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曹因墓铭
唐曹因墓铭
【原文】
庆元三年,信州[1]上饶尉陈庄发土得唐碑,乃妇人为夫所作。其文曰:“君姓曹,名因,字鄙夫,世为鄱阳人。祖、父皆仕于唐高祖之朝,惟公三举不第,居家以礼义自守。及卒于长安之道,朝廷公卿、乡邻耆旧,无不太息。惟予独不然。谓其母曰:‘家有南亩,足以养其亲;室有遗文,足以训其子。肖形天地间,范围阴阳内,死生聚散,特世态耳[2],何忧喜之有哉!’予姓周氏,公之妻室也。归公八载,恩义有夺,故赠之铭曰:‘其生也天,其死也天,苟达此理,哀复何言!'”予案:唐世上饶本隶饶州,其后分为信,故曹君为鄱阳人。妇人能文达理如此,惜其不传,故书之,以裨图[2]志之缺。
【注释】
[1]信州:今江西上饶。[2]死生聚散,特世态耳:生死离别,是世间的自然现象。
【译文】
南宋宁宗庆元三年,信州上饶尉陈庄在地下挖出一块唐代的墓碑,这是一位妇女为她的丈夫所写。上面的碑文写道:“我丈夫姓曹,名因,字鄙夫,世世代代都是鄱阳人。祖父和父亲都在唐高祖的时候做过官,唯独我的丈夫参加三次科举考试都没有获得功名,在家中一直用礼仪约束自己。一直等到他死在了去往长安的路上,朝廷公卿、街坊邻居、耆老世交,没有一个不为他惋惜的,只有我不这样认为。我对他的母亲说:‘我们家有良田,可以养活双亲;家有夫君留下来的文章,足以教育子女成才。人生活在天地之间,转换于阴阳界,生离死别,这是人世间的自然现象,又有什么可伤心高兴的呢!’我姓周,是夫君的结发妻子,我和丈夫在一起相处八年,我们一直都很恩爱,如今他去世了,所以我写一篇铭文赠送他:‘人活着是天意,死了也是天意,如果能明白这个道理,又有什么可悲伤的呢?'”据我考察,唐朝时,上饶本隶属于饶州,后来才从饶州分出隶属信州,因此说曹因世代都是鄱阳人。妇人能写出这样通情达理的文章,可惜她的事迹没有流传下来,所以我把这件事记录在这里,来补充史书中缺少的。
【评析】
此篇文章记述了唐代墓志碑上妻子写给死去丈夫的一段话。洪迈否定了“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传统观念,称赞了此妇人的才华。妇人的丈夫“卒于长安之道,朝廷公卿、乡邻耆旧,无不太息”。然而唯独妇人不这么认为,她在墓志碑上说道“家有南亩,足以养其亲;室有遗文,足以训其子”,并深刻地认识到人世间的生离死别,是自然现象这一道理。洪迈因此妇人的通情达理和才华触动,将其事迹记载这里供后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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