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示孕育于土地中的和谐与美——李进祥乡土故事的生态意蕴
◎杨风银
文学对“根”的钟情不一定要在哲学的意义层面上才可厘清。就文学自身而言,对“根”的寻找和表达成为文学自身律动的一种体现,无需对其溯源,更没必要讲出这一现象的出现动机。乡土文学更是如此,只是新世纪乡土文学的表达出现了其“独有的文化症候”而已。“新世纪以来的乡土小说在城乡关系发生巨大变化的历史背景下,其表现内容、人物形象特质、作家的叙述情感等与以往的小说创作相比,都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不仅意味着我们面对的乡村现实及其文化出现了新的因素,带来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诸多复杂关系,而且意味着作家在理解、表现这种关系时的思想、立场、叙述情感等也有了不同于以往历史时期的内涵。”(王光东:《新世纪乡土小说城乡关系新表达》, 《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9月10日)。乡土故事里人与乡村,在本源上即为人与自然的关系。乡土叙事就是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审美表达,揭示人作为能动个体在自然环境乡村里的人事变迁和与自然的互动影响。乡村历史,在本质上就是人在土地上繁衍的历史,就是人对土地情感的积淀过程。一定程度上,乡土情感的形成就是人之于土地的精神史。在城乡变迁的潮流里,乡土故事对土地精神的审美表达,就为当代文化语境里的人对乡土作为“根”的认识的审美表达。
在新的“文化症候”下,对乡土故事的讲述,是必然涉及诸如“城乡变迁”“文化冲突”“乡土文化荒芜”等内容,总有一些略显怀旧的影子一直挥之不去。李进祥的乡土故事尤其鲜明地表现了这一“根”文化特质。在城乡变迁中,尤其在宁夏这一地域文化特色鲜明的地方,包括“进城”“生态移民”等时代变迁大面积出现,文学要对这样的时代做出反映也是必然的,同时对于“城乡变迁”而生的“断裂”、冲突的文学表达,要想做出适于文学规律的表达是有难度的。基于“大地精神”的乡土叙事,挖掘出蕴于土地的“根”文化内涵,是李进祥乡土叙事生态主题的追求。
乡土地域作为“根”文化的母体,是李进祥小说生态意蕴表达的基本叙事场。乡土人情、地域风俗里的生态意蕴是李进祥这一类小说故事的基本内容。
钟情于土地的故事讲述,从《口弦子奶奶》到《换水》,都有这一特点。
人与土地的紧密关联,不关乎高贵与低贱,而关乎人之为人的本源性状态:在原乡土地上的人,是有乡野人生存的卑微,但具备人生存的基本尊严。都是为生存,涉及婚姻爱情,但口弦子奶奶作为一个让全村人都觉着“惋惜”的形象,以极富穿透力的口弦子震颤着现世的人生。隐忍在《口弦子奶奶》里是被“前置”的,将一个忠于爱情的题材处理出“心痛”的主题,独到地显现了李进祥乡土故事主题的“深邃性”。这类故事主题的“深邃性”,也是乡土生态的一个表现:割舍情感而忠于生存!《换水》将人物置于城乡转换的语境,讲述谋求幸福的故事,而“谋求幸福的故事”外壳下,却是乡土生存的淳朴对城市生存的严重“水土不服”的内涵。这种将人与原生土地的“亲密关系”以城乡生存状况对比的框架承载,很有韵味:乡村生活的单调和干净,城市生存的复杂与艰难,卑微人物命运的不可自我掌握,难以承受的辛酸,堕落的悲剧,等等。这些故事本身极富时代气息,让现实生存拥有厚重的历史感。李进祥小说对“清水河”这一乡土地域上的风物人情的精细书写,艺术地呈现了其所承载的大地精神生态。
乡土故事里的日常构成了李进祥乡土故事讲述的主要内容。
