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志不书名
碑志不书名
【原文】
碑志[1]之作,本孝子慈孙欲以称扬其父祖之功德,播之当时,而垂之后世[2],当直存其名字,无所避隐。然东汉诸铭,载其先代,多只书官。如《淳于长夏承碑》云,“东莱府君之孙,太尉掾之中子,右中郎将之弟”,《李翊碑》云,“牱太守曾孙,谒者孙,从事君元子”之类是也。自唐及本朝,名人文集所志,往往只称君讳某字某,至于记序之文,亦然,王荆公为多,殆与求文扬名之旨为不相契[3]。东坡先生《送路都曹》诗,首言:“乖崖公在蜀,有录事参军老病废事,公责之,遂求去,以诗留别,所谓‘秋光都似宦情薄,山色不如归意浓’者。公惊谢之曰:‘吾过矣。同僚有诗人而吾不知。’因留而慰荐之。坡幼时闻父老言,恨不问其姓名。及守颖州,而都曹路君,以小疾求致仕,诵此语,留之不可,乃采前人意作诗送之。”其诗大略云:“结发空百战,市人看先封。谁能搔白首,抱关望夕烽。”则路君之贤而不遇可知矣。然亦不书其名,使之少获表见,又为可惜也!
【注释】
[1]碑志:墓志碑。[2]垂之后世:名垂后世。[3]不相契:不符合。
【译文】
墓志碑上的文字,本是孝子慈孙想要颂扬其父祖的功德,并能够传播一时且名垂于后世的,应当写上名字,不该有什么避讳。然而东汉的墓志铭,记载前代人的功德事迹,大多数只写了官位。比如《淳于长夏承碑》写道:“东莱府君之孙,太尉掾之中子,右中郎将之弟。”《李翊碑》写“牱太守曾孙,谒者孙,从事君元子”像这样的都是。自唐朝到本朝以来,名人文集所记载的墓志铭,往往只称君讳某字某,对于记载序言之类的文字,也是这样,王安石写过很多墓志铭,但和求文扬名的宗旨不相符合。在苏东坡《送路都曹》诗的序言写道:“乖崖公在四川时,有一位录事参军因为生病耽误了公事,乖崖公指责了他,于是请求辞职,并写诗一首作别,诗中说‘秋光都似宦情薄,山色不如归意浓’。乖崖公惊叹并且道歉说:‘是我的过错,同僚之中有诗人而我却不知道。’因此挽留并予以安慰推荐他。东坡小时候听父老说起这件事,可惜没有问他的姓名。等到东坡作颍州知州时,都曹的路君,因为得了小病请求辞职,吟诵了这首诗,东坡挽留他不成,路君乃采前人之意作诗送东坡。”其诗大略是:“结发空百战,市人看先封。谁能搔白首,抱关望夕烽。”那么路君虽有才能但得不到施展才能的机会是可想而知的。然而也没有写他的名字,使人很少能了解他,又是一件可惜的事。
【评析】
作者在本文中讲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就是东汉很多墓志铭并不写上墓主的名字,从唐代以来的墓志、序言也是如此。这既与墓志“扬父祖之功德,播之当时而垂之后世”的宗旨相违背,也使很多人的事迹难以流传下来。中国古代为了表示对父祖、师长、显贵的尊敬,常常不直接提他们的名字,也不用他们名字中使用的字。这叫做“名讳”。比如司马迁的父亲叫司马谈,所以长长的《史记》中找不到一个“谈”字,有一个人名叫“赵谈”,司马迁就把他改成了“赵通”。陆游《老学庵笔记》中记载,宋代田登做州官,自讳其名,州中皆谓“灯”为“火”。上元节放灯,州吏贴出榜文云:“本州依例放火三日。”于是就有了“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唐代诗人李贺之父名晋,“晋”与“进”同音,结果李贺一生不考进士。因为常需避讳,古人在小心谨慎之中总结了种种避讳方法:有的改用近义字词来代替需要避讳的字,有时遇到要避讳的字时,在该字上少写一笔,有的遇到要避讳的字时不填写或者使用其他别字代替。严格来说,“名讳”是没有任何实质意义的。避讳别人的名字并不等于心中真的尊敬他。在这方面,西方人的做法就比较好,他们用自己尊敬的人或者祖先的名字给孩子命名,让他们的名字可以永远流传下去,才能真正达到“播之当时而垂之后世”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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