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文学·《圣经·新约》·约翰》原文与赏析
《新约·马太福音》第3章
《新约·马可福音》第6章
有施洗的约翰出来,在犹太的旷野传道,说:“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这约翰身穿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吃的是蝗虫野蜜。那时,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境,并约旦河一带地方的人,都出去到约翰那里,承认他们的罪,在约旦河里受他的洗。约翰看见许多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也来受洗,就对他们说:“你们这些毒蛇,谁指示你们逃避将来的忿怒呢?你们要结出果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不要自己心里说,有亚伯拉罕作祖宗。我告诉你们,上帝能从这些石头中给亚伯拉罕兴起子孙来。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我是用水给你们施洗,叫你们悔改。但那在我以后来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给他提鞋也不配。他要用圣灵和火给你们施洗。他手里拿着簸箕,要扬净他的场,把麦子收在仓里,把糠用不灭的火烧尽。”
当时,耶稣从加利利来到约旦河,见了约翰,要受他的洗。约翰想要拦住他,说:“我当受你的洗,你反倒上我这里来。”耶稣回答说:“你暂且应许我。因为我们理当这样尽义。”于是约翰应许了他。耶稣受了洗,随即从水里上来,天忽然为他开了,他就看见上帝的灵,仿佛鸽子降下,落在他身上。天上有声音说: “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
希律为他兄弟腓力的妻子希罗底的缘故,差人去拿住约翰锁在监里。因为希律已经娶了那妇人。约翰曾对希律说:“你娶你兄弟的妻子是不合理的。”于是希罗底怀恨在心,想要杀他,只是不能。因为希律知道约翰是义人,是圣人,所以敬畏他,保护他,听他讲论,就多照着去办,并且乐意听他的。
有一天,恰巧是希律的生日,希律摆设筵席,请了大臣和千夫长,并加利利作首领的。希罗底的女儿进来跳舞,希律和同席的人都欢喜。王就对女子说:“你随意向我求甚么,我必给你。” 又对她起誓说:“随你向我求甚么,就是我国的一半,我也必给你。”她就出去对她母亲说: “我可以求甚么呢?”她母亲说: “施洗约翰的头。”她就急忙进去见王,求他说:“我愿王立时把施洗约翰的头,放在盘子里给我。”王就甚忧愁,但因他曾起过誓,又因当着同席的人,就不肯推辞。随即差一个护卫兵,吩咐拿约翰的头来。护卫兵就去到监里斩了约翰,把头放在盘子里,拿来给女子,女子就给她母亲。约翰的门徒听见了,就来把他的尸首领去,葬在坟墓里。
本篇记载了在耶稣之前约翰在犹太传道的言行及他被害的经过。
在《旧约》末尾,先知认赛亚就曾预言:“在荒野有人大声呼喊,预备主的道、铺平他的路。”约翰的行为正好应验了这一预言。据《新约·路加福音》,约翰本人的诞生也很奇异。他的做祭司的父亲虔信上帝,为人正直,母亲也品行高尚,一切行为完全遵照上帝诫命和吩咐。夫妻二人皆已年迈,一直没有子嗣。有一天,祭司当值烧香时,突然有天使向他显现,预告其妻将生一子,需取名约翰,约翰在出生之前就已被圣灵充满,即将成为上帝伟大的仆人。他的使命就是要引导许多以色列人回心转意,归顺他们的上帝。他要带着像以利亚先知那样的心态,伟大的能力,作救世主的先驱。不久,祭司之妻果然怀孕,而8个月后,童贞女马利亚也有了身孕——这样,约翰和耶稣均按上帝的意志诞生了。约翰渐渐长大,身心强健,在他开始公开露面,向以色列人传道以前,一直住在荒野。后来,他到了约旦河附近一带传道,劝人悔改,并在约旦河中为人施洗,象征洗去罪恶,故被称为施洗者约翰。基督教后来的洗礼仪式即源于此。福音书中关于约翰诞生这一段记载,显然是为了把他神圣化,因为他是为基督教创立及传播做了开创性工作的先驱者。
故事中我们注意到约翰对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的严正斥责,这其中是有缘由的。这二者均为犹太教上层社会的不同派别,都标榜严守犹太教的古老律法和传统,同时,法利赛人还主张同外教人严格分离,反对当时希腊文化的影响,反对罗马人的统治。但实际上,他们却把希腊人关于灵魂不死的观念引入犹太教,对罗马帝国并不进行斗争。撒都该人则更重视世俗生活,致力于政治、权势而不注重宗教活动,他们甚至与罗马人在政治上相勾结。这二派人都反对基督教的教义,后来又屡屡以耶稣妖言惑众,违背犹太教训诫为由而加害于他及其门徒。为此,《新约》中常有耶稣对这些人的指责和批评,而在西方文学中,法利赛人也成为了言行不一、伪君子的代名词。
约翰在旷野传道,食蝗虫野蜜,过着艰苦的生活,以自己的言行四处传道,因此声名远播,赢得了人民的敬爱,连希律王(即想要寻访刚刚诞生的耶稣的那位大希律王之子安提帕)对他也有几分敬畏。他在公共场所无所畏惧地责备那些有势力的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对安提帕娶弟妇为妻的不道德行为也直言谴责,为此触怒了这位新王后,为自己惹来杀身之祸。一位伟大的先知竟因国王要信守对一善舞女子希罗底的女儿莎乐美的诺言而被斩首,表明了当时罗马帝国治下犹太社会的混乱及基督教早期传道者的处境。不过,约翰已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上帝之子已经受过洗礼,圣灵已降临到他的身上。他将传播上帝的福音,拯救众人。后来,当耶稣声名远播,传到希律王安提帕那里时,不论是民众,还是这位国王都曾一度坚持这是被斩首的约翰死里复活,再度转世,足见约翰的影响之大。
施洗者约翰的故事在西方广为流传,后世文学艺术家也曾以此作为自己的创作题材。1893年,英国唯美主义诗人奥斯卡·王尔德便借《圣经》中这一故事写出了独幕剧《莎乐美》,但剧中要求约翰头的不是希罗底,而是莎乐美自己。莎乐美向约翰求爱而遭到拒绝,遂发誓一定要吻到他的嘴唇。最后,她诱使希律王杀死了约翰,吻到了约翰被砍下的头。王尔德在这儿所表现的是一种变态的激情所造成的后果,显然已脱离了故事本义。此剧在英国曾被禁演,后来理查·施特劳斯把它改编成了小歌剧,才使之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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