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太史公自序(论六家要旨) 司马迁
《易·大传》曰:“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涂。”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直所从言之异路,有省不省耳。
尝窃观阴阳之术,大祥而众忌讳,使人拘而多所畏。然其序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
儒者博而寡要,劳而少功,是以其事难尽从。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礼,列夫妇长幼之别,不可易也。
墨者俭而难遵,是以其事不可遍循。然其彊本节用,不可废也。
法家严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
名家使人俭而善失真,然其正名实,不可不察也。
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儒者则不然,以为人主,天下之仪表也,君倡而臣和,主先而臣随。如此则主劳而臣逸。至于大道之要,去健羡,绌聪明,释此而任术。夫神大用则竭,形大劳则敝。形神骚动,欲与天地长久,非所闻也。
夫阴阳、四时、八位、十二度、二十四节,各有教令,曰“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未必然也。故曰使人拘而多畏。夫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经也,弗顺则无以为天下纲纪,故曰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
夫儒者以六艺为法。六艺经传以千万数,累世不能通其学,当年不能究其礼,故曰博而寡要,劳而少功,若夫列君臣父子之礼,序夫妇长幼之别,虽百家弗能易也。
墨者亦尚尧、舜,言其德行,曰“堂高三尺,土阶三等,茅茨不翦,采椽不斫;饭土簋,歠土刑,粝粢之食,藜藿之羹;夏日葛衣,冬日鹿裘”,其送死,桐棺三寸,举音不尽其哀,教丧礼,必以此为万民率。使天下共若此,则尊卑无别也。夫世异时移,事业不必同,故曰俭而难遵。要曰彊本节用,则人给家足之道也。此墨子之所长,虽百家弗能废也。
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则亲亲尊尊之恩绝矣,可以行一时之计,而不可长用也,故曰严而少恩。若尊主卑臣,明分职不得相逾越,虽百家弗能改也。
名家苛察缴绕,使人不得反其意,专决于名,时失人情,故曰使人检而善失真。若夫控名责实,参伍不失,此不可不察也。
道家无为,又曰无不为。其实易行,其辞难知。其术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无成势,无常形,故能究万物之情;不为物先,不为物后,故能为万物主;有法无法,因时为业;有度无度,因物兴舍。故曰“圣人不朽,时变是守”。虚者,道之常也;因者,君之纲也;群臣并至,使各自明也。其实中其声者谓之端,实不中其声者谓之窾。窾言不听,奸乃不生,贤不肖自分,白黑乃形。在所欲用耳,何事不成!乃合大道,混混冥冥,光耀天下,复反无名。凡人所生者神也,所托者形也。神大用则竭,形大劳则敝,形神离则死。死者不可复生,离者不可复合,故圣人重之。由是观之,神者,生之本也,形者,生之具也;不先定其神形,而曰我有以治天下,何由哉!
〔注释〕 大祥:古时父母死去两周年的祭礼。 大顺:根据德、礼、法、信封建礼教的准则而达到的安定境界。 彊:加强。 撮:合。 俗:习俗、风气。 约:简约。 健羡:贪欲而不满足。 绌:除去。 八位:八卦位。 十二度:即十二宫。指太阳与月亮沿黄道运行一周,每年会合十二次,每次会合有一定的部位。 二十四节:二十四个节气。 大经:自然规律。 茅茨:茅草屋顶。 采椽:用柞木作为椽。 土簋:盛饭的瓦器。 土刑:盛汤的瓦器。 粝粢:粗米饭。 藜藿:藜和藿分别为穷人所吃的野菜。 缴绕:纠缠、烦琐。 参伍:错综比较、以为验证。 窾:空。 混混:指阴阳二气混沌未分前的蒙昧状态。 冥冥:昏暗。
(饶玲一)
〔鉴赏〕《论六家要旨》见于《史记·太史公自序》,司马迁对其父司马谈一生的学问总考察后,觉得它是他父亲最重要也最能代表他们父子思想见解的文章。在文章中,司马谈将先秦诸子分为六个主要学派,每派用非常概括的几个字作了介绍,然后又用简短的语言作了精当的评判,因此它反映了他们父子对先秦诸子的看法,又由于他们概括、批评十分扼要得当,一直被认为是研究先秦诸子的入门文章,为治诸子哲学者们所称道不衰。
