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张翼之
《清会典》和《明会典》一样,也是儒臣们奉诏编撰,是记载清代典章制度的资料汇编。
《清会典》依照《明会典》的体例,创修于公元1694年(清康熙三十三年),1727年(雍正五年)重加编撰。这两次编撰,都是将《事例》分散在各条之下。从公元1747年(乾隆十二年)开始,命《会典》与《事例》各修成一书。自此以后,就一分为二,至公元1764年(乾隆二十九年),编定为《会典》一百卷,《事例》一百八十卷。1818年(嘉庆二十三年),重编《会典》八十卷、《事例》九百二十卷、《图》一百三十二卷。到1899年(光绪二十五年)重编时,《会典》复为一百卷,《事例》则增加到一千二百二十卷,《图》二百七十卷。从乾隆以后,续修的主要部分是增加了《事例》,所以,《会典》前后各本基本上略相一致。如光绪二十五年本的内容,也是首列宗人府,其次,是内阁、军机处、六部、理藩院、都察院、各寺监、八旗都统、内务府和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等。其中只有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清代后期增设的机关,其他多照旧本。
通行的《清会典》有《万有文库》本,它是以光绪重修本的原写本影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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