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其情节,这丫鬟也是让贾少爷给惯坏的。看吧,她生了气就敢撕扇子,一连气撕了多少把。晴雯应该是苦出身,书中交代,她是十岁那年被买进荣国府当使唤丫头的。如此出身,她就应该知道一粥一饭,当知来之不易;一丝一缕,当思得之艰辛。可她就硬是不知道爱惜东西,硬是忘记了自己是哪块儿地里长的哪棵葱了。好,敢撕扇子,这叫暴殄天物。能让贾宝玉少爷派上用场的扇子,那得多值钱啊,那可不是地摊上花三块两块就能菜来的,至少也得是工艺美术商店买来的高级玩意儿吧。她就能一点儿不手软,硬敢一把一把地给撕了。她一口气撕了多少,谈歌现在手边没书,也记不清了,这丫头大概撕了有半箱子吧。这半箱子能装多少扇子啊,至少二三十把总有吧?就算一把合二两银子,这二三十把得多少钱?作家李国文算过一笔账,他说清代一两银子应该值现在的六十二元人民币。李先生怎么算出来的谈歌不知道,反正大概不会太离谱(李先生是一个认真的人)。那二三十把扇子得值多少钱呢?就算她不想这世界上还有三分之二的受苦人,她也得想想她自己是苦出身吧。她这不是忘本吗?她真给贫下中农丢人哟!总算她后来撕烦了,不撕了,那后半箱子才算省下了。贾少爷在一边陪着,也竟能狗屁不通地一通瞎解释:撕扇子就是爱扇子嘛,因为爱才撕,扇子也就物有所值了嘛(谈歌记不大清楚了,贾少爷大概就是这么说的,这真是钱多了烧出来的理论)!道理有这么个讲法吗?扇子本来是用来煽风的,可是撕了,消了气,就是物有所值了吗?这是个什么道理?如此,世间打老婆又怎么讲呢?娶老婆是为了过日子的,是为了爱;那打老婆也是为了爱吗?也是物有所值吗?
实事求是地说,晴雯个人条件不错,模样长得也好看,人也聪明肯干,且能说会道,应该是很讨贾家上下喜欢的。她是奴才里的精英,是上了大观园奴才排行榜的人物。举个例子:贾少爷的一件大衣烧了一个洞,这丫头还真给补上了,手巧哇!如果上街找裁缝,花钱多少不说,也不一定补得好,也不一定补得让贾少爷满意。可是晴雯硬是一针一线给补上了,而且还是带着病给补好的。贾少爷还挺满意。这针线活不容易做呀(现在那些会女红的女大学生们也未必能找出几个来),仅此一条,晴雯就应该站在奴才排行榜里的前三名之列(不用给评委们送礼)。
发展到后来不可收拾的结果,晴雯是吃了不知道天高地厚的亏。聪明人总是被聪明所误,这话自古就没差过,晴雯太张狂了。西人谚:上帝让谁灭亡,就先让谁疯狂。这句话用到中国人身上也百发百中。
晴雯这丫头哟,真不该昏了头,不该妄想着攀高枝儿。你说人家贾少爷能怎么样你呢?人家跟她客气客气,她还就真想上了,还撒娇使性儿,可着劲儿闹腾(这大概是天才与奴才们共有的弱点,经不住宠)。这不是倒霉催得吗?比比袭人,那丫头多精啊,你还别怪袭人给你打小报告,人家袭人那是正常的工作汇报。王夫人本来就不满意你那疯疯癫癫的样子,大观园里搜查香袋的时候,你还披头散发,能瞧得上你吗?你以为你把贾少爷哄高兴了,你就有香饽饽吃了?贾少爷还没接班儿呢,这大观园里还得王夫人说了算。得,最后给下岗了,王夫人一瞪眼,把她轰出去了,在大观园里的工作服都不许带走一件。想想看,王夫人如果不被气急了,能这么小心眼儿吗?能这么小气吗?一件工作服值几个钱,下岗职工带走,总可以做个纪念吧。不行!都留下!
谁讲过,穷人一旦翻了身,那可就比富人还凶。晴雯还没有翻身呢,就气势汹汹地来劲儿了,她早忘了自己是什么变的了。这不招人忌恨吗?有读者责怪袭人,说花袭人是一个坏蛋,如果不是她总在王夫人面前说三道四,王夫人也不会把晴雯赶出去。话也不能这么说,谈歌刚刚讲了,袭人是正常的工作汇报,你晴雯如果没有毛病,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而且团结群众、尊重领导,袭人再告你,她告得下来吗?
下岗之后的晴雯在生活上是惨了点儿,荣国府没有给一分钱下岗安置费。晴雯也一时找不着工作,其实她也难找工作了,她在大观园这样一个各方面待遇都不错的企业干惯了,她就很难看上别的企业了。她会针线活,你通过中介把她介绍到纺织厂去上班,厂里三班倒,她肯定不去。书读到这里,读者应该是挺同情她的。如果她能反思一下自己,省悟过来,再去找王夫人,赔着笑脸做做自我批评,重新上岗也不是不可能。可是她那脾气,是做自我批评的性格吗?早就宠坏了。
她大概是被一股急火窝住了,病了,住在别人家里,盖着一床旧被子(此情此景真是凄凉)。贾少爷去看过她一趟,按说这是个机会,她说几句软话,再做点儿检讨,让贾少爷给王夫人带个话儿,或许事情还有个转机。可她还咬牙切齿地说:早知道担着个虚名,就应该如何……(手边没书,原话记不清楚了)你想如何怎么着,大概就是想跟贾少爷上床的意思吧。这叫什么想法,你以为你上床了,工作就保险了?
手边有一张报纸,刚刚看罢,上边写了一件案子,说一个女大学生,到了一家经济实力很强的公司应聘,聘上后被分配在公司老板儿子的手下工作。你就好好干吧,这女大学生想上人家老板的儿子了。这不是想歪了嘛!她逮着机会就跟老板的儿子眉来眼去,一来二去就勾上了,就跟老板的儿子上床了。老板知道了,不干了,说这可不行,你不是把我儿子勾引坏了吗?赶紧着算账走人!老板的儿子求情,老板也不给面子,高低还是把这个大学生给开走了。女大学生当然不干了,把老板的儿子给告了,说是强奸。法院立案调查,不成立,最后庭下调解,老板给了这个大学生一笔钱才算拉倒。
可惜,晴雯那时候法制也不健全,没有法院,她想告也没地方告去啊。只能下岗!没商量!
当代一些学者和作家对晴雯寄于无限同情。看过电视里一个大作家关于《红楼梦》的讲座,讲到此处,大作家语调凄婉,悲泪欲滴,满脸的同情之色。
同情也白同情,有本事你给她找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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