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之忍第六十一
与之忍第六十一
富视所与,达视所举。不程其义之当否,而轻于赐予者,是损金帛于粪土;不择其人之贤不肖,而滥于许与者,是委华背衮于狐鼠。
《春秋》不与卫人以繁缨,戒假人以名器。孔子周公西之急,而以五秉之与责冉子。噫,可不忍欤!
【译文】
衡量一个人行为是否妥当,符合情理,就要在他富贵的时候,看他把东西送给什么样的人;在他为官的时候,看他向上举荐什么样的人。不考虑道义上应当不应当,就将东西随随便便胡乱给人,这就如同把金银布帛等物扔在粪土之中一样;不考核官员贤明不贤明,就将官员随随便便举荐上去,这就犹如把华贵的衣服穿在狐鼠之类的动物身上。
《春秋》记载,卫国赐给于奚繁缨和曲悬用来参加朝会,孔子因此而叹息,不能给人名与器;子华出使齐国,孔子周济子华之母,但冉子却私下周济其五秉粟米,数量甚多,受到孔子责备。唉!施与别人东西,也有当与不当之分,要防止没有原则的胡乱给予。人们怎能不忍住自己随便施与的行为呢!
【评析】
生在人世间,应该知道凡事都有法度的约束。如果你有能力去接济别人,而你也愿意给予别人帮助,这当然是件好事,但是你还要考虑到是否合情合理,只是一味地给予可能会伤了别人的自尊。相反,如果你需要得到别人的帮助,你也要考虑到别人的给予是否合乎法度,如果是违法的行为,即使给予的再多也不能接受。
典例阐幽 不合法度,与亦不取
南宋人褚渊,字彦回,家在河南阳翟。少年时就有清廉的名声,做官一直做到吏部尚书。一次,有一人揣着一块金子向他求官做,想得到一个清闲的位置。他拿出金子对褚渊说:“这件事情别人都不知道。”褚渊说:“你本来就可以得到官做,为什么还要凭这个东西?你如果一定要给我,那我不得不向上禀告此事。”此人非常惭愧,将金子收好走了。后来褚渊说出了这件事,但没有说这个人的姓名,所以当时也就没有人知道这人是谁。褚渊拒贿有方,又不损人名气,实在是一个君子。他不仅不贪图金钱,不因为取小利而坏法度,更是一个为人正派的人。
清宣统年间,滕县南沙河北街有个王克供。他开了一个杂货门市,名叫“增益店”,他一生以善为本,常用赚来的钱财周济乡民。
有一年,从南方来了一位进京赶考的举子,病倒在街头路上。王克供知道后,把这位举子抬到家去,请郎中为他看病。一天两次煎汤熬药,三茶四水地伺候着。不几日,举子大病初愈,但仍不见笑脸。问他为什么愁眉不展,举子才说出了知心话。原来举子口袋内分文没有了,离京一千多里,考期马上就到,步行是赶不到京城的。王克供说:“你别愁,我花钱雇马车送你到京城。”他凑足了钱,花钱雇了一辆上等的马车,临行吩咐赶车的人说:“你要风雨无阻,日夜赶路,不误举子考期,回来赏你一口袋谷子。”
于是,赶车的打马上路,日夜不停地向北京进发,果真没误考期。
不久,举子金榜题名,经过皇帝和文官的面试后,派到山东任知府。他人马喧天出了京城,知府吩咐在滕县落轿,他要到南沙河会客。
在滕县落轿后,知府着便衣抄小路步行至南沙河,在增益店内与王克供见了面。一别个月有余,二人见面非常亲热,叙谈别后经过。这时,只听大街上有兵马穿过,王克供不知何故,忙出门探望,知府叫他把一盏黄灯笼挂在门框上。不大一会儿,各州各府各县官员到齐,克供这才知道他高中了,做了大官。
第二天,知县问王克供共收多少拜帖,王克供说有九州十府一百单八县,共递一百二十七道书。知府试探问共收礼多少,王克供说分文没取,知府说:“你亏了我的好心了,我想此举可使你转眼成为百万富翁。你真是大厚道人。”王克供说:“大人!不义之财小人不敢取。”
知府回到济南,送来两包茶叶。王克供正忙生意,哪顾得上去拆茶叶包?时过三月有余,才想起知府大人送的两包茶叶,忙叫儿子去取来,打开包儿一看,这哪里是茶叶,原来是两张省试举人的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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