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文学·福克纳
美国小说家。生于美国南方密西西比州北部一个庄园主后代的家庭里。他的曾祖父是南北战争时一位颇有影响的南军将领、写过一本畅销小说,在仇杀中杀过人、后被人杀死。他对福克纳有很大影响。福克纳只上过两年中学和一年大学,但他博览群书,他对狄更斯、巴尔扎克、塞万提斯等名家作品很熟悉,波德莱尔、马拉梅、巍尔伦等象征主义作家和现代派作品、王尔德、乔伊斯、T.S艾略特等人的著作,对他都深有影响。一次大战时,他参加了加拿大皇家空军。他的第一部小说《士兵的报酬》 (1926) 和《蚊群》(1927) 都没有引起注意。为维持生活,他干过各种杂活。1929年,他的《沙多里斯》 出版,这是他第一部虚构的以约克纳帕塌法县为背景的长篇小说。其中包括了许多在日后约克纳帕塌法体系小说中进一步发挥的主题思想。同年10月 《喧哗与骚动》出版,从四个不同角度来描写康普生家族,以此来象征南方社会道德秩序的腐朽和没落。小说的意识流手法运用、象征的深奥含义非同凡响。是他的第一部成功之作。以上自1924——1929是他创作的初期。中期 (1930—1942),有两本短篇小说集和九部长篇小说,其中《在我弥留之际》 (1930),描述一个穷苦的白人家庭如何经历大火与洪水去约克纳帕塌法县府所在地杰弗逊埋葬他们的母亲,像是现代人的“奥德修记”和“出埃及记”,然而却是可怕又可笑,可悲又滑稽的遭遇,表露出作家虚无主义、玩世不恭的思想; 《八月之光》(1932) 主人公乔·克里斯默斯因被怀疑有黑人血统,因此在黑人、白人社会中都不能见容;《押沙龙,押沙龙!》 (1936) 与《喧哗与骚动》较接近,也写庄园主及其后代的故事; 《村子》(1904) 是描写不择手段力图发家的斯诺普斯家族的三部曲中第一部。斯诺普斯本是穷光蛋。放高利贷,娶了已经怀孕的有嫁妆的尤拉; 卖野马当驯马; 造假象。让人误以为有窖藏的土地以高价卖出。《去吧,摩西》(1942) 描写密西西比的大荒野以及在那里居住的一位种植园主的白人及黑人后代的生活。其中《熊》是最重要的中篇小说,写少年艾克·麦卡斯林通过打猎,学到印第安人山姆·法泽斯许多优秀品质,原始森林是纯洁的、净化心灵的,连那头老熊也是高贵的。与此相反的是少年的祖父及其庄园却是罪孽深重的。祖父霸占一个黑女人,又生了混血儿,女儿长大了又成了他的新的情妇。艾克为保持良心清白,放弃遗产,甘做一个自食其力的木匠。
40年代,福克纳的作品被人忽视,他为了谋生,只好到好莱坞编写电影脚本。1946年,《袖珍本福克纳全集》出版。介绍其约克纳帕塌法世系小说的主题思想,重新引起公众注意。1949年,福克纳获诺贝尔文学奖,并发表著名演讲,预言人类将在处于自我毁灭的边缘的世界里生存下去,从此声名大振。这时期,他又写了5部长篇小说,包括斯诺普斯三部曲的后两部,三部曲是《小镇》、《大宅》和《坟墓的闯入者》,主题是写少年查尔斯·梅里生精神的成长。认识到黑人的勇敢、高尚与智慧。《圣殿》 的续篇 《修女安魂曲》(1951),有一种乡村平静生活与城市的对比,是作者心境的一种反映。《寓言》 (1954) 具有反战思想。《掠夺者》 (1962)写一个小孩与佣人和司机误把妓院当成旅馆,住进去,闹了许多笑话。孩子变成老年人时,回忆这段往事,有一种乡土气的幽默。
福克纳的约克纳帕塌法世系小说具有美国小说前所未有的特点: 地方色彩,历史感、乡土社会感。反映美国南方社会历史状况,象征人类命运的寓言故事。同情黑人,又有南方国家主义思想。创作方法千变万化,各具特色,他采用象征主义,现代派手法,如内心独白。他独创的技巧是延迟交代含义,不直接点明主题。同时又有传统作品技巧风格的影响,文体晦涩复杂,语言简单明了,既有沙士比亚的夸张,又有美国南方式的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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