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黄梅译晓苇
【原文作者】:尤多拉·韦尔蒂
【原文作者简介】:
尤多拉·韦尔蒂(1909-),美国女作家,生于密西西比中西部三角州杰克逊的一个中产阶级家庭。1929年毕业于威斯康星大学,曾入哥伦比亚大学研究广告学。1932年回杰克逊,在当地广播电台工作。
韦尔蒂从1931年起开始写小说,1936年发表著名短篇《一个旅行推销员之死》。此后陆续出版了几部短篇小说集和五部长篇小说,奠定了她的文学地位。她的大部分小说都以家乡的种植园为背景,“反映了密西西比州的那些不安的、生活意义不明的、悲惨而又绝望的日子。”她的艺术特色是善于运用口语,具有浓郁的地方色采,而且经常描写怪人。她是当前美国最受重视的女作家之一,人们已把她与伍尔夫、乔伊斯相提并论。
【原文】:
这是十二月里一个晴朗而又寒冽的清晨。在僻远的乡下,有一位头上包着红布的黑人老太太,正在横穿松林的小路上走着。她的名字叫菲尼克斯·杰克逊。她身体矮小,老态龙钟,象祖父时代的旧钟的钟摆一样,左右摇晃着,不紧不慢地缓缓穿过阴幽的树影。她拿着一支伞柄做的细小的手杖,不停地敲打着前边封冻的土地,在宁静的空气中发出持续的沉抑的响声,就象孤寂的小鸟的啼啭,情思冥邈。
她身穿一条拖到脚面的带黑条纹的长裙,系着同样长短的围裙。围裙是用褪了色的糖口袋做的,兜里塞得鼓鼓囊囊。她的衣着整齐、干净,可鞋带却没系上,每走一步都可能踩上拖散的鞋带而跌倒。她直视着前方。由于上了年纪,她目光黯淡,皮肤上布满无数纵横交错的皱纹,宛若前额上有一棵长满枝叉的小树。不过,她的肤色却是黑里透着金黄,一抹黄色的光晕透过黑色皮肤映亮了她两颊的颧骨。在红包头布下,尚未花白的纤细的黑发卷一直长到脖子那儿,散发出铜的气味。
密林中不时掠过一阵颤动。老菲尼克斯说:“狐狸呀,猫头鹰呀,甲虫呀,野兔呀,浣熊呀,别的野兽们呀,你们统统都闪开吧!……别让小鹌鹑钻到我脚下……。别让大野猪来挡我的道儿。都别到我的路上来碍事。我得赶老远老远的路呢。”在她长着黑斑的小手里,手杖柔软得象赶车的皮鞭,她不时用它抽打灌木丛,仿佛是要惊走藏匿在那儿的野兽。
她向前走着。松林浓密而静谧。风摇动着树梢,松针在阳光照耀下闪闪夺目。松果象羽毛一般轻飘飘地落下来。深谷中野鸽在凄声哀鸣——对它来说,时间还不算太晚。
路伸延到一座小山上。“走到这会儿,腿上就象拖着铁镣,”她用老人们在自言自语时惯用的争辩口吻说。“不知什么东西总想把我拴在这山上,求我停下来。”
等她爬上山顶后,她转过身来,严厉地将她走过的路仔细打量了一番,半晌才说:“上山穿过了松树林,现在下山该过橡树林了。”
她睁圆了双眼,开始小心翼翼地向下走。可是,没等到山脚,裙子就被一丛荆棘勾住了。
