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祠记
象祠记
明·王守仁
【题解】
王守仁,字伯安,号阳明子,世称阳明先生,其学术思想在中国、日本、朝鲜半岛以及东南亚国家乃至全球都有重要而深远的影响。象祠,为纪念虞舜的同父异母弟象而修建的祠堂。象,在父亲瞽瞍的支持下,多次企图杀害舜,但都未能得逞。后来,在舜的感化下,象终于改过自新。舜不计前嫌,即位后仍封他为有鼻国国君。本文是一篇记文,但没有一字描述景物,只是借此阐述自己的哲学思想。
【原文】
灵博之山,有象祠焉。其下诸苗夷之居者,咸神而祠之。宣尉安君,因诸苗夷之请,新其祠屋,而请记于予。予曰:“毁之乎,其新之也?”曰:“新之。”“新之也,何居乎?”曰:“斯祠之肇也,盖莫知其原。然吾诸蛮夷之居是者,自吾父、吾祖溯曾高而上,皆尊奉而禋祀焉,举而不敢废也。”予曰:“胡然乎?有鼻之祀,唐之人盖尝毁之。象之道,以为子则不孝,以为弟则傲。斥于唐,而犹存于今;坏于有鼻,而犹盛于兹土也,胡然乎?”
【译文】
灵鹫山和博南山有座供奉象的祠庙。山下居住的苗民都把象当做神来祭祀。宣尉使安先生根据苗民的请求,将祠庙重新修整一番,并请求我写一篇文章记述。我说:“是把它拆毁,还是重新修整呢?”宣慰使说:“是重新修整。”我说:“我们为什么要重新修整它呢?”宣尉使说:“这座祠庙的来历,大概已经没有人知道了。但是我们这些居住在这里的苗民,从我的父辈、祖辈,一直追溯到曾高祖父以上,都尊奉它,祭祀它,按时举行祭典从来没有废止过。”我说:“这是为什么呢?对有鼻氏的祭祀,唐朝人曾经把它毁掉。象的为人,作为人子可说是不孝,作为弟弟就是蔑视兄长。对象的祭祀在唐朝就已被废弃,然而今天还保留着;有鼻那里的祠庙已被拆毁,然而在这里却还兴盛,这是为什么呢?”
【原文】
我知之矣:君子之爱若人也,推及于其屋之乌[40],而况于圣人之弟乎哉?然则祀者为舜,非为象也。意象之死[41],其在干羽既格之后乎[42]?不然,古之骜桀者岂少哉?而象之祠独延于世,吾于是盖有以见舜德之至,入人之深,而流泽之远且久也。象之不仁,盖其始焉耳,又乌知其终之不见化于舜也?《书》不云乎:“克谐以孝,烝烝乂[43],不格奸。”瞽瞍亦允若,则已化而为慈父。象犹不弟,不可以为谐。进治于善,则不至于恶;不抵于奸,则必入于善。信乎,象盖已化于舜矣!《孟子》曰:“天子使吏治其国,象不得以有为也。”
【注释】
[40]语出《尚书大传·大战》:“爱人者,爱其屋上之乌。”比喻因为爱一个人而推及到与之有关的人或物。成语有“爱屋及乌”。
[41]意:猜想,估计。
[42]干羽:都是古代舞人所执的舞具。干,盾。舞干羽,表示揠武修文,不再进行战争。既格,已经使苗氏归服。格,来,到,引申为归顺。
[43]烝烝:淳厚的样子。
【译文】
我明白了:君子要是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会连这个人居住的屋子上的乌鸦也喜欢,更何况是圣人舜的弟弟呢?这样,修祠祭祀的是舜,而不是象。我推想象的死去,大概是在苗民归顺之后吧?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古代凶暴乖戾的人难道还少吗?但是唯独对象的祠庙却能传到今世,我因此可以想象舜的德行是多么至高无上、深入人心,以至于他的德泽流传能够如此长久。象的顽劣不仁,大概是他早年间的事,又怎见得他后来不被舜感化而改善从恶呢?《尚书》中不是说:“舜能够用孝使全家和睦,使家人忠厚善良,不至于犯奸作恶。”舜的父亲被舜感化了,也已经变成慈父了。如果象不尊敬兄长,那么就不能说全家和睦。不断自我修行向善,他就不会走上邪恶的道路;不走上邪恶的道路,就一定会走向善道。象已经被舜感化了,确实是这样啊!孟子说:“天子派官吏治理象的封地,使他不能为所欲为!”
【原文】
斯盖舜爱象之深而虑之详,所以扶持辅导之周也。不然,周公之圣,而管、蔡不免焉。斯可以见象之见化于舜,故能任贤使能而安于其位,泽加于其民,既死而人怀之也。诸侯之卿,命于天子,盖《周官》之制,其殆仿于舜之封象欤?
【译文】
这大概可以看出舜爱象爱得深,因而替他考虑得很周详,用来扶持辅导他的办法也是面面俱到。如果不是这样,周公那样的圣明,管叔和蔡叔最后却仍然不能免于被杀。这也可见象已经被舜感化,所以能够任用贤人,安守自己的职位,并把恩泽施给百姓,在他死了以后,人们才怀念他。诸侯的卿,都是由天子任命的,这是《周官》的制度,这大概也是仿效舜封象的办法吧!
【原文】
吾于是盖有以信人性之善,天下无不可化之人也。然则唐人之毁之也,据象之始也;今之诸夷之奉之也,承象之终也[44]。斯义也,吾将以表于世,使知人之不善,虽若象焉,犹可以改;而君子之修德,及其至也,虽若象之不仁,而犹可以化之也。
【注释】
[44]承:接受。这里有根据的意思。
【译文】
于是,我相信人的本性是善良的,天下没有不可以感化的人。那么由此看来,唐朝人拆毁象的祠庙,是根据象早年的作为;如今苗民祭祀他,是信奉象后来的品行。这个意义,我将把它揭示给世人,使人们知道人心不善良,即使跟象一样,也还可以改造;君子修养自己的品德如果到了至高无上的境界,即使遇上像象那样的不仁之徒,也还可以感化他。
【评析】
这是一篇阐明作者“致良知”的观点的论文。文章开篇点题,并提出为什么对象的祭祀在唐代就废除了而在苗地却仍兴盛的疑问。从以下两方面议论:一是认为人们“爱屋及乌”,是为了纪念舜。从中看出舜德的深入人心。二是引经据典,判断象之不仁表现于早期,后期经过舜的教化已经改邪归正。
本文中,引用了《尚书》、《孟子》中的言论,从理论上阐明推想的合理性,并猜测周代的分封制度就是源于舜对象这种宽厚而仁爱的做法。最后得出结论:君子要修养德行以感化恶人,而恶人也能够被君子的德行所感化。以上所有这些,都有助于增强文章的说服力,还增强了文章的可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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