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名
后王之成名:刑名从商,爵名从周,文名从《礼》①。散名之加于万物者,则从诸夏之成俗曲期②,远方异俗之乡则因之而为通。散名之在人者: 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性之和所生,精合感应,不事而自然谓之性。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情然而心为之择谓之虑。心虑而能为之动谓之伪③。虑积焉、能习焉而后成谓之伪。正利而为谓之事。正义而为谓之行。所以知之在人者谓之知。知有所合谓之智。智所以能之在人者谓之能④。能有所合谓之能。性伤谓之病。节遇谓之命。是散名之在人者也,是后王之成名也。
[注释] ①《礼》:指《仪礼》。②曲期:共同的约定。曲,周遍。③伪:人为。④智:当为衍文。
故王者之制名,名定而实辨,道行而志通,则慎率民而一焉。故析辞擅作名以乱正名①,使民疑惑,人多辨讼,则谓之大奸,其罪犹为符节、度量之罪也②。故其民莫敢托为奇辞以乱正名,故其民悫,悫则易使,易使则公③。其民莫敢托为奇辞以乱正名,故壹于道法而谨于循令矣。如是,则其迹长矣。迹长功成,治之极也,是谨于守名约之功也。今圣王没,名守慢,奇辞起,名实乱,是非之形不明,则虽守法之吏,诵数之儒,亦皆乱也。若有王者起,必将有循于旧名,有作于新名。然则所为有名,与所缘以同异,与制名之枢要,不可不察也。
[注释] ①句中第一个“名”字当为衍文。②为:同“伪”,伪造。③公:通“功”,功效。
异形离心交喻,异物名实玄纽①,贵贱不明,同异不别,如是则志必有不喻之患,而事必有困废之祸。故知者为之分别,制名以指实,上以明贵贱,下以辨同异。贵贱明,同异别,如是则志无不喻之患,事无困废之祸,此所为有名也。
[注释] ①玄:通“眩”。纽:结。
然则何缘而以同异? 曰: 缘天官①。凡同类、同情者,其天官之意物也同,故比方之疑似而通,是所以共其约名以相期也。形体、色、理以目异,声音清浊、调竽奇声以耳异②,甘、苦、咸、淡、辛、酸、奇味以口异,香、臭、芬、郁、腥、臊、洒、酸、奇臭以鼻异③,疾、养、沧、热、滑、铍、轻、重以形体异④,说、故、喜、怒、哀、乐、爱、恶、欲以心异⑤。心有征知⑥。征知则缘耳而知声可也,缘目而知形可也,然而征知必将待天官之当簿其类然后可也⑦。五官簿之而不知,心征之而无说,则人莫不然谓之不知,此所缘而以同异也。
[注释] ①天官:耳、目、鼻、口、身等器官。②调竽:当为“调节”。③郁:草木腐臭。洒:当为“漏”(lóu楼)字,通“蝼”,马身上的臊臭味。酸:当为“庮”(yóu由)字,牛身上的臊臭味。④沧:寒冷。铍:当为“钑”字,通“涩”。⑤故:通“固”,烦闷。⑥征:验证。⑦簿:通“薄”,迫近,接触。
然后随而命之: 同则同之,异则异之,单足以喻则单,单不足以喻则兼,单与兼无所相避则共,虽共,不为害矣。知异实者之异名也,故使异实者莫不异名也,不可乱也,犹使异实者莫不同名也①。故万物虽众,有时而欲遍举之,故谓之物。物也者,大共名也。推而共之,共则有共,至于无共然后止。有时而欲遍举之②,故谓之鸟兽。鸟兽也者,大别名也。推而别之,别则有别,至于无别然后止。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名无固实,约之以命实,约定俗成谓之实名。名有固善,径易而不拂③,谓之善名。物有同状而异所者④,有异状而同所者,可别也。状同而为异所者,虽可合,谓之二实。状变而实无别而为异者,谓之化。有化而无别,谓之一实。此事之所以稽实定数也,此制名之枢要也。后王之成名,不可不察也。