她一心一意想脱身,十指忙个不停。然而,因为裙子又宽又长,没等这边脱开,那边就又挂住了。然而,让衣服扯破却万万做不得。“我碰上带刺的灌木了。”她说,“荆棘哟,你在干你的本份事。压根儿不想叫人通过,不,谁也不让过。我老眼昏花,起头还把你当成是好看的小小绿色灌木丛呢。”
最后,她终于摆脱了荆棘,浑身哆嗦着,站了一会儿之后,才敢俯身去拾手杖。
“太阳已经这么高了!”她叫道,向后仰身望着天空,厚厚一层泪水涌进眼眶,“时间都白白耗在这儿了。”
山脚有一条小溪,溪流上横着一根木头。
“这下麻烦来了,”菲尼克斯说。
她迈出右脚,踏在木头上,闭上眼睛。她提着裙子,猛地朝前平举起手杖,便开始过桥了,就象节日游行中的一个角色似的。待她睁开双眼时,已安然到达了小溪对岸。
“看来我还不象自己想的那么老,”她说。
不过她还是坐下来休息了一会儿。她拉开裙裾,就地坐在岸边,两手抱住膝盖。一棵树在她头顶上伸展着,槲寄生笼署着它,有如珍珠镶成的云彩。她不敢合上眼。当一个小男孩端着盘子给她送来一片牛奶蛋糕时,她跟他说了话。“我可以接受这礼物,”她说。不过,等她去拿蛋糕时,却发现除了自己的手以外,别的什么也没有。
于是她离开了那棵树。她得穿过带刺的铁丝网栅栏。她得象婴儿学爬那样,四肢并用,连滚带爬。她大声地对自己说:时辰已经这么迟了,她可不能再让衣服撕破了;而且,如果她被牢牢地挂在这儿动弹不得,只好截胳膊锯腿的话,她可捞不到什么好处。
不过,她倒底还是平平安安钻过了铁丝网。她站起身,来到一片空地上。一株株死去的大树象独臂的黑人,站在田野上枯萎的紫色棉杆中。一只鹞鹰站在地里。
“你在瞧谁呀?”
菲尼克斯沿着垄沟朝前走去。
“多亏现在不是公牛出没的季节,”她一边说一边朝两旁看着,“而且,冬天里仁慈的上帝让蛇也盘起来睡觉了。我瞧那棵树跟前没有两头蛇,这真叫人高兴,过去它在那儿。夏天的时候,打它那儿经过可真费了不少周折哩。”
穿过棉田,她又走进了一块玉米地。高高的干玉米秸摇曳着,飒飒作响,掩没了她的头顶。“要过迷宫了,”她说,因为田里根本没有路。
随后,有个什么高大枯瘦的黑色的东西出现在菲尼克斯面前,晃动着。
起初她以为那是个人。说不定是什么人在田里跳舞。她停下来细细倾听,却没有一点声息。它静得象个鬼魂。
“鬼魂,”她警觉地说,“你是谁的鬼魂呢?我没听说附近有谁死了呀。”
没有回答——只有褴褛的破布在随风飘舞。
她闭上眼睛,伸出手,触到了一只袖筒。这是件外衣,里头空荡荡的,冰冷冰冷。
“是吓唬鸟儿的草人呀,”她说,脸色明朗起来。“我真该永远不再开口了,”她笑着,“我真是老糊涂了。我太老了。我是我知道的最老最老的一个人。老草人,跳吧,趁我和你一道跳舞的时候,跳吧。”她说。
她在田垄上踢踢脚,嘴往下撇着,很神气地摇了摇头。几片玉米皮飘落下来,象带子般环绕着她的裙子旋转。
她又向前走去,在沙沙响的玉米地里用手杖拨开一条路。最后她走到了地头,踏上一条马车路。在两道红土车辙印之间,银色的衰草在风中摇着。鹌鹑象少女似的走来走去,姿态优雅,旁若无人。
