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文学·海德格尔
德国著名的哲学家。他早年在弗赖堡大学学习,1915年在新康德主义、弗莱堡学派的主要代表李凯尔特主持下取得讲师资格,1923年被聘为马堡大学哲学教授。自此他以胡塞尔的学生自居,跟随胡塞尔潜心研究现象学。1928年胡塞尔退休,他被胡塞尔推荐为弗赖堡大学胡塞尔哲学讲座的继承人。后来他背弃胡塞尔的现象学,创立了自己的哲学——存在主义 (不过他并不自称其哲学为存在主义)。
海德格尔的论著甚多,主要有《存在与时间》 (1927)、《康德与形而上学问题》 (1929)、《什么是形而上学》 (1929)、《真理的本质》 (1943)、《论人道主义》 (1947)、《林中路》(1949)、《形而上学概论》(1953) 等。
海德格尔作为胡塞尔的门生首先接受了胡塞尔的现象学方法。随后,他把胡塞尔的现象学方法本体论化,即用胡塞尔的现象学方法把客观世界的本原归结为纯精神的、非理性的“自我”,在海德格尔看来,“存在”是不能用理性对它做出界说的,他说,“存在的性质超出任何存在物可能具有的内容和可能类归的规定性之外。”(《存在与时间》) 他认为存在者是已经存在且已显示出存在的东西。存在先于存在者。什么是真正的“存在”? 他的回答是“人的存在”。自我存在即“思维”,他声称“关于存在的问题,归根结蒂就是关于思维的问题。”(《问到形而上学之路》) 这“思维”决非理性的我思,而是非理性的体验。海德格尔所谓“作为本体的人的存在”,也就是胡塞尔现象学中的“纯粹自我意识”的别名而已。世界既然是本质上自我的存在,因而无须区分主体与客体。他否定客观世界及其规律性,认为它们都是自我的派生物,它们都存在于自我之中,应在自我之中去寻找。据此,海德格尔批判了历史上所有的哲学家。他认为,从巴门尼德、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直至康德等哲学家,其哲学都是从世界,而不是从自我出发去理解“存在”本身,因而都看不到存在的真正本性;他认为,在世的自我的存在的最切近的特征之一,就是它的“时间性”,就是说自我的存在在时间上是有限的。死亡就是自我的存在的限制。自我的存在处于时间中,它没有任何质的稳定性。它的过去已归泡影,未来则渺茫不可知。死亡随时可以到来,它是一个“虚无”。这种没有本质的存在总是处于“烦”、“怕”和“畏”的状态。他说,“自我的存在,本质上就是烦。”(《存在主义哲学》) 而只有“怕”和“畏”才是真正的存在状态或“实质”。海德格尔所谓的“怕”,就是对自我周围的人和物的害怕; 而“畏”则是一种莫名其妙的心理本能,它没有具体的畏惧对象却浸透于自我心灵深处永远无法自解,因为它畏的是“存在自身”,畏的是随时可能来临的死。上述自我存在的实质并非人人都能随时觉察到。人只有饱经苦难和折磨,面临死亡,才会真正体验到自我的畏的实质,才能把自己与他人,与集体,与社会完全分离开来,才能面对自己,发现自己。因而有人称他的哲学为“死亡的哲学”。存在是死亡的开始,而死亡是存在的终结,当人真正认清了自我这个实质时,他就不会终日惶惶于死亡。而只有自由地去就死,才能赋予存在以至高无上的目标。在认识论方面,海德格尔继承了胡塞尔的非理性主义和直觉主义。他从其“存在”概念出发,否认物质与意识在认识论上的区别。他认为作为创造出存在者的“存在”,作为世界本质的超验的“自我”,才是真正的认识对象。“没有自我的存在,就没有真理。”“真理,是存在的真理。”(《论人道主义》) 自我的存在不能用观察和理性思维即科学方法加以认识,人们只能依赖于非理性的“直觉”来认识自我存在,依赖于神秘的自我的内心体验。在他看来,认识是一种原始的直觉。海德格尔宣称当个人在日常生活当中与他人发生关系时总感到丧失了自己,个人成了按他人意志举手投足的玩偶。这“他人”不是确定的个体,不是人本身,不是一切人的总数或一些人,但它又确实存在。“这个人是中性的东西……就是普通人。”(《存在主义哲学》) 当个人混迹于一般人之中时,就处在一种“沉沦状态”。这样,人们只能处于生活的表面,不能达到本己的存在。他认为只有宣扬、领悟他的存在主义哲学,才能使人回到本己的自我存在,才能重新恢复人的价值和意义,才能拯救人类于沦落之中。
可见,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是一种具有浓厚神秘主义色彩和悲观主义情调的主观唯心主义哲学。它与克尔凯戈尔的悲观主义哲学和叔本华的意志主义哲学有许多相似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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