[注释] ①异实:当为“同实”。②遍:当为“偏”字。③拂:违反。④所:实质。
“见侮不辱”①,“圣人不爱己”②,“杀盗非杀人也”③,此惑于用名以乱名者也。验之所以为有名而观其孰行,则能禁之矣。“山渊平”④,“情欲寡”⑤,“刍豢不加甘,大钟不加乐”⑥,此惑于用实以乱名者也。验之所缘无以同异而观其孰调⑦,则能禁之矣。“非而谒楹有牛⑧,马非马也⑨。”此惑于用名以乱实者也。验之名约,以其所受悖其所辞,则能禁之矣。凡邪说辟言之离正道而擅作者,无不类于三惑者矣。故明君知其分而不与辨也。
[注释] ①见侮不辱:这是战国中期宋钘的说法。②圣人不爱己:此说出于何家,不详。③杀盗非杀人也:这是墨子的说法,见《墨子·小取》。④山渊平:这是惠施的说法。⑤情欲寡:这是宋钘的说法。⑥刍豢不加甘,大钟不加乐:这是墨子的说法。⑦无:当为衍文。⑧非而谒楹有牛:不详其说。⑨马非马:疑为公孙龙的说法。
夫民易一以道而不可与共故,故明君临之以势,道之以道,申之以命,章之以论①,禁之以刑。故其民之化道也如神,辨势恶用矣哉②! 今圣王没,天下乱,奸言起,君子无势以临之,无刑以禁之,故辨说也。实不喻然后命,命不喻然后期,期不喻然后说,说不喻然后辨。故期、命、辨、说也者,用之大文也,而王业之始也。名闻而实喻,名之用也。累而成文,名之丽也③。用、丽俱得,谓之知名。名也者,所以期累实也。辞也者,兼异实之名以论一意也。辨、说也者,不异实名以喻动静之道也。期、命也者,辨、说之用也。辨、说也者,心之象道也。心也者,道之工宰也④。道也者,治之经理也。心合于道,说合于心,辞合于说,正名而期,质请而喻⑤,辨异而不过,推类而不悖,听则合文,辨则尽故。以正道而辨奸,犹引绳以持曲直。是故邪说不能乱,百家无所窜⑥。有兼听之明而无奋矜之容,有兼覆之厚而无伐德之色。说行则天下正,说不行则白道而冥穷⑦,是圣人之辨说也。《诗》曰:“颙颙卬卬,如圭如璋,令闻令望。岂弟君子,四方为纲。”⑧此之谓也。
[注释] ①章:明。②辨势:当为“辩说”。③丽:通“俪”,配合。④工宰:主宰。工,官。⑤质:本。请:通“情”,实情。⑥窜:躲藏。⑦穷:通“躬”,身体。⑧“《诗》曰”句:见《诗经·大雅·卷阿》。颙颙(yóng喁),体貌谦恭的样子。卬卬(áng昂),志气高昂的样子。岂弟(kǎi tì凯悌),同“恺悌”,和乐平易。
辞让之节得矣,长少之理顺矣,忌讳不称,祆辞不出,以仁心说,以学心听,以公心辨。不动乎众人之非誉,不治观者之耳目①,不赂贵者之权势②,不利传辟者之辞,故能处道而不贰,吐而不夺③,利而不流,贵公正而贱鄙争,是士君子之辨说也。《诗》曰:“长夜漫兮,永思骞兮。大古之不慢兮,礼义之不愆兮,何恤人之言兮!”④此之谓也。
[注释] ①治: 当为“冶”字,通“蛊”,蛊惑,迷惑。②赂:用财物收买。③吐:当为“咄”字,通“诎”,困顿。④“《诗》曰”句:不见今本《诗经》,当为逸诗。骞(qiān迁),咎。愆(qiān迁),违反。
君子之言,涉然而精①,俛然而类②,差差然而齐③。彼正其名,当其辞,以务白其志义者也。彼名辞也者,志义之使也,足以相通则舍之矣;苟之,奸也。故名足以指实,辞足以见极,则舍之矣。外是者谓之讱④,是君子之所弃,而愚者拾以为己宝。 故愚者之言,芴然而粗⑤,啧然而不类⑥,誻誻然而沸⑦。彼诱其名,眩其辞,而无深于其志义者也。故穷藉而无极,甚劳而无功,贪而无名。故知者之言也,虑之易知也,行之易安也,持之易立也,成则必得其所好而不遇其所恶焉。而愚者反是。《诗》曰:“为鬼为蜮,则不可得;有靦面目,视人罔极。作此好歌,以极反侧。”⑧此之谓也。