“美美地走吧。”她说,“这是个舒服的地方,这是段舒服的路程。”
她沿着车辙,摇摇摆摆地走过了寂静的、裸露的田野,穿过一小排又一小排挂着银灰枯叶的树木,路经一所又一所由于日晒雨淋而颜色发白的小屋。小屋的门窗上都挡着木板,象一个个中了魔法的老太婆坐在那儿一动不动。“我在它们的睡梦中走过,”她说,起劲地点着头。
她走进一条溪谷,这里,一股清泉静静地从中空的木头里涌出。老菲尼克斯弯下腰来喝起水来。“胶皮糖香树使水也变甜了,”她说,又喝了点水。“没人知道这口井是谁挖的,在我出生的时候,它就已经在这儿了。”
车辙印经过一片泥泞的土地。那儿树枝上到处悬挂着花边似的白色苔藓。“短嘴鳄鱼们,继续睡吧,吹你的泡泡吧。”不一会儿,马车道衔接到一条大路上。
路两侧是高耸的绿色峭壁。两边生机勃勃的橡树在头顶上相接,路面上就象地洞里一样阴暗。
一条黑狗伸着舌头从路沟边的野草丛中钻出来。老菲尼克斯正在出神,没有防备。狗冲来时她只用手杖轻轻打了它一下。接着她象棵小蒲公英那样轻悠悠地跌进沟里。
她在沟底一度失去神智,看见了某种幻想。她向上伸出手,但并没有人来拉她。于是她躺在那儿,唠叨着说开了。“老太婆,”她对自己说,“黑狗从野草中钻出来挡你的去路,这会儿它正坐在那漂亮尾巴上笑话你呢。”
终于来了个白人——一位年轻的猎人,并且发现了她。他牵着一条系着链条的狗。
“喂,老婆婆,”他笑道,“你在那儿做什么呢?”
“我躺在这儿,先生,就象六月的臭虫,等着翻身哪,”她说着,朝上伸出手去。
那人将她拉起,在空中悠了一下,然后把她放到地上。“摔坏了吗,老婆婆?”
“没有,先生,那儿的枯草软和得很,”菲尼克斯喘息稍定后这样说,“谢谢,麻烦你了。”“老婆婆,你住在哪儿?”他问道。那两只狗正相对咆哮着。
“在山梁背后老远老远的地方,先生,你从这儿看都看不见。”
“你这是回家去?”
“不,先生,我要进城。”
“啊,那可太远了!就象我出门后走的路程一样远。不过我可没白白跑一趟。”他拍拍他那装得满满的口袋,上边还挂着一只蜷曲的小爪子。这是一只鹌鹑。它的尖喙痛苦地弯扭着,表明它已经死了。“老婆婆,回家去吧。”
“我要进城,先生,”菲尼克斯说,“这就该走了。”
他又笑起来,笑声响彻四方。“我知道你们这些老黑人!不肯错过城里看圣诞老人的机会!”
但是,另外有什么事却使老菲尼克斯一动不动、默不作声。她脸上深深的皱纹闪着异样的凶猛的亮光。她亲眼看见一枚小硬币从那人衣兜里跌落到地上,却没有作声。
“你多大年纪了,老婆婆?”他说。
“说不清啦,先生,”她说,“说不清。”
尔后她轻轻叫了一声,拍着手,说,“你这狗,走开!瞧!瞧那只狗!”她夸赞似地笑了起来。“它谁也不怕。它是条大黑狗。”她又悄声说,“咬它去!”
“看我来收拾那野狗,”那人说,“去咬它,彼特,去咬它!”