小说《奶奶活成孙女了》讲述奶奶与孙媳妇的故事。坐月子、种园子、养牛,如此普通的日常是这篇小说的主要讲述内容。以乡土生存最为熟悉的生长故事起头,将“新”与“旧”的冲突置于新媳妇与婆家奶奶关于坐月子的不同观念这一“熟悉”语境中,结局是悲剧,老旧观念的胜出是以时间为锐利武器的,孙媳妇对奶奶的尊重是在这样的沉重代价中建立起来的。绵绵土,这个乡土世界里最“管用”的“材料”支撑了乡土生命最初的安全,乡土智慧的积累也只能在时间中被切身认知,无书记载,无书可读,“看”和“经历”成为其基本的形成特征。孙媳妇的教训可谓惨痛,故事本身也惨痛,读者的阅读感觉也酣畅。而这一事件的讲述,是悲剧框架下对乡土生态智慧的一种最艺术的表达:人对土地的倚重,乡土地上的人与“土”的亲密关系,离开土地生命就会受损……《奶奶活成孙女了》是对《换水》主题的“原乡讲述”,是大地精神的“重讲”。
种园子,是乡村生活的基本内容。奶奶的园子是时间的积淀。
奶奶说,她十四岁上到这家来,做童养媳。正好邻家挖枣树,挖出几棵小苗,晾在那里。她看着小苗上细碎的叶子绿莹莹的,心里一动,就张口要了棵枣树苗。拿回来栽到后院里,树苗就活了,长大了,就在她和爷爷圆房的那一年挂的果。枣树好活,自己会繁殖,过几年,大树周围又生出更小的树。一颗枣树,洇了一大片,成了果园。
对生命的尊重就是对时间的认可和尊重。乡土生活的纯净品质就如小说描述的这般:遵循生物生长的生态法则。日常生活的经历,其基本内容就是在时间里沉淀出生命的品质,锤炼出生命成长的能力,懂得生命就是在时间的河里向前延伸。自然法则在乡土地上的恣意,结局不是荒芜,而是茂盛。这在现代环境危机和生态问题突出的时刻,是个宝贵的品质——守正了文学表达近于终极的关怀。
《奶奶活成孙女了》还讲到了奶奶种不动园子后养牛的故事。
奶奶喂牛,从不用饲料,就是草和粮食。不干净的东西,也不给牛吃。奶奶说,牛是大生灵,通人性呢。给它喂了不干净的东西,人要担罪呢。
奶奶一年就喂一头牛,牛肉好吃的消息就传开来了!食品品质的好坏,是不是遵循了生命成长的基本规律,都在小说精细的叙述里被淋漓尽致地再现了。绿色、生态、环保成为时代主题的时候,小说在故事情节里如此精细的表达,是作家高尚情怀的一种体现。
工业科技的发达助长了人类“自我中心意识”的膨胀,在面对自然的时候,会表现得狂妄自大;对待自然的时候会粗暴,表现出对自然规律的蔑视。而在乡村,工业科技的影响相对较弱,乡土地上人会在自然的影响下表现得非常“顺从”,依据自然的规律生活成了乡土地上的人民的基本品质,依据自然的规律种植,认识土地的性质,尽力去在土地上生活下去。乡土自然的规律让乡土地上的人们具有一种谦逊的态度。这也是李进祥小说里的主题之一。
奶奶的枣树园子任凭枣树恣意生长,只有瘦小的奶奶能够在其中自由进出。乡土地上的生存是人与自然关系的最本真的体现。乡土大地这一生存环境塑造了乡土地上人们的心灵结构,锻造了乡土地上人的憨厚品质,他们懂得“讨生活”的前提:尊重土地,对大自然心存敬畏。好生活是土地对人的恩赐,除了勤劳不能有别的过高的奢求。乡土社会的精神由此产生,得到传承。《奶奶活成孙女了》里的奶奶,就是乡土地人民的典型代表。不怨天不尤人,一生里一直勤恳劳作,用乡土地上人老祖辈传下来的经验造福子孙后代。
李进祥笔下的乡土世界,以艺术的工笔细刻着乡土世界里的生存智慧,生态智慧浸润在这些丰富的生存智慧中。在当代工业背景下,显得那么稀有和珍贵。
人与自然的紧张关系大多表现为人向自然的大肆掠取。《遍地毒蝎》就是通过乡土地上的人在向大自然大肆掠取的时候,破坏了人与自然的和谐而生成了悲剧。原来乡土地上人与自然物各得其所,相安无事。将“母猪”带进人居环境,对人的侵蚀是必然的结果。中毒甚至失去生命,是对人的一种警示。虽然假想人可以更细致一些,让“毒蝎”不得接近哈桑,但故事被讲述出来就变成了事实,结局是唯一的,永远不得更改。工具理性盛行的时候,因算计而“利欲熏心”,而胆大妄为,而忘乎危险。李进祥在这类题材的小说中,以惨痛的教训为代价,传承了乡土地上关于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屠户》与《遍地毒蝎》的故事类似。民间谚语“自作孽不可活”被普遍念叨和认可。在面对利益和攀比、诱导的时候,屠户没有禁得住。勤劳、善良,以至上进,都在屠户身上全面体现,谋求生机、追求幸福本没有错,而一旦违背了为人的良心,违背了牛生长的规律,该有的报应迟早会触及自身。