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与诗歌
宗教与诗歌之间,存在着多方面的关系,错综复杂,难以捉摸,因此不能对其作简单化的说明。在宗教与诗歌的关系问题上,有过两种极端化的观点。A·N·怀尔德在他的批评著作《现代诗歌与基督教传统》中认为:诗歌的感受与宗教的感受有着深层的、密切的联系;虽然诗歌与宗教内容不同,但宗教的阐述需要诗歌的语言。然而S·约翰逊却断言:“虔诚的思想,或者说人的心灵与上帝的交流,不可能也不应该采用诗的语言”,因为“诗歌的本质是创造”,而诗歌所创造的新奇内容会致人欢乐。另一方面,宗教的内容应属尽人皆知,因此“与新奇的情感及新奇的表达方式皆不相容”。
可以说上述两种观点都过于走极端。诚然,宗教与诗歌是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因为二者均可各自独立存在。西方宗教中的加尔文教派曾故意诋毁诗歌的优美,然而如果加尔文教在其语言上横加人为的限制,那么它也就不可能发展成为一个教派。另一方面,许多诗歌,如莎士比亚的《维纳斯与阿多尼斯》和济慈的《恩底弥翁》,确无宗教色彩。宗教与诗歌显然是意义不同的两个范畴。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不应认为两者之间毫无关系。与约翰逊的观点相反,在宗教范畴内也需要适当的新奇情感与新奇表达方式,因为如果一味坚持那些陈旧的语言和陈旧的情感,必将大大削弱新一代追求新意的教徒的宗教意识。例如,对于一个持不可知论的读者来说,传统的祈祷已经过时了,但是当他读到英国诗人奥登对上帝的新颖称呼:“先生,你不是任何人的敌人……”时,他就会激发起对上帝的一种新的感知。同样,“上帝的爱”这一说法,在基督教语言中已经重复无数次而失去了吸引力。可是,诗人们运用诗的语言来表达这一概念却能为其增添新的魅力。如斯宾塞采用“上天之爱”,多恩及一些西班牙神秘派诗人使用“神圣之爱”等。像这样一些新颖而富有情感的表达法,既表示了基督教的信念,又保持了诗本身的语言美。
实际上,宗教语言,即使没有以诗的形式出现,即使在它用于教诲、劝诫信徒之时,也会很自然地采用了一些典型的诗歌表达技巧。例如,在描写人的心灵向上帝祈求帮助或真切地感受到上帝之存在等强烈的体验时,日常用语就显得不够使用了。因此,虔诚的宗教作家便常常采用形象语言来表达宗教思想感情。这种形象语言不完全是为了取代日常的平淡语言,而不为了弥补平淡语言之不足。在《圣经》中,就多次用“结婚”这个隐喻来表达人的心灵与上帝之间的沟通。耶利米与以西结说上帝是以色列的“丈夫”;耶稣把自己说成是“新郎”;保罗说基督与他的教堂有神秘的“婚姻关系”等。当考证上述这些比喻时,不难看出:每一种比喻都代表着一种语义的转换。宗教作家运用这种方法形象地表达宗教概念。格言和寓言是运用形象语言的又一证明。有时格言和寓言也用直接说明文字表达。但是形象化语言所表达的意思要比直接说明文字所表达的意思更为突出,更加深刻。
在列举了散见于宗教文献作品中的一些诗歌技巧运用之后,再来看看真正的宗教诗歌,如埃斯库罗斯的《奥瑞斯忒亚》、但丁的《神曲》和弥尔顿的《失乐园》等。在这些作品里,诗歌艺术得到完整和创造性的发挥。在《奥瑞斯忒亚》中,诗人大量运用意象——特别是有关狩猎、殷红的鲜血、血染的皇袍、祭礼杀生、象征生与死的撒旦、鸟的飞翔、光明到来等等意象,从而比直接叙说教诲与信念的合唱词所表达的宗教思想显得更为生动强烈。《神曲》虽然大量吸取了托马斯·阿奎纳斯的哲学与神学思想,但决非只是用华丽的词藻对这些思想进行复述。但丁诗歌的独特之处就在于他将特殊的意象和事件与神学思想融为一体而产生出新内容。至于《失乐园》,一般读者认为它似乎比上述两篇诗作都更切近于原来的宗教故事题材。然而,大卫·戴克斯却指出:《失乐园》虽然表面上十分切近原有故事情节,但是弥尔顿通过他所运用的意象、间接引喻及他所渲染的全诗的气氛,含蓄地表述了一种更为重要的神义论观点:即“上帝对人类的真正释罪表现为:在伊甸园那样无所事事的理想生活丧失之后,人类面临的是一个需要追求道德完善同时又充满了自然美的、充满挑战和变化的世界。”因为,虽然这个新的世界失去了伊甸园那种宁静幸福的生活,然而诗人却把上帝对人类的惩罚(令其从事流汗的劳动以谋生),描写成人类朴素劳动生活的高尚与美好,以及自然界四季风光的绮丽。这样一种描写“与认为劳动是上帝对人类的处罚的观点,是不完全一致或完全相反的。”
在英国诗歌史上,17世纪是宗教诗歌的鼎盛时期,重要的宗教诗歌作者有约翰·多恩、乔治·赫伯特、亨利·沃恩、克拉肖以及特拉赫恩等。他们将宗教虔诚与作为语言和韵律手段的诗歌形式相结合。16世纪后半叶的宗教诗歌具有更多的斯宾塞式的风格特征,如:当谈到上帝时,便采用简单的、为人们所熟知的隐喻,如:“圣光,/照射出圣洁的光芒,使一切完美的事物涌现。”而17世纪的玄学派诗人则希望通过新颖的、出其不意的句式技巧以及延伸隐喻等技法,来表达宗教意识中某些更难理解的含义。例如:乔治·赫伯特便采用了同义反复和颠倒隐喻中的喻体与本体的方法,取得了惊人的艺术效果。同义反复的用例如:“啊!亲爱的上帝,虽然我显然已被你忘记,/如果我不爱你,就让我不要爱你。”第二句的同义反复所表达的意思比一般的文字说明所表达的意思更有效。逆向隐喻的用例如《神圣》中的一行:“他吩咐我们以他的血作葡萄酒。”这与基督徒把圣餐中的酒当作耶稣的血液相逆。在《痛苦》一诗的最后两行中,赫伯特又合并了这两种象征:“爱便是那液体,甜蜜、纯洁/我的上帝是血液,而我是美酒。”亨利·沃恩承认他受到赫伯的启迪,他特别关心一些相互矛盾的关系:时间与永恒(“永恒的光明的萌芽”);生与死(“把这尘土作的肉体葬于坟茔。/我这样降生,也这样归去。”);光明与黑暗(“一切生灵摆脱黑暗,/向往着你的影子——光明。”)
在当代,可以说没有一位英语诗人比艾略特对宗教诗歌艺术的贡献更大。他的两部诗可作为辉煌的里程碑。《灰星期三》是一首取材于基督教内容的宗教诗,采用了许多意象,再现了大量的英国圣公会礼拜仪式。《四个四重奏》具有更广泛的综合性。这组诗把传统的基督教意象和当代世俗社会中的意象结合在一起,阐述了许多新颖的见解。如《小吉丁》中的黑色鸽子既代表执行任务的轰炸机,又代表三位一体中的圣灵。这种以比喻手段再现基督教重大主题的成功再次表明:诗歌与宗教能够相互联系并能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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