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第六十八章 善为士者》翻译与解读
善为士者,不武01。善战者,不怒02。善胜敌者,不与03。善用人者,为之下04。是谓不争之德05,是谓用人之力06,是谓配天之极07。
今 译
善于率兵的将帅,不用武力。善于作战的将帅,不愤怒。善于战胜敌人的将帅,不与敌人对阵撕斗。善于用人的将帅,能谦卑退让。这叫不争的道德,这叫善用人的力量,这叫符合自然法则。
评 议
本章是讲将帅率兵作战的兵法思想。具体说明这样四点:(一)善于率兵的将帅,不用武力,要慈爱士兵,方能“以战则胜,以守则固”。(二)善于作战的将帅,两军对阵,不能愤怒盲动,否则便会中敌奸计。(三)善于战胜敌人的将帅,不与敌军对阵厮斗,而“以奇用兵”,不战而屈人之兵。(四)善于用人的将帅,对待士兵要谦卑退让,方能与士兵并心一意,全力以赴,战胜顽敌。老子认为,将帅有此率兵作战的思想,才符合自然规律。
唐代王真认为《老子》是一部兵书,有些言过其实。但《老子》中许多兵法思想,十分重要。仅以本章而言,老子说“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的兵法思想,在古代的战争实践中的确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尤其“善战者,不怒”、“善用人者,为之下”两点,在当今战争中,仍然具有现实的指导作用。何况《老子》言兵的思想,并非仅仅如此,下面几章,还要讲到老子精辟的兵法思想。
注释
01 士:王弼曰:“士,卒之帅也。” 武:武力。句谓:善于做将帅者,不用武力。
02 怒:愤怒,激怒。林希逸曰:“战而怒,忿兵也。”句谓:善于作战者,不愤怒。
03 不与:林希逸曰:“不与,不与物为对也。”
吴澄曰:“胜敌不待与之对阵较力,兵刃不施,彼将自屈。”
奚侗曰:“不战而屈人之兵,故云‘不与’。以我临物曰‘与’。”句谓:善于战胜敌人者,不与对阵格斗而却能屈人之兵。
04 为之下:谦卑退让,处于卑下。含有“后其身而身先”之意。句谓:善于用人者,对人谦卑退让。
05 德:德性,品德,道德。句谓:这叫不争的道德。按:指“不武”、“不怒”、“不与”而言
06 力:力量。句谓:这叫用人的力量。按:指“为之下”而言。
07 天:指自然法则。 极:极至。奚侗曰:“极,至也。体道者与天合德,故曰‘配’。各本‘天’下有‘古’字,谊不可通。”句谓:这叫符合自然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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