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释之传误
张释之传误
【原文】
《汉书》[1]纪、传、志、表,矛盾不同非一,然唯张释之[2]为甚。本传云:“释之为骑郎,事文帝十年不得调,亡所知名,欲免归。中郎将袁盎惜其去,请徒补谒者[3],后拜为廷尉[4],逮事景帝,岁余,为淮南相。”而《百官公卿表》所载,文帝即位三年,释之为廷尉,至十年,书廷尉昌、廷尉嘉又二人,凡历十三年,景帝乃立,而以张驱为廷尉,则是释之未尝十年不调,乃未尝以廷尉事景帝也。
【注释】
[1]《汉书》:又称《前汉书》,由我国东汉时期的历史学家班固编撰,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2]张释之:字季,西汉南阳堵阳(今河南方城东)人。曾事汉文帝、汉景帝二朝,官至廷尉,以执法公正不阿闻名。[3]谒者:掌管晋见的近侍。[4]廷尉:官名,秦置,为九卿之一。管理天下刑狱。
【译文】
《汉书》的内容形式由纪、传、志、表几种体裁组成,相互矛盾的记载不止一处,然而尤以记载张释之的事情矛盾突出。书里记载说:“张释之担任骑郎,在汉文帝手下做官十年职位都没有升迁,很少人知道他的名字,所以他想要辞官回家。中郎将袁盎惋惜他的离去,于是上奏章请求升他为谒者的官,后来又升任廷尉;到汉景帝即位之后一年,又调任淮南相。”而在《百官公卿表》里所记的,汉文帝即位之后的第三年,张释之就担任了廷尉,到汉文帝十年,又记载有廷尉昌、廷尉嘉二人的名字,过了十三年,汉景帝才即位,此时张驱担任廷尉。从后面的这个记载来看,就没有张释之十年未升迁,也没有他在汉景帝时担任过廷尉的事了。
【评析】
本文是对张释之为官经历进行考证,订误。洪迈认为《汉书》记载相互矛盾之处很多,不应全部信以为真,并对张释之为官之事进行考证反驳。考察《百官公卿表》中对此事的记载,他认为,不存在《汉书》中所说的张释之十年未升迁,他也从没担任过廷尉之职。
上一篇:《容斋随笔·张良无后》译文与赏析
下一篇:《容斋随笔·忠宣公谢表》译文与赏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