菲尼克斯听到两条狗打架,听到那人跑动并抛掷木棍的声音,她甚至还听到了枪声。在这个时间里,她一点一点缓慢弯下身来,眼皮耷拉着,象是在睡梦中。她的下巴几乎触到了膝盖。黄色的手掌从围裙褶里伸了出来。她的手指悄悄顺着地面摸到硬币底下,就象是从抱窝的母鸡身下取蛋似的,那么谨慎,那么从容。然后她慢慢直起腰来,直挺挺地站着,硬币早已装到了围裙口袋里。一只小鸟飞过。她的嘴唇蠕动着。“上帝一直在瞧着我。我落到偷东西的地步了。”
那人回来了。他的狗在他们身边喘着气。“好啦,我把它吓跑了,”他说,然后笑着举起枪对准菲尼克斯。
她站得笔直,望着他。
“你不怕枪吆?”他说。枪口仍旧对着她。
“不怕,先生。我年轻的时候,开枪杀人的事见得多了,而且常常不过因为一些比我的过失更不起眼的小事”,她纹丝不动地说道。
那人微微笑了,背起枪。“老婆婆,你准有一百岁了,什么都不怕了。”他说,“如果我带着钱的话,我就给你一毛钱了。不过,你最好还是听我的劝告呆在家里,那就不会出事了。”
“我得进城去,先生,”菲尼克斯说。她低下包着红布的头。他们分手了。然而菲尼克斯还时时能听见山上传来一阵阵枪声。
她向前走着。橡树的阴影象帘子一样垂到路面上。她闻到了木头的烟味儿、河水的气息,看到了教堂的尖顶和立在陡峭台阶上的小木房。一群黑孩子围着她打转转。前面,纳齐兹在闪闪发光,钟声在鸣响回荡。她向前走着。
在地面铺得平平整整的城市里,此时正是圣诞节。一串串红绿彩灯纵横交错,大白天里灯光通明。老菲尼克斯不再相信自己的眼睛,听任双脚把她带往要去的地方。假使不是这样,她准会迷了路。
她静静站在人来人往的便道上。人群中走来一位妇女,捧着许多用五颜六色的彩纸包裹着的礼品。她象盛夏的红玫瑰花,散发着芳香。菲尼克斯叫住了她。
“劳驾,小姐,帮我系系鞋带好吗?”她抬起脚来。
“你想要什么,老奶奶?”
“看我的鞋,”菲尼克斯说,“在乡下这样倒也满不错了,可是,要进大楼就不太象样子。”
“那么,你站好,老奶奶,”那位妇女说。她把包裹放在身边的人行道上,替菲尼克斯把两只鞋的鞋带都紧紧系好。
“拄个手杖没法儿系鞋,”菲尼克斯说。“谢谢你,小姐。当我来到了大街上,我很乐意请一位太太小姐帮我系系鞋。”
她左摇右晃地慢慢挪着脚步,走进了一幢大楼,沿着高高的楼梯一圈圈拾级而上,直到双脚把她带到它们认为该停下来的地方。
她走进一扇门,只见墙上钉着一张盖着金印、镶着金框的文告,和萦绕在她心头的梦想完全相符。
“我来了,”她说,仿佛在履行某种固定的仪礼似的,身子僵直起来。
“是免费就诊吧,我猜,”一位坐在她对面桌旁的服务员说。
然而菲尼克斯只是盯着服务员的头的上方。她脸上渗着汗水,道道皱纹仿佛连成了一张明亮的网,熠熠闪光。
“说呀,老奶奶,”那女人说。“你叫什么?你知道,我们得了解你的情况。你来过这里吗?哪儿不舒服呀?”
老菲尼克斯只是面孔微微抽搐了一下,好象有苍蝇在打扰她似的。
“你聋了吗?”服务员喊了起来。
就在这时,那位护士走了进来。
“哦,是老菲尼克斯大婶呀,”她说,“她不是自己来看病的——她有个小孙子。她每隔一段时间来一趟,象钟表一样有规律。她住在纳齐兹古道那边很远很远的地方。”她俯下身来。“菲尼克斯大婶,你干嘛不坐下来?你走了那么远的路,我们不想老让你站着啦。”她用手指了指。
老太太在椅上坐下来,身子直挺挺的。
“说说吧,那孩子怎么样了?”护士问。
老菲尼克斯没有回答。
“我在问,孩子倒底怎么样了?”
但菲尼克斯只是在等着,两眼直勾勾地望着前面,脸色端庄严峻。
“他的嗓子好点了吆?”护士问。“菲尼克斯大婶,你听不见我说话吗?自你上次来取药以后,你孙子的嗓子是不是好点了?”
老太太两手放在膝上,等着,身子笔直,一言不发,一动不动,好象是穿了铠甲。
“你可不能这么耽误我们的功夫,菲尼克斯大婶,”护士说,“快把你孙子的情况告诉我们,把事办完。他没死吧,对吗?