[注释] ①涉然:深入的样子。②俛然:贴近的样子。俛,同“俯”。③差差(cī疵)然:参差不齐的样子。④讱(rèn认):难。⑤芴然:同“忽然”,没有根据的样子。 ⑥啧然:深奥的样子。 ⑦誻誻(tà踏)然:嘈杂的样子。 ⑧“《诗》曰”句:见《诗经·小雅·何人斯》。参见《儒效》篇。
凡语治而待去欲者,无以道欲而困于有欲者也①。凡语治而待寡欲者,无以节欲而困于多欲者也。有欲无欲,异类也,生死也,非治乱也。欲之多寡,异类也,情之数也,非治乱也。欲不待可得,而求者从所可。欲不待可得,所受乎天也;求者从所可,受乎心也。所受乎天之一欲,制于所受乎心之多,固难类所受乎天也。人之所欲,生甚矣;人之所恶,死甚矣。然而人有从生成死者②,非不欲生而欲死也,不可以生而可以死也。故欲过之而动不及,心止之也。心之所可中理,则欲虽多,奚伤于治! 欲不及而动过之,心使之也。心之所可失理,则欲虽寡,奚止于乱! 故治乱在于心之所可,亡于情之所欲。不求之其所在,而求之其所亡,虽曰我得之,失之矣。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质也;欲者,情之应也。以所欲为可得而求之,情之所必不免也;以为可而道之,知所必出也。故虽为守门,欲不可去,性之具也。虽为天子,欲不可尽。欲虽不可尽,可以近尽也;欲虽不可去,求可节也。所欲虽不可尽,求者犹近尽;欲虽不可去,所求不得,虑者欲节求也。道者,进则近尽,退则节求,天下莫之若也。
[注释] ①道:引导。②从:放弃。成:趋向。
凡人莫不从其所可,而去其所不可。知道之莫之若也,而不从道者,无之有也。假之有人而欲南无多,而恶北无寡,岂为夫南者之不可尽也,离南行而北走也哉? 今人所欲无多,所恶无寡,岂为夫所欲之不可尽也,离得欲之道而取所恶也哉? 故可道而从之,奚以损之而乱! 不可道而离之,奚以益之而治! 故知者论道而已矣,小家珍说之所愿皆衰矣①。凡人之取也,所欲未尝粹而来也②;其去也,所恶未尝粹而往也。故人无动而不可以不与权俱③。衡不正④,则重县于仰而人以为轻⑤,轻县于俛而人以为重,此人所以惑于轻重也。权不正,则祸托于欲而人以为福,福托于恶而人以为祸,此亦人所以惑于祸福也。道者,古今之正权也,离道而内自择,则不知祸福之所托。易者以一易一,人曰无得亦无丧也;以一易两,人曰无丧而有得也;以两易一,人曰无得而有丧也。计者取所多,谋者从所可。以两易一,人莫之为,明其数也。从道而出,犹以一易两也,奚丧? 离道而内自择,是犹以两易一也,奚得? 其累百年之欲,易一时之嫌,然且为之,不明其数也。
[注释] ①珍:异。②粹:全。③权:秤锤,引申为准则。④衡:秤,类似天平。⑤县:通“悬”,悬挂。
有尝试深观其隐而难其察者①,志轻理而不重物者②,无之有也;外重物而不内忧者,无之有也。行离理而不外危者,无之有也;外危而不内恐者,无之有也。心忧恐则口衔刍豢而不知其味,耳听钟鼓而不知其声,目视黼黻而不知其状,轻暖平簟而体不知其安③。故向万物之美而不能嗛也,假而得问而嗛之④,则不能离也。故向万物之美而盛忧,兼万物之利而盛害。如此者,其求物也,养生也? 粥寿也⑤?故欲养其欲而纵其情,欲养其性而危其形,欲养其乐而攻其心,欲养其名而乱其行。如此者,虽封侯称君,其与夫盗无以异;乘轩戴絻,其与无足无以异。 夫是之谓以己为物役矣。
[注释] ①有:通“又”。后“其”字:当为衍文。②“重”前当脱一“外”字。③簟:竹席。④得问:当为“得间”。⑤粥:通“鬻”,卖。
心平愉,则色不及佣而可以养目①,声不及佣而可以养耳,蔬食菜羹而可以养口②,粗布之衣、粗紃之履而可以养体③,屋室、庐庾、葭槀蓐、尚机筵而可以养形④。故无万物之美而可以养乐,无势列之位而可以养名。如是而加天下焉,其为天下多,其和乐少矣⑤,夫是之谓重己役物。无稽之言,不见之行,不闻之谋,君子慎之。
