨是非其伪,切勿利令智昏,上当受骗。君不见,那油腻腻、脏乎乎的神灯是法力无比的真货,而装扮成小贩的魔法师兜售的新灯,虽然黄澄澄、亮晶晶,却是没有本事的地道膺品;那金光闪闪的妙龄女郎虽然一个个花枝招展,模样儿标致,讨人喜、惹人爱,但一经风吹雨淋,便会锈斑累累,丑陋不堪,而发妻尽管相貌平平,姿色一般,但却对丈夫忠贞不二,知冷知热。这两者之间,,孰真孰伪,孰优孰劣,哪个真心实意,哪个虚情假意,难道还不一目了然了吗?
阿雷奥拉的想象可谓大胆、新颖、奇特,他竟把人当作物一样来描写:女人明明是人,但一个个金光璀璨,是足足“24开”的赤金,而且都有质量检验证和保险单,俨然货真价实,决无欺世盗名之嫌。但是,随着时光的流逝,这些浪声浪气的妖冶娘儿们便一个个原形毕露:“原来一开始男人们被弄得眼花缭乱,没有认真注意那些娘儿们。商人只不过把她们稍加修理,给她们薄薄地镀上一层金。一着雨,这层金皮就被冲得一干二净。”这里,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人竟被描绘成具有金属特性的物品,看似怪异,其实相当深刻地勾勒出这些娘儿们的双重秉性:表面上是真货,实质上是膺品,同时也尖刻地嘲讽了商人以假乱真的卑劣行径。作家还进一步指出,谁要是经不住黄色的诱惑,谁就准会上当受骗。关键还在于自己,只要不为粉黛所动,不起邪念,就能把握和主宰自己的命运,幸福就会降临身边。
作家在本篇中用浓墨描绘的“我”是其他男人的一个反衬和对比。见了漂亮女人,“我”虽然心神摇荡,甚至冲动得差点儿一头撞在玻璃窗上,但“我”尚知羞耻,还掉过脸去看看妻子的神色,而没有像别的男人那样,忙不迭地去换老婆。“我”后来因此而受到别人的嘲笑奚落,但到那些金发女郎开始生锈,“我”这个在别人眼里的“傻瓜”却没有他们的烦恼、痛苦,不像他们那样丢丑、狼狈。拥在自己怀里的,是一个有着幸福自豪感的妻子。这种对比,犹如强烈的反差,把真伪优劣的选择全部呈献在读者面前,有较好的艺术效果。
至于那些喜新厌旧的男人,作者则让他们出尽了洋相。一开始他们当然一个个欣喜若狂,但等到他们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便愤懑不堪,发出粗野的嚎叫,有的竟然变得疯疯癫癫,失去理智,“用强酸把妻子身上仅存的那点儿金子全部腐蚀掉”。他们尽管组成了一支远征军,准备去找商人算账,报仇雪恨,然而此行结果究竟如何?恐怕就渺渺茫茫遥遥无期了。
当然,作家创作本篇的用意还不仅仅停留在要提醒人们辨清优劣真伪。据作家本人自称他的真正意图是要加强拉丁美洲人民的民族意识,提高他们的民族自尊、民族自爱和民族自豪。拉丁美洲是一块美丽富饶、生气勃勃的大陆,真正的财富和希望在那个大陆,是任何表面繁荣兴旺的其他地方所不能替代的。谁要是这么做,不是十足的傻瓜,就是地道的疯子,都是没有前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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