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戏剧·弘氏》原文与赏析
颜之推
梁武帝欲为文皇帝陵上起寺,未有佳材,宣意有司,使加采访。
先有曲阿人姓弘,家甚富厚,乃共亲族,多赍财货,往湘州治生。经年营得一筏,可长千步,材木壮丽,世所稀有。还至南津,南津校尉孟少卿,希朝廷旨,乃加绳墨。弘氏所卖衣裳缯彩,犹有残余,诬以涉道劫掠所得,并造作过制,非商贾所宜。结正处死,没入其材,充寺用。奏,遂施行。
弘氏临刑之日,敕其妻子:“可以黄纸笔墨置棺中。死而有知,必当陈诉。”又书少卿姓名数十,吞之。
经月,少卿端坐。便见弘来,初犹避捍,后乃款服。但言乞恩,呕血而死。凡诸狱官及主书舍人,随此狱事署奏者,以次殂殁。未及一年,零落皆尽。其寺营构始讫,天火烧之,略无纤芥。所埋柱木,亦入地成灰。
《弘氏》 出自文言小说集 《冤魂志》(又名 《还冤记》),原书三卷,隋代著名作家颜之推著。颜之推,字介,山东临沂人,生于梁中大通三年 (531),卒于隋开皇年间。颜氏一生,历仕萧梁。北齐与北周,在隋曾为东宫学士。他笃信佛教,故其《冤魂志》“皆释家报应之说”(《四库提要》)。但其中有些作品也从不同侧面反映了一定的社会现实,表现出某些积极的思想。在隋代文言小说中,《冤魂志》是比较优秀的一部。
中国古代文言小说中,这类冤报题材的作品。可谓比比皆是。这个故事好就好在,它在宣扬释氏教义的同时,还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并表现出一种同情弱者、惩治邪恶的积极思想。作品开门见山,直接写出了产生这个悲剧故事的历史背景: “梁武帝欲为文皇帝陵上起寺,未有佳材,宣意有司,使加采访。”梁武帝即梁开国皇帝萧衍(502——549年在位);文皇帝即萧衍之父萧顺之,萧衍即位后尊为文皇帝。这种描写本身就有很强的讽刺意味。释氏东浸以来,至六朝而炽。萧氏父子皆为 “佛徒”。萧衍为在父亲陵上修建寺院,以 “未有佳材”为由,“宜意有司”横征暴敛,这与佛教教义是格格不入的。简单几笔,萧衍这位假 “佛徒” 的真面貌就勾画了出来。“苛政猛于虎”,皇帝贪于上,恶吏必然酷于下,平民百姓肯定要遭受其害。作者接着就把作品的悲剧主人公弘氏向读者作了介绍:“先有曲阿人姓弘,家甚富厚。乃共亲族多赍财货,往湘州治生。经年营得一筏,可长千步,材木壮丽,世所稀有。”由此,读者一方面可以对弘氏的出身、职业有所了解,同时也会发现他遭遇悲剧命运的必然性。最高统治者大兴土木正缺少好的木材,而弘氏通过几年的经营却正好具备。很显然,这些“世所稀有”的木材给他带来的一定不是什么好结果。不出所料,弘氏回到南津后,南津校尉孟少卿为迎合朝廷的旨意,便将它们归为官府所有。在这里,作者没有向读者说明这些木材为官府所有的具体经过,但结合下文来看,弘氏一定不是出于自愿。也许正是因为如此,孟少卿才以“劫掠”、“造作过制”为名将弘氏处死,并“理所当然”地“没入其材充寺用”。在这段描写中,作者特别作了一个说明,即“奏遂施行”。这四个字绝非可有可无的闲笔,它使读者更加清楚地看到,产生这场悲剧的最终根源在于最高统治者。作品写到此处,尚无一点诞妄的描写,完全是当时黑暗社会的真实反映。读者读罢,怎能不为之扼腕叹息呢!
从“弘氏临刑之日”起,以至篇末,作品揉进了释氏报应之说。但倘若剔除其中的迷信因素,这样的描写也同样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弘氏临刑之日,敕其妻子:可以黄纸笔墨置棺中,死而有知,必当陈诉。又书少卿姓名数十吞之。”在整篇作品中,作者很少对弘氏作正面的刻画。但这段文字,却再一次证明了弘氏乃含冤而死,同时也将他性格中最闪光的地方——勤劳、正直、不畏强暴、敢于斗争——凸现了出来。“死而有知、必当陈诉”,“又书少卿姓名数十吞之”,这是怎样的决心啊!果然,在人世间蒙受了不白之冤的弘氏,终于在阴间实现了复仇的愿望:孟少卿“呕血而死”;“预此狱事署奏者,以次殂殁”;就连萧衍精心构建的寺院他也不放过:“天火烧之。略无纤芥。所埋柱木,亦入地成灰”。可谓大快人心!从这一点来说,作品的“人民性”还是相当显著的。
这篇作品就其篇幅来看不算很长,但其情节却较为曲折,结构也相当完整。在同类作品中,不论从思想性,还是从艺术性来说,它都是比较好的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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