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张翼之
清代乾隆、嘉庆年间,是我国考据学的兴盛时期。这个时期,清朝封建统治政权已经巩固,满、汉地主阶级内部矛盾已相对缓和,清朝统治者对地主阶级知识分子,除继续实行文化专制主义政策外,还兼施笼络手段,予以收买。同时,又以烦琐的考据学作为治学方法,企图把学术界引入脱离现实政治斗争,钻故纸堆的道路上去。因此,这时的学术风气为之一变,清初学者顾炎武等人提倡的“经世致用”之学,现在,已被盛行起来的经史考据学所代替了。许多学者为避开现实政治问题,也就以巨大的精力,投入到资料的搜集、整理、审核和考订的工作中去。他们研究的对象是古代的儒家经典、明以前的史学著作,以及诸子、金石、天算、地志等史料。为此,他们要求每事必追根求源,言必有据,反对空谈和主观臆断,讲求旁参互证,反对孤证立说。这种风尚,到乾隆、嘉庆年间,达到了全盛时期,人称乾嘉考据学,而当时的学者们却自称朴学或汉学,以别于宋代的理学。
初期的乾嘉学者,多集中于研究儒家经典,往后就逐渐转向研究古代史料,这时问世的《十七史商榷》、《二十二史考异》和《二十二史札记》,被称为乾嘉考据学的典范工作,清代的三大考史名著。
《十七史商榷》一百卷,王鸣盛撰。王鸣盛(公元1722-1797年)字凤喈,号礼堂,又号西庄,晚年改号西沚居士。著名的经学家和史学家。江苏太仓州嘉定县(今属上海市)人。1754年(乾隆十九年)中进士,官至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1763年以母丧休官,迁居苏州,卖文自给,闭户著述,至七十六岁去世。
王鸣盛的著作主要有诗文集《西庄始存稿》和《西沚居士集》,经学著作《尚书后案》,史学著作《十七史商榷》和《蛾术编》。
《十七史商榷》虽然也校释文句,却是以考订见长。它的每一条考订都有一个题目,各条字数不等,少则几句话,多的竟成了一篇独立的论文。考订的重点是《汉书》和新、旧《唐书》,它们一共四十六卷,几乎占了全书的一半。最少的是北朝史,仅四卷,南朝史也只有十二卷。其考订的内容,包括以下四类:
第一类,文字校勘,这是本书的重点。王鸣盛是以汲古阁本做底本,再用明监本或其他本子来校。其中只有《旧唐书》用的是闻人诠本,《旧五代史》用的是四库馆新辑传钞本。校勘的方法,常用的是理校法,对于校勘学很重要的对校法,他却不很注意。而且,他校书是重点校,不是全面校,当他感到发生了疑问,才去进行重点校勘,这就使得本书臆测和武断的地方,难以避免了。
第二类,考证典章制度,也是本书的重点。十七史中,只有“前四史”有旧注,其余的各史都没有注释,读者遇到有关典章制度问题,常感困难。本书考证制度,以地理和官制最多。如卷十四至二十一,考前汉地理;卷三十二、三十三考后汉地理;卷五十七考南朝地理;卷六十七考北朝地理;卷七十八至八十考唐朝地理。其余的分散在各卷里。官制的考证,卷四十考州郡中正;卷六十四考都督、刺史;卷八十一论官阶勋爵中晚日渐纠纷;卷八十五论分司官;卷八十九,论南衙北司,其余也散见各卷。这些考证,有史有论,对读者颇有帮助。
第三类,评论历史事件和人物。这类评论多半是做的翻案文章。他称赞唐代的郑注和李训为“奇士”,倒还比较公允。有的是历史上被认为好人好事的,作者却往往痛加贬斥。如东晋王导,历来被誉为“江左夷吾”,本书卷五十却骂他“导之庸鄙无耻甚矣。”这种种议论,往往是根据封建道德标准来衡量的。但也有些议论对读者还是有启发作用的。
第四类,评论史书的优劣。王鸣盛对十七史都有评论,有的是讨论体例,有的评论史书内容的是非问题,也有的是对作者本人的看法问题。如为范晔辨诬;惋惜魏收“被谤独甚”,他的《魏书》不应在诸史之下。被他贬得最厉害的是《南史》、《北史》以及他们的编撰者李延寿。
总之,《十七史商榷》是一部以考订为主,而又有议论的史学名著。它校勘了我国“正史”中的大部分史书,补正了其中的讹误,考订了重要史实,且又以舆地、职官和典章制度考订见长。虽然,考订也或有误,议论或有不当之处,但对读者还是有很大帮助的。
《十七史商榷》通行本有广雅书局本,《史学丛书》本,商务印书馆曾于1937年据史学丛书本排印,列入《丛书集成》,1959年又重印过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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