马万山,一个忘记名字的普通进城人员,老黑,一个精于算计的“道上人”,一个“方子”彻底改变了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平衡关系,建立了新的“索与取”、劳与资的关系。悲剧的前提也在悄然地形成。这种“制作精巧”的故事以警醒世人的“形式”表明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建立的重要性。牛吃天然草料是自然规律,违背了这个规律会遭殃。“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这种与自然共命运的意识,不只是文人笔下的文雅表述,在乡土地上生活的人的心里,更是一种种族记忆,一种被遗传下来的集体无意识。家禽、家畜,是人们链接自然的最亲近纽带,让他们按照自然的规律和样子完美生长,与人为伴。
《狗村长》同样将故事置于城乡变迁、移民进城的语境下,讲述人情淡漠。但这样的故事框架承载的却是一个深刻的生态主题:通过人与狗的亲密关系凸显,揭示山村荒芜之后,亲人离去,人与狗共同遭遇的危机和孤独,以狗的进城、返乡为依托,将城乡变迁细致入微地再现出来,空巢老人德成老汉的形象也在人与狗共生的语境中活现——人与狗的亲密关系得到了最得体的存在。
他忽然听到了一阵脚步声,紧紧的脚步声,终于有人进门了。他侧过眼睛,没看到人,却看到了黄狗。黄狗嘴里叼着一只兔子,颇有些得意地望着他,看到他的眼神,黄狗努力地把野兔子送到他的头边,还用嘴往前拱了拱。德成老汉看到兔子的头血淋淋的。
人事变迁形成的创伤和裂痕,最后在人与狗的温馨场面中得到愈合:空巢老人德成老汉对村子的守候和黄狗对村子的守候一样,其中所表达的相依为命的主题浸入人的血脉。
现代社会,城市与乡村不只是两种空间形态,不只是人类生存的两种状态,且是人之存在的两极。人在这两极间游走、徘徊,上演出走、返乡的故事,悲欢离合就承载在这些故事里,人类心灵深处对自然的眷恋与对故土的依恋融为一体。乡土小说讲述乡土故事,从美学的角度描述人与土地的关系,通过“乡村”这一地理上的支撑点,让人们拥有精神上的支撑点。找到乡土这个特定地点,充满爱心地投入生活,使自己与脚下的那片土地融为一体(程虹:《寻归荒野》,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7月,第201页)。
2017年的《夜半回乡》就表达了这一命题。
三个身份不同、职业不同、人生境遇不同的人:王蔷、马龙、杨生才,教授、局长、老板,一个偶然的机缘凑巧坐到了一起,“各怀鬼胎”,让人意外的是,他们会形成一个共同的想法:半夜回乡。理由很简单:想回村子看看!王蔷这样一个本不是“乌鸡沟”的人,却也担负回村看且是半夜看的“责任”。剔除了一切风险之后启程,恰就是一时冲动,为人们缝合了因离乡而撕裂的伤口。“乌鸡沟”这样一个乡村“具象”承载了大多数人的“原乡梦”,揭开了现代人在心底深藏的对自然的不舍与眷恋。
三个人又走了一阵,东方就发白了,山的轮廓显出来了,山却更黑了,漫天的星星也变暗了。尽管暗了,王蔷还是觉得很亮,这些年在城里,他从来都没有看到过这样蓝亮清明的天空。他仰望星空,慢慢落在后面了。
黑夜和星空给了王蔷久违的舒展感,城市生存的紧张在乡村的夜空下得到了缓解,这或许才是真正意义上对故乡的皈依:找到心灵与环境的天然契合。我们在这里不讨论王蔷这个人物名字里的寓意,小说借此实现了乡村对人心灵上的慰藉,对“回乡”这一现代人的精神需求完成了讲述。
李进祥在对这一类题材的处理上,都是反向的:讲人与自然的不离不弃,却以“返乡”这样的故事作为呈现载体;讲人与土地的亲密,却以“离乡、进城”这样的故事作为呈现载体;讲人与乡土的亲密血缘关系,却以人与狗相依为命的故事作为呈现载体。一定程度上,这种反向的讲述方式,成为乡土故事里生态主题呈现最恰当、最“美”的方式!
杨风银,文艺学硕士,鲁迅文学院少数民族创作培训班27期学员,发表评论、诗歌、小说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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