文章称儒家以“六艺为法”,但因经传以千万数,累世不能通其学。当年不能究其礼,因此批评他们“博而寡要,劳而少功”,但肯定儒家对君臣父子之礼,夫妇长幼差别仍不可易。说墨家与儒家相同“亦尚尧舜道”,但指出墨家主张“节用、短丧,尚同”与儒家有差别,这是因为“世异时移,事业不必同”,因而认为其学说“俭而难遵”,但他们主张“强本节用”,可以使“人给家足”,故不可废。文章对法家特点概括为“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批评他们“严而少恩”、“可以行一时之计,而不可长用”,但法家“正上下君臣之分”则不可改。名家在论名物上过分严密检校,反而使人们不能抓住事物的本质,论证的方法也过于“苛察缴绕”,使人不能了解它的真正含义,但他们能循名责实,在错综参互比较之后,仍可以了解事实真相,应当分别考察,适当采用。由于司马父子做的是太史的官,曾学天官于唐都,受《易》于杨何,他们掌管的是阴阳、历数,卜筮的事,故叙阴阳家于六家之首,但他并不迷信阴阳,指出阴阳家宣扬“阴阳、四时、八位、十二度、二十四节,各有教令,曰‘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但司马谈认为“未必然也”,批评他们“大祥而众忌讳,使人拘而多所畏”,这是很合科学的,与后来《论衡·讥日》的观点很接近。但他又强调说:“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经也,弗顺则无以为天下纲纪,故曰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古代农业受到四季气候的制约很厉害,故提出“四时之大顺不可失”的论断,很公正地处理这些问题,这是很令人钦佩的。
司马谈曾学《道论》于黄子,他研究道家是花了工夫的,把道家摆在六家最末,用赞美的语气写了一大段文字:“道家无为,又曰无不为。其实易行,其辞难知。其术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无成势,无常形,故能究万物之情;不为物先,不为物后,故能为万物主;有法无法,因时为业;有度无度,因物兴舍。故曰‘圣人不朽,时变是守’。”至于道家的学术渊源,他指出道家是“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更值得注意的是,对道家的评语,几乎无一贬辞。他讲的道家究竟是指哪一类道家,这是《论六家要旨》传世以来争论不息,虽说有过一些论证,但恍惚迷离,并没有搞清楚的。
1973年,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了帛书《经法》,对比《论六家要旨》,可见两者的许多提法相同。在“因阴阳之大顺”上,《经法·称》里便有“凡论必以阴阳[明]大义,天阳地阴,春阳秋阴,夏阳冬阴,昼阳夜阴……诸阳者法天……诸阴者法地,地(之)德安徐正静柔节先定,善予不争,此地[之]度而雌之节也”;在“采儒墨之善”方面,《经法·君正》里便有“兼爱无私,则民亲上”;在“撮名法之要”方面,《经法·道法》开头就说“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者也”,在《君正》里更提出“法度者,正之至也,而以法度治者不可乱也”。《经法》里也有论名理的专章,提出“天下有事,必审其名……循名厩(究)实,理之所之,是必为福,非必为灾”,进一步要“以法为符,审察名理终始”。《论六家要旨》提出道家的三种学术渊源,在《经法》里都可找到它的根据,《经法》经唐兰先生研究,即《汉书·艺文志》的《黄帝四经》,因此我们有充分理由相信《论六家要旨》中的道家是按《黄帝四经》作推衍的。更值得注意的是司马谈论道家最后总结了一句:“故曰:‘圣人不朽,时变是守’。”这句话也见于《经法·观》,不过《观》作“圣人不巧,时变是守”,它又见于《国语·越语》下,勾践想伐吴,范蠡认为时机尚未成熟,因此他说:“未可也,蠡闻之,‘上帝不巧,时变是守’。强索者不祥,得时不成,反受其殃,失德灭名,流走死亡,有夺,有予,有不予,王无蚤图。”说明这种道家是主张入世的,它与《老子》的“绝圣弃智,民利百倍”,及《庄子·胠箧》主张的“圣人不死,大盗不止”是何等的不同。反映出黄学主张积极研求时变,如何去因应时变,取得胜利。黄学要求“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这样才能达到“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西汉初期奉行的政策,是奉黄学为指针的,汉宣帝是一“信赏必罚,综核名实”之主。太子劝他“宜用儒生”,他作色曰:“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独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实,不知所言,何足委任?”乃叹曰:“乱我家者太子也。”一次提到汉家制度,一次提到乱我家者(乱我家即乱我汉家制度),而对汉家制度宣帝的解释是“本以霸王道杂之”,这种“霸王道杂之”,也就是“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这难道还不足以说明《论六家要旨》中所说的道家就是黄学吗?黄学也同老子一样,主张无为而无不为,主张以因循为用,故有人称之为黄老。汉代文帝、窦太后及景帝均好黄老,两三代的休养生息,造成了强大的经济实力,才有汉武帝的国力强盛,抵御匈奴,将版图扩大到西域。汉初的盖公、曹参、陈平、田叔、汲黯都是著名的汉代学黄老的政治家,黄学在历史中的作用是不可磨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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