[注释] ①佣:通“庸”,平常。 ②蔬食:同“疏食”,粗食。 ③紃 (xún旬):麻绳。 ④屋室:当作“局室”。庐庾:当作“庐帘”。葭:当为衍文。尚:同“敝”,破旧。⑤和:当为“私”字。
【鉴赏】 荀子“正名”,意欲何为?文中这样写道:“制名以指实,上以明贵贱,下以辨同异。”我们知道,“实”总是先于“名”而存在的,所以用来指称“实”的“名”在制定的时候会遇到许多不确定因素。荀子认为,“名”应当具有道德判断的作用,有一些名总与高贵、荣耀相关,而另一些名则总与低贱、耻辱相连。他所谓的“明贵贱”,同时也是对社会等级的一种区分。荀子虽然注重道德修养,主张积学成圣,也曾经说过“君子无爵而贵,无禄而富,不言而信,不怒而威,穷处而荣,独居而乐”(《儒效》),但他毕竟无法超越于时代之上,现代社会的民主平等观念对他而言,犹如不可企及的天方夜谭。荀子在《天论》篇中曾经指斥墨子“有见于齐,无见于畸”,认为墨子的想法只会导致政令不施。可见在他的心目中,贵贱等差已与国家的治乱、社稷的兴亡血脉相连。制名指实的另一个作用是“辨同异”,亦即文中所谓“同则同之,异则异之”。在荀子的语言逻辑系统中,既有单名、兼名、共名之别,又有大共名与大别名之分。单名的制定是为了区别事物的大类,譬如“羊”与“马”;兼名的制定是为了在大类之内分辨出事物的不同性质,譬如“白马”与“黑马”。而那些具有共性的事物,就可以归入共名,譬如“白马”、“黑马”与“马”,虽然前两者为兼名,后者为单名,类型不同,但同样都具备了“马”的属性,所以就能共用“马”这个共名。考虑到现实的需要,“万物虽众,有时而欲遍举之”,荀子又推出“大共名”以概括最高的类概念,譬如“物”;与之相反的“大别名”,则可以用来列举最低的类概念,譬如“鸟”、“兽”。
“正名”一说,并非荀子首创。孔夫子早已有言在先:“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论语·子路》)依照孔子的推断,但凡政局的动荡、社会的纷争、道德的乖谬、思想的混乱,全都是发端于“名不正”。所以,若想在礼崩乐坏的时代背景下重新构建一个安定和谐、伦常有序的理想社会,其首要条件就是“正名”。正名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对既有的政治秩序与伦理道德进行拨乱反正的改造,而不仅仅在于词义的辨析或是语言逻辑的规范。在这一点上,荀子同样也意识到了正名的重要性,他说:“名定而实辨,道行而志通,则慎率民而一焉。”在荀子看来,只要制定了合适的名称,贵贱等级就能随之分明,君王意志就会得以实行,民众就会“壹于道法而谨于循令”,千秋基业也会因之而不朽。
可惜现实往往不尽如人意:“今圣王没,名守慢,奇辞起,名实乱,是非之形不明,则虽守法之吏,诵数之儒,亦皆乱也。”荀子不为所惑,力图使名实关系复归正途。他列举了宋钘、墨子、惠施等诸家学说,以指出人们在认知过程中的三大蔽惑:“用名以乱名”、“用实以乱名”以及“用名以乱实”。天下无道,邪说僻言擅作,“君子无势以临之,无刑以禁之,故辨说也”。即使社会上常会出现名实相悖的乱象,荀子也要“实不喻然后命,命不喻然后期,期不喻然后说,说不喻然后辨”,竭尽全力捍卫士君子“贵公正而贱鄙争”的学术尊严。他坚信:“若有王者起,必将有循于旧名,有作于新名。”旧世界与旧制度虽然分崩离析日益沦丧,荀子却已在战国末年的硝烟烈火中隐约感觉到一个崭新的时代即将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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