终于,一丝理解的神情闪烁了一下,接着它象火光映亮了老太太的面孔。她开口了。
“对,我的孙子。刚才,我的记性跑掉了。我坐在那儿,忘了自己干嘛大老远的上这儿来。”
“忘了?”护士皱皱眉头。“走了那么远路以后给忘了?”
于是菲尼克斯象个半夜吓醒的老太婆那样,不卑不亢地求人宽恕。“我从来没念过书,战败(1)那会儿我已经太大了。”她柔和地说,“我是个没文化的老太婆。我的记忆出了岔子。我的小孙子,他还是老样子,我路上忘记了。”
“嗓子没见好,是吗?”护士用肯定的口气对老菲尼克斯大声说。这时,她手里拿了张卡片,上面写了些东西,一个小表格。“唔,喝了碱液。什么时候?,——一月——两三年前——”
这会儿菲尼克斯开始主动说话了。“不,小姐,他没死,不过是老样子。每过一阵子他的嗓子就又堵住了,咽不下东西。出不来气儿。没法吃喝。瞅着时候又到了,我就又动身来这里取药、让他能好过些。”
“好吧。医生说过只要你来拿药就给你,”护士说。“不过,这病可是个顽症。”
“我的小孙子,全身裹得严严的,一个人在家里坐着等我。”菲尼克斯接着说:“就剩下我们俩相依为命了。他在遭罪,但这好象一点不碍他的事。他的模样真讨人喜欢。他会活下去的。他裹着一条补补纳纳的小被,象小鸟似的老是张着嘴向外瞅着。现在我记得一清二楚。我再不会忘记他。只要我活着,就再不会忘记。我能从所有的人中认出他来。”
“好了。”现在护士想制止她说话了。她递给老太太一瓶药。“免费救济,”她说着,在本子上登了记。
老菲尼克斯把药瓶举到眼前看了看,随后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到兜里。
“谢谢,”她说。
“老奶奶,今天是圣诞节,”那服务员说,“我送你几个便士好吗?”
“五个便士就是一个五分硬币啦,”菲尼克斯呆板地说。
“给,一个五分硬币,”服务员说。
菲尼克斯拘谨地站起身来,伸出手去。她接过硬币,又从兜里掏出另一枚来,将它放到新得的这枚旁边。她歪着头,仔细打量着自己的手掌。
然后她用手杖敲了敲地板。
“我现在要做的事是,”她说,“我要上商店去给我孙子买一只他们卖的那种小纸风车。他准不敢相信世上有这样的东西。我要用这只手正直举起小风车,一路走回家去,他在那等着我呢。”
她举起空着的那只手,轻轻点了点头,转过身走出医生办公室。接着,楼梯上响起了她缓缓下楼的脚步声。
【鉴赏】:
这是一个简洁、平淡的故事,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没有和人心弦的激情,整个作品平静地娓娓叙说着一个老妇人的一段行程,平淡到使人怀疑这算不算一个故事,然而却有着独特的韵味。读着这篇《熟路》,你会如同嚼着一枚小小的青橄榄,那略带苦涩的缕缕清香愈来愈浓,及至读罢,掩卷而思,那样一种幽幽的情感回荡在心胸之中,令人久久回味。
小说中有名有姓的人物只有一位,“头上包着红布的黑人老太太”菲尼克斯·杰克逊。小说一开头,这老妇人就已踏上了路程,“正在横穿松林的小路上走着”。作者以细致的笔触描绘老太太的体态、服饰、神情:“她身材矮小,老态龙钟,象祖父时代的旧钟的钟摆一样,左右摇晃着,”“她直视着前方,由于上了年纪,她目光黯淡,皮肤上布满无数纵横交错的皱纹,宛若前额上有一棵长满枝叉的小树”,这样细致的特写式的描写,使一位老态龙钟、生活贫寒的黑人老妇人的形象活生生地映于我们脑中。
她早已过了出门远行的年龄,更何况是穿林子、爬山坡、渡小河的路途呢?这对她意味着艰难、劳累和危险。作者紧紧扣住主人公的身份,写出老年人的特点。小说中写老妇人的自言自语,唠唠叨叨。她与山中的小动物——狐狸呀,猫头鹰呀,甲虫呀,野兔呀,浣熊等等叙话;与那勾住她的裙子的灌木叙话,问一只站在地里的鹞鹰:“你在瞧谁呀?”在她看来,大自然的一切生灵都与她相通相应,这是一个未受到现代文明薰陶的偏僻的乡村老人——一个“没文化的老太婆”的心灵世界,隐含着善良,流露着兴趣。
这路途对她来说无疑是劳累辛苦的,起程不久,她就感到“腿上就象拖着铁镣”,毕竟是衰老了,行程由此而更加艰难。在穿过橡树林时,尽管她睁圆了双眼,小心翼翼地向下走,裙子还是被一丛荆棘勾住了。这可难坏了手脚不灵便的老人,“裙子又宽又长,没等这边脱开,那边就又挂住了。”等她摆脱了荆棘时,已经累得浑身哆嗦了。这类描写表现了老妇人的衰老,使我们愈发为她担心和牵挂。然而,尽管劳累,尽管危险,老妇人却坚定地向前走着,在“可怕”的障碍前,她也心惊胆颤,但她并不退缩,并不反顾。你看在过山脚下的一条横着一根木头的小溪时,“她迈出右脚,踏着木头上,闭上眼睛”,恰似铤而走险的英雄。对于所遭遇的危险,她坦然处之。她“象棵小蒲公英那样轻悠悠地跌进沟里”后,一度失去神智,对这险些送走自己性命的际遇,她看得很轻很淡,毫不在意,当那不年轻的猎手问她:“你在哪儿干什么呢?”她轻松地答道:“我躺在这儿,先生,就象六月的臭虫,等着翻身呢!”年轻人问她:“摔坏了吗?”她快乐地说:“那儿的枯草软和得很。”浑然不觉其中的艰辛与危险。年轻的猎手举起枪对准她时,她竟然纹丝不动地说道:“不怕。”一个伟大的目的鼓舞着她,使她不畏千难万险,她心中唯一的意念就是快快地赶路,一分一秒的耽误都会使她伤心、难过。不是吗?摆脱荆棘的斗争花费了她那么多的时间,她难过得“厚厚一层泪水涌进眼眶”,叹息:“时间都白白耗在这儿了。”
至此,我们不禁产生了疑问:老妇人行色匆匆,历尽艰险,是为了什么呢?年轻的猎手说:“你最好还是听我的劝告呆在家里,那就不会出事了。”我们每个人都会这样想的,然而,老妇人固执、坚定地“要进城”。进城又是为了什么呢?终于老妇人走进城里,来到她该停下的地方——医院,在护士的再三追问下,我们才知道:她这次艰巨旅程的目的是为她生病的孙儿弄到所需的药品。她深深地疼爱那与她相依为命的小孙子,为了他,她可以走过这耗尽体力、几乎送命的旅程;她还可以机智、狡猾地连讨带偷地搞几个分币,为的是好给她的孙子买个玩具。作家不仅赞尝老妇人的善良、同情的品格,还十分欣赏她的狡猾。
作为美国文学史上区域性的文学流派——南方大学的重要一员,尤多拉·韦尔蒂的小说创作曾在这一流派的后期产生过重大的影响,她被公认为“南方文学”中除福克纳之外最出色的小说家,她的小说的成功主要在于对美国南方社会生活的通晓和对各阶层人物内心世界的洞察力。她笔下的人物大多是一些心理变态者,鳏夫寡妇,老年孤独者等“畸零人”,她以细腻,同情的笔触揭示这些人的内心世界。《熟路》中的黑人老太太正是属于这一类人物。她孤苦贫寒,却有一棵深厚的爱心,作家塑造了一个远非旧模式的黑人妇女,作者尊重主人公的情感特性,这些特性不是旧模式的黑人人物的陈腐货色,而是指忍耐力、持久性、机智、善良和尊